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水、聖靈全備福音
血、水、聖靈全備福音
一、理療師之見證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約一5:8-9)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血、水、聖靈)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約一5:10)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我的理療師(浸信會基督徒)告訴我,說:
「我不久前作一個夢,夢境是在明德捷運站,看見石牌教會的大招牌,下面寫著『血、水、聖靈全備福音』,聖靈問我,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我答:『應該是指著十字架!』聖靈說:『不錯,但這樣說太籠統了,別人聽不懂;你可以去問曾學正牧師,並提醒為他,要為他的屬靈父親禱告。』」
二、逾越節被殺的羔羊,預表基督的救恩血、水、聖靈
1、節期是影兒,形體是基督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出12:1-3)
神吩咐以色列人,在大麥剛成熟時,訂為每年的正月(亞筆月、尼散月);若是那一個月大麥沒有成熟,就閨十二月一次。猶太曆是看月亮,每年只有三百五十四天,類似中國農曆,三年一閨,五年兩閨。百姓必需完全照神安排的時間,來訂定節令、日子、年歲。
摩西領百姓出埃及時,以該月為一年之首正月;正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無殘疾的公羊,作為逾越節的羔羊。逾越節這羊羔只不過是影兒,形體仍是指著基督,祂才是被殺的羔羊,為拯救罪人在十字架獻祭,流血捨命,成就了血、水、聖靈全備福音。
2、十四日黃昏,宰殺羊羔
「羔羔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出12;6)
摩西囑咐以色列百姓,說:
「十四日黃昏殺羔羔,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血的見證)。當夜要吃羊羔的肉(水的見證);用火(聖靈的見證)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剩下一點。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出12:6-11)
摩西照著耶和華的話,說:「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耶和華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祂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出12:13)
3、耶和華的夜,神百姓整體埃及,脫離法老(魔鬼)的轄制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出12:42)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法老緊急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連你們帶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依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那一天,摩西帶領百姓脫離法老(魔鬼)的轄制,離開埃及為奴之地,眾人成了耶和華的軍隊,浩浩蕩蕩前往應許之地而去。
三、主耶穌時代,猶太人的逾越節
1、主耶穌在正月十日騎驢進城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申16:2)
「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出12:3、5)
耶穌時代猶太人的習俗,正月十日這天,十至二十人獻上一隻羊羔,送入聖殿仔細檢查祭物,確認羊羔沒有瑕疵。這一天,主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城,被法利賽人嚴格的檢查,並沒有找到任何控告的污點;所以,耶穌這逾越節的羔羊,是完美無瑕,毫無玷污、皺紋的。
主耶穌進城時眾人歡呼、稱頌,拿棕樹枝迎接祂,喊著說:「和散那!(讚美神)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正如經上所記:「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妳的王騎著驢駒來了。」(約12:13/15)
2、十四日黃昏,宰殺羊羔
在主耶穌的時代(第二聖殿時期),逾越節的羊羔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內(Temple in Jerusalem),被宰殺和獻祭的。當時以色列全地的人照著摩西的話,每年按時過逾越節,將「無殘疾」的羊羔帶到聖殿,由祭司將羊羔的血灑在祭壇上,脂油也在壇上燒掉。
猶太人;正月十四日黃昏,在聖殿宰殺羊羔,這是符合律法的規定。十四日早上九點時(主釘在十字架上),祭司磨刀準備殺合格的羔羊;黃昏宰殺羊羔的時間,約下午三點(主在十字架上斷氣),祭司宰殺羔羊,將血灑在壇上,羊羔剝淨,將脂油作奉獻。
最後,在聖殿獻祭完後,各家將羊羔拿回去,家人用火烤了,一起享用逾越節的筵席。
3、主耶穌才是逾越節的羔羊,捨命獻祭成就了血、水、聖靈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
以色列人每年過逾越節,晚上各家吃的那一隻公羊羔,只是預表被殺的羔羊基督。主耶穌是真正的逾越節的羔羊,為全人類獻祭贖罪,在十字架上成就了血、水、聖靈全備救恩。
主耶穌獻祭的時間,早上9點釘十字架,黃昏3點在十架上斷氣,完全吻合逾越節宰殺羊羔的時間。早上9點時,祭司磨刀準備殺合格的羔羊;到了黃昏3點,宰殺羊羔(主斷氣的時刻)。
四、主設立聖餐,用血與我們立新約
主在被賣那一夜,設立聖餐(餅、杯),即是血、水、聖靈,祂是用自己的血,與我們全人類立新約。
1、主被賣那一夜,是逾越節前一天(預備日)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13:1-2)
主耶穌和門徒的最後晚餐,是在亞筆月(正月)十三日太陽下山後,就是逾越節的前一天,該日是主耶穌與門徒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2、主設立聖餐(血、水、聖靈)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就
「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餅是真道-水的見證;用火烤餅來吃-聖靈的見證)。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血的見證),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26:26-29)
主設立聖餐,是付上生命的代價,用祂自己的血,與我們立新約。這不是一般的契約,是基督與教會的婚約,永不分離的盟約,應許將來在父的國裡,同我們喝新杯!
3、主是立婚約
主耶穌和門徒過逾越節,是在馬可樓;這棟樓,是馬可母親馬利亞,提供給主使用。主最後的晚餐,就是在這裡;主復活之後,四十天與門徒同在,也是在這裡;五旬節降下聖靈,一百二十個人同心禱告,又是在這裡。
在逾越節的晚上,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馬可樓立新約,是基督與教會的婚約。以下,是猶太人婚禮過程的習俗,使我們明白主是立婚約:
一般猶太人的習俗,父親帶兒子上門「提親」,女方會預先知道提親的日子;女方若願意談,便開門讓男方進來,一起用餐。筵席終了,父親拿起一杯酒,遞給兒子;兒子若同意這門婚事,便喝這杯酒,再「遞給女方」。女方若也同意,便接過這杯,喝盡剩下的杯酒。
訂婚約,是雙方共同喝盡一杯酒。這豈不正如逾越節最後晚餐,耶穌拿起杯祝謝了,說:「這是我立約的血。」就喝了;門徒接過主遞來這杯,把立約剩下的酒喝盡了,就完成了雙方婚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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