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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娜的彼岸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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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娜的彼岸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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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發生在2006到2016年香港的懷舊故事。關於友情,關於香港,關於那些年我們以為會永遠的東西。本故事為虛構故事。

一片葉無奈剛飄落背後。

HMV還在。

站在門口的時候,總讓人擔心自己是不是走錯了地方。好似這間店早就該結業了——像很多東西一樣。但它還在,縮小了的貨架。之間的走道窄得像血管。

那是2016年的聖誕節。街頭比我之前記憶中的樣子暗了些。我總覺得旺角的燈換了一種質地。LED廣告牌還是那麼亮,但總覺冷了些。聖誕裝飾多,但有些假。西洋菜街好像多了一層濾鏡,修圖修得有些過了似的,飽和度太高,有些失真了。

推門進去之後到有種熟悉感覺,塑膠味十年如一。

粵語流行樂的區域只剩當年的三分之一。許多空間讓給了K-pop。我倒不是不喜歡K-pop,但那些專輯的封面太閃亮了,像昂貴的糖果一樣,我自動移步到了角落裡,開始翻看舊CD。

發現了一張Twins的精選集,封面上兩個女生笑得特別甜。中一那年,班上沒有女生不喜歡她們的歌。旁邊還有at17的專輯,最愛的Ellen和Eman,封面永遠是兩個人。那時候我們覺得她們很酷。我喜歡她們那張貼臉的合照,都好溫馨。再翻一張,是《Electric Angel》,年輕的薛凱琪,亮麗帥氣的粉色頭髮,Y2K風格,我拿起那張CD,翻到背面看曲目。倒數第二首:給十年後的我。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我沒看。想著大概又是哪個group chat在討論聖誕夜要去哪。我撥了靜音,繼續翻CD。

「呢隻仲有得賣?」

有人在我身後說話。我沒有馬上回頭,我覺得自己認得那個聲音。

你看,十年了,我還是認得。

她站在那裡,手上拿著一張何韻詩的CD。頭髮比以前短,瀏海沒了,整個人看起來乾淨俐落,我覺得有點像何韻詩。

我們對視了大概三秒,然後我率先笑了。

「係你。」她說,不是問句。

「係我。」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很平,像在說一件與己無關的事。

她把CD放回架上,走過來。我們之間隔著一個貨架,中間是楊千嬅和容祖兒的專輯。

「你返嚟啦?」我問。

「上個月。」她說,「公司transfer。」

「做咩唔話我知?」

她笑了一下,那種「你明知答案何必問」的笑:「我message咗你,你無覆。」

我想起Facebook的那個inbox。十幾個未讀訊息,我已經很久沒開那個app了。上面的東西太吵,太多爭吵,太多我不想看的事。

「Sorry。」我說。

「無嘢。」她說,然後指指我手上的CD,「你想買?」

我低頭看那張薛凱琪,突然覺得有點荒謬。十年前我們說好在這裡見面,如今真見到了,但我們竟在談論一張CD。

「諗緊。」我說。

「買啦。」她說,「做紀念。」

我來紀念什麼? 我想問,但沒問。

她轉身走向另一個貨架,我跟著。我們在店裡慢慢移動,像兩個認真的動物,假裝在選購,其實什麼都沒看進去。

「你而家做咩?」她問。

「做編輯。出版社。」我說,「你呢?」

「設計。」

「喺多倫多?」

「係。」停頓。「但公司有project喺香港,所以返嚟一年。」

一年。我想起08年,她說她要走。我問:幾時返?她說:唔知。

「咁都幾好。」我說。

「都ok。」她說,然後突然問,「呢間舖你成日嚟?」

「唔係。好耐無嚟。」

「但今日嚟咗。」

「係。」

她沒再追問。其實我們都知道為什麼今天來。

03年的秋天,我們是在音樂課上認識的。

老師放了一首歌,是Twins的《下一站天后》。全班都在笑,因為歌詞很可愛,但MV的動畫更溫馨可愛。SARS後的香港,我們想,大家都需要一些輕鬆的東西。

她坐在我旁邊,突然轉過來說:「呢首歌好廢,但我鍾意。」

我看著她,不知道該說什麼。最後我說:「我都係。」

這就是開始。

放學後她問我去不去HMV,我說好。我們在旺角下車,沿著西洋菜街走。記得那時候街上還有很多小店,賣CD的、賣漫畫的、賣遊戲的。HMV在一棟商場的二樓,我們爬樓梯上去,她走得很快,我在後面追。

