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斯科特的荣光(拾伍)

Zakh-M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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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隊冒險家,歷盡幹辛萬苦,終於找到了失落已久的墓群。”
“他們在沙漠中徒步行走,像著了魔一樣亢奮地手舞足蹈,邁著節奏統一的步伐,向著他們眼前,那片掩在綠洲中的遺蹟走去,整列隊伍動作整齊的如同一個人。”
“那這個考古隊究竟幾個人,他們的真正身份,是考古學者,還是盜墓賊?”問道。
“三個考古學家,兩個嚮導,他們先後進入遺蹟,最先鑽入墓穴的是本地的嚮導,他本來的目的就是為了順手摸走點什麼值錢貨。他的經濟狀況很差,卻又有滿地的孩子嗷嗷待哺。他早就聽說有這麼一個古墓,卻苦於沒有門路不知位置,所以你猜,他會順手拿走多少東西?”這是個誘導一樣的問題,答案也呼之欲出。
“把其他五個人都殺了,想拿多少拿多少。”
她很聰明,這回答我很喜歡,修格也會很喜歡。
“那三個考古學家,其中有一個,是為了找一本傳說中的古書。從前有一位善變的君王,偽裝成德才兼備的樣子。相傳他皮膚黝黑,明眸皓齒,咬字清晰思維敏捷。”
“直到後來,人也弄不清他的目的。他不是君王,卻既不驕奢也不殘暴,既不會讓國家富強,也不陷人民於水火。”
“那他為什麼要假冒為王,又是怎麼被人發現是冒牌貨?甚至說,沒有文獻史紀,怎麼證明這個人真的存在?不存在的可能何來傳說?”一系列的發問,邏輯嚴密無懈可擊,我只能迴避這些問題,接著往下講這個故事。
“因為有那麼一本書,詳細且系統地記載了最古老的秘法,包括通神儀式,獻祭,禁咒,巫蠱等等,所有的神秘學知識。這是那位君王在失蹤前唯一留下的東西。找到這本書,便可以佐證他的存在。甚至對古文明乃至整個人類的歷史都有著里程碑式的顛覆性發現。這份成就的輝煌讓人難以估量,這是足以載入史冊的功績,有誰能抵擋這份偉大的誘惑?”
“功績這東西,是做給外人和後人看的。人天性自私,倒不如永遠保守著那失蹤的冒牌君王的秘密,把這本書據為己有。對於做了一生學問的人,知識是一輩子的追求。那本書上寫的遠古的禁忌秘法,先知的預言,拼湊出的亙古不變的真理。這太誘人了。據說那本書沒有一個人可以看懂,但或許只是因為它沒有被發現,沒有被人真地翻開。”
“找書的那位考古學家,在三個人中資歷不算深。這三個人裡,有一位知名且權威,是個領頭的;有一個是貪婪的投機主義者,心裡的小算盤快寫臉上了,比起書他更想要那些價值連城的陪葬品。他們之間互不說破,暗自揣測。或許正因為他們各自心懷鬼胎且目的各不相同,他們得以找到出口,各取所需並活著離開。只是,到最後,他們的下場也並不好。”
故事沒頭沒尾地戛然而止,講故事的人似乎失去了興致,但聽故事的塔蕾莎卻是意猶未盡。她思考著,問東問西追根究底。
“所以,嚮導是怎麼死的?被考古學家殺掉了?他們什麼都沒有得到嗎?”
“那本書,你覺得是什麼?考古學家帶著那本書活著離開,誰會是祭品,神啟是因為獻祭了誰才降臨?”
“那既然這樣,三位考古學家又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明明獻上了祭品,在走出遺蹟迴歸生活時,死於非命?”
