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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伈翎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如何建立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组织——21世纪革新民主集中制:权力归于每一个个体,自由的联合

穆伈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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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这不是一本教科书,这是一套可以自由组装、修改、传播的组织工具箱。它不告诉你该信仰什么,而是给你一套方法——让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决策,让每一个代表都能被随时撤回,让每一分钱都留在自己账户,让每一个层级都只是临时的协调工具。

我们站在历史的肩膀上:巴黎公社的“随时撤换”,苏维埃的“民主集中”,中国革命的“群众路线”与“枫桥经验”。但我们不再依赖英雄与运动,而是把这些理想转化为可重复、可修正、可撤回的日常程序。

核心理念极其简单:

  • 组织始于两个人——当两个人愿意互相信任、互相帮助,组织的种子就已种下

  • 任何代表都必须可以被随时撤回

  • 资金永远留在成员自己的账户

  • 所有决策过程透明可追溯

  • 任何层级都是临时的,可以随时解散

这套方法适用于任何需要集体行动的场景:工人互助社、社区合作社、维权小组、环保组织、独立媒体、政党基层组织……你可以自由使用、修改、翻译、传播,无需任何许可。

权力归于每一个个体。自由地联合。


第一章 核心理念

1.1 主权在个体
任何组织的权力都源于每一个成员的持续承认。没有一种权力是“授予之后就永远有效”的——每一瞬间,权力都需要重新被认可。

1.2 可撤回原则
任何代表、协调者、负责人、委员,都必须可以被随时撤回。撤回程序应比选举程序更简单:24小时投票,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撤回不需要证明“犯错”,只需要证明“失去信任”。

1.3 分布式资金
组织不应设立任何集中资金池。所有资金保留在成员个人账户。需要集体行动时,通过“认筹-锁定-授权-执行”流程,资金直接从成员账户转到目标账户,不经任何中间账户。

1.4 自愿互助
成员之间的互助基于自愿与赠予,不构成借贷关系。援助是无偿的,不产生权力或依附关系。所有互助记录公开,形成信任的分布式账本。

1.5 递归协调
组织层级只为处理基层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务而存在。每一层都是临时的,代表可随时召回,层级可随时解散。问题解决后,权力自动回归基层。

1.6 透明可追溯
所有提案、讨论、投票、资金往来记录公开可查。任何成员有权查阅任何层级的决策过程。没有“秘密”,没有“内部消息”。

1.7 自我革命
任何层级一旦出现固化迹象——截留资金、阻止召回、擅自行事——自动触发回归机制,该层级立即解散,事务回到基层重新协商。


第二章 成员

2.1 入社条件
凡以出卖劳动力获取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最开始是以工会为目的,但任何人都可加入、创建),或认同本社宗旨的进步人士,承认本章程,经至少一名现有成员介绍,均可申请加入(也可以从创建开始,哪天碰到同志便可自行联结对接)。

2.2 入社程序

  1. 与介绍人沟通,了解本社宗旨

  2. 加入基层单元沟通群(任何平台均可,见第九章)

  3. 在社群平台完成身份注册(可匿名或使用昵称,亦可实名)

  4. 经基层单元简单多数同意,成为正式成员(此条可随意修改,本人倾向开放式自由加入)

2.3 成员权利

  • 在所属基层单元发起提案、参与讨论、投票表决

  • 选举、被选举为协调者或代表或委员,并随时发起召回

  • 查阅本社所有层级的决策记录、资金往来

  • 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互助活动

2.4 成员义务

  • 遵守本章程及经共识通过的决议

  • 根据基层单元共识承担必要的轮值工作

  • 在能力范围内参与自愿互助

2.5 退社自由
成员可随时无条件退出:退出基层单元沟通群即视为退社,平台身份自动失效。


第三章 基层单元(L0)

3.1 定义
基层单元(L0)是组织的基本主权单位。每个单元由3—150名成员组成,拥有独立的沟通群和内部决策权。

  • 3人是组织成立的最低门槛——两人可结成互助组,但组织需要至少三人才能形成集体决策

  • 150人是人类有效协作的认知上限(邓巴数),超出此数单元必须自愿分裂

3.2 内部小组(L0.1 - L0.15)
基层单元内部可自由组成2—10人的小组,便于日常交流、学习、互助。这些小组不是正式层级,不设固定组长,由成员自愿结组,可随时解散。

