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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單親媽媽踏上爭原址重建之路 「我哋嘅根喺宏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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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能夠因為…即係經歷咗嗰三日,而我要抹煞我以往嘅記憶。」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記者

宏福苑災後至今兩個月,原址重建,成為不少居民想爭取,卻被政府忽略的議題。居民范小姐,是單親媽媽,宏福苑的單位,是她經歷人生起跌,跟孩子相依為命的安樂窩。幾經辛苦,她才跟前夫完成業權的訴訟,再努力工作賺錢,「供甩層樓」。誰料一場大火,令這個剛辛苦「重建」的家前境未明。原址重建的意願,一度被網上輿論批評。范小姐說,「其實嗰刻我哋係難受,不過我哋都係覺得呢個係我哋嘅心願,始終我哋嘅根喺宏福苑。」她強調,自己只代表 394 戶聯署人士的心聲。大火至今已兩個月,拆棚工作仍在進行當中,范小姐說,居民很希望在短期內能回家看看。

花十年贖回單位 大火付之一炬

11 月 28 日是大火後第二日,社區會堂外,范小姐被傳媒拍下情緒崩潰一刻,她是單親媽媽,辛苦買下的單位付之一炬、契爺契媽命喪火場,鏡頭前,她哭訴「我用晒畢生積蓄去買呢層樓,之後又要畀維修費,𠵱家燒埋我間屋,我可以做啲咩呀?」

范小姐在大埔成長,2013年,她與當時的丈夫,經白居二買入宏建閣一個單位。她在醫院工作、媽媽住在廣福邨,回想當日揀樓時,還想像未來有小朋友。范小姐說,宏福苑是無可挑剔的安樂窩,不久後,一個新生命也來到這個家庭。

入伙新居、兒子出生,夫婦卻要面對離婚。「好接受唔到(火災)嗰刻…你用咗咁多時間、用咗咁多心血…講緊嗰時係每一年都要上法庭、每一年都要同佢(前夫)周旋。」

失婚苦爭單位 辛苦贖樓卻遇無情火

她離婚後,就樓宇業權打官司。她仍記得,前夫曾提議賣樓後對分資產,跟她說:「『其實我都睇咗幾千蚊都有劏房住,你咪同個仔住劏房』,就係因為佢呢句說話,我就決定要同佢爭呢層樓。」去年七月,她正式贖回單位,前後花了十年,她形容當時心情是「開香檳咁嘅款」,

「我終於淨係畀水、電、煤、管理費就得,點知11月份燒咗我層樓,發生咩事?」

回想最初在鏡頭前受訪,范小姐說,從未想過事情這樣發展。11 月 28 日,政府剛公布「一戶一社工」時,與其他街坊一樣,她隨即趕到廣福邨用作臨時庇護中心的馮梁結中學查詢,雖然最終無果,卻另有社工關注她的情況,眼淺的她又再哭了,「你知一喊嘅時候,啲傳媒就會蜂擁而至。」

入立法會遞交實名聯署

直至最近一次,她與街坊戴先生,走進立法會,遞交 394 戶街坊的實名聯署,表達「原址重建」的訴求。談起聯署經過,她說,除了輿論,就連最初居民本身都有反彈,「擔心有嘢要跟進」,因此第一次聯署,只有百多人、到第二次稍為升至二百多人,直到第三次,「突然去到800幾,出咗問卷嗰刻先升高」。

集誌社檔案|政府問卷調查街坊意向未納原址重建 立法會力推頌雅路西
1 月 9 日,政府經「一戶一社工」,以問卷訪問 1984 戶街坊安置意向。問卷涵蓋跨區樓換樓、回購業權,以至回購業權後的居屋選購權,只提出原址重建或需時 10 年,財政副司長黃緯倫更一度稱做法「不切實際」,又指計劃在原址興建社區設施。直至 1 月 14 日,黃緯倫在今屆立法會首次大會解畫,指十年估算時間,源於重建涉及業權、清拆以至建屋等多方問題。大會上,沒有議員表明支持原址重建,而是把討論放在富亨邨後、正打樁的頌雅路西公屋地盤。該選址在問卷中,屬原區安置,料可提供 900 個單位,2029 年入伙;其餘兩項,正是廣福公園、宏福苑原址。

街坊憂樓換樓只能換細樓

范小姐說,問卷出台後,街坊最關注回購的估算呎價只有平均 6000 至 8000 元,以她所住的 483 呎單位換算,未補地價下,回購價約 290 萬元,已補地價約 386 萬元,如以這筆金額放到居屋、私人市場,無法換回相同呎數的單位,她理解部分街坊為何難以接受。

在她眼中,原址重建並非要「起返晒八棟」,反而應按有需要居民人數重建。她補充,政府大可按照早前說法,同步將原址剩餘土地興建社區設施,讓居民選擇更多元化。短期內,她最希望街坊可以盡快回到家園,再看一眼,取走重要財物。如果可以,「想拎翻好多小朋友細個嘅所有嘢…可能佢啲相、BB相,或者嗰陣時佢仲喺我肚裡面嘅超聲波相。」

年青街坊助長者入通訊群組表態

宏福苑是老牌屋苑,不少居民都是長者。范小姐接觸街坊,知道長者要靠年輕街坊協助,才能使用通訊群組;聯署初期,入住過渡性房屋的街坊幫忙組織,讓老街坊知道,他們仍有得揀,至少可以說出訴求;最終趕在立法會大會前,收集到 394 戶街坊實名聯署,表達原址重建的意向。

當有居民表達重建心願後,她也留意到網民的反對聲浪,最常聽到的,是批評居民貪得無厭。「其實嗰刻我哋係難受,不過我哋都係覺得呢個係我哋嘅心願,始終我哋嘅根喺宏福苑」訪問期間,范小姐也再三強調,只能代表 394 戶支持重建的街坊。

大火當日,范小姐兩母子都不在家,當日從醫院趕回宏福苑後,范小姐說,她不忍兒子看到火勢,自己卻在安頓他後,守在廣福一帶,通宵看著自己的家園。

不能抹煞往記憶

「我畀唔到一個完整家庭,至少我畀到個『家』佢先!點知個家都無埋。」大火翌日,是兒子的學校旅行,范小姐當日如常安排他上學;事後,班主任說旅遊巴經過宏福苑,兒子用衣裳蓋頭痛哭,細問之下,他才開口說「我唔敢同媽咪講,因為我知道媽咪好唔開心,我唔想佢擔心。」

「我個仔絕對想(原址重建)。」范小姐說,11 歲的兒子,生活離不開宏福苑、廣福邨。近來,她向兒子探口風,他斬釘截鐵,說希望重回宏福苑。「我唔能夠因為…即係經歷咗嗰三日,而我要抹煞我以往嘅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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