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acred” Can Still Foster Stereotypes
其實我本來不想再寫任何與「南京紅姐事件」有關的內容了,因為媒體與民眾對於整起事件的關注是越來越「娛樂化」和「獵奇化」,僅僅只有路透社和《南華早報》等英文大報的報道或許還保持了一些媒體的操守。我也無意去苛責民眾的關注點,畢竟對於普羅大眾來說,「男扮女裝」、「濫交」、「性交易」等內容顯然更容易刺激他們。我難以理解的是大部分中文媒體及自稱「自媒體」的所謂「公民記者」們卻將所有的關注點放在了「下三路」上。或許對於他們來說,「腥膻色」才能為他們帶來經濟利益吧?
不過在觀察民間輿論觀點時,我卻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且讓人深思的現象。其實這個現象並非此時此刻才出現,它早就在若干年前就應該有了。那就是弱勢群體在對抗社會給自己的負面刻板印象時往往會有意或無意地選擇將自己所在的這個群體給「神聖化」,仿佛這樣就可以消解自己身上因為身份認同而帶來的某種「原罪」。
因為沒有實際採訪過紅姐,所謂我無法準確地指出他的身份認同,不過基於他的穿著和表現來看,他大概率應該是跨性別者。不過我的這個判斷是一個「經驗說法」,或許並不能準確地反映出他的自我認同,甚至這可能也是一種刻板印象。不過為了讓我能夠進行後面的論述,那就先假定如此吧。
如果我們將紅姐視為一個跨性別者的話,那麼他在身份族群的劃分上可以歸類到「LGBTQ社群」和「女性社群」中。不過讓我覺得意外的是,在中文輿論場上,不管是LGBTQ社群還是女性社群都非常強烈地表達了與紅姐「割席」的意願。甚至還有LGBTQ平權人士和女性主義者認為將紅姐歸為「同性戀者」或「女性」是在羞辱LGBTQ社群或女性群體。
在大中華文化圈內,其實不管是「LGBTQ社群」還是「女性社群」都是絕對的弱勢群體,他們的身上都背負著社會強加給他們的許多負面刻板印象,甚至他們還會不自覺地用這些不平等來規訓自己。因此許多LGBTQ社群及女性社群的活動人士都在致力於消除這些刻板印象,畢竟讓其他人能夠真實地認識自己是溝通的第一步。也只有消除了對弱勢群體的刻板印象,大眾才有正確審視他們需求的可能。
於是在為了消解大眾對自己刻板印象和負面標簽的過程中,有些人就會可以將自己所處的群體給「神聖化」,仿佛用「正數」去對沖「負數」就可以讓整體數據趨於中立的「0」。比如「LGBTQ社群」曾經很愛宣揚「真愛論」,意思就是同性戀不是基於繁殖需求的關係,所以「同性戀才是真愛」。
我大致理解宣揚這種觀點的原因,因為社會大眾對於「LGBTQ社群」的觀感大多與「濫交」、「背叛」、「亂倫」等負面詞彙相關,因此當製造出「LGBTQ社群」都是「真愛」的觀點後就能消解大眾的不理解和歧視。可問題在於,同性戀和異性戀其實又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麼?異性戀關係中所有的「污穢」也同樣會出現在同性戀關係中,反之亦然。因此過於「美化」乃至「神聖化」同性戀關係只會讓大眾乃至「LGBTQ社群」內部產生認知混亂,最後只會讓大家覺得被欺騙並進而覺得「LGBTQ社群」其實真的很糟糕的印象。
將少數族群「神聖化」往往意味著將一個群體理想化、完美化,賦予他們超凡的道德、智慧或能力,將他們置於不容置疑或批評的地位。這種做法看似正面,實則是一種反向的刻板印象。這會製造新的不切實際的期望和壓力,被「神聖化」的群體會背負巨大的心理壓力,因為他們必須努力維持這種不真實的完美形象。一旦他們表現出任何人類的普遍缺點或錯誤,就會面臨更大的失望和批評,甚至被指責「跌下神壇」,反而加劇了負面評判。
同樣這還會掩蓋真實存在的問題和需求,當一個群體被「神聖化」時,其內部的多樣性、複雜性以及面臨的真實困境(如貧困、歧視、教育不足等)往往會被忽視或淡化。這使得社會難以看到並解決他們真正需要的幫助,阻礙了實際的進步。並且這樣做會導致「高標準、嚴要求」的隱性歧視,對「神聖化」群體的過高期望,可能演變成一種隱性的歧視。當他們表現平庸時,反而會被認為是「達不到應有的標準」,甚至被歸咎於他們的「特殊性」,而其他群體則不會受到如此嚴苛的審視。
最為重要的是,將少數族群「神聖化」將剝奪個體的複雜性和人性。任何將一個群體標籤化、扁平化的行為,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都是對其個體複雜性和人性的剝奪。它將個體簡化為群體的代表,而非獨立、多維度的人。最後的最後,這麼做其實無法真正消除負面刻板印象的根源。負面刻板印象通常源於無知、偏見、權力不平等或歷史因素。「神聖化」只是用一個極端的正面形象替代了另一個極端的負面形象,並沒有觸及偏見和歧視的根本原因,也無法改變那些抱有偏見者的深層認知。
消除刻板印象的關鍵在於促進真實的理解、尊重個體差異和推動社會公平。而這是一個長期而系統的過程,
首先我們應該增加真實的接觸和互動,比如促進多元交流, 鼓勵不同群體之間的直接、平等交流,讓大家有機會在日常生活中了解彼此,發現共同點和獨特的個性,而不是依賴媒體或傳聞。以及打破物理和心理隔閡, 創造機會讓不同背景的人在學校、工作場所和社區中自然融合。
其次我們應該促進教育和知識普及,這就意味著我們需要社會提供準確信息,例如通過教育系統和公共宣傳,提供關於各個族群的真實、客觀、多樣的歷史、文化和社會貢獻。並且我還需要學校去教授批判性思維,這可以培養人們識別和質疑刻板印象的能力,理解它們是如何形成和傳播的。同時我們還應該要求當局推廣多元文化教育,讓學生從小了解世界各地的不同文化,培養開放和包容的心態。
再次就是要求媒體的負責任呈現。這需要媒體在報道的時候避免簡單化和標籤化,媒體應避免對少數族群進行單一、刻板的描繪,無論是負面還是過於完美化。並且媒體還需要在報道中呈現多樣性和複雜性,報導和影視作品應展現少數族群內部的多樣性,呈現真實、立體的人物形象,包括他們的優點和缺點,成功與掙扎。
第四則是強調個體差異和人性共通,鼓勵人們將焦點放在個體的獨特性上,而不是先入為主地用群體標籤來定義一個人。同時強調不同族群之間共同的人性、情感和需求,促進相互理解和同理心。
第五是推動政策和法律的公平性。一方面需要當局制定和執行有效的反歧視法律,保障所有族群在教育、就業、住房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另一方面則需要鼓勵企業和組織實施多元化和包容性政策,創造公平的機會。
最後則是身為當事人的我們需要自我反思和內省。鼓勵每個人審視自己內心的偏見和刻板印象,認識到它們可能源於無知或社會影響,並主動去挑戰和改變這些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