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日的前幾天,我決定獨立生活,從這一步開始
我住在A案所在的縣市,在B案所在的縣市上班,兩個案子我都符合申請資格。這次,我選擇積極出擊 💪
今天請了一天假,去了戶政事務所辦理「同址分戶」,主要是為了讓戶口上只有我自己。因為如果與名下有房產的母親同戶,我將喪失申請資格。她完全支持我的決定 🫶 也知道以我目前的經濟能力,短期內買房並不實際,申請社會住宅,才是更務實的選擇。
我們也討論到未來的生活規劃,特別是婚姻與孩子的可能性。她建議我直接申請兩房型,以便將來若成家可以不用再搬遷。然而,兩房需「已婚」才符合申請條件,而我目前是單身,所以眼下只能申請一房型,等到結婚後再辦理換約申請,轉為兩房。
這個分戶的時間點,剛好就在我生日的前幾天。某種意義上,這代表我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從這一年開始,我要為自己的生活負起更完整的責任。不是離家,而是真正的獨立 🏠✨
社宅也許不是夢想中的「家」,但它是我走向生活自主的一個重要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