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歡於生活的裂口

K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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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歡,好像是相對於枯燥又苦逼的生活裡,分裂出來的極端,發自內心的大笑都是平日苦悶的釋放,還好有你們,我才覺察,原來分裂出來的敵我也是幻覺,加深的,是此時此刻爽感真實的入戲體驗。

狂歡,好像是相對於枯燥又苦逼的生活裡,分裂出來的極端。

白日像一個重複播放的錄音檔,每天都在相同的聲響裡醒來:鬧鐘的震動、擁擠車廂裡陌生人肩膀的重量、辦公室裡冷氣的低鳴。這些聲音不是噪音,而是生活的律動,卻單調得讓人感覺不到自己還活著。於是狂歡就像是從這死板節奏裡,突然爆裂出來的強音,一種過度的、近乎失控的快感。那不是補充能量,而更像是撕裂,讓壓抑的日子瞬間被打破。

按表操課規律像鐵軌,把我們推向無止盡的方向,會議室裡循環播放的指令,全都在提醒我們:活著,但不自由。每一天都像被削去稜角的石頭,滾進流水線裡。於是狂歡才顯得異常,它像是在均質化的灰色牆壁上,猛然砸開的一道裂縫,裂縫之下是另一種世界。那裡沒有秩序,沒有時間,只有被壓抑太久的聲音突然獲得出口。

極端,就是因為日子太平淡;沒有對比,快樂就無法被麻痺的人證明。

在這樣的單調裡,情緒不會自然地生長,它只能被壓抑、被折疊、被塞進抽屜裡。久而久之,我覺得自己像被拆解成一個部件,只剩功能,沒有靈魂。人可以行走、可以說話,卻感覺不到活著本身。這樣的時候,狂歡就像是一種猛烈的報復。它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從生活的外殼裡爆裂出來的東西,是對抗日常的一記反擊。

所以狂歡才會顯得極端。它並不溫和,不是什麼慢慢滲透的慰藉,而是瞬間的撕裂,是把壓在胸口的大石一口氣推開。那一刻,聲音比白天更吵,燈光比日光更刺眼,連心跳都變得不規律。所有感官像被強行拉到最亮的檔位,逼迫你去感受。這不是中和,而是一種分裂,從灰色生活的另一端,硬生生劈出一道亮光。

正因為日常太過乏味,極端的存在才會如此耀眼。


發自內心的大笑,都是平日苦悶的釋放。

那是被壓抑許久後突然決堤的洪水。白天裡我們太少笑,或說,那些笑多半是應酬的、客套的,像精心訓練過的表情,嘴角一抬,就此收場。真正的笑,那種會把胸腔震動起來、會讓眼淚不自覺滲出的笑,核心腹肌不斷發力,來自原始設定,嬰兒的啼哭與大笑,只能在某些邊界被突破的瞬間出現。它往往帶著一點瘋癲,甚至不合時宜,好像是在向某種無形的壓迫報復。

在狂歡裡,大笑就是我們的武器。音樂的低頻把心臟震得發顫,空氣像在顫抖,每一個笑聲都在和那種震動共鳴。有人笑到捂住肚子,有人笑到嗓子沙啞,還有人笑著笑著,眼角卻滾下淚水。沒有人覺得這矛盾,因為我們都知道:這笑並非只是快樂的結果,而是一種苦悶的裂解。笑聲裡藏著白天的疲憊、上司的責罵、數字堆積的壓力、無解的孤獨。它們終於找到出口,於是笑變得格外刺耳,卻也格外真誠。

笑到最後,其實已經分不清是在笑還是在哭。那是一種身體本能的釋放,像肺被打開,像氣體被迫排出。苦悶在笑聲中被蒸發,而那一刻的自己,才終於像個真正的活人。這樣的笑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解釋,它是平日忍耐太久的必然反應,是自我確認。


還好有你們。

如果狂歡裡只剩下我一個人,那便不叫狂歡,而是孤立的失控。真正支撐我的是你們的存在。你們並不是一個模糊的群體,而是一次次在燈光閃爍之間被確認過的臉孔。有人舉著酒杯衝我笑,液體在玻璃杯裡蕩漾,像某種無聲的邀請;有人拍著我的肩,把力道壓得很重,卻正是這種力道提醒我:我們此刻在同一條船上。還有人在舞池裡大喊,聲音被音樂吞沒大半,卻依然像呼救,也像呼喚。

