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道歉的“技艺”(下)——性犯罪、辱华的“道歉修辞学”大解构:他们知错了吗?
本篇则结合数据记者资料,收集过去十年,台湾、香港、中国的艺人与网红道歉的影片与文字内容,并加上文本分析。关于道歉主体,所谓的艺人与网红范围,指有注册经纪公司或单独活跃之演艺人员;或者是拥有自己的Youtube、Podcast、微博等平台,近三个月内有更新内容,且至少其中一个平台,追踪人数超过五万人次者的小型自媒体红人。

公开道歉的“技艺”(上)——台湾网红的“炎上”和背后的“谢罪产业链”
过去几年的公共网络空间,“道歉”似乎成了常见文类。艺人、网红为了各争议事件灭火,声明层出不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