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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娜的彼岸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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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許多中國人仍真實的相信中國是好的國家?

鹿娜的彼岸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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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真正的分歧,也許不在於中國是不是“好的”,而在於:我們是否被允許,在不承擔額外風險的情況下,去討論它是否本可以更好。

我覺得可以拿出來一個統計數據,來幫我們理解問題的起點:中國持有護照的人口比例不到15%,許多人一生都未曾離開過出生的城市。大學生比例雖在增長,但仍遠未達到普及的程度。失業率(尤其是青年失業)早已成為一個持續的社會焦慮。

然爾,有相當比例的人真誠地認為,中國是一個不錯的國家。對他們來說,生活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其他地方更好。這個現象本身就構成了一個謎題。更令人,很長時間也令我感到困惑的是:即便是那些出過國、有過比較經驗的人當中,也有不少人在回國後仍然堅持這個判斷。他們會說,外國的生活節奏太慢,社交太疏離,或者僅僅是“沒有中國方便”。

我相信這是一種經過某種比較後形成的實感。光是有相對可口的食物和相對不錯的娛樂節目不足以讓我得出這樣的結論。對於某個個體更好和這是一個好的國家是兩回事。

當然,問題不在於這種感受是否真實——它對於個體的感受是真實的。感受也會影響理解。我在想的問題是:為什麼同樣的中國,會被理解成如此不同的樣子?

這個困惑在網路爭論中體現得最為明顯。

以前在中國的時候我被人罵過每天盯著陰暗面看。但我又不是瞎子。我身邊的人都在談論就業失業問題,醫療事故,教育焦慮,食品安全和疫情後遺症。我看到互聯網上,類似的貼子下面有人評價行走的五百萬(也就是間諜的意思),有人評價說外國也一樣,中國已經不錯了。爭吵往往在幾個來回後迅速失焦,最後停留在情緒或立場上。

沒有人能說明誰,因為雙方談論的分明是不同的現實。

起初,人們會把這種分歧理解為資訊不對稱,或是立場偏見。但看得久了,很難不意識到,問題不只在於“知道得多或少”,而是大家的生活經驗就是不同的,不同的人,正在經驗著、理解著、甚至記憶著不同版本的中國。

對一些人來說,中國仍然是一個可以理解、可以適應的社會。生活便利,秩序尚在。他們把所有問題視為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成本。它未必令人滿意,但在大家眼中是連續的、可預期的。

對另一些人而言,現實則呈現出另一種樣貌:規則反覆變動,風險難以界定,錯誤鮮少被修正。穩定感並非來自制度,而來自個體不斷的自我調整。

這兩種感受都並非憑空而來。它們植根於真實的生活經驗,只是分別發生在不同的社會位置與經驗半徑之中。理解中國的困難,正是在這裡顯現的。當一個社會內部的生活經驗高度分裂,卻又缺乏能讓這些經驗被安全對照、公開討論的空間時,人們很容易停留在各自熟悉的現實裡。久而久之,局部經驗被誤認為整體,而彼此之間的理解逐漸失效。

所以,問題根本就不是“中國到底好不好”,而是——我們究竟在談論哪一個中國?

我想到在許多爭論中,有一句話出現頻率奇高:其實外國也一樣。只要確認“沒有更好的選項”,眼前的一切便自然獲得了合理性。

但問題在我看來是,所謂的比較根本沒有真正發生。

對多數人而言,所謂的“外國”,要麼來自新聞片段與短影音,要麼來自他人的轉述經驗。留學初期的孤獨、移民早期的拮据、語言不通的挫敗感。這些經驗當然真實,卻根本無法構成對另一個社會運作方式的完整理解。

比較在這裡被簡化成了一種情緒對照:因為中國熟悉且便利,他國的陌生與不安。因此得出顯而易見的結論。

想要做真正的比較需要時間,需要位置。它必須發生在在兩個不同的國家或制度中長期生活並融入,成為其運作一部分的人的身上。他需要經驗的積累,需要一個個體真切的體會到醫療、教育、勞動、公共討論等細節,才能夠做出一個合適的比較,