店裡在播陳奕迅的《十年》。那首歌那年紅得不得了,到處都在播,連茶餐廳都播。我們走到粵語流行樂區,她直接走向Twins的專輯。

「你鍾意Twins?」我問。

「鍾意佢哋唱嘅歌,但唔係fans。」她說,拿起一張CD,「你呢?」

「差唔多。」

她看著封面,兩個女生穿著閃亮的衣服,笑得很燦爛:「你覺得佢哋真係咁開心?」

「可能係?」

「我覺得唔係。」她說,「太用力笑,通常係假嘅。」

我那時候覺得她很奇怪,但也很有趣。後來我們成了朋友,大概我比較喜歡和奇怪的人成為朋友吧,想不到成了最好的那種。

2006年的夏天特別熱。

我們中四,開始覺得自己不再是小孩,但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大人。學校很悶,家裡更悶,唯一的樂趣是放學後在街上遊蕩。

那年的粵語歌特別多新人。薛凱琪、張敬軒、at17,電台每天都在推。我們會去HMV試聽新專輯,然後去茶餐廳坐到很晚,聊那些歌詞,聊學校的八卦,聊我們將來要做什麼。

「我想當作家。」有一次我說。

「咁你要讀好多書。」她說。

「我有讀。」

「我知。」她笑,「你成日揸本書,扮高深。」

「我無扮。」

「有。」

我們常常這樣鬥嘴,但不會真的吵架。那時候我們覺得,我們會一直這樣,一直一起,因為我們太合拍了。我們聽同樣的歌,喜歡同樣的詞人,討厭同樣的人。

有一次她買了薛凱琪的《Electric Angel》,我們在茶餐廳拆封,一起看歌詞本。她指著其中一首歌的標題:《給十年後的我》。

「十年後我哋會係點?」她問。

「唔知。」我說,「可能好老。」

「26歲好老咩?」

「對16歲嚟講好老。」

她笑,然後說:「不如我哋十年後再嚟呢度?」

「吓?」

「就嚟HMV,睇下我哋變成點。」

我覺得這個主意很傻,但也很浪漫。於是我說好。

「咁約定喇。」她伸出尾指,「2016年聖誕夜,呢度見。」

我們勾手指,像小學生。但那一刻我當然相信,十年後我們還會是朋友。

2016年的我們站在同一間HMV,但什麼都不一樣了。

「不如去茶餐廳坐下?」她說。

「邊間?」

「以前嗰間?」

美都餐室還在。我們推門進去,發現它幾乎沒變,還是那些紅白藍膠椅,還是那個老闆,只是頭髮白了。我們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點了兩杯熱檸水。

