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傳奇一曲|後記一|香港人的共同回憶
七日書|傳奇一曲|後記一|香港人的共同回憶
寫完呢七篇嘢之後,我試過上網搵返1989年嘅資料去核實自己嘅記憶。
搵到嘅同搵唔到嘅一樣多。
演唱會嘅場數搵得到。唱片嘅銷量搵得到。頒獎禮嘅結果搵得到。但我記得嘅好多嘢——大人聽到《夕陽之歌》轉台、街邊鋪頭自己揀播《千千闋歌》、啟德機場嘅離境大堂長期迴盪住同一首歌、成個尖沙咀塞爆車因為好多冇飛嘅人都要去紅館外面企——呢啲嘢冇任何記錄。
但我知道唔止我一個人記得。
每一個喺嗰個年代長大嘅香港人,都有佢自己嘅版本。有人記得喺啟德機場送阿爸。有人記得喺紅館外面企咗成晚。有人記得屋企人對住電視唔出聲。有人記得開學嗰日發現隔離位空咗。呢啲記憶嘅細節唔同,但佢哋指向同一樣嘢。
而嗰樣嘢,而家越嚟越難喺公開嘅記錄入面搵得到。
1989年嘅好多敘事,已經被改寫咗。當年嘅新聞、當年嘅報紙、當年嘅電視畫面、當年嘅觀點——經歷過嗰個年代嘅人親眼見過嘅嘢,同而家喺網上搵得返嘅版本,唔再係同一樣嘢。有啲消失咗。有啲仲喺度,但被放喺一個唔同嘅框架入面,講一個唔同嘅故事。
連一首歌嘅民意都可以被反轉——銷量、票選、街頭嘅選擇全部指向一邊,但電視播嘅係另一首,金獎頒嘅係另一首,到三十幾年後嘅媒體仲係用「各有千秋」去形容一場民意清楚不過嘅比賽。
我成日用呢首歌做例子,唔係因為佢最重要,係因為佢最安全——安全到可以攞出嚟驗證。銷量有數,票選有記錄,你而家都仲查到。而查完你就會發現:改寫記憶呢件事,唔係咩陰謀論,係一件有齊人證物證、喺你眼前發生咗三十幾年嘅事。連一首歌都係咁。
會有人話:你嗰時九歲,你記得嘅嘢係偏見。
可以咁講。單靠記憶,任何人嘅記憶都可以係偏見。但我嘅記憶唔係孤證——三十五萬對二十萬嘅銷量、商台壓倒性嘅票選、寶麗金嬲到拉隊離場、連當年嘅電視台高層多年之後都親口認,個獎係「平衡各方利弊」嘅結果。我記得嘅嘢,同每一個查得到嘅數字指向同一個方向。
反而你倒轉問一句:「各有千秋」呢個講法,背後有乜數據?
冇。佢一個數字都攞唔出。但冇人會叫佢做偏見,因為佢企咗喺「持平」嘅位置度。呢個先至係最唔對等嘅地方——民間嘅記憶要攞齊證據先算數,官方嘅版本乜都唔使證就自動當「中立」。要求你證明你親眼見過嘅嘢、但豁免佢哋編出嚟嘅嘢嘅舉證責任——呢個雙重標準本身,就係記憶改寫嘅運作方式。
所以如果我嘅記憶係偏見,咁「各有千秋」係乜?佢連銷量都對唔上。
不過寫到呢度,我要講得再準確啲,因為「各有千秋」呢句嘢,有一半係啱嘅——放喺今日。2003年之後,《夕陽之歌》有咗自己嘅傳奇地位。三十幾年後回望,兩首歌各自成為經典,呢個作為今日嘅藝術評價,完全成立,我都同意。
問題係佢被攞返去形容1989年。
嗰年嘅民意唔係各有千秋。係一面倒。銷量一面倒,票選一面倒,街頭一面倒。「各有千秋」係2024年嘅真話,但唔係1989年嘅事實。而改寫記憶最高明嘅手法,正正就係咁——唔使講大話,只需要攞一句今日為真嘅說話,倒填返落當年。你冇辦法反駁佢,因為佢今日係真嘅。但佢掩蓋咗嘅,係當年嗰個一面倒嘅民意,同埋嗰個民意背後嘅嘢。
用今日嘅真,換走當年嘅真。呢個先係最乾淨嘅改寫。
而講到底,呢首歌只係千千萬萬件改寫入面嘅其中一件。