當然,這裡也需要談論一個經常被忽略的維度,那就是:福利與權利的可見性問題。

在中國的日常生活中,許多便利是高度可見的:外賣快速,支付方便,基礎設施完善,治安相對穩定。這些體驗是即時的、具體的,構成了“生活質量”最直觀的部分。

相比之下,許多福利與權利的缺失,其代價往往是延遲的、隱蔽的。你不會在日常中感受到“沒有獨立工會”意味著什麼,直到你面臨勞資糾紛卻求告無門;你不會意識到“缺乏新聞自由”的後果,直到某個公共衛生危機因為資訊被壓制而擴大;你不會理解“司法不獨立”的問題,直到你自己或親友陷入無法獲得公正審理的困境。

這也使得比較變得極為困難。那些高度可見的便利是你作為大多數的時候就能體會的,而制度性保障的缺失,只有在你成為這個社會的少數群體時,你才回看到自己是如何被排除在外。

於是就出現了一個弔詭的現象:即便是出過國、有過比較經驗的人,也可能因為比較的時間尺度不夠長,或者恰好未遭遇需要制度保障的情境,而得出“中國其實更好”的結論。

這不是說生活便利不重要——它當然重要。問題在於,當比較單純的被簡化為“哪裡生活更方便”,許多更根本的問題便被遮蔽了。

更進一步講,對多數人來說,生活的比較半徑本來就是有限的。身邊的人過著相似的日子,承受著相似的壓力,也共享著相似的期待。在這樣的環境中,“現實”本身會變得高度一致,而任何偏離這種一致性的描述,都容易被視為誇張或不切實際。

於是,“比較”不再是一種實際的經驗,而變成了一種抽象的姿態——用來否定不滿,用來終止質疑。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許多對現狀的批評很難獲得回應。它們往往被理解為對熟悉秩序的冒犯,而不是對另一種可能性的探索。當比較本身被視為不必要,甚至被視為危險,討論自然只能在原地打轉。

久而久之,人們不再問“是否可以更好”,而只是不斷重複“其實也就這樣”。這句話聽起來平靜,卻同時劃定了一條無形的邊界——在邊界之外的想像,被提前排除。

還有一個反覆出現的模式值得注意。

當有人描述困境——失業、過勞、過度競爭、看病困難、心理創傷——回應往往很快轉向個人層面。“是不是你不夠努力?” “為什麼別人可以,你不行?” “環境就是這樣,你看看誰不是熬過來的?”

討論在這裡再次中斷了。許多問題不再被理解為公共層面的,而被迅速縮減為個體能力、性格或選擇的結果。這是一種近乎社會達爾文的觀念。

這是因為,生活在一個很少鼓勵人們談論制度、結構與責任分配的環境裡,個人幾乎成了唯一可以被檢視、被評價、也被指責的單位。你無法指責結構,你就只能指責痛苦的個體。成功被解釋為努力與忍耐的回報,失敗,則被視為不夠自律、不夠聰明,或“沒選對路”。

這種敘事特別殘酷,而且一點都不公平——它要求個體為幾乎所有結果負責,卻很少允許他們追問:哪些風險原本不該由個人承擔?哪些代價本可以被分攤?哪些錯誤其實來自決策層,而非執行者?

這種邏輯在網絡上甚至能被道德化。質疑被視為抱怨,描述結構性困境被理解為推卸責任。久而久之,人們就學會了另一種更安全的表述方式——把一切歸咎於自己。人們不一定真的相信一切都是自己的問題,但是在缺乏有效公共討論空間的情況下,指責自己,似乎比追問制度來得安全,也可控。

但其實我們應該警惕這種安全,當責任被不斷推回到個人身上,許多原本屬於公共領域的問題便逐漸消失了。它們不再被視為需要被修正的結構,而只是無數個孤立的失敗案例。痛苦被分散、被沉默,也被去政治化。

在什麼樣的制度條件下,人們才能安全地指出結構性的失靈?

