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心換狼心
(修改过)
IPFS
情騙天天有,偏偏仍然不斷發生,不斷有人上當。
四十八歲癡情男為了見心儀的「女神」一面,不惜向朋友及財務公司借錢但求一見「女神」,結果花了五萬多元仍然是一場空。
癡情男單身了十多年,突然在交友軟件認識「女神」,交往數周之後「情根深種」,於是想約見「女神」,豈料「女神」說公司規矩是要見面必須先交2,800元,這2,800元是不能退還的,於是癡情男支付了這2,800元,到了「女神」公司樓下突然又說要交50,000元按金,說是怕「女神」在外約會出事的時候公司可以做擔保,隨後按金更增加到90,000元,癡情男再無法籌措另外40,000元,結果當然是花了52,800元之後一無所得,人財兩空。
癡情男果真是「意亂情迷」,失去理智,大概是「戀愛飢渴症」發作吧?若是正常的約會,怎麼可能要付「見面費」呢?不但要付「見面費」,還要交「保證金」,哪有這樣的道理?再說,見了面又如何?是不是見了面就真的可以發展下去,成為戀人?再說,要是每次見面都必須支付「見面費」的話,長此下去如何負擔?
其實一說要見「女神」就說要支付「見面費」,這樣的女子已經要不得,這種女子必定是「金錢控」,就算有機會發展下去日後也不知道如何負擔那些無法預料的支出?應該當機立斷的「揮慧劍、斬情絲」,不再依戀下去。
可惜癡情男「色迷心竅」,為美色所迷,無奈上當,醒悟之時已經是債務纏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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