你諗下:一首歌嘅民意,咁細嘅一件事,細到冇人需要為佢落命令、開會議、發指示——都可以喺三十幾年入面被慢慢執到變晒樣。咁啲大嘅嘢呢?一首歌嘅改寫係順手嘅、無意識嘅、連改嘅人都未必知自己改緊。正正係咁,佢先至恐怖——因為佢話你知,改寫唔係一個行動,係一個環境。喺呢個環境入面,千千萬萬件事,一件一件咁,靜靜哋變咗樣。
我哋見到嘅只係其中一件。因為呢一件,啱好有一個九歲嘅細路仔企喺電視機前面,見過啲人轉台。
而寫緊呢篇後記嘅時候,我撞到多一件。
我上YouTube搵返陳慧嫻1989年嗰場演唱會,想核實自己嘅記憶。搵到嘅係「高清修復版」——畫質靚咗,但短咗。我對過,同我以前有過嘅VCD版本比,少咗成十六分鐘。唔見咗嘅係邊啲?係佢喺台上講嘢嗰段。嗰個時空下面,一個就快要去美國嘅二十四歲女仔,對住紅館成萬個人,有啲嘢想講但唔方便講,講出口嘅係「珍惜身邊每一個人」同「慧嫻要走了」——就係嗰十六分鐘。
我唔死心,再搵張國榮嗰場告別演唱會。我以前都有過嗰隻VCD——就係朋友臨走送我嗰隻。而家網上流傳嘅高清版,一樣。最感人嘅段落,一樣唔見咗。
兩場演唱會。兩個歌手。兩隻我親手揸過、親眼睇過嘅碟。「修復」之後,兩隻都唔見咗嘢。
而你要留意剪走咗嘅係乜。
唔係中間求其一首歌。唔係換衫嘅過場。唔係樂隊solo。兩隻碟,剪走嘅都係同一類嘢——最感人嗰啲片段。歌手講心底話嗰段。全場觀眾喊嗰段。嗰啲你睇一次會記一世嘅時刻。喺我哋呢代人嘅記憶入面,嗰兩場演唱會之所以係嗰兩場演唱會,就係因為嗰啲時刻。而「高清修復」啱啱好將佢哋剪走晒。
畫質升咗級,靈魂冇咗。
如果係隨機剪——為咗時長、為咗版權、為咗檔案大細——剪走嘅應該係最悶嗰啲部分。但兩隻碟,唔約而同,剪走嘅都係最重嗰啲。呢個唔係隨機。隨機唔會咁準。
一次係巧合。兩次,你話畀我聽點解。
我冇辦法證明係邊個剪、點解剪、有心定無意。可能係上載者自己剪,可能係佢哋攞到嘅source本身已經唔齊,可能係咩版權原因。我唔知。但結果係一樣嘅:一個後生嘅人今日去搵呢兩場演唱會,佢見到嘅係兩場畫質好靚嘅告別騷。佢見唔到嗰啲令成個紅館喊嘅時刻。佢會以為,告別就係咁——企喺台上唱歌,唱完就走。
而我知道唔係咁。因為我睇過原版。
之後我唔死心,做咗少少考古。以張國榮嗰場為例,我追到最少四層版本:原始嘅騷,三十三場,每場三個幾鐘——呢層從來冇完整發行過。1990年嘅LD同VCD,剪落大約兩個鐘——嗰個年代嘅碟裝唔落三個鐘,要剪,而剪輯嘅行規係「音樂優先」:歌留低,講嘢剪走。到網上嘅高清修復版,基於舊版再upscale再剪——畫質最靚,內容最少。到2024年,官方出返個「足本版」3CD。「足本」呢兩隻字係官方自己認咗:之前三十幾年流通嘅,全部都唔足本。但留意,足本嘅係CD——聲返嚟咗,畫面嗰啲時刻,可能永遠都唔會返嚟。
即係話,每一代人接觸到嘅「同一場演唱會」,其實係唔同嘅嘢。我哋呢代睇LD、揸VCD、仲可能有朋友嘅錄影帶,腦入面嘅版本最接近原始。下一代喺YouTube睇高清版,見到嘅係最靚亦最空嘅版本。載體每升級一次,就篩選一次。而每次篩選,都話自己係「修復」。
陳慧嫻嗰場,查落一模一樣:母帶「遺落在英國」三十五年,2024年先「尋回」,先出「升級版」3CD,宣傳文案仲寫住「終於尋回記憶中遺留的一塊」。兩場1989年嘅告別,同一個命運——連唱片公司都用「記憶遺失」做賣點。千千闕歌 Karaoke 每次點演唱會版,係無可能聽到音樂或歌聲,聽到既係喊、係唔捨得、係唔好走!