“或許收了祭品,讓你帶走了那本書,僅此而已。”
我不再接話了,講故事的關鍵是保有懸念,一切平鋪直敘地講完,這故事也會因為失去了該有的神秘感進而失去魅力和深度。我確實累了,說了那麼多話說得我口乾舌燥。我舔了舔上膛,像是在舔一張砂紙,而舌頭就像是一把銼刀。
此刻的塔蕾莎彷彿和我達成了某項共識,這箅是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她不再糾纏這個故事的原因,也不再質疑它的真實性。
我走到她身邊坐下,拽了拽她的衣角。她的衣服上還帶著洗衣粉被烘乾後的味,乾燥的布料因長期反覆洗滌而褪色。她身上乾燥,皮膚起了些許皮屑,頭髮上連點水滴都沒有。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她滿頭的黑髮,遲疑著,最終沒忍住伸出手試探著觸摸。
她的頭髮厚且濃密,髮絲堅韌。由於長及大腿,打結也是難以避免。我收回手,看著手背細密的傷口,啞著嗓子問出了我不記得問過她多少次的疑問:
“你什麼時候來的,我完全沒有印象。”
“講故事的時候,從一開始,有一隊冒險者去尋找失落的遺蹟。”
無懈可擊的回答,我就知道她會這樣。她所回應的時間節點完美地避開了不知是我的幻覺還是神蹟的那段時間,讓我無從考證進而深陷自我懷疑的泥沼。她準確地告訴了我,但等於沒說,我當然知道她聽完了故事,我想知道的是,這之前,她在哪裡,我又在幹什麼。
她應該不是故意想要誆騙我,此刻她的心思和注意力,還在那個考古學家與嚮導找遺址的故事上。拒絕繼續往後講,反而給了她自由想象的空間,這也好,我拒絕解釋那些奇異的景象,也無法求證。正如故事中那個堅信那本書存在的考古學家,無法說服旁人相信,只得以自身來付那份難以想象的代價,就算這樣,也未必可以佐證。
我打量著,用餘光觀察塔蕾莎的雙手。她的手背上,同樣佈滿著細小的傷痕,同樣的方向同樣的排列順序,我將她的手翻過來手心向上,在她手心的位置有一道很深的白痕,像是結疤後皮膚褪了色。這讓我有一種很詭異的感覺,手心痛感是很明顯的,我不記得用刀可以刻這麼深,思及此,突然間頭痛欲裂,彷彿在將手伸入一個漆黑的洞口中時,碰到了不該摸的東西。
這種頭疼是由內向外的,很像是自身的一種防禦機制。頭痛也就意味著,趨利避害的本能反應在阻止我深究她手心的傷疤。人是無法戰勝生物本能的,多少割腕的人捂著流血的手疼得哇哇大叫著從浴缸裡跳出來,多少服毒的人吐得七葷八素抄起電話急救被拉到醫院洗胃,他們未必沒有活膩,清醒後會遺憾自己為什麼沒死成,但沒有辦法,本能對死亡的恐懼過於強烈。不求生,但畏死,因為怕,所以放棄。都是這樣走下來的。
求生不是人的榮耀,是動物的失敗方式。
某種意義上說,我無比痛恨這種卑劣的求生欲。我想起那個國度裡那一群豬狗不如的國民,因為恐懼,或是慣性,習慣了卑躬屈膝阿諛奉承,縱容著獨裁霸權的政府並引以為榮。世人皆崇拜強大,卻不知所謂強弱只是相對而言,要體現的辦法就只有“恃強凌弱”一個。而最可恥的,我和其它蛆蟲也沒太多區別,我也是不言不語沒有反抗,我選擇逃跑,我永遠就只會逃。但不逃又怎麼樣,就算將我認定欺負我的人捅死分屍灌進橋墩的水泥裡又怎麼樣呢?我挺清楚,不會有什麼變化,那個人會在夜深人靜時扒開水泥爬出來,換一張皮換一個臉,繼續,欺凌,被殺,換皮換臉,一個永遠不會停止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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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h-Mairu逃到海邊的人,還在寫。 這裡風很安靜,神祇說話的聲音比較清楚。 小說《諾瓦·斯科特的榮光》連載中。 如果你也夢見過燈塔,那我們可能認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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