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之五
我說這些,倒不是給自己媳婦兒找補。我自認為還是很注重品味的,不是說「看一個人就看他的伴侶」嗎,我選的老婆,肯定不能是俗物。
何為俗,問我的話,最怕的就是一個吵字。不只是吵架,而是咋咋呼呼,動不動激動。美人在韻,動靜相宜。話多了,韻也散了,神秘感也沒了,也就不值得推敲了。都說「女追男,隔層紗」,我倒又和大家不一樣,偏不喜歡女生主動。當然,我也不喜歡單方面硬去追求。兩情相悅,都是你情我願,水到渠成的事兒。
嗨,這話說得太省事了,倒像是我撿了個現成的。其實哪有那麼容易。
我老婆那人,冷豔。頭一回見,是我們音樂社團活動。說來慚愧,這一開始認識,其實還是初戀找來她自己的發小,說認識一從小彈鋼琴的姑娘,剛好替補缺了人的一曲表演。打招呼時,她彈完琴抱著譜子出來,臉上沒什麼表情,理都不理人。也不知是端著,還是那陣子她身邊有人——聽說還談了不少日子;又或者,是礙著中間那閨蜜男友的關係,不大方便。
可越是這樣,我越來勁。
說來你別笑,我這人,平日裡斯斯文文的,真沒想到自己還有那麼一股衝勁兒。一開始是真沒想著要怎麼樣,我和大學女友已經談了四年多,正想著是一起念研究所還是找工作的光景,就這麼不偏不倚認識了她。真是緣分妙不可言,人力不能抵擋。
總之,我使出了渾身解數。她喜歡音樂,我就跟她聊音樂——不是那種附庸風雅的聊法,我是真懂。我跟她講布拉姆斯的第三號為什麼比第一號更難,講我練琴練到半夜的那些事,講我從原文裡讀來的句子。她起先不接話,可我看得出來,她在聽。一個真正懂行的人,是騙不過另一個懂行的人的。
她那男朋友,偏巧那陣子畢業,也要出國跟她分道揚鑣了。我不是趁人之危——我是覺得,有些人就是該在一起。機會這東西,你不抓,它就過去了。
總之……
我那時候還得意呢,覺得這是我的本事——是我,把這麼個冷美人捂熱了。
那是我這輩子頭一回,覺得自己這麼有衝勁兒。追到她的那天,我一個人在街上走了很久,心裡那股成就感,簡直沒法形容。一個鋼琴女神,從小練到大的練家子,冷冷清清誰也看不上的人,偏偏讓我給追到了。你說,這是不是命。
而且她哪哪都合適。我倆都是本地人——她那會兒雖在外地念書,可畢了業是要回來的——往後沒那麼多異地的麻煩,也沒那麼多家長裡短的隔閡。她性子又靜,不像那個吹小號的,我倆幾乎不吵架。我那時就覺得,踏實了,這才像個過日子的樣兒。
後來兜兜轉轉,我倆竟都進了本地的外企。工作環境和生活步調都差不多。下了班,有時去琴房,她彈一段,我接一段;週末窩在一塊兒,聽碟,看書,誰也不用遷就誰。剛在一起沒多久,旁人看我倆,都說是神仙眷侶,郎才女貌。我自己也得意——你看,我說什麼來著,看一個人,就看他挑了個什麼樣的伴兒。
當然,日子過到如今,早沒那些浪漫了。說實話,平淡得很,甚至有點無聊。可那又怎樣呢?夫妻到了歲數,不都這樣。她人不壞,也由著我,我有什麼不知足的。婚姻這東西,說穿了就是搭夥把日子過下去,新鮮勁兒過了,剩下的是個「忍」字——這話不好聽,可哪對老夫老妻不是忍過來的。我能忍,她也能忍,這就夠了。
要說當初結婚,我心裡其實是有點不情願的。倒不是不喜歡她,是我覺得,人哪能這麼早就把自己拴死。可人總歸是要結婚的。
更何況——這就說到那兩年了——我外派去了德國。
那兩年,真是我這輩子算得上精彩的一段。做專案,跟當地人打交道,跟天南海北出差來的人稱兄道弟。見的世面,長的見識,那個年代,有這種經歷的人掰著指頭數得過來。我那時候是真動過念頭,想就此留下,想法子弄個歐盟身份,在那邊紮下去。
可外派一到期,公司這邊沒我的職位了。加上她在國內,這幾年一直沒鬧分手,逢年過節替我回家,陪著我爹我媽爺爺奶奶。走動的多了,家人們都熟悉了,她也乖巧可愛,一心只有我的。我人在天邊,家裡那一攤子,全是她替我看著。這樣的女人,你上哪兒找去。
最後外派結束的時候,她也快到了女人三十歲那道坎,不哭不鬧,態度堅決地催著要個名分——那語氣真冰冷啊,下最後通牒,不結婚就吹了吧。我真給嚇住了。想來想去,沒什麼理由非要親手扔掉已經擁有的東西,於是就回來了,也結了婚。
說到底,人要講良心。她等了我這麼些年,替我盡了這麼多本該我來盡的孝,我總不能讓她空等一場。只是那時候,心裡只跟自己說定了一件事——結,可以。只是一張紙,一個交代。只要不生孩子,生活品質就不會產生本質的變化。
只要不生孩子,都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