3.3 建立
凡有3名以上成员即可发起成立新的基层单元,经任意三个现有单元简单多数同意后正式设立,但推荐100人以上再分形,否则易碎片化。

3.4 规模限制与分流
单元人数上限为150人。超过上限时,须在30日内启动自愿分裂程序,成员根据自愿选择加入新单元。分裂方案需经原单元全体成员2/3同意。

3.5 沟通群
每个单元拥有专属沟通群。可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见第九章),但需确保所有成员能够平等参与。

3.6 决策机制

  • 提案发起:任何成员可在平台发起提案,必须包含问题描述、行动建议、影响分析。

  • 讨论期:提案在沟通群公示至少24小时。

  • 投票:讨论期结束后平台自动开启投票。

  • 通过门槛

    • 一般事务:参与投票人数超过单元成员数1/3,且赞成票超过反对票

    • 重大事务(修改内部规则、选举协调者、集体行动):参与投票人数超过1/2,且赞成票达到2/3

    • 可能造成不可逆伤害的提案(开除成员、解散单元):需全体成员4/5同意,且无人启动道德共识复核

  • 结果执行:投票通过后由协调者或提案人执行,过程全程透明通报。

3.7 单元协调者
每个单元可选举1—3名协调者,任期1个月,可连选连任。
实时召回:任何成员可随时发起召回动议,24小时内简单多数投票通过即解职。
协调者无资源支配权,不得单独决定资金使用,不得代表单元对外签约。


第四章 二人互助组

4.1 定义
二人互助组是组织最基础的合作单元。它是两名成员之间基于信任自愿建立的互助关系。

4.2 建立与终止
任何两名成员均可自愿结为互助组,无需登记、无需批准。互助关系可随时单方面终止,无需理由。

4.3 互助内容
互助组可从事任何双方自愿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分享、学习交流、生活照应、情绪支持、小额援助。

4.4 互助性质
互助组内的一切援助均为自愿赠予,不构成借贷关系,不计利息,不设还款期限,不因援助产生权力或依附关系。

4.5 与单元的关系
互助组是基层单元的毛细血管。单元协调者应关注互助组活动,及时发现成员需求。互助组中的问题超出两人能力范围时,可提交单元讨论解决。


第五章 递归协调层

5.1 跨层级协调员机制
每一层级的协调组(L1、L2、L3……)由下一层级的代表组成。代表由下一层级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得票过半数),任期与协调组存续期一致,受所在单元实时召回约束。

5.2 协调层的成立
当多个基层单元需要共同处理跨单元事务时,可由至少两个单元各自内部投票通过,共同成立L1协调组。每个参与单元可授权1名代表进入协调组。

5.3 中央协调委员会
最高协调层(L3或更高)可称为中央协调委员会。它的职责仅限于处理下一层无法解决的全局性事务(如跨区域联合行动、资源协调等),不得干预基层自治。

5.4 权限限制

  • 协调组只能处理参与单元明确授权的事务,超出清单的事务需返回各单元分别投票。

  • 协调组不得独立掌握资金。如需联合经费,资金保留在成员个人账户,协调组只能提议使用方案,经各单元分别批准后执行。

  • 协调组的决议需经所有参与单元分别投票通过后方可生效。

5.5 解散与回归

  • 授权事务处理完毕,或超过2/3的参与单元认为无存在必要时,协调组自动解散。(协调组可临时化,规模大时可固定,但基层L0单元拥有随时罢免重选权)

  • 若协调组试图固化(控制资金、阻止召回、擅自执行),任何参与单元可发起不信任投票,简单多数通过即解散。

5.6 递归可扩展性(数学证明)
一个组织的可行性,不依赖于人数多少,而依赖于结构是否可递归。用最小规模即可验证:

  • 一个基层单元(L0)至少需要 3人

  • L1协调组可由 3个L0 的代表组成

  • L2协调组可由 3个L1 的代表组成

  • L3协调组(中央协调委员会)可由 3个L2 的代表组成

3 × 3 × 3 × 3 = 81人

这81人的小规模组织,完整包含了L0→L1→L2→L3的所有递归层级。如果这81人能按本章程原则运转——代表可召回、资金不集中、决策透明、层级可解散——那么同样的结构,在理论上可以扩展至任何规模:

  • 若每个L0以150人计,L1以150个L0计,L2以150个L1计,L3以150个L2计

  • 150 × 150 × 150 × 150 = 506,250,000(5亿人)

数学证明:结构的可行性不依赖于规模,而依赖于递归原则。81人能运转,5亿人就能运转。


第六章 财务

6.1 分布式资金原则
本社不设任何层级的集中资金池。所有资金始终保留在成员个人账户。

6.2 集体行动资金流程
需要集体资金支持的行动遵循以下流程:

  1. 意向征集:发起人提案征集意向参与者和大致金额

  2. 认筹锁定:意向达到规模后,参与者通过平台锁定资金(资金仍在个人账户)

  3. 授权投票:认筹达标后,参与者投票决定是否执行、执行方案

  4. 资金执行:投票通过后,资金直接从参与者账户转账到目标账户,不经任何中间账户

  5. 结余处理:行动结束后如有结余,按原路返回或经投票决定用途

6.3 自愿互助原则
成员间的一切资金往来均遵循自愿、赠予、不追索原则。

  • 援助为无偿赠予,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 受助者无还款义务,援助者不得主张返还

  • 所有互助记录在平台公开,形成信任的分布式账本

  • 鼓励量力而行,反对任何形式的道德绑架

6.4 协调者激励
本社不设固定代表薪酬。协调者的激励来源于成员的自愿认可。成员可随时通过平台向协调者进行小额打赏,单次金额0.01元至10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打赏记录在平台永久公开。协调者不得要求或施压成员打赏,违反者启动召回程序。


第七章 自我革命与防固化

7.1 回归触发条件
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触发结构性回归,主权自动回到基层单元:

  • 任一协调层截留资金、拥有独立账户

  • 协调层阻止成员对代表的召回

  • 协调层决议未经单元批准擅自执行

  • 协调层连续存在超过6个月而未重新授权

  • 任何成员或单元发起「回归动议」并经所在单元简单多数通过

7.2 回归程序

  1. 回归动议通过后,该协调层立即暂停所有活动

  2. 所有原授权事务返回各单元重新协商

  3. 协调层代表资格自动终止,原协调层沟通群解散

  4. 回归后如需重新协调,必须重新成立新协调层,原成员不得自动连任

7.3 合规性自检
每季度,各单元需进行防固化自检并公示:

  • 协调者/代表是否仍可实时召回?

  • 资金是否透明且无垄断?

  • 决策是否经过单元投票?


第八章 道德共识与冲突解决

8.1 道德共识定义
任何决策不得导致任何参与者被「结构性牺牲」——即因其成员身份而遭受不可逆的、不成比例的利益剥夺或权利压制。

8.2 影响分析义务
提案发起人必须在提案中附上影响分析,说明哪些群体会受影响、影响程度、是否有人可能被牺牲。若影响分析缺失,成员可要求暂缓投票。

8.3 道德共识复核
若在投票前或投票中有成员认为提案可能造成结构性牺牲,可发起「道德共识复核」。复核由单元全体成员讨论,最终投票决定(需2/3同意)是否终止该提案并要求重设。

8.4 冲突调解
若单元内部或之间出现无法通过投票解决的冲突,可成立临时调解小组(由冲突各方各推一人,外加一名中立成员),提出调解方案,返回到各方投票表决。调解小组本身遵循实时召回原则。


第九章 技术平台指南

9.1 核心理念
组织不应依赖任何单一技术平台。技术是工具,不是主人。所有数据应可迁移、可备份、可切换。平台应当开源,代码可审查,成员身份不由中心化服务商控制。

9.2 沟通工具

  • 中心化平台(可作入门):微信/WeChat、微博/Weibo、WhatsApp、Telegram

  • 加密优先平台(推荐):Signal、Session(无需手机号)、Briar(支持离线通信)