「好耐無嚟。」她說。

「我都係。」

「但都仲係咁樣。」

「係。」我說,「好似時間停咗。」

我們都知道這是謊話。時間沒有停,時間一直在走,把我們帶到這裡,帶到這個尷尬的、一見面也不知道該說什麼的時刻。

熱檸水來了。我們各自攪拌著杯子裡的糖,聽著茶餐廳的噪音:冷氣機的嗡嗡聲,碟子碰撞的聲音,旁邊桌客人的大聲談話。這些聲音填補了我們之間的沉默。

「你呢八年,」我終於開口,「過得點?」

她想了一下:「都幾好。多倫多好靚,好乾淨。但好悶。」

「你應該好多朋友?」

「有。」她說,「但唔係好close嗰種。」停頓,「你知嗰種感覺嗎?好多人圍著你,但好寂寞。」

我點頭。我懂。雖然我沒離開過香港,但我懂那種感覺。

「你呢?」她問。

「都係做嘢囉。」我說,「編輯,但公司就嚟執。出版業好慘。」

「咁你之後點?」

「未諗。可能搵過第二份。」

「你好似好唔開心。」

我抬頭看她。她的眼神很直接,沒有閃躲。

「好明顯?」我問。

「好明顯。」

我笑了一下:「可能係。」

我仔細回想這段友誼的裂痕,好像在08年的時候,就已經有了。

那年是中六,DSE的壓力很大,但更大的壓力是她要走了。她爸爸的生意出了問題,金融海嘯,之後很多人的生活都發生了變化,她跟我說,他們決定移民多倫多,再重新開始。

她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們在HMV。那時候店裡在播陳奕迅的《沙龍》,林夕寫的歌,裡面總是在講香港,很慘,很美。

「我唔想走。」她說。

「咁你同你屋企講。」

「講咗。但無用。」

我沒說話。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只是覺得,為什麼總是這樣?為什麼總是要別離,好的東西總是要消失。

那陣子之後,我們開始變得有點奇怪。我開始迷上一個男生,同班同學,長得不錯,會踢球。我不是真的喜歡他,但我需要一些事情來轉移注意力,才能假裝我不在乎她要走這件事。

她發現了,但沒說什麼。我們見面的次數少了,傳訊息的次數也少了。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們能好好談一次就好了,我們兩個似乎都太倔強,或者說太害怕,害怕一旦說開了,就真要面對分離。

最後一次見面,還是在HMV。

她拿著一張何韻詩的CD,我問她為什麼買這張。她說:「因為鍾意。」

我那時候不太聽何韻詩,覺得她的歌太沉重。我比較喜歡那些輕鬆的、能哼的歌。

「你變咗。」我突然說。

「咩?」

「你變咗。以前你唔會聽呢啲。」

她看著我,眼神很複雜:「人會變。」

「咁快?」

「你都變咗。」她說,「你以前好似好care我,而家好似無所謂。」

「我有care。」

「無。」她說,「你淨係care嗰個男仔。」

「我無。」

「算啦。」她把CD放進袋子,「反正我都就嚟走。」

「你想點?」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很尖,「你想我每日跟住你?你都就嚟走啦,我都要有自己嘅生活。」