而嗰個K房版本,好可能仲要係盜版——正版用盡技術剪走眼淚,盜版因為懶,原封不動咁保存咗佢。
後來我去聽咗足本版。 女女火女土月答案比我想像中更加清楚:「足本版」唔足本。三張CD,空間係夠嘅——佢哋用嗰個空間塞咗多兩首之前未收錄嘅歌入去。但嗰啲令成個紅館喊嘅時刻——觀眾嘅反應、成萬人嘅聲音、嗰種你聽一次記一世嘅會場氣氛——喺「足本版」入面,呢啲被當成噪音,剪走,換多兩首歌。
即係話,唔係冇位。係有位,但佢哋揀咗唔用喺呢度。喺製作人嘅價值排序入面,多兩首歌嘅商業價值大過成個紅館嘅情緒。歌係product,觀眾嘅眼淚係noise。
文案寫得好清楚——「完整收錄演唱會上悉數歌曲」。歌曲。但嗰兩場演唱會之所以係嗰兩場演唱會,唔係因為啲歌。係「慧嫻要走了」嗰句。係張國榮喺台上講「呢首歌每晚嘅反應比我所有嘅歌都更加爆炸」。係成萬人喊住叫佢哋唔好走。呢啲嘢,喺唱片工業嘅世界觀入面,唔算「內容」——歌先算。觀眾嘅聲音只係歌同歌之間嘅雜訊。
不過我要公道咁問自己一個問題:對全球嘅聽眾嚟講,嗰啲觀眾反應,係咪真係雜訊?
呢兩隻3CD係全球發行嘅。2024年喺東京、倫敦、多倫多買呢隻碟嘅人,佢想聽嘅係張國榮嘅歌聲——唱功、編曲、現場嘅音樂能量。佢唔識1989年嘅香港,佢唔知道台下嗰啲人喊緊乜。佢聽到觀眾嘅尖叫同哭聲,佢嘅反應好可能係:好嘈,影響聽歌。喺佢嘅世界入面,剪走呢啲去換多兩首歌,係一個合理嘅決定。
即係話,製作人面對嘅唔係「我」,係全球市場。喺全球市場嘅價值排序入面,張國榮嘅歌聲係asset,一萬個香港人嘅眼淚係noise——呢個判斷,喺商業邏輯上面,無可指責。
而呢個先至係成件事最深嘅一層。你嘅記憶唔係被人刻意消滅,係被一個更大嘅市場稀釋到消失。當呢隻碟由「一個城市嘅集體告別」變成「全球串流平台上面嘅一隻碟」,嗰十六分鐘嘅context就被溶解咗。喺一萬個全球聽眾入面,香港人係少數。你嘅context唔夠票數。
仲有一層,我寫到呢度先至意識到:「高清修復」唔止係剪走咗啲嘢,仲用現代技術「去噪」——將觀眾嘅歡呼聲、哭聲、合唱聲,當成noise floor,從歌手嘅聲音入面剝離,消除。兩隻碟都係咁處理。
你要明白呢個意味住乜。一場live recording嘅意義,係歌手同觀眾嘅聲音混喺同一個空間入面,分唔開——嗰個先至係live同studio嘅分別。張國榮喺台上唱《千千闋歌》,一萬二千人跟住唱,嗰啲聲音係疊埋一齊嘅。去噪做嘅嘢,就係將呢一萬二千把聲從歌手把聲入面撕走,令到聽落好似佢一個人喺錄音室唱咁。
一場一萬二千人嘅告別,被修復成一個人嘅獨唱。
我要承認:純粹由藝術同商業嘅角度,去噪係一個正確嘅決定。歌手嘅聲音更清,新聽眾聽得更舒服,呢個係專業水準嘅工作,唔係破壞。如果我係製作人,我可能都會咁做。
但「正確嘅決定」一樣可以令歷史消失。技術上越清晰,歷史上越失真。對一個想聽張國榮把聲嘅新聽眾,佢得到咗最好嘅版本;對一個想搵返1989年嗰種恐懼同情懷嘅人,嗰樣嘢已經俾人當雜訊洗走咗。同一隻碟,一邊係修復,一邊係消失——而兩邊都冇錯。呢個先係最冇得嬲嘅地方。
而呢個先至係最準確嘅答案:唔係碟唔夠位,唔係技術限制,唔係邊個落命令。係一個好簡單嘅判斷——呢啲「唔係歌」嘅部分,唔值得佔碟位。三十五年前係呢個判斷,三十五年後嘅「足本版」仲係同一個判斷。連補遺,都係用同一把篩。
而仲有一個問題,比「有冇還」更值得問:點解係而家先還?
