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主的雄心
2025年10月20日
事奉主的雄心
讀經: 書15:1-63
選讀經文:書 15:1,12-20,63
"1 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抽籤所得之地是在最南端,到以東的邊界,往南直到尋的曠野。…12 西邊的地界就是大海和沿海一帶之地。這是猶大人按著宗族所得之地四圍的邊界。13 約書亞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把猶大人中的一份土地,就是基列‧亞巴,分給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亞巴是亞衲族的祖先,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14 迦勒從那裏趕出亞衲的三族,就是亞衲族的示篩人、亞希幔人和撻買人。15 他又從那裏上去,攻擊底璧的居民,這底璧從前名叫基列‧西弗。16 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奪取那城,我就把我女兒押撒嫁給他。」17 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嫁給他。18 押撒來的時候,催促丈夫向她父親要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就對她說:「你要甚麼?」19 她說:「求你給我福分;你既然把我安置在尼革夫地,求你也給我水泉。」她父親就把上泉和下泉都賜給她。20 這是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產業。…63 至於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猶大人不能把他們趕出去。於是,耶布斯人與猶大人同住在耶路撒冷,直到今日。"
時代默想:
在記錄了屬猶大支派的迦勒要求獲取早前摩西所答允的土地後(參14:6~15),經文便繼續記述猶大支派分地安排,其中包含了三部分:
猶大的地界(1~12):第一個段落記述猶大支派所得之地的地界,是在迦南的南端,其中南邊邊界(2~4)與民數記的定位相近(參民34:3~6),東邊是「從鹽海到約旦河口(邊端)」(5a),北邊緊接「從約旦河口(邊端)的海灣」開始,經過「耶路撒冷」的區域,伸展至「海」(地中海)為止(5b~11),最後的西邊是沿海岸線為界(12)。
押撒要求得地(13~20):在這份記錄的中間部分,加入了迦勒獲取希伯崙和他女兒押撒求地的事蹟。經文提到迦勒趕出亞衲的三族(14),在攻取底璧的時候,他立了條件:「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奪取那城,我就把我女兒押撒嫁給他」(16)。最後由他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並娶了押撒為妻(17)。後來更成為以色列的第一位士師,帶來和平40年之久(參士3:7~11)。押撒在回家見父親的時候,向迦勒請求:
A 求你給我「福分」
B 你既然把我安置在尼革夫地,
A' 求你也給我「水泉」
迦勒就把上泉和下泉都賜給她(19)。
猶大所得的城鎮(21~61):這是猶大支派得到城鎮的名單,這份是所有支派得地資料中,最詳盡的記錄。
作者藉着迦勒、俄陀聶及押撒的一系列事蹟,包括他們分別從神手中得着應許之地,又從族長中娶妻建立家庭,以及從父親手裏得到養生之供應,正正指出猶大支派的人在追求和獲取神應許的決心和行動,最終必要得蒙耶和華賜福的實證。他們的榜樣也是每一位倚靠神之人所要仿效,正如詩人認定:「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福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16:5~6)。願各人都能以獲取神的應許和祝福,成為一生追求的至寶。
作者藉着迦勒、俄陀聶及押撒的一系列事蹟,包括他們分別從神手中得着應許之地,又從族長中娶妻建立家庭,以及從父親手裏得到養生之供應,正正指出猶大支派的人在追求和獲取神應許的決心和行動,最終必要得蒙耶和華賜福的實證。他們的榜樣也是每一位倚靠神之人所要仿效,正如詩人認定:「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福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16:5~6)。
回應禱告:
願意我們都能有為主爭戰的雄心,親自經歷神的應許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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