陌生與熟悉在這裡混雜。有些人我認識多年,彼此清楚對方的生活裡有多少不堪與困境;有些人只是短暫相逢的影子,名字轉瞬即忘,但那晚的眼神卻會在記憶裡停留許久。狂歡讓我們暫時拋掉身份,不再是誰的員工、誰的同學、誰的誰的誰。我們是並肩作戰的同謀,在同一個時間裡彼此證明:原來我們都還想掙扎、都還想大笑、都還想用力地活著。

那也是,你們拋棄自己的立場,捲起袖子的善意。

你們聽上去太輕,但它背後藏著巨大的重量。因為沒有你們,我的笑會變成孤立的回音,迴盪在空曠的胸腔裡,最終會被自己吞掉。而有了你們,這笑聲便可以串聯起來,像火苗一樣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燒得更旺、更烈。那是我們的默契:即使現實把我們推到角落,至少在這一刻,我們還能一起點燃一場無所顧忌的火。


但是我分出來的敵我,也是幻覺。

喧囂退去之後,幻覺才顯得清晰。夜晚結束,燈光熄滅,音樂戛然而止,人群散去,空氣裡還殘留著酒精與汗水的混合氣味。就在這靜止的瞬間,我看到冷漠的會議室,與冰冷的氣氛,以及走到僵局的討論,我感覺自己裂開了。那個剛剛在舞池裡放聲大笑的我,和此刻低頭沉默的我,彷彿是兩個人。他們彼此對立,甚至互相否定:一個指控另一個虛假,另一個嘲笑這指控太過清醒。

狂歡之必要,來自於悶熱的暴風雨前,在被壓下來的衝突,那些敵我的分裂,並不是來自外界,而是從內心生出的幻影,對於某一個偏執的主導權。我看見鏡子裡的自己,雙眼通紅,表情陌生,像是另一個與我共存已久的分身,我否認他的存在,正在追求著某種完全的勝利,著迷於所謂成功的純粹,必須無瑕,守在一團看不清為何之處,沾沾自喜著,而那映照出來的不過是內心對於未獲得之物的不滿足。於是在自己心底低語:剛才那一切,真的屬於你嗎?那些笑、那些擁抱、那些投入,是不是只是一場過量的化學反應?

這時候,雙腳才能重新落地。

幻覺的可怕在於,它並不完全虛假。它像霧,既遮蔽又揭露,所以當你相信的時候,他就存在,。狂歡時的我確實存在,但同時,也確實短暫。當霧散去,剩下的現實是空洞,是重新被日常吞沒的必然。敵我只是我在自我撕扯中創造出的一個舞台角色,用來提醒自己:不要完全沉溺。可越是提醒,越顯得這幻覺真切。因為懷疑本身,也是一種參與。

在這種幻覺裡,我同時是觀眾,也是演員。我盯著自己笑過的痕跡,既覺得陌生,又覺得熟悉;既想遠離,又想再一次跳進去。敵我分裂,終究不是對抗,而是互相拉扯,讓我無法輕易決斷。


加深的,是此時此刻爽感真實的入戲體驗。

正因為有過敵我有過對立,反而更入戲。像坐在戲院裡,明知道眼前的舞台是佈景,演員口中的台詞是排練過的,可還是會因為驚喜不可控的一句話而心口震動。狂歡亦是如此:越是覺得它不真實,我就越想要在那一刻抓住某種真切。每一次呼喊、每一次笑到無法呼吸、每一次肩膀被拍得發痛,都像是印記,把確實在場這個紀錄刻進身體裡。

入戲的時候,時間失效了。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只有現在。汗水順著脖子往下流,我能感覺到它黏住衣服;聲音在耳膜裡震響,直到全身都在發顫;視線裡閃爍的光影,甚至把現實的邊界抹去。這一切證據逼迫我承認:即便是幻覺,它也是我經歷過的事。身體不會說謊,痛快與疲憊一樣真實。

於是幻覺與真實並不對立,它們交疊著,彼此推動,讓這場入戲的體驗更加鮮明。就像明知煙火會熄滅,人卻仍要在火花炸開的那刻驚呼。因為驚呼的瞬間,就是真的。狂歡的力量不在於它能永恆,而在於它能讓我們暫時忘記永恆這件事。當此時此刻被推向極致,快感再也不需要理由。

所以我願意一次又一次重返這裡,哪怕知道結局會是空洞,哪怕幻覺終將散去。因為只有在這樣的入戲裡,我才感覺自己完整而赤裸地活過。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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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OH靠嘴巴吃飯,可是語言一旦說出來就會變成石頭,太重的無法承受會砸傷自己的腳。換個方式吧!文字躺在某個載體上面或許就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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