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巴迪歐倫理學中的忠誠邏輯
當代法國哲學家阿蘭·巴迪歐提出了一種倫理學,其顯示的立場,是徹底決裂於後現代相對主義的潮