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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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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台灣民族主義者、自由主義者與「鷹派」實踐者鄭南榕

莊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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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投稿至《綠色逗陣》網站。現網站失效,因此刊登於此。此文重新定義鄭南榕:他是一個非常出色的組織者,隻身力抗逐漸保守的體制外運動,鍛造「平反二二八」及「台灣獨立」的群眾意志,進而使往後的政治人物無法迴避這兩項的質問。

鄭南榕生前做了兩件事,使後人無法將他從台獨運動史上抹去,也讓某些人想盡辦法去忽略與醜化他。其一,1987年4月16日,鄭在金華國中演講時,公開宣示「góa sī tēng lâm iông, góa chú tiuⁿ tâi-oân to̍k-li̍p(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其二,鄭為了貫徹自己的宣示:「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在1989年4月7日早上,當侯友宜(現任新北市長,時任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率隊前往雜誌社拘提時,於辦公室自焚身亡,堅決捍衛自己身為總編輯,在「自由時代」雜誌上刊載「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的自由。 

鄭南榕透過公開演講,表明自己主張「台灣獨立」,並且在自己擔任總編輯的「自由時代」雜誌上,刊載許世楷教授所寫「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因此應該無人會質疑,鄭南榕就是一位主張台灣獨立的台灣民族主義者。但近年來卻有不同詮釋,其中一種認為鄭南榕是主張言論自由的自由主義者,而另外一種視其為台獨運動者,但這種詮釋卻被淡化,雖然這是當時的群眾對鄭的原本看法。 

筆者日前閱讀鄭光明先生所著、刊於「啟蒙與反叛:臺灣哲學的百年浪潮」一書中的「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兼談殷海光與鄭南榕」一文。此文嘗試論證殷海光與鄭南榕所主張的「言論自由」之內容,認為殷海光所主張的「言論自由」是「意圖型的話語施事行為」,這意思是指:「言論自由」是「能使其他人理解某人溝通的根本動機,並且某人與他人溝通的方式不被禁制或干擾」,且「至於說話者的言論內容或是目的為何,則和言論自由無關;換言之,言論自由是一種和『言論內容或目的』脫鉤的自由」(引述此書第429頁)。在此特別要說明,使人放棄理性能力去判斷的言論(例如造謠、洗腦),當然不受言論自由保障。鄭也在文中主張,鄭南榕的「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是殷海光的主張邏輯推演後的結論;而鄭南榕與殷海光的言論自由主張,是標準的自由主義主張。 

是,鄭南榕無庸置疑的是一位自由主義者,透過鄭光明先生在文中的論證,筆者進一步問:如果「言論自由」是一種和「言論內容或目的」脫鉤的自由,鄭南榕做為一位自由主義者,何須冒著生命危險,主張「台灣獨立」,挑戰中華民國政府的底線?鄭南榕大可如另外一位自由主義者「李敖」一般,「反國民黨」卻不主張「台灣獨立」,或是如其他自由主義者般審慎地不對政治發言。「言論」實為表達個人思想的工具,對於鄭南榕而言亦然,但鄭卻願意捋虎鬚,因此筆者認為,相較於「言論自由」,對鄭來說,「台灣獨立」則是更根本的追求,事實上鄭南榕也在生前幾年間,公開主張與刊登關於「台灣獨立」等言論,並且規劃與推動多起台獨運動。 

在柯汎禧先生所著「重構台灣公民─對鄭南榕自焚的詮釋」一文中,柯除了採納鄭南榕追求「言論自由」,也追求「台灣獨立」的兩種詮釋,更進一步的提出「鄭南榕是為了改變台灣公民的政治參與和權力意識」(第19頁)。柯在此文中以相當多的篇幅去捕捉鄭南榕於自焚前的心境,從鄭生前的言論得知,其實他「對於台灣民眾政治素質的低落、消極,…產生無奈與焦慮的情緒」(第22頁)。長期受到威權體制馴化的台灣人,絕大多數都以「犧牲個人權利、台灣獨立的是非原則,進而與盤根錯節的既得利益者結構低頭、妥協」(第23頁)。因此柯認為鄭南榕「更是要以自焚的行動訴諸、影響台灣人民,傳達生為一個人與台灣公民,個人權利的原則,必須高過於對生命或經濟利益的欲望」。(第22頁) 

以「言論自由」的定義來觀看鄭南榕,他在生前透過各種方式,希望大眾能理解台灣獨立之必要,這個意圖非常清楚,因此他必然會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打壓:透過查禁雜誌、拘提求刑等手段,甚至動用御用媒體人為文詆毀他。這都是為了讓鄭南榕追求台灣獨立的意圖,不讓世人所知,或是讓世人誤解。只是鄭南榕並不屈服,為了向台灣人明確且篤定地傳達自己的主張,他宣告自己將不惜以生命做為代價,而統治者下令拘提,就是蔑視鄭南榕的宣告,不認為他真有道德勇氣。筆者認為,鄭不僅是如柯汎禧先生所言「傳達個人權利原則須高於生命或經濟利益」的思考,也是鄭透過各種行動,去實踐自己意欲實現的政治願景:我們要做「共和國的主人」自會擁有「百分百的言論自由」。最後鄭南榕以代價最高且無法復原的不合作手段,戳破台灣人活在中華民國共和制度下,還以為自己是共和國主人的虛假意識。悲哀的是,時至今日,台灣的政治現實仍如軍頭郝柏村所言:台灣前途是由全體中國人決定。若不另立新共和國憲法,中國永遠有否定台灣人自決權、剝奪台灣人各種自由權力的理據。 

鄭南榕身後,仍有許多永不妥協的「鷹派」,持續地提醒台灣人,不應自溺在與「中國」牽扯不清的政治現狀。例如曾在2018年燒中華民國旗的李嘉宇,在今年初被判五十天拘役;而2018年也有十一名年輕人前往慈湖向蔣介石棺木潑漆,去年被判五十至六十天不等的拘役。當然,十年來以組織化的街頭行動,持續不輟地向社會大眾傳達台灣獨立意識的「公投護台灣聯盟」,也是其中之一。 

我想您當然不會忘記鄭南榕,只是您會如重視鄭南榕般,重視目前仍在街頭、如鄭南榕般有勇有謀、意志堅決的「『鷹』派」嗎?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