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凱莉

《「不要理他!」小心"孤立"也犯職場霸凌將重罰 勞動部修法中。》勞動部最近在修法針對去年11月初的案子作處理。看到某個新聞說,只要對方的行為引起當事人不舒服就算霸凌。那我去年4月30日以後去圖書館,面對那個女的就有不舒服的感覺,那就算「霸凌」了,那不是「針對」。就是找不到最新上架書好幾次,然後有人提醒書被收起來,一連串的事件串了起來,那算「霸凌」了。當然,投訴信寫到第四封,對方還是不承認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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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