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重構生活 · 第四天

我喜歡妳。

初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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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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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難以自制的感情常被斷定為愛,或許那只是一種自我沈醉,沈醉於「我是如此付出的人。我是如此被愛的人。」彷彿堅守這樣的信念就能得到救贖。

我有過兩任男友。事後想來,都不明白為何當初愛得深切,因為我怎麼樣都想不出自己愛那些人什麼。愛一個人的本質,對我來說是最困難的,當然,人類並不需要如此才能夠談戀愛,我們一樣可以享受戀愛的美好、痛苦、激情,但——這樣不是很矛盾嗎?我愛的是你,還是關係,還是關係中的我自己?

瘋狂、難以自制的感情常被斷定為愛,回望過去深陷在「愛」裡的模樣,已經不是現在的我認可的樣子、亦不是我會稱之為愛的行動,或許那只是一種自我沈醉,沈醉於「我是如此付出的人。我是如此被愛的人。」彷彿堅守這樣的信念就能得到救贖。

擁有關係的人,不知為何,在某些人眼裡是種風光,好似談戀愛就比較高尚、值得稱羨,實際上成天活在混亂之中。像雲霄飛車一般的好心情,通常伴隨著讓人急速下陷的痛苦,那樣的愛我承擔不起。於是在一個人的日子裡反覆琢磨,我要的關係是什麼?我理想中愛情的面貌要和怎麼樣的人才能達成?

觀察過去的自己,即使是曾經對自己滿意的狀態、曾經感受到舒服的關係,回想起來卻充滿了自我貶低、不自信,似乎要靠「付出、服務」才更容易體現女性的價值。但是為什麼呢?又為什麼男性常常把自我膨脹視為「霸氣、男子氣概」,甚至女性為此著迷呢?

喜好當然是個人的自由,但我後來才明白,或許我根本不喜歡,只是擔任那樣符合社會期望的「角色」更容易讓關係走得順利。我討厭那樣不平等的關係,當我開始正視自己的喜好、厭惡,才認知到「平等」對我來說有多麼重要,而平等對我來說又是一部分的「自由」。

我開始一連串自我探索的過程,在那段空白期裡,我是自由的。自高中讀女校以來,我就知道自己對兩種性別皆不排斥,只是在社會的洪流下,過去在關係中較被動的我,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男生的追求。我開始給自己更大的空間去思考,給自己機會去探索和女性的可能,途中也有過挫敗、有過懷疑,但都沒有在讓我產生過去那樣自我貶低的不適感。

我開始好奇自己是否能真的和女生在一起。自我探索走到了盡頭,我需要有一次走進同性關係的機會才有可能解答那些疑問。後來,我很幸運的遇見了她,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欣賞一個對象的本質,她身上的光芒吸引著我,讓我第一次願意在關係裡主動。

她讓我明白原來做自己也能被無條件的支持和愛著,她給的愛是直接又純粹的,她的觸碰是帶著依戀和珍惜的,而我也這樣愛著她。二十六歲,我終於開始了一段自由又忠於自我的戀愛。

我喜歡妳,謝謝妳找到了我。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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