我最初諗到嘅係一個好黑暗嘅答案。但查落去,答案好可能平庸得多:2024年,啱啱好係35週年。唱片業就係咁運作嘅——母帶數碼化技術成熟咗,串流平台起晒,懷舊市場有錢賺,逢五逢十嘅週年就係再版嘅時機。冇人安排過乜嘢。連我後尾先知道嘅一個細節都係咁:嗰個「足本版」入面,部分歌曲其實係用其他場次嘅錄音替換咗——即係連「足本」都唔係單一場次嘅原貌,係一件用三十三場嘅材料重新組裝出嚟嘅嘢。追求嘅係音色,唔係原貌。
所以唔好搞錯:我唔係話有人刻意收起呢啲記憶三十五年。冇證據支持呢個講法,我唔會咁寫。
但正正係咁先至值得諗。假設一切都係巧合——母帶啱好瞓咗三十五年,商業週期啱好行到2024年,冇任何人有任何用心——結果係乜?結果係:記憶返嚟嗰陣,嗰個會為佢燒起嚟嘅城市已經唔喺度。1989年,「成萬人唔想一個人走」呢種情緒係有重量嘅,佢可以郁到嘢。2024年,同一段聲音返嚟,佢係一件懷舊商品,放喺串流平台上面,標咗價。
引信唔係俾人拆嘅。佢係喺呢三十五年入面,自己風化咗。
做過技術嘅人會識呢個原理:任何壓縮都會失真。三個鐘嘅騷裝落兩個鐘嘅碟,一定有嘢要掉——呢個係物理,唔係陰謀。真正嘅問題係:掉邊啲?答案係由發行者嘅價值排序決定嘅。喺唱片公司眼中,歌係產品,講嘢係過場——所以掉講嘢。喺上載者眼中,片太長冇人睇——所以再剪。每一層壓縮,都係一次價值排序嘅執行。而三十五年落嚟,每一層嘅排序啱好都係同一個方向,因為成個行業共用同一套「乜嘢先算內容」嘅觀念。
失真永遠發生喺你在意、但發行者唔在意嘅位置。你在意嗰十六分鐘,佢哋在意嗰廿八首歌。所以消失嘅永遠係嗰十六分鐘。唔使任何人針對你。個系統嘅預設值,本身就唔係為你設嘅。
而仲有最後一層, 高清修復版, 剪嘅人好可能根本冇經歷過1989。
你代入佢個位諗下。一個後生嘅剪輯者,攞住幾個鐘嘅source。佢逐段睇:呢度係歌,留。呢度又係歌,留。呢度——一個女人企喺台上講嘢,講好耐,仲喊,觀眾又嗌又喊,成十幾分鐘冇一首完整嘅歌。喺佢眼中呢段係乜?係拖沓。係悶場。剪。
佢唔係想毀滅嗰段記憶。佢係讀唔到嗰段片入面有嘢。「慧嫻要走了」嗰四隻字對佢嚟講就係一個歌手話自己要走。台下嗰啲眼淚對佢嚟講就係歌迷唔捨得偶像。佢冇1989年嘅context,所以嗰十六分鐘喺佢眼前係空白嘅——佢見到畫面,但讀唔到入面嘅密碼。佢好勤力、好忠實、完全冇惡意咁,將所有佢讀唔明嘅嘢,當成雜訊執走咗。佢仲可能覺得自己做咗件好事:畫質靚咗,節奏爽咗,「精華」晒。
記憶嘅失傳,唔需要有人落命令。只需要一代人嘅時間——當剪輯權自然交到一個冇嗰段記憶嘅人手上,佢會自動咁,將佢讀唔明嘅嘢全部剪走。而下一次修復,會由一個離嗰段記憶更遠嘅人做。再下一次,可能係AI做——而AI學嘅,就係呢啲已經冇咗十六分鐘嘅版本。
不過講到呢度,我要補返一個漏洞,因為有人會問——亦應該問:批呢啲項目嘅高層,唔係後生喎。
啱。唱片公司、電影公司嘅決策層,由嗰個年代坐到而家,好多都係同一班人。1989年佢哋三十幾歲,喺行內打滾緊;而家六七十歲,仲喺度話事。佢哋唔係讀唔明嗰十六分鐘——佢哋在場。所以真實嘅結構係三層:上面嗰層,明,但喺佢哋張數簿上面,嗰十六分鐘唔係資產,廿八首歌先係——明,但唔在乎,或者有啲嘢明到唔想再掂;中間嗰層,後生,跟brief做嘢,brief話出歌就剪淨啲歌,佢真係讀唔明;下面嗰層,觀眾,見到「完整」二字就信咗,冇原版對照,連「有嘢唔見咗」都唔知。
