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債半錢喻》
昨晚回去比較晚,巷子沒位置停車了,停到外面街道那去,走回巷子時看到一個女生在餵貓,給食物以後很積極的想讓貓咪跟她親近親近,結果.....,算很親人的花仔...,被逼到後面比較高的圍牆門柱上,死活不下來.....。
女生看到有人,這才離去,離開後,小虎斑慢慢從對面圍牆陰影處走出來,,灰雜也在附近,拿點心去給小虎斑的同時,花仔從門柱上用只有兩隻前腳下到圍牆的姿勢,開吃那個女生給的食物,看花仔的樣子...,剛剛被嚇得不清....。
因為花仔那也有的吃,加上手上這包零食是開過的,裡面的量給小虎斑一隻吃剛好,我就沒去叫花仔,遠遠跟牠說快去吃啊,講完趕緊轉身進屋...,畢竟花仔是有看到我的,如果花仔過來,又要上樓拿零食......。
不過昨晚沒拍照,畢竟怕花仔來找我...,給大家看一下,看我在偷拍牠的眼睛圓滾滾小黑白。
聊完貓咪,讓我們進入主題。
今天想繼續跟大家聊《百喻經》上的另一個故事《債半錢喻》。
往有商人貸他半錢久不得償,即便往債。
前有大河,雇他兩錢然後得渡,到彼往債竟不得見,來還渡河復雇兩錢。
為半錢債而失四錢,兼有道路疲勞乏困,所債甚少所失極多,果被眾人之所怪笑。
世人亦爾,要少名利致毀大行,苟容己身不顧禮義,現受惡名後得苦報。
小鹿的適度改寫:
以前有一個商人,他借給別人五分錢,錢借出去當然想要回來啊,偏偏那人都沒有主動來還債....,商人想,他不來還,我就去要吧,就這樣,他決定去那人家中討債。
商人走著走著,發現前面有條大河擋住了去路,他左右瞧了瞧,沒看到橋,只有渡船。
商人要過河啊,只能花錢雇船,沒想到一問船資?居然要兩角錢!
商人去還是不去呢?他決定去!那人欠我五分的呢!
就這樣,商人花了兩角錢渡了河,下船商人又走了一段路,總算到了那個人家裡,偏偏...,那人不在家....。
不在家在那等著也不是辦法啊,天色都要黑了...,商人只能打道回府,走了一段路又遇到那條大河...,這下子只能再出了兩角錢渡河....。
總計,本趟出門要債,花費四角錢,累了一天,沒要回錢....。
白忙一場就算了,這件事情被人知道後,還被人笑因小失大,沒有得到什麽,卻損失了數倍超過債款的錢。
各位小朋友,別以為只有這個商人笨,我們在日常中是否也有這樣愚痴的時候呢?
我們會不會為了眼前的繩頭小利,敗壞道德,不僅在事後名利皆失,還被人唾棄,又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來世還要接受報應,這種得不償失的事情,做了真的就太笨了啊!
小鹿的備註:一元等於十角,一角等於十分,等於商人為了五元,花了四十元。
別笑,這種情形不是不會發生,比如貪圖買千送百,本來只想買兩三百的東西的,硬是買到一千,最後拿到一張下次才能抵用的百元券....。
又比如忍不住一時色慾,想著在外地嫖妓沒人知道,最後嫖資給了,對方說自己大學生第一出來賣,還要保證金,保證金給了,對方說出了車禍,對方說不給錢不私了,不私了她就來不了,只好又給了賠償款,最後?
最後在旅館房中空等一晚...,對方錢收完拉黑了...,還不好報警......。
或者像這次的王大陸事件...,我都不知道該從哪吐槽起的好.....,逃兵那些都不說了...。
就說最輕微那條,也就是整起事件曝露的起因就好....。
你說不滿意派來的車,那你就換一台車...,不換車搭上車又覺得司機繞路,那你就申訴....。結果不申訴而是跟司機吵架,吵架就吵架吧...,下車忘了帶走鑰匙......,不會開車門又不是什麼大事,搞到去捶車窗.....,本來就跟司機吵過架了,這下子吵得更兇了。
吵就吵了....,這件事情也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事情,你就學習怎麼開車門,學習控制情緒與處理事情就好,他去找朋友去幫忙找黑道去尋仇......。
就吵架搞到要尋仇?阿你也有敲車門跟回罵啊......。
花錢找人去尋仇,對方回報影片說處理了,這是啥影片?這是犯罪證據啊!
他還自己保留犯罪證據啊!
保留就算了,還傳播炫耀.....。
.....最後的事情大家也都從新聞上知道了......,笨上加笨,蠢上加蠢,被人騙了又騙...,所謂的處理影片也是假的.....。
唯一的好處是...,提供了很多線索,自己還都有保留證據,幫警方增加業績之外,也讓大家再度清楚感知不想當兵是個共識......。
癡花鬘啊......每每想到現實情形,我就覺得我還需要多多修養自己...,千萬別因小失大,那真的會得不償失...。
故事講完啦,我去練字了,明天聊(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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