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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_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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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2專案管理第三課:用「明確定義角色和職責」揪出不想扛責的人

Andy_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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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確職責之前,對方都能選擇不作為,到頭來受靶的就是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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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PRINCE2 專案管理方法論介紹系列的第四篇文章。(如果你還沒看過前面的文章,強烈建議你在閱讀完這篇後,回頭去補足專案管理的基本功喔!)

今天,我們要來聊聊 PRINCE2 方法論的第三項原則:「明確定義角色和職責」

身為一位專案經理(PM),或是正準備踏入這個火坑……喔不,這個領域的你,這項原則對你到底有什麼意義?如果在專案中不去理會這件事,會有什麼下場?

簡單來說:在管理專案時,千萬別害怕把醜話說在前面、去把權責討論清楚。因為在權責不明的專案裡,一旦發展不順,最後被迫「背鍋受難」的,往往都是 PM 自己。

在深入探討之前,讓我們先來了解這項原則的核心。

原則三:明確定義角色和職責

一個專案要能順利推進,絕對離不開「人」。但專案裡的人,通常來自不同的企業、部門或背景,每個人心中盤算的目標和利益都不盡相同。如果要把這群人捏合成一個團隊、通力合作達成目標,「明確為每一組人定義角色與職責」就是生死攸關的大事。

這就好像一間公司,每個人都被分配到不同的部門,每個部門都有明確的KPI和日常工作。專案也是一樣的,它就像一家臨時成立的新創公司,需要各路人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才有可能迎來成功。

為什麼本地職場這麼怕「明確定義」?

這項原則的核心,就在於「明確定義」這四個字。但在真實的職場環境中,大家似乎都很害怕把職責劃分得太清楚。也許是為了「以和為貴」,也許是怕破壞氣氛,很多 PM 總是避諱去談誰該負責什麼。

所謂的明確定義,意思是:讓參與專案的每一組人,先清楚自己在這個專案中的「定位」,接著了解這個定位該負起的「責任」,最後知道他們實際上必須產出的「工作結果」是什麼。

如果角色和職責含糊不清,專案管理必然走向混亂。

每個專案都是獨一無二的,規模大小會決定角色的細緻度。在小專案裡,一個人可能要身兼數職(校長兼撞鐘);但在大型專案中,角色就會切分得很細,以降低單一個人的負擔。

以我熟悉的軟體開發專案為例:

  • 用戶端(使用者):他們的主要職責是介紹業務流程、提出系統需求、確認方案內容是否符合期望,以及最後的系統測試驗收。

  • 業務分析師(BA):負責記錄需求、編寫業務流程文件、與用戶確認系統方案等。

試想一下,如果在專案一開始沒有先確認好權責,有一天你身為 PM,發現「系統需求」遲遲沒人確認。你想去追究責任時,才發現原來所有參與者「都不知道需求到底是誰負責拍板決策」。這種連誰說了算都不知道的專案,真的能順利走到終點嗎?

此外,專案人員是會流動的,尤其是長期專案,人員進出更是家常便飯。對新加入的成員來說,如果沒有一份明確的職責列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這個坑裡該做什麼。

慶幸的是,在 PRINCE2 的框架中,已經為我們清晰列出了專案中最重要的角色及職責。例如:專案管理委員會、專案主管、用戶代表、供應商代表、PM、交付小組經理、專案保證、變更管理組織、專案支援等。

以「用戶代表」為例,PRINCE2 規定他們需要履行以下職責:

  • 提供用戶對品質的期望,並定義驗收標準。

  • 確保對期望的成果做出具體的規定。

  • 確保專案產出的東西能夠滿足用戶需求。

  • ……等等。

有了這份列表,PM 就可以拿著它去向相關人員說明,讓他們知道自己在專案中該做出哪些貢獻。

比「告知職責」更重要的,是「說明如何履責」

然而,光是把職責清單唸給對方聽是沒有意義的。對當事人來說,那些字眼太空泛了。

PM 更重要的任務是:在一開始,就要讓對方明白「履行職責的具體方式」是什麼。

舉例來說,當用戶代表的職責是「提供品質期望和驗收標準」時,這到底意味著什麼?是他必須親自去收集所有基層使用者的需求,然後整理給開發團隊?還是他只要在關鍵會議上,引導相關使用者發言,最後再由他帶頭和大家共同簽署驗收標準?

PM 必須打破空泛的描述,把「責任」轉化為「具體的行動想像」。畢竟,沒人聽得懂什麼叫作「確保對期望的成果做出具體的規定」,但如果你告訴他:「下週三開會時,你需要決定這個按鈕要放在左邊還是右邊,並在會議記錄上簽字」,他就完全明白了。

當然,把職責攤在陽光下,一定會遇到阻力。

最棘手的狀況,通常是客戶端的高階主管不願意承擔責任。我曾經帶過一個專案,客戶端的「用戶代表」非常抗拒確認需求。說穿了,他就是不想「簽字畫押」——他怕自己簽了名,結果系統做出來後基層員工不滿意,他就會被夾在基層和開發團隊中間裡外不是人。

