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问武大图书馆案

鬼撞墙
·
·
IPFS
作为一只屡屡撞墙不回头的鬼……

我昨天为什么被企鹅以“你回复的太频繁了,休息一下”的借口捂嘴呢?其中一个原因是我在一篇有关武汉大学图书馆案的文章后面提出了质疑。

作为一只屡屡撞墙不回头的鬼,我今天又把自己的疑问整理了一下,发在微信上的《“武大图书馆性骚扰案”一审判决(完整版)公布!媒体对武大的评论入木三分》一文后面。当然,不出所料地,第一次把它作为独立的评论发,又没发出去,于是我只好把它发到别人的评论下面。

现在我把这个评论再整理补充一下,发在这里:

1.作为陌生人,女生能在事发当时(2023年7月11日)知道男生隐私部位有湿疹这样的隐情吗?​

​2.作为涉世未深的在校女大学生,女生有能力分辨男生到底是在隐私部位挠痒痒还是自慰吗?​

​3.作为校方,在女生反应情况后3个月都不做回应,这种拖与瞒的做法是对当事双方负责任的态度吗?​

​4.女生在不了解男生一方隐情,而校方又久久不做回应的情况下,不得不在事发3个月后的10月11日诉诸网络,这算很过分吗?​

​5.男生报警时(2023年10月11日)是否向警方提供有关自己隐私部位患有湿疹的证据?​

​6.在男生报警后,警方是怎么处理这个案子的?有没有联系女生、帮助双方沟通消除误解?​

​7.校方在10月13日处分男生时,是否了解男生报警和警方的处理结果?是否了解男生隐私部位患有湿疹的隐情?​

​8.如果校方警方均存在对事件处理不当的情况,事情演变到最后对簿公堂的局面,而相关媒体记者未能如实厘清整个案子的发展时间线并搞清楚其中的因果关系,就把责任甩给女生一方背,而且因为女生论文中存在错别字和“离婚法”这样的表述就怀疑其论文质量有问题(据我所知,就算新滑舌的稿子中出现错别字,也只是罚款50元;兲朝出版物更有万分之三的容错率——虽然我一直没有搞清楚这个“三”到底是三个错字还是三处错误)。记者这种对女生明显欲加之罪的态度是否有失公允?是否有违媒体人的职业道德?​

​9.一些自媒体和网民(包括一些所谓的“律师”)在法院公布完整的一审判决后,未仔细通读和分析整篇文章,就谩骂攻击女生“不是善人”,认为女生是“诬陷”男生,还把女生在学校久拖不处理不回应长达3个月后被迫诉诸网络称为“网络私刑”……这样的攻击谩骂是否构成网暴、是否构成“网络私刑”、是否构成诬陷?


最后,如果作为当事一方的女生认为自己受到诬陷和网暴,那我支持她收集相关证据,对煽动和实施网暴的网络暴民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法院的判决认为男生性骚扰的罪名不成立,但我还是非常敬佩这位女生在面对疑似性骚扰时冷静取证并且持续追问坚持不懈的勇气。如果有误会就消除误会;如果没有误会,那就应该对实施侵害的人严惩不贷。

CC BY-NC-ND 4.0 授权
已推荐到频道:时事・趋势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鬼撞墙揭露易富贤和反节育派造假,就跟鬼撞墙一般,一次次兜兜转转,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却怎么都撞不破那屹立如墙、颠扑不破的谎言与谣言。不过一想到这个国家的历史也是如鬼撞墙一般兜圈子,我也就释然了。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

倡议书:湿兄弟们团结起来,推动“挠都”举行“挠裤裆节”

我在祖国当“间谍”之六:垃圾不朽

有大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