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負得正-1
話說我爸媽資助43%,幫我哥購屋。也就是寄望晚年與他生活,但是爸媽自備養老金,互相有照應。不過,我爸媽差點人生白努力一場空。
某天,我哥開口要媽投資他買車。那是公司要淘汰的車,里程數夠了。哥講出來的數字,其實與新車價格相去不遠。媽要直接匯給公司會計部們,哥不悅拒絕,要現金。媽只好去郵局領,交給哥。後來車過戶開回來,沒有收據。
很快的,哥就整天不見人影,原來是有對象,接送她上下班,公里數很驚人。他往往凌晨回到家,一早就出門去。如此幾個月下來,某天帶回來見家長。
她自稱考上長榮空姐,但是自願退訓,因爲不欣賞公司文化。可是連基本餐桌禮儀&坐姿都沒有。吃飽要離去之際,涉嫌支開我哥,然後她故意在廁所『隨地棄置』滿血衛生棉。令人匪夷所思,不合常理,疑似要男友家人反感。
哥繼續如此燃燒自己接送她,媽媽成全去提親。女方家徒四壁,媽媽沒有嫌棄,但是女方家長態度很奇怪。
既然提親不成,哥繼續如此燃燒自己,媽媽就打電話給她。結果,女友說:「他自願的。」哥回家怒斥咆哮怨懟媽媽。哥說:「女友的室友看不下去,告訴哥,媽媽打電話罵女友。在此之前,女友還要室友別告訴我哥,以免我哥和我媽失和。」
因爲這一件事,我媽堅持冤枉要對質;哥則是冷暴力不回家,他要保護女友同進退。後續演變成,我爸媽與我搬走,去租房子。女友入住新房子,與哥同居,很快就懷孕。
女友為了避免婆媳問題,婚後不住一起。至於岳母則異於常人的勤於來看嬰兒,獨留老伴ㄧ人在鄉下。並且日後宣稱「自己還年輕(比我媽年輕12歲),可以替我哥夫妻做家事帶孩子」,就卡位般存在。
很不巧的是,岳父母年紀差距很大,我嫂子的弟弟與每年都早已表態不要父母。岳母沒有房產與養老金&常住院,我很難不懷疑「她們母女裡應外合碰瓷妖魔化我媽」。
畢竟犧牲抹黑我媽ㄧ人,局勢就反了,嫂子演受害者,全身而退。嫂子佔據新房子、不用照顧公婆、岳母自願當佣人求生存。
講白話,涉嫌預謀擠走「沒有利用價值的老弱殘兵」,以免吃虧=佔盡便宜&撇清責任&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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