她沒說話,只是看著我,眼睛有點紅。然後她說:「咁我哋嗰個約定,算啦。」

「咩約定?」

「十年後。」她說,「你唔使嚟。」

她走了。我站在那裡,聽著店裡的音樂,是楊千嬅的《可惜我是水瓶座》。歌詞在唱:若然道別是下一句,可以閉上了你的嘴。

我想追出去,但沒有。

「其實嗰陣,」我說,檸檬茶已經涼了,「我好驚你走。」

她看著我,沒說話。

「我諗,如果我哋疏遠咗,你走嗰陣我就唔會咁傷。」我繼續說,「但我估錯。你走咗之後,我更加傷。」

「我都係。」她說,「我以為你唔care,所以我好嬲。但我而家明,你只係唔識表達。」

「對唔住。」

「我都對唔住。」

我們對視,然後各自笑了一下。但那個笑容很苦。

「如果可以返轉頭,」她說,「你會唔會做唔同嘅嘢?」

「會。」我說,「我會同你講,我好驚你走。」

「我都會講。」她說,「我會話你知,我需要你。」

「但我哋嗰陣唔識。」

「係。」她說,「我哋太後生。」

茶餐廳的電視在播新聞。某個政治人物在說話,螢幕下方滾動著字幕。我們都沒看,但它在那裡,像某種提醒。

「2014年,」我突然說,「對唔住。」

她愣了一下:「你記得?」

「我記得。」

2014年的秋天,整個香港都在街上。

那時,我在金鐘,和幾千個人一起,坐在馬路上。現在回想起來是很超現實的經驗:平日里車水馬龍的地方,突然被人群佔據,變成某種臨時的廣場。大家在聊天,在做功課,在唱歌。有人帶了音響,播放著歌:《海闊天空》《光輝歲月》,還有一些新的歌,何韻詩的、黃耀明的,和一些平時不太會在主流電台聽到的聲音。還有我最鍾意的《青春頌》。我在Facebook上發了很多照片,很多感想。我覺得我在見證歷史,覺得香港在改變,覺得我們這一代終於站出來了。

然後我看到她的post。

她在多倫多,看著直播,寫了一段話。大意是:我理解訴求,但暴力不是解決方法,希望大家保持理性和平。

我當時的第一反應是憤怒。憤怒她不在這裡,卻要指手畫腳;憤怒她用那種「理性」的口吻,好像我們都是不理性的暴民;憤怒她可以安全地在國外,而我們在這裡承受催淚彈。

我留了言,很刻薄的那種。我說:你不在這裡,你沒資格說話。我說:你已經走了,就不要再假裝關心香港。

她回了一句:我沒得選擇要走。

我回:但你可以選擇閉嘴。

她沒再回。第二天我發現她unfriend了我。

我那時候覺得無所謂。運動還在繼續,我有很多事情要忙,沒時間想這些。但運動結束之後,在那些安靜的夜晚,我會想起那些話,想起她的臉,想起我們曾經是最好的朋友。

我想道歉,但已經找不到她了。

「我嗰陣好憎你。」她說。

「我知。」

「但唔係因為你嗰啲話。」她看著杯子,「係因為你講啱咗。」

「咩?」

「你話我走咗,就無資格講。」她說,「你係啱嘅。我唔喺度,我唔知你哋經歷緊咩。我只係睇住個screen,然後好驚,驚到我唔知做咩,所以我寫咗啲嘢,希望你哋小心。」

「但你寫嗰啲嘢……」

「我知聽落好似反對你哋。」她打斷我,「但我真係淨係想你小心。我每晚睇直播,睇到差唔多天光,睇住啲人俾人打,睇住啲人俾人拉,我個心好痛,但我咩都做唔到。」

她的聲音有點抖。

「然後你話我假裝關心。」她繼續說,「你知嗰句有幾傷?我無一日唔關心香港。我喺多倫多,但我每日都喺度。我睇香港新聞,我聽廣東歌,我同朋友傾香港嘅事。但你話到好似我背叛咗。」

