釉之九
上週末才認識的人,這就按捺不住了。
花送到妳手上,同事小姑娘好是羨慕。
妳只覺得好笑。素不相識的男人,原來一個模子刻的。男人只會送花——他們當然知道人人都送,可天底下再沒有比花更划算的東西了:好看,女人受用,還不值幾個錢。
可惜這品味實在差。香水百合,呵……或許以為沒選玫瑰已經是清新脫俗了。
懶得計較,反正妳連他的臉都記不得了。
倒是先前那束芍藥,真在一眾俗物中,入過妳的眼。妳想起送了芍藥的那個人,慾念無端泛起,接著恨了起來。
從小圍在妳身邊的男孩,男人,太多了。被尾隨,被在校門口堵住,被塞紙條,被學校高年級的混混在每個課間送零食,被男生的同桌女孩在宿舍裡遞禮物——她那不忿的,幽怨的眼神。妳知道,他也知道,她是愛他的。所以他敢挑她來做這件事。
物競天擇。
妳習慣了男人都愛妳。如果有人不愛,妳會惱,憤怒他們憑什麼不受妳的擺佈。當然,要妳為這個反過來倒貼,肉包子打狗的事,妳是從來不做的。
所以到頭來,他們還是都會愛妳。
妳不喜歡搶——與其說是不喜歡,不如說做不到。男人被動,就是孬種。等著女人搶自己的男人,蔫壞到頭。
那個人,妳也從沒想過和他老婆去搶。妳已經贏了。
真能算得上男朋友的,總共就那麼兩個。兩個都是遠距離。
加上眼下這半個。
妳只懂得觸不到的愛。看得見的,受著保護的,穩的,長的,妳不敢去想。不想到了最後,該多無聊,多憎恨彼此。
或者憎恨都是好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