明嘅人話事但唔在乎。唔明嘅人執行。唔知嘅人接收。三層叠埋,每一層都冇惡意,每一層都有完美嘅藉口,而一段記憶就乾乾淨淨咁消失,連個窿都冇留低。
所以寫低呢啲嘢嘅意思,而家先完全清楚。我唔係喺度同剪刀鬥。我係喺度同「讀唔明」鬥,同「唔在乎」鬥,同「唔知道」鬥。呢篇文係留畀將來某一個人嘅——某一個攞住舊片、唔知嗰段「冇歌唱嘅悶場」係乜嘅人。如果佢撞到呢篇文,佢會知道:嗰段悶場,先係成場演唱會嘅心臟。
唔需要任何人做任何嘢。時間自己就會將記憶由危險嘅嘢,變成安全嘅嘢,再變成有得賣嘅嘢,最後變成冇人讀得明嘅嘢。呢個先係最應該驚嘅版本——因為佢連一個可以怪嘅人都冇。
我要公道咁講:每一層嘅剪,可能都有一個平庸嘅理由——碟唔夠位、行規係咁、file太大。唔使有人落命令。但你留意個結果:平庸嘅理由,一層叠一層,三十幾年之後,一場告別入面最有人味嗰啲部分,喺流通嘅版本入面消失咗。改寫唔需要惡意。佢只需要每一個環節嘅人,都覺得「講嘢嗰啲唔重要」。
呢個就係我成篇後記講嘅嘢嘅實體版本:記憶嘅載體本身,都會被「修復」到唔認得。你以為數碼化係保存,原來數碼化都可以係篩選。留低乜、剪走乜,決定權喺揸住個file嘅人手上。
所以如果你屋企仲有嗰啲舊VCD、舊LD、舊錄影帶——唔好掉。嗰啲先至係原版。
咁嗰一年其他嘅嘢呢?嗰啲我親眼喺電視見過嘅畫面、當年報紙印過嘅字、大人壓低聲講過嘅說話——而家你去搵,有啲搵唔返,有啲仲喺度,但已經被放入另一個框架,講緊另一個故事。我唔需要喺度講嗰啲係乜。經歷過嘅人知道。而歷史嘅美化同改寫,絕對唔止一首歌。
一首歌嘅真相都可以被慢慢修改,何況其他更大嘅嘢。
呢個唔係我一個人嘅問題。係成代香港人嘅共同處境。
我哋嘅集體回憶正喺度被一點一點咁改寫。唔係有人拎住橡皮擦走嚟擦——係水滴石穿,係每一篇「持平」嘅報道、每一個「重新評價」嘅角度、每一次「時間沉澱之後」嘅修訂,慢慢將當年嘅街頭真實,溝淡成一個冇人會嬲嘅版本。
而我哋呢代人——喺嗰個年代長大、送過機、聽過呢首歌、見過大人轉台嘅嗰代人——係最後一代擁有呢啲記憶嘅人。再過二十年,我哋都老咗,嗰啲記憶如果冇寫低,就會跟住我哋一齊消失。到時剩低嘅就只有網上搵得到嘅版本——「各有千秋」、「叮噹馬頭」、「時間證明兩首歌都係經典」。
好持平。好中立。好合理。
但唔係我哋記得嘅嗰個版本。
所以我寫低咗。唔係為自己一個人寫,係為所有記得嘅人寫。
但我要承認一樣嘢:我嘅記憶有盲點。
我喺香港長大,但成年之後大部分時間唔喺香港——澳洲七年,之後返嚟都係飛亞洲各地做嘢,到而家喺台灣都五年。我親身經歷嘅香港,停留喺某一個年代。沙士嗰年我唔喺香港,好多人講起嗰段日子會有好強嘅情緒反應,我冇。之後嘅好多事,我都係旁觀者,唔係親歷者。
而就算喺1989年,我嘅記憶都只係我嗰個位置見到嘅嘢——我屋企嗰區、我親戚嗰個圈子、一個九歲細路仔嘅高度。我見到大人轉台,但我唔知道全港十八區嘅人係咪都轉台。我記得啟德機場播《千千闋歌》,但可能有人記得嘅係另一首歌、另一個場景。
