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後人生|書寫的必要
當有什麼事發生在我身上,在發生的當下,我就已經開始在組織語言。形成了一種強迫行為。比如做骨髓穿刺,大概在第三次的時候,我終於想到了一個適切的比方,去形容那種微妙悚然的感受:
「像有人把手指透過皮膚插進身體,用指甲緩緩摳著你的骨頭,直到摳出足夠的黏液。」
這個比方出現在取髓針插在身體裡,最痛的那幾秒。一個比較中性的句子,我很滿意,所以記了下來。但其實,我要記下來幹什麼?我要組織語言講給誰聽?
不會有人真正想要了解他人醫療的細節,尤其是在接受治療過程中衍生出的種種感受。這些完全是在健康的經驗以外,聽者難以給出一個適當的反應,更多是無能為力的同情。即使是跟最親密的朋友,講述得太多他們也會脫敏麻木。不是誰的錯,是非常正常的反應。
我也最不想活成祥林嫂般的人,因為那有違我的人生美學。所以在患病以來所有對外公開的文字中,我很少直接書寫身體上的痛苦,只是記錄發生的事情,除了在骨髓移植倉時寫下的幾篇,因為清髓性化療生理反應過於強烈,我才在其中詳細述說了自己痛苦的感覺。
朋友們知道我生病時,好幾個人都有說:「你應該寫作」。不只是他們想到這個,連我自己得知確診的那刻,腦內與「天啊,要怎麼辦」幾乎同時出現的,是「老天來給我投餵素材了」。但在漫長的化療過程裡,我都無法下筆。一方面是因為化療的副作用將整個人的感覺都沖擊得破碎,以至於變成了麻木——不是沒有感覺,而是每天有太多感覺混在一起,無法清晰辨認,更無法言說。另一方面,我覺得自己距離「核爆」的中心點太近了,如果那時就開始寫作,直覺告訴我,留下的文字並不會有太大的意義。
一直在想,關於這場疾病(甚至還不能說它已經完結),我想寫出來給別人看的是什麼?必須承認,畢業以後除了記者就沒再從事過其他職業的我,寫作意念有些固化,如果從記者的視角去看,這個「勁爆新聞」的本質到底是件怎樣的事?我應該去採訪誰?我想說明的是什麼?然而在另一層面,我其實並非記者而是當事人(想起伊藤詩織《黑箱日誌》),我沒有採訪其他當事人(病鄰或親人)的權力和立場(我甚至擬不出一份採訪的提綱,更不知道如何去向他們提問)。我也無力回答自己對自己提出的問題。當然很快又意識到,這是強烈的自我疏離,我正處於創傷發生的第二階段:解離與否認。我感到,此時寫下的感受未必真實。我應該就這樣盡情地暴露在原爆的黑雨裡,只是去感受,是的,感受。
所以那時我決定,除了記錄每天醫療和默默觀察病鄰的紀錄,什麼也不寫。
直到度過了隔離在倉裡移植的二十八天,身心俱疲地帶著ptsd跡象出倉了。幾乎不能看到任何倉裡用過的物品,那會令我想要嘔吐。情緒和行為一度退化到了幼童階段。我把所有自己能看到的關於疾病的記錄都隱藏了起來,不想看見。以為這種像失去外殼的貝類生物一樣的存活狀態會無限持續下去,但隨著時間流逝它慢慢消退了。感謝時間。
移植後九十多天,去醫院做血常規例行檢查,在抽血室排隊等待,我發現自己完全沒有了自我哀憐的感覺。以往站在這裡,或被輪椅推到這裡時,很多物事都會觸動我強烈的悲哀。仍住在和醫院一牆之隔的出租房,但至少已經暫時脫離病痛,戴帽子遮住沒有頭髮的頭,我的病人身份開始變得沒有那麼鮮明。
這並不是一種如釋重負的感受,因為在某些時刻,還是會覺得自己活在廢墟之中:無法回去的過去的日常生活,中斷的人生進程,復發的概率懸於頭頂,而失去了對未來想像的能力。寫作的必要在此時顯現:如果不去書寫它,我可以把痛苦都囫圇吞下,不要去品嚐然後分析,只要集中精神忍受和祈禱;但我發現我需要去書寫它,而站在什麼時間點書寫並不重要,可以站在「核爆」的中心,也可以在幾十天後,可以在多年以後,一遍又一遍地講述。安妮艾爾諾《事件》2000年出版,也就是說她差不多在非法墮胎發生三十多年後,才寫自己的故事,而她對記憶的分析,讓我覺得被擱置延後的寫作完全值得。
記憶會失真,會自我修飾,但從另一層面,記憶會隨著時間更加洗練真實,只留下最應該被記住的那部分。但如果不去實踐,我永遠都不會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