我非常理解他的擔憂。為了推進專案,我選擇了靈活變通:我將「確認需求」的職責轉移到最終的基層使用者身上,並且更改了專案的執行方式。我們不再要求厚重的需求文件簽核,而是改為「快速產出原型、直接展示實際畫面」,並透過會議記錄讓基層使用者自己確認這是不是他們要的。

回過頭來看,為什麼這個專案最後能得救?正是因為我在專案「初期」,就試圖去明確他的職責。這個動作逼出了他的真實想法(不想背鍋)。明確定義職責,不是強迫別人接受他不想要的任務,而是像照妖鏡一樣,幫 PM 提早找出「誰其實不願意負責」。提早發現,我們才能提早調整角色配置(把確認權轉移給基層),而不是等到系統做完、要驗收時,才發現根本沒人願意簽字。

只談角色名稱、不談具體職責,是 PM 的失職

我觀察到,其實很少有 PM 會完全不建立專案組織圖。大家通常都會畫出一個基本的架構,並在每個格子裡填上某個人的名字(例如:A是設計師、B是用戶)。

但最大的問題在於:PM 沒有把這些格子的「職責」定義清楚。

很多 PM 習慣性地「預設」對方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如果某個人被分配為「用戶」,PM 就預設對方懂得主動提需求、主動測試。但事實上,那個人的真實心態往往是「被動應對」——沒有明確的指令,我就只是掛個名、待命而已。

要注意的是,即便在同一家公司裡,職稱相同的人,做的事情也未必一樣。比如有些系統架構師要親自寫程式碼,有些測試工程師還要兼做售後客服。在相對穩定的企業裡都是如此了,何況是充滿變動的專案環境?

不去實踐這項原則的 PM,最大的特徵就是:「只談角色,避談職責」。

開會時,只跟工程師說「你負責交付」,卻不講清楚該交付什麼、標準在哪;只跟客戶說「你是用戶」,卻不告訴他何時該測試、何時該簽字。

如果不講清楚,專案的成敗就只能「賭人品」了。如果運氣好,遇到的人都很積極主動、願意多做份外之事,專案可能會成功;但只要團隊裡有人不主動,甚至喜歡推卸責任,專案出包的機率就會直線飆升。

試想這個經典的災難場景:

當用戶在測試系統時,發現功能東缺西漏,氣得跳腳指責開發團隊;開發團隊也不甘示弱,反嗆用戶當初根本沒把業務邏輯講清楚。而擔任變更管理的客戶端主管,為了平息下屬的怒火,無腦同意所有的系統修改要求。最後,開發團隊只能含淚加班硬幹,或者直接放棄治療、讓專案徹底爛尾。

沒有明確劃分職責,在專案實施的過程中,各方人馬就會開始瘋狂推諉卸責。而在這個互相指責的混亂場面中,你猜最後大老闆或客戶高層會找誰開刀?沒錯,就是 PM!

客戶會說:「你當初怎麼沒把我們的需求記錄清楚?」

開發團隊會抱怨:「PM 怎麼不擋下那些不合理的變更?」

大老闆會把你叫進辦公室痛罵:「專案管成這樣,你這 PM 到底在幹嘛?」

看到了嗎?當初為了「以和為貴」不去把權責劃分清楚的 PM,最後反而成了各方勢力的出氣筒。沒有白紙黑字的職責劃分,PM 連替自己辯護的武器都沒有,只能含淚吞下這個超級大黑鍋。

後記:保護自己,從醜話說在前面開始

其實,身為 PM,你大可以不理會這項原則。就算團隊成員都不清楚自己該做什麼,你或許也能靠著過人的個人魅力、威脅利誘,或是燃燒自己的肝,以一己之力扛起整個專案。

但是,PRINCE2 的這項原則,從來就不是為了一帆風順的專案設計的;它是為了應對那些「不怎麼合作」的專案參與者而存在的。

如果團隊成員不想盡責,出包時只會指責別人,身為 PM 的你該如何自保與管理?

你可以選擇無視這些原則,繼續靠運氣推進專案,然後在夜深人靜時大吐苦水、抱怨自己命苦;你也可以選擇按照這項原則,在專案一開始就「先小人後君子」,把各人的責任白紙黑字釐清,並確認對方的執行方式。

當對方不願意履行時,你才有依據去改變責任分配,或是向上呈報,讓高層來決定責任歸屬,而不是自己把苦水吞下肚。

我知道,要在一開始就跟大老闆或強勢的客戶談「責任」,很多人會覺得難以開口,怕氣氛弄得很僵。

其實,你不需要用命令的口吻。你可以試著用「保護專案」與「尋求協助」的角度來溝通。例如:

「王副總,為了確保這個系統最後做出來完全符合您的期望,不浪費您寶貴的時間,專案期間能不能麻煩您在每個關鍵節點(如需求訪談、畫面確認)擔任最終決策者?具體來說,大概每兩週需要您花半小時看一下進度並確認。這樣我們開發才不會走偏,您看這樣安排好嗎?」

用「賦能」與「確認期待」的包裝,去落實「明確定義職責」的本質。把醜話包裝成專業的建議,才是高段班 PM 的生存之道。

勇敢地去討論角色與職責吧!只有這樣,你的專案之路,才能少揹幾個黑鍋,走得更長、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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