所以呢七篇嘢唔係歷史,係一個人喺佢嘅位置見到嘅碎片。但我相信每一個喺嗰個年代經歷過嘅香港人,都有佢自己嘅碎片。砌埋一齊,可能先至係完整嘅圖。
而如果冇人寫低自己嗰塊,幅圖永遠都砌唔完。
因為記憶唔係歷史——歷史可以被編輯、被修訂、被重新詮釋。但記憶係你自己嘅,係一代人共同嘅。你親眼見過嘅畫面、你親耳聽過嘅聲音、你親身感受過嘅氣氛。呢啲嘢唔喺任何檔案館入面,只喺經歷過嘅人嘅腦入面。
喺呢個乜都可以被改寫嘅年代,將你記得嘅嘢寫低,本身就係一種抵抗。唔係對住任何人嘅抵抗,係對住遺忘嘅抵抗。
嗰首歌仲喺度。我哋嘅記憶都仲喺度。
至少而家,佢哋被寫低咗。
七日書|傳奇一曲|後記二(同場加映)|一首歌嘅三次出世
寫完成七日書我覺得欠咗一首歌一個交代。
《夕陽之歌》都係企喺對面嗰個——被轉台嘅、被硬推嘅、被全城拒絕嘅。呢個係事實,但唔係全部。因為呢首歌自己有佢嘅一生,而佢嘅一生,可能比《千千闋歌》更加似香港。
佢出世過三次。
第一次出世:1989年。一個冇人肯收嘅預言。
佢一出世就輸。唔係輸喺質素——係輸喺佢講嘅嘢。「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呢句歌詞放喺任何一年都係一句靚嘅感嘆,但放喺1989年嘅香港,佢係一個判詞。
而呢個判詞唔係我由歌詞讀出嚟嘅。首歌嘅MV,係由電影片段剪出嚟嘅。個MV先係重點。
MV講緊既係:𧻗共打到黎,西貢,峴港無得避。好走啦,唔走玉王大帝都保你唔住,唔走冚家嵼,走唔切都死,我依家日日示範走唔切點死俾你睇!
《夕陽之歌》係《英雄本色III》嘅主題曲,而套戲嘅背景,係1975年西貢淪陷前夕——共產黨打到嚟,成個城市走唔切:執唔切嘅家當,上唔到嘅船,亂晒龍嘅機場。梅艷芳演嘅角色,最後死喺嗰場逃亡入面。1989年,香港嘅電影人揀咗呢個題材,香港嘅觀眾坐喺戲院入面睇一個城市點樣陷落——套戲借緊邊個嘅酒杯,冇一個人唔知。西貢1975,係擺喺你面前嘅一場預演。
即係話,電視日日loop嗰個MV,入面播嘅係——一個女人,喺一場淪陷嘅逃亡入面,死。配住「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日日播。仲要話你知,呢首先至係好歌。
而家你明未,點解嗰個轉台嘅動作快到似本能。嗰個唔係音樂判斷。1989年嘅夏天,一個大人撳遙控嗰一下,轉走嘅係一個日日喺自己飯廳上映嘅預言——一個女人日日喺你屋企死一次,死喺一場你成家人都驚緊嘅逃亡入面。你唔會俾呢樣嘢留喺你屋企。呢個唔係品味。呢個係自衛。
嗰年成個城市最驚嘅就係自己嘅夕陽。佢嘅對手唱嘅係承諾:我會記住你。佢唱嘅係判詞:一切會完——仲要連畫面都拍埋畀你睇。1989年嘅香港人揀咗承諾。冇人有資格怪佢哋。
講到呢度,有一樣嘢我必須講清楚,還返一個人一個公道:陳慧嫻由頭到尾嘅講法都係——我去美國讀書。呢個決定係嗰年五月宣布嘅,喺一切之前。佢復出之後接受過咁多訪問,冇一次講過嗰個夏天嘅任何嘢。有人會覺得呢個係迴避。我唔咁睇。
因為我記得,我屋企附近唔少人,嗰年六月之前已經諗住移民——唔使等到嗰一日。恐懼喺事件之前已經喺度。一個廿四歲嘅女仔,五月,屋企安排好去讀書——佢知唔知之後會發生乜?冇人知,包括佢自己。佢使唔使有任何政治動機?完全唔使。佢同嗰年所有喺六月之前已經想走嘅人一樣,喺同一個空氣入面,做咗同一類決定。