答案幾乎總是指向民主機制的存在與否。不是因為民主是完美的,而是因為它提供了一個基本前提:如果出現結構失誤,官員瀆職,制度失靈,人們可以通過可預期的程序表達不滿,要求改變,甚至更換決策者,而不必承擔過高的個人風險。

在缺乏這種機制的環境中,指出問題本身就可能成為問題。於是人們學會了自我審查,學會了把公共問題私人化,學會了在適應中尋找安全感。

在這樣的語境中,“覺得中國是好的”便多了一層含義——如果問題被理解為個人的,那麼只要自己尚能承受,整個系統便似乎仍然成立。

然而,正是在這個過程中,一個更根本的問題被悄然擱置了:當人們無法安全地指出結構性的失靈,又如何期待這些失靈被真正修正?

有一個現象始終存在,卻很少被明確指出:當人們談論傷害時,他們很少使用“權利”這個詞。

失業,被形容為運氣不好;看病困難,被理解為命不好;遭遇不公甚至是暴力,還要被勸說要忍一忍、想開一點。

很少有人質疑這樣的說發,這種不對抗,也不激烈,還帶著一些虛假的成熟和現實感的說法,把所有傷害私人化的說法,本來該指向制度和流程,問責的問題,被視為個體必須承受的命運。不公也就可以接受了。

人們感受到痛苦,但失去了表達痛苦的資格。因為這個社會沒有提供關於”權利”的公共語言,人們沒有被教育過如何使用這樣的方式思考,也不會用這個概念來理解自身的處境。

於是,人們講的是“我太倒霉了”,“沒有辦法”,“你看大家都在忍耐”,人們不講“這個程序是不合理的”,“我被剝奪了該有的權利”,“這不公平”。如果人們無法這樣講,無法這樣思考,人們又怎麼去爭取呢?

如果權利不被清楚地界定,也不被反覆討論,就很難成為日常理解的一部分。人們學會的,不是如何主張權利,而是如何調整自己,以適應既定的條件。

久而久之,權利逐漸從公共討論中消失,只在極少數時刻被提起,卻又顯得突兀而不合時宜。更多時候,它被視為一個抽象、遙遠,甚至帶有風險的概念,與日常生活無關。

如果一個社會很少教人理解什麼是權利,那麼人們就不會用權利的語言描述不公。人們所能做的,往往只是降低期待、收緊感受,讓生活在可承受的範圍內勉強繼續。也正是在這裡,“覺得一切還可以”再次顯得合理。

當不公缺乏語言,忍耐便成了一種美德。當權利缺席,承受就被誤認為成熟。

但它同時也意味著,許多本應被看見、被討論、被修正的問題,只能靜靜地留在個人的身體與記憶裡,反覆發生,卻難以改變。

當然,另一個後果也會隨之出現:錯誤很難被真正修正。

在許多公共事件中,人們其實並不完全缺乏判斷力。他們能感覺到不對勁,也能意識到某些決策帶來了傷害。但問題往往停留在“感覺”的層面,無法轉化為清晰、可追問的主張。

人們不去爭取權利,不去糾正錯誤,不能被簡單的歸因於懦弱,或者被洗腦。糾錯和爭取權利都建立在這樣的前提之下:要有人能指出問題出在哪裡,要有渠道能夠接收這些指出;但更需要的是一個基礎的社會環境——指出問題本身,不應成為風險。

如果人們生活在模糊的環境中,就沒辦法判斷什麼是越界的。如果根本沒辦法知情,那還如何追問?如果沒有可以依循的程序,所有的錯誤就都成了不可避免的悲劇。就只能渾渾噩噩的活著。

於是大量的問題,大量的新聞,本來能引發一系列深度討論,推動制度變革的內容。在社交平台上短暫出現,在審查和自我審查之中,抑或在無意識的無力感之中,被遺忘,被消失,沒有任何答案,只剩一種深層的疲憊。

人的期待就是這樣一點一點降低的。人們最後只剩下一種追求:保全自己的追求。這種狀態不會伴隨激烈的不滿。更多時候,它以一種溫和的方式存在——人們說,“反正改不了”“知道了也沒用”“別想那麼多”。

