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帳冊》〈鬧劇算是結束了〉
小孩清明連假,又請假加休幾天。
他在新竹沒人照顧,我去哪,他都得跟著,
而這幾天清明時節,碰上外公對年,
祭祀外,順便把剩餘未分配遺產處理。
祖先留下來的地數筆,地點分散,
外公在世有找仲介兜售,
價格都讓外公不滿意,遲遲未脫手。
那幾塊地都未開發,只適合種植,
附近也非觀光區,地點冷清,
應該是農場或倉庫都合適吧。
不管能做什麼,
外公過世,遺產一定要有人繼承。
姨:「我沒有要繼承,你們討論。」
(我們三個姊弟,我做代表。)
我:「能獨立清楚就行,不共持,分不清就放棄。」
地政:「繼承要收權狀費。」
大舅:「那我們不繼承了。」
姨媽:「我也不繼承。」
我:「那些地沒什麼利益,我們不是很想繼承。」
我:「我們全部的人都放棄,可以嗎?」
姨:「就充公呀。」
地政:「不會充公,都放棄是共同繼承。」
地政:「地價稅每年會寄去催繳。」
地政:「你們回去再討論吧。」
我怎麼有
「十五年還二十年不處理,會充公」的觀念?
被強制更新了。
舅媽:「大家都特地排假處理了,直接解決吧。」
姨:「我放棄,不繼承。」
我:「妳沒有懂。」
我:「現在是大家都放棄,等於一起繼承。」
我:「現在只能選擇『共』,或是『一個接下』。」
姨:「我不能放棄嗎?」
我:「可以,但要先有人全攬下,不然要共持。」
「遺產」這種事好煩,
地契擺在桌上,大家大眼看小眼。
要他們二代先挑要的地,沒一個願意,
一個個說看不懂、不想碰。
我:「阿姨,你地契有排序嗎?」
姨:「沒有。」
我:「連號比較好,不然像打撲克發吧。」
舅媽:「要這麼兒戲嗎?」
我:「沒人要選擇跟決定,這樣比較快。」
舅媽:「要這樣隨便?」
我:「阿姨,妳分一下吧。」
舅媽:「發的要最後拿。」
我:「我們拿三的倍數。」
我:「阿姨,妳無後,拿張數少的。」
舅媽:「發的怎麼先拿了?」
我:「我們拿了,才叫阿姨拿跟我們同張數的。」
舅媽似乎沒聽到我說的,
又來詢問。
她:「阿姨先發的,怎麼可以先拿?還拿最大。」
我:「是我們先拿,我再叫她拿最少張的。」
我:「張數少的也就我們的跟她的兩份。」
我想今天這樣分完、簽完,
大舅與舅媽某天會找阿姨,
繼續爭論「土地配得大小」這件事。
我們三姊弟這邊落幕了,別來煩我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