「恐懼」係一種空氣,細路仔都吸到。佢使唔使知道自己點解走,一啲都唔重要——成個城市嘅身體一齊郁咗,佢係其中一個。而台下嗰啲眼淚,由始至終都唔係佢嘅責任。符號嘅意義係台下製造嘅。佢可以真心淨係去讀書,成個紅館一樣可以真心喊緊另一樣嘢。兩樣嘢,同時為真。
所以而家淨返嘅係一個好安靜嘅事實:嗰十六分鐘,錄影帶度俾人剪走咗;而企喺記憶正中心嗰個人,無論係因為無辜定係因為冇得講,佢把口都係靜嘅。載體冇聲,本人冇聲。嗰場告別真正發生過乜,得返台下嘅人先知——所以民間記憶,先係唯一嘅存底。
第二次出世:2003年。一個親手應驗嘅判詞。
十四年後,唱呢首歌嘅人著住婚紗,企喺紅館,將自己嫁畀舞台,唱完呢首歌,講咗聲bye bye,個幾月後走咗。
而你留意第二次出世嘅機制:首歌冇改過一隻字、一粒音。改嘅係佢嘅MV。
1989年,呢首歌嘅畫面係《英雄本色III》——一個女人死喺西貢嘅逃亡入面。你聽到前奏,腦入面自動播嘅係淪陷。2003年之後,呢首歌嘅畫面換咗——婚紗、長樓梯、嗰聲bye bye。你聽到同一段前奏,腦入面播嘅係一個人喺大限面前,企得直直,好好咁講再見。
原來一首歌嘅意義,唔係住喺歌詞度,係住喺你聽到佢嗰陣,腦入面自動播嘅嗰段片度。判詞由頭到尾冇變——「一切會完」。變嘅係示範:1989年嗰段片示範嘅係「走唔切,死」;2003年嗰段片示範嘅係「走唔切,但你仲可以揀點樣講再見」。
戲入面佢演嗰個角色,死喺逃亡路上,一句遺言都冇。現實入面嘅佢,將同一首歌唱成自己嘅告別式——套戲冇畀到角色嘅嘢,佢自己攞返。走唔切嘅人,都有得講再見。嗰聲bye bye,咪就係囉。
嗰一刻,首歌先至搵到佢嘅主人。「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唔再係對一個城市嘅判詞,係一個女人對自己一生嘅總結——佢真係燦爛過,真係一息間。首歌同人合體,變成傳奇。梅艷芳係舞台上都講夕陽真係好靚,只係好短暫,我地只能記住佢!
但都係嗰一刻開始,冇人再聽得到首歌本身。佢變咗紀念碑。MV全面轉成最後演唱會,你去到紀念碑前面係鞠躬嘅,唔係細讀碑文嘅。之後每一次呢首歌響起,人哋聽到嘅係梅艷芳,唔係嗰句判詞。佢由一首冇人肯聽嘅歌,變成一首冇人真正在聽嘅歌。
而喺呢兩次出世之間,佢講嘅嘢靜靜哋全部發生咗。沙士。人走。資本北移。連首富都搬走。1989年全城轉台唔肯收嘅嗰個預言,一隻字一隻字咁應驗。佢喺榜上輸過,但喺現實入面,佢贏咗。冇人想佢贏嗰種贏。
第三次出世:而家。俾一批遲到嘅人重新聽見。
早幾年,梅艷芳嘅傳記電影喺全世界上映。我喺台灣嘅戲院睇——2021年年尾,桃園。
嗰陣時台灣仲封緊關。疫情,邊境閂咗年幾,遊客係零。但嗰晚成間戲院,四圍都係廣東話。
你諗下呢件事嘅意思:封晒關,飛唔入嚟——即係嗰啲廣東話,冇一把係遊客嘅聲。全部係已經住咗喺度嘅香港人。走咗嘅人。一戲院走咗嘅人,喺一個返唔到去嘅時刻,坐喺黑暗入面,睇住一個人喺佢哋離開咗嘅城市講bye bye。
最後嗰幕,就係嗰個畫面——婚紗、長樓梯、嗰聲bye bye。戲院黑暗入面,我聽到有人喊。唔少人。
