嫌錢腥的反思

Lorr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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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俚語中有云「嫌錢腥」,指的是人因為各種理由放棄獲得金錢的機會。不管是硬幣或紙幣,因著它物理上的構成物質,總帶著一股像是金屬的銹味,小時候父母也總會提醒我們,現金在來到自己手上之前,不知在哪裡交易過,接過之後要記緊洗手。雖然此話一般用於指出當事人的不智,可是不難發現,現代有不少人在搵錢以外,倒真的有某種抗拒金錢的心理,而且似乎並不局限於其物理意義。所以說到「嫌錢腥」,我們嫌的到底是什麼?

最常見對此行為的解釋,是人對庸俗的不滿——以金錢為終點的成功是虛無的,以金錢來衡量的藝術是俗氣的,以金錢為基礎的關係是低下的。可是金錢,為何庸俗?又為何使人厭惡?

我們不妨先回想到底金錢本質上是什麼。說是錢幣,它們不過是一張以固定方式設計製成的紙(或塑膠),或者用某種方式鑄造的金屬;說是戶口紀錄,也不過是一串電腦裡的數字。真正賦予它們意義的,是社會的金錢體系,也就是人類共同認可的意義網絡。

古時人類的早期交易體系,只有以物易物,即用交換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物品,畢竟人不可能自行製造一切生活所需。可是漸漸地,他們發現這行為在地域時限上皆有限制,對方有你所欲之物,你卻拿不出對方想要的,所欠的物品,可能遠在某地的第三者手中。於是兩個欲望,可能需要牽涉到三方甚至更多方的配合才能得到滿足,欠而久之,便顯得費時失事。於是貝殼、石頭之類的物件,便變成了可以儲存及變換的交易物,也成為了人類第一代的買賣用貨幣。拿著特定貝殼,以特定的兌換方式,你能換(或者買)到你想要的物品,而對方拿著貝殼,也能重複同樣行為,滿足其需要。整個活動中,貝殼只是一個方便交易的工具,從來都不是任何人欲望的指向對象。

可是來到現代,除了少數個體間仍有零星以物易物行為外,金錢變成了大部分人勞動的目的,而且人們獲得金錢,往往不直接用作滿足某些欲望,更多是傾向囤積,沒有儲錢習慣的人,亦有可能被社會批判。

這是否代表貨幣體系已經變質,偏離原意了呢?不全然。確實,金錢之於人已不僅僅是交易的替代物,或是表達價值的語言,可是與其說它是偏離了本身意義,不如說是被擴展了。如今人想要的,並不限於眼前所見之物,而貨幣在成為交易替代品之餘,也成為了各種可能可能性的載體,而可能性,往往比實物貴重許多。一般買賣時,我們會傾向相信是某商物「值得」某個價錢,才會願意付錢購買,在此情況下,金錢被用作量化某物品價值的指標,貨幣和物品的價值,某意義上可說是相等的。可是來到商舖結業清貨,往往會標上「要錢不要貨」的橫額,在這些時刻,貨物於店主而言並無價值;相反地,能進一步兌換成其他欲望實體的金錢,才是他所需要的。可見物品的價值本身基於人的需求而浮動,但金錢因其可兌換的性質,則能保持一定程度的穩定性。

除了性質流動之餘,貨幣亦是能在較長時間裡維持價值的存在,因此亦成為了保障未來交易可能的儲備。金錢愈多,意味著將來實現欲望的本錢愈多,因此人們儲蓄,也希望積蓄能有所增長。到最終,貨幣自身亦從被交易的客體,變成欲望最終的對象。弔詭的是,金錢雖然意味著滿足欲望的可能性,但一旦成為欲望的最終目標,它將不再指向任何其他實體,而囤積的錢,價值也就與一張紙、一串數字沒有分別。如此一來就大約能夠解釋,為何社會在追逐金錢的同時,亦有聲音認為以財富累積為最終目標毫無意義,甚至有「窮得只剩下錢」的說法。

以上種種演化,都源自人類欲望的膨脹,而說到欲望,就不得不提及資本主義。據亞當斯密(Adam Smith)於其著作《國富論》中所述,人本質皆是自利的,現代資本主義經濟正正是建基於人無窮的欲望與有限資源之間的張力,透過不同利益方追逐自身欲望的行為,促進社會進步。貨幣的出現,只是使這一切得以實現。

所以也許我們實際厭惡的,是資本主義本身,金錢只是作為其具象化的實體。

早在「00後整頓職場」風潮的兩個世紀以前,馬克思(Karl Marx)就比我們更早意識到資本主義背後的問題。他批判在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下,最終只有本來就擁有更多資源的資本家可以得益,而以勞動換取財富的勞工,則在賺錢的幻象中被漸步剝削、異化。勞工作為人對於金錢的追求,變成了將其綑綁於制度中的束縛,最終淪為了資本家追求更大財富的工具。

這裡似乎又涉及到另一詞語——「仇富」。當然,這個詞語與「嫌錢腥」在結構上或許類似,意思卻不甚相同,畢竟「錢」是死物,「富」指的卻是擁有金錢的人,而且「嫌」指的是極其量是厭惡,「仇」卻已經到了具恨意的地步。觀乎社會上的仇富心態,雖然多數出自被資本主義逼害的勞工階層,但卻不見得每個人都是針對體系本身作出抵抗;相反地我們難以否認,部分人對於富人的敵意是出於酸葡萄心理,畢竟沒有多少人可以真的做到「嫌錢腥」。所以與其說我們恨錢,倒不如說我們只是恨不屬於自己的錢。值得一提的是,粵語中的「恨」,本身也有求而不得的意思,這與人們的仇富心理,或許是一脈相承的。

羨慕妒忌恨,是人之常情,然而僅是財富上的偏差,為何會足以讓人從「嫌」到「仇」?