我沒說話。我不知道說什麼。

「對唔住。」我最後說,「我唔應該咁講。」

「算啦。」她說,「都過咗去。」

「但我真係好對唔住。」

她看著我,然後伸手,握了一下我的手,很快,大概只有一秒,然後放開了。

「我知。」她說,「我都對唔住。我應該打電話俾你,解釋清楚,唔係淨係留言。」

「我哋嗰陣都好蠢。」

「係。」她笑,「而家都幾蠢。」

我們又在HMV逛了一圈。

這次沒那麼尷尬了,雖然還是有點生疏。我們會指著某張CD,說:記得這首歌嗎?然後對方點頭,或者搖頭,然後繼續走。

她停在何韻詩的專輯前面,拿起一張《梁祝下世傳奇》。

「你而家有無聽佢?」她問。

「有。」我說,「2012年之後開始聽。」

她點頭:「我都係。」

我們都沒說為什麼,但都知道為什麼。好像有些歌手,有些歌,是在某個時刻之後才會懂的。

「你記唔記得,」她說,「2008年你問我點解買何韻詩,我話因為鍾意。」

「記得。」

「其實我嗰陣唔係淨係鍾意首歌。」她看著那張CD,「係佢個人。佢好勇敢。」

我懂她的意思。2008年的何韻詩還沒出櫃,但圈內都知道。她唱的歌,有一種不一樣的質感,說一些講不清道不明的事。

「你知唔知,」我說,「林夕同黃耀明識咗好耐。」

「我知。」

「佢哋中間都有好多嘢發生,但佢哋仲係朋友。」

「因為佢哋夠成熟。」她說。

「定係因為,佢哋知道友情好難得?」

她沒答,只是把CD放回架上。

我們繼續走,停在at17的專輯前面。Ellen和Eman在封面上笑得很燦爛。

「佢哋拆咗。」她說。

「我知。」

「你覺得點解?」

「唔知。」我說,「可能人大咗,想做唔同嘅嘢。」

「定係,太close反而難維持?」

我看著她:「你係咪講緊我哋?」

她笑:「可能。」

十一

結帳的時候,她買了何韻詩的《梁祝下世傳奇》,我買了薛凱琪的《Electric Angel》。

「你終於買喇。」她說。

「係。」我說,「十年之後。」

我們走出店門,站在旺角街頭。人潮洶湧,到處是聖誕歌,到處是情侶,到處是我們曾經熟悉的、但已經變得陌生的香港。

「咁……」她說。

「咁?」

「我哋……會唔會keep in touch?」

我想了一下:「會。」

「真係?」

「真係。」我說,「但可能唔會好似以前。」

「我知。」她說,「我哋而家各有各生活。」

「但至少我哋可以做朋友。」

「普通朋友嗰種?」

「可能。」我說,「但好過無。」

她點頭,然後笑了一下:「不如我哋2026再見?」

「又十年?」

「係。」她說,「睇下我哋又變成點。」

「好。」我說,「但今次唔好有約定。如果見到就見,如果見唔到都無所謂。」

「咁唔浪漫。」

「但真實。」

她看著我,眼神有點複雜,但也有點釋然。

「保重。」她說。

「你都係。」

我們沒有擁抱,沒有多餘的話。她揮揮手,轉身走進人群。我站在那裡,看著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見。

十二

回家的路上,我打開那張CD。包裝膜很緊,我用鑰匙劃開,拿出歌詞本。

倒數第二首:給十年後的我。

我翻開那一頁,黃偉文的詞密密麻麻地印在紙上。我在地鐵裡讀,一邊讀一邊想起2006年的夏天,想起我們在茶餐廳拆封這張CD的那個下午。

「十年後我哋會係點?」她那時候問。

我們那時候以為十年很長,長到足夠改變一切。但其實十年好短,小小的我們都還沒學會好好說話,就已經錯過了。

我有時候會想長大成人意味著什麼:或許意味著學會接受有些東西回不來,學會和那些遺憾共處,然後在一個不完美的結局裡找到一點點和解。

到家之後,我把CD放進那台很少用的CD機。音樂響起,薛凱琪的聲音,2006年的聲音,穿越十年來到這裡。

於是我又想起林夕和黃耀明的故事,我在想,兩個人從八十年代認識到現在,經歷那麼多事情,但還是好朋友,還能一起出來吃飯聊天,他們總歸做到了我們做不到的事。

但我們是兩個普通人,在一個普通的城市,有一段普通的友情,普通的失去,在多年後短暫重逢。

歌唱完了。我按下重播。

也許2026年我們真的會再見。也許不會。但至少這一次,我們好好道別了。

後來HMV結業了,2018年。我去了最後一天,店裡擠滿了人,大家都在搶購清倉的CD。我買了很多張,把它們帶回家,放在櫃子裡。

有時候會拿出來聽。大部分時候,它們只是靜靜地在那裡。

到2019年,又有運動。這次她沒有發表意見,我也沒有。她只是傳了一句:小心。我回:會。

2020年,疫情。2021年,很多事情發生。

我們偶爾在Facebook互動。她like我的post,我like她的照片。有時候會留言:「你好嗎?」「幾好,你呢?」

就這樣。

某種老朋友,一片葉無奈剛飄落背後。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