而我分唔到佢哋喊乜。台灣觀眾可能為一個巨星嘅傳奇一生喊。但嗰啲廣東話嘅聲——佢哋喊嘅,肯定唔止一個歌手。可能有人只係為「一個人知道自己就快走,仲要企喺台上笑住同你講再見」呢件事本身喊。同一個畫面,幾種眼淚,喺黑暗入面分唔開。
但我自己嗰刻發現咗一樣嘢:喺香港睇呢套戲,你係喺一個「仲喺度」嘅地方,悼念一個走咗嘅人。喺台灣、喺倫敦、喺溫哥華嘅戲院睇,你係喺一個你自己都走咗嘅位置,睇住一個人喺你離開咗嘅城市講bye bye。嗰聲bye bye唔再係佢對香港講——係你同佢一齊,對住同一樣嘢講。
喺香港聽,《夕陽之歌》係一首關於「佢」嘅歌。喺外地聽,佢變咗一首關於「我哋」嘅歌。
近呢幾年,又有一批香港人離開。佢哋喺倫敦、曼徹斯特、多倫多、台北嘅深夜,唔知點解重新聽返呢首歌。佢哋細個嗰陣,呢首歌係「梅艷芳嗰首」。而家佢哋自己執完行李、上完機、喺異地安頓落嚟,再聽到「曾遇上幾多風雨翻,編織我交錯夢幻」——首歌突然唔同咗。唔係1989年嘅恐懼,唔係2003年嘅哀悼,係一種遲到嘅明白:原來呢首歌一直都喺度講緊我哋,只係我哋一直唔肯聽。
三十幾年前,佢哋嘅父母轉台。三十幾年後,佢哋自己撳返個掣。
而第三次出世有一樣嘢,同前兩次根本唔同:今次冇MV。
第一次,畫面係人哋畀你嘅——電影,淪陷,死亡。第二次,畫面都係人哋畀你嘅——紅館,婚紗,bye bye。第三次,冇人再畀畫面你:套戲舊咗,演唱會嘅影像剪剩兩個鐘,你喺任何一個地方都搵唔返一個完整嘅官方畫面。
但首歌一響,畫面照出——因為佢而家住喺每一個人自己度。有人出嘅係啟德嘅離境大堂。有人出嘅係屋企人轉台嗰一下。有人出嘅係倫敦嗰晚執行李。有人出嘅係台灣戲院嘅黑暗。冇兩個人嘅畫面係一樣嘅,而每一個都係真嘅。
呢個先係「傳奇」嘅意思。一首歌,當佢唔再需要任何畫面都可以令你流淚——因為個畫面已經住咗入你度——佢就唔再係一首歌。載體可以剪,MV可以失傳,「足本」可以唔足。但呢一個版本,冇人剪得到。因為佢唔存在於任何file入面。
我坐喺台灣嘅戲院入面,聽住嗰首我細個嗰陣屋企人轉台嘅歌。
今次我冇轉。我坐喺度,聽完佢。
咁邊首先係香港嘅歌?
我諗咗好耐,答案可能係:兩首都係,因為佢哋本來就係同一套嘢嘅上下集。
一段日本嚟嘅旋律,1989年嚟到香港,分裂成兩首歌。上集係承諾:我會記住你。下集係判詞:一切會完。嗰年,成個城市只肯接受上集——喺機場唱佢,喺K房唱佢,送每一個人走都唱佢。下集就轉台,唔聽,唔認。冇人有資格怪佢哋:邊個會喺道別嗰晚,肯聽套戲嘅結局。
然後三十幾年過去。下集,一隻字一隻字咁,喺我哋眼前播完。
而家返轉頭睇,先知道套嘢由頭到尾都係完整嘅——上集講點樣記住,下集講點解要記住。你冇辦法淨係要一半。城市唱住上集,行咗下集嘅路;而行完落嚟,先發現當年唔肯聽嗰半,原來一直都係寫畀我哋嘅。
1989年,我哋以為自己喺兩首歌入面揀咗一首。
而家先知道,嗰從來唔係一個選擇題。係同一首歌——我哋用咗三十幾年,先聽得完佢。
一個璀璨嘅道別,最終成永訣。
斜陽無限 無奈只一息間燦爛隨雲霞漸散 逝去的光彩不復還2025年7月1日,大公文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