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誰在拿命換薪水?揭開「帶血招聘令」背後的法律深淵
最近,在照護媒合群組中出現了幾則令人不安的徵人訊息。這些看似平常的「工作機會」,實則是一場風險大風吹。當醫療體系人力不足時,最危險的醫療責任,正悄悄地被包裝成「生活照顧」,甩到了那群沒有醫療背景、沒有法律保護的看護身上。
一、 你以為是在找工作,其實是在找「雷區」
讓我們看兩則真實的招聘案例:
案例 A:50歲女性,肝癌破裂、全身嚴重水腫要求看護進行每天兩次的「排水按摩」。護理師說「簡單易學,推一推就好」。真相: 肝破裂病人凝血功能極差,隨便按壓腹部極可能引發二次致命大出血;嚴重水腫的皮膚薄如紙,非專業推拿會導致大面積皮膚撕裂引發敗血症。
案例 B:73歲女性,敗血症,在急診室等病房招募長期班,要求「床上作業」,急診過夜加價 300 元。真相: 敗血症病人生命跡象隨時會崩落。加這 300 元,買的是你 24 小時不能眨眼的「監視責任」。
二、 殘酷真相:為什麼出事了「一定是你扛」?
當你接下這類案子,你以為自己是「好心幫忙」,但在法律眼中,你已經把自己推入了四大深淵:
1. 刑法:過失致死罪
法律對「專業人員」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既然你接了這個案子,法官會認定你「理應知道」肝癌病人不能隨便亂按。一旦你按了、病人走了,醫護可以說「我只是衛教」,但實際執行導致死亡的你,就是刑事被告。
2. 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
「排水按摩」或「高風險身體處置」在法律灰色地帶非常危險。一旦被認定涉及醫療行為,即便你沒領證照、即便你是聽護理師的話去做,你依然觸犯了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
3. 刑法:違背義務遺棄罪
敗血症病人若在你看顧下突然斷氣,而你沒能即時判斷(即便你根本沒受過急救訓練),家屬與檢方可以質疑你:「你領了錢,為什麼沒發現他狀況不對?」這份薪水,成了你無法逃避的保證人責任。
4. 民法:天價的損害賠償
一旦出事,仲介會說「我只是媒合」,醫院會說「是家屬私聘」。所有的殯葬費、醫療費、精神撫慰金,最後都會直接指向那個**「最後碰觸病人的人」**。這筆錢,可能是你當看護幾十年都賺不回來的。
三、 誰在推動這場風險轉嫁?
這是一場系統性的集體沈默:
醫院: 人力不夠,默許風險外包給家屬。
仲介: 為了成交,將「病況」簡化為「體力勞動」。
家屬: 在資訊不對等與焦慮下,以為「找人來顧」風險就會消失。
但風險從未消失,它只是從穿白衣的人手中,轉移到了那雙沒有防護、領著時薪的手中。
四、 看護自保指南:拒絕「死亡訂單」
如果你是第一線照護夥伴,看到以下關鍵字,請務必提高警覺:
「肝癌破裂/凝血異常」: 嚴禁任何按壓動作。
「嚴重水腫/皮膚滲水」: 拒絕非專業的排水按摩。
「敗血症/急性期」: 這不是看護能勝任的,這是護理師的職責。
「醫護叫我做的」: 只要涉及醫療判斷,請堅持要求護理師親自執行。
結語:我們要的是尊嚴,不是替罪羔羊
醫療體系的崩壞,不應該由最弱勢的勞動者來撐。那雙手是用來溫暖陪伴的,不是用來扛下整個醫療體系的失能。 說清楚這些風險,是為了少一個人被壓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