9.3 投票与决策工具

  • 入门级:腾讯投票、金山表单、Google Forms

  • 去中心化/开源:Nostr协议、自建开源投票系统

9.4 数据存储与永存

  • 定期备份:导出所有记录,加密分发

  • 去中心化存储:IPFS、Arweave(区块链永久存储)

9.5 身份与认证

  • 可使用NFT作为成员凭证(低费用链),同时保留非加密替代方案

  • 成员可匿名,使用昵称;敏感信息加密传输

9.6 平台组合推荐

  • 低威胁环境:Signal + Telegram + 定期备份

  • 中威胁环境:Session / Briar + Nostr + IPFS/Arweave

  • 高威胁环境:Briar(离线优先)+ 面对面会议 + 纸质/加密USB备份

9.7 风险提示
任何中心化平台都存在单点故障、数据篡改、隐私泄露、算法操纵风险。应对策略:多平台并用、定期导出、重要决策上链、建立应急切换预案。


第十章 章程修改

10.1 修改程序
修改提案可由任一单元发起,经该单元全体成员2/3通过后,提交所有单元并行投票。修改案需获得超过2/3的单元各自内部简单多数赞成,方可生效。
涉及核心原则(主权归属、可召回、分布式资金、回归机制)的修改,需获得全体单元各自内部3/4同意。

10.2 版本记录
章程历次修改版本及投票记录在平台永久公开。


第十一章 附则

11.1 生效
本章程经首个基层单元全体成员2/3通过后生效。后续新单元加入时须在本章程基础上运营。

11.2 语言与翻译
本章程以中文为源语言,欢迎翻译为任何语言。翻译版本应在平台公开,注明译者与源版本。翻译争议以源语言版本为准。

11.3 传播
本章程遵循CC0协议(公共领域奉献)。任何人可自由使用、修改、翻译、传播,无需任何许可。


附录:递归可扩展性的数学证明与实验验证

证明目的:证明该组织结构不依赖于规模,而依赖于递归原则。只要最小递归结构能运转,理论上可扩展至任意规模。

最小验证模型(81人)

  • L0:3人/单元 → 共3个L0(9人)

  • L1:3个L0的代表组成L1协调组 → 共3个L1代表

  • L2:3个L1的代表组成L2协调组 → 共3个L2代表

  • L3:3个L2的代表组成中央协调委员会 → 共3个L3代表

总人数:3 × 3 × 3 × 3 = 81人

这81人的小规模组织,完整包含了L0→L1→L2→L3的所有递归层级。如果这81人能按本章程原则运转——代表可召回、资金不集中、决策透明、层级可解散——那么同样的结构,在理论上可以扩展至任何规模。

最大规模推演(5亿人)

  • L0:150人/单元

  • L1:150个L0的代表组成L1协调组 → 22,500人

  • L2:150个L1的代表组成L2协调组 → 3,375,000人

  • L3:150个L2的代表组成中央协调委员会 → 506,250,000人(5亿人)

实验建议
无需等待5亿人才能验证。从81人开始,或从3×3=9人的两层结构开始,逐步验证:

  • 代表是否真的可以被随时召回?

  • 资金是否真的可以不集中而完成集体行动?

  • 决策是否真的可以透明可追溯?

  • 层级是否真的可以在任务完成后自愿解散?

当这些原则在小规模被验证,大规模就只是量的重复,而非质的改变。


致读者
这不是一本神圣的经典,需要你顶礼膜拜。这是一套工具箱,你可以打开、拆解、改装、重新组装。它不完美,但它可修。它不保证成功,但它保证失败可以被看见、被终止、被重新开始。

我们站在历史的废墟上——先锋队的废墟,社会民主主义的废墟,所有曾经许诺解放却最终硬化成支配的制度的废墟。但我们不绝望。我们只是学会了:任何权力都必须可打断,任何组织都必须可拆解,任何理想都必须可修正。

权力始于两个人之间的信任。如果你们可以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信任,你们就已经拥有了组织的种子。从两个人开始,慢慢生长。不必急于扩张,不必追求规模。重要的是:你们的权力是真实的,你们的团结是自愿的,你们的组织是可修的。

权力归于每一个个体。自由地联合。

现在,开始吧。


本作品遵循 CC0 1.0 公共领域奉献。欢迎自由使用、修改、翻译、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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