公共生活中的錯誤,已經在這個過程中失去了被修正的路徑。

錯誤無法被糾正,那人們還能相互信任嗎?人們看不到問題被承認,看不到後果被承擔,也看不到責任被確定。人們接受現狀,這被認為是穩定,對問題的沈默,被認為是共識,人們其實對改變現狀一點期待都沒有,甚至害怕現狀有所改變。

還有一點是,在沒有選擇權的情況下,“滿意”往往被高估。

在前面的討論裡,“其實還可以”“大體上不錯”這類評價反覆出現。它們聽起來溫和、理性,也常被用來作為爭論的終點。但很少有人追問:這種“滿意”,究竟是在什麼條件下形成的?

一個經常被忽略的前提是——當你無法影響決策,也無法更換治理者時,對現狀的評價,本身就失去了最重要的比較維度。

在這樣的環境中,“接受現狀”很容易被誤認為“支持現狀”。不是因為人們真的認同所有安排,而是因為拒絕本身缺乏出口。當選擇不存在,順從便不再顯得像一種立場,而更像是一種自然狀態。這種轉換往往發生得非常安靜。沒有宣誓,沒有表態,甚至沒有明確的內心轉折。只是在人們一次次發現,自己的意見無法改變結果、質疑無法進入程序、失望也無處安放之後,“算了”逐漸取代了“為什麼”。

於是,“滿意”成了一種極其方便的語言。很多看似穩定的評價,其實是在測量人們的承受能力,而不是對制度的肯定。

在缺乏民主機制的環境中,很多“滿意度”衡量的不是認同,而是適應能力。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一些長期存在的問題,並不一定會立即引發反對,而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情緒卻可能迅速累積、集中爆發。那並不是因為人們突然改變了看法,而是因為原本被壓低的期待,已經無法再被壓低。就像疫情防控到了末期,人們終於無法忍受。

當“滿意”建立在缺乏選擇與缺乏糾錯的前提之上,它所維持的,往往不是信任,而是一種脆弱的平衡。這種平衡看似穩定,實際上卻極度依賴於”不出事”——一旦現實越過可承受的界線,它便會迅速失效。

理解這一點,或許能幫助我們重新看待那些關於“中國是不是好的”的爭論。很多時候,人們並不是在為某種制度背書,而是在為自己的生活尋找一個能夠繼續下去的理由。

而問題也正是在這裡浮現的:當“好”被不斷收縮為“還能忍受”,當“滿意”成為適應的同義詞,一個社會對未來的想像空間,便會隨之縮小。

這不是情緒問題,而是一個關於選擇是否存在的問題。

我們究竟在談論什麼樣的“好”?

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什麼在明顯存在結構性問題與信任危機的情況下,仍然有許多人真誠地覺得中國是好的,甚至是更好的?

走到這裡,答案或許已經不再指向某一種立場,而指向一組條件。當生活經驗彼此分離、比較變得困難、權利缺乏語言、錯誤難以被修正,人們對現狀的評價,便不再只是價值判斷,而是一種在有限空間中形成的現實反應。

這並不意味著這種感受是虛假的。恰恰相反,它正因為真實,才更值得被理解。很多時候,人們並不是在為制度辯護,而是在為自己的生活尋找一個可以繼續下去的解釋。

但理解這一點,並不等於要停在這裡。

真正的分歧,也許不在於中國是不是“好的”,而在於:我們是否被允許,在不承擔額外風險的情況下,去討論它是否本可以更好。

當一個社會越來越難以容納這樣的提問,“好”的定義便會不斷收縮,直到只剩下“還能忍受”。而在這個過程中,很多原本屬於公共層面的問題,悄然退回到個人的身體與命運裡,被反覆承受,卻難以改變。而中國社會正是如此。

也許,理解中國最困難的地方,正是在於這種安靜的轉換——不是因為人們不再思考,而是因為思考的邊界,被一步步推回到了生活本身。

而今天我想寫下這些,並不是為了否定任何人的感受,而是為了保留一個仍然重要、卻越來越稀薄的可能性:在習慣接受之前,仍然能夠問一句——是否一定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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