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 重構生活|Day6-做自己,我的成就自己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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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件不被主流標準斷定好壞,而你覺得讓自己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不被主流定義好壞,寫作這件事情算是嗎?
我看到有些創作者提及,他們的家人是反對寫作這件事情的,覺得不務正業,應該要好好讀書或工作,但是像我媽,像現在我還沒成名沒有作品的這時候,她就給予全力的支持與鼓勵,一直在等我的作品。
所以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以主流的角度或許是好的,只是有些人就不這麼覺得。
自從以筆名開了Threads之後,我常想可以分享什麼寫作的事情,搞得自己好像無時無刻都在寫,實際上已經停了幾天,因為工作忙碌而沒有每天寫。看到有些創作者說自己日寫5000字,甚至更多,我真是巴不得自己立馬有這樣的能力,作品就不會一而再三延後完稿。
有時候會自責,為什麼就只能寫這樣而已呢?之前參加角角者比賽而投稿,時間的緊迫下試著趕些字數,這才發現原來我日寫2000字差不多就是極限,過了就會開始胡言亂語,故事就會變成我不喜歡的樣子。好少的字數啊,但比起這些,我更希望我的質有到認知中的水準,後來書寫字數多寡這事,我也釋懷許多。
說到底,寫作有沒有帶來成就感呢?肯定是有的,但得學會自我滿足。在理想中的目標達成時,要先以完成小目標來肯定自己,好比說寫完一章了、寫完一部作品了、成功投稿了等等諸如此類。老實說書寫是件苦差事,多數都是個人遇上的瓶頸、困境或挫折,要讓自己有成就感,得從漫長的孤寂夜晚尋找那顆亮著光點的星,照亮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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