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不必站上神壇,但也不需要偏見
今天早上看到一則貼文表示自己平時把閱讀當成是獲得資訊的管道,也是娛樂的媒介,所以對於在公眾場合拿出書閱讀感到很不自在,甚至擔心被偷拍???
貼文的人還表示閱讀跟追劇沒有什麼不同,能不能把閱讀當成跟看電影差不多的興趣,別拱上神壇。
我對於以上的這些觀點感到詫異,也想分享一下我的個人看法。
首先,我認同「閱讀」並不是什麼高大尚的事情,但「閱讀」跟「追劇」完全不是一樣的事情。或許貼文者是以「興趣」的角度來看,但貼文者把「閱讀」定義為「取得資訊」的管道,正是對於閱讀的普遍誤解,因為文字敘事涉及語言處理、心理意象以及個人記憶等不同歷程,並不局限於知識的範疇。
那我們如果先假設貼文者的論點是正確的,既然閱讀跟追劇是一樣的事情,為什麼羞於在公眾場合做呢?這難道不是自己對於閱讀文化的偏見嗎?正因為自己受到「閱讀是高大尚」的想法影響,所以對閱讀有了扭曲的認知,還因此擔心自成為他人眼中矯揉做作的人。
但很有趣的是貼文者並沒有想到自己可以成為行動的主人,反而把責任歸咎於他人對於閱讀的評價與眼光,那豈不違背了閱讀的本意嗎?閱讀應該是一件輕鬆自在且屬於個人的活動,而不是展現給他人觀看的炫耀行為,即便他人的評論不被自己認同,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閱讀不應該被當成一種道德優越感,但這並不代表閱讀、看電影、追劇是同一種體驗,沒有哪一種比較高級,但也無須刻意把閱讀形容成沒有特殊價值,因為它能幫助我們拓展世界觀,以及更能發現許多事物的本質或謬誤。
所以我認為貼文者應該去思考的是內心為什麼會對於他人看待自己閱讀的眼光感到不安?這才是真正需要被解決的問題,否則不只是閱讀這件事,只要他人對某件事情有偏見或令自己不適的評價,我們就要被迫放棄自己喜愛的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