這要回到金錢成為人類普遍交易工具的故事。自流通起,貨幣就擔當著價值實體的角色,為交易物品定下可被量化的指標。一包紙巾與一瓶水,本來材質不同,用處也不同,可是若它們同樣值五元,這個標價便會成為兩者價值之間的等號。當然,我們仍然可以討論用五元買紙巾跟水,哪樣更划算,但是划算與否,撇除當刻個人需要之外,要比較的便是成本、市場價值之類,我們似乎仍無法避免繼續使用金錢概念作為衡量標準。

就如一開始提到,貨幣實體以至金錢體系,靠的是人類的文化網絡為其賦予意義,但是文化本身,又會反過來受金錢的影響,改變對於其他事物的評價標準。我們會傾向預期,價值較高的電器性能更佳,收費較高的餐廳服務更好,以至於所有事物的內在價值,都彷彿與其標價劃上了等號。以上的想法一般而言是大致合理的,直到我們試圖以同一把尺量度藝術。

紙巾與水,尚且可以追溯到原材料、加工、包裝等成本,從而推斷它在社會上的價值,可是若僅從這些步驟去評價,我們就無法解釋為何同樣的顏料與畫紙,甚至是同樣的作畫時長,有些成就了價值逾百萬的名畫,有些卻一文不值。此處並非要批判某些作品的值與不值,而是想指出一旦討論這個問題,我們評價的便不僅僅是是其物理或工具價值,而是將創作者的才華、思想甚至名氣,以至作品的藝術價值自身,通通投入意義網絡中,跟紙巾與水劃上等號,與電器品質跟餐廳服務一爭長短。

這些評鑑活動聽起來荒謬,卻又似乎不可避免。荒謬,是因為我們相信,世上有些價值不能被金錢取代,甚至不能被量化。不可避免,是因為在現今社會,金錢是唯一能夠取代價值的可量化標準,不談錢,我們甚至沒有其他語言去討論價值高低。

這種矛盾使得於是我們一邊讚歎創意的可貴,一邊批評黏在牆上的天價香蕉。說到底,我們並非認為創作沒有價值,而是這種價值本身就難以換算成某個銀碼,即使我們試圖評價某種事物無價,言語框架中也擺脫不了使用金錢作基準,以突顯它有多珍貴。至少在現今,金錢近乎壟斷了整個意義網絡,成為了評價事物的唯一語言。所以當我們說用錢評價藝術是庸俗,其實就是指以單一的標準判斷一切事物,使得我們錯過了更多遠在其他維度的重要價值。

此問題放到人類自身也一樣,絕大部分人會相信人生而有價值,可是要談論到人值什麼,又似乎沒有一套有效語言可供使用。談到運動,我們會討論最有價值球員,然而這不見得就等如身價最高的球員,而且即使兩者一樣,這個標籤極其量表示了他們在運動方面的成就,可是我們亦會同意,球員在球場以外還有別的身分,在球壇上的身價,並不足以用作評價他們作為一個人的價值。因此球會或者可以用某價錢買起美斯(招攬他入隊),卻不太可能用同一價錢買起美斯(將他殺害),甚至我們會認為後者是賤視生命的行為。同樣地,勞動階層的薪水或多或少顯示其工作價值,卻不完全等同其本身價值。

如此一來,大概就能解釋到人的仇富心理。首先,貨幣的出現為價值定下了一套可量化的基準,隨著金錢被廣泛應用,社會的評價文化亦逐漸受其影響,令人們傾向使用金錢作衡量所有價值的基準。再者,欲望的膨脹使金錢變成普遍追求目標,而在資本主義的體系下,貧富間總是有著明確的差異。以上種種因素加起來,原本僅僅財富上的差異,最終完全掩蓋了人之為人的其他面向,變成了判斷兩者優劣價值的唯一指標。

因此人們仇富,除了因為羨慕妒忌恨,還是因為心有不甘。所以有人選擇追捧不求利益、「嫌錢腥」的藝術家,抗拒資本家,特別是正賺著大錢的那些,都是出於對單一化價值的反抗心理。這本可以是一條出路,可是很多時候,一旦藝術家變富有了,對他們而言就等同是變庸俗了,變成了向資本制度低頭的背叛者,反會被唾棄得比資本家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意味著他們仍舊走不出以金錢量度一切的框架,只是試圖往反方向走而已。

說到這裡,我們就發現金錢不過是作為各種制度、心理、社會問題的代罪羔羊。我們並非覺得追求財富必然是虛無的,而是當過程變成了終點,人就會迷失方向;我們並非覺得昂貴的藝術品必然是俗氣的,而是當欣賞變成了標價,作品就會變得片面;我們並非覺得涉及金錢的關係必然是低下的,而是當溝通變成了買賣,我們就會淪為貨物。

可是我們終究可以擺脫這個困局嗎?別忘了金錢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有需求,而當一個需求被滿足,又會有別的欲念出現,往復不止。又或者我們嫌棄的從來都不是錢,是人面對貪念時的軟弱,是欲望與理智間的拉扯,是那個花上萬年演化出智慧,卻仍受生物欲望本能控制的自己。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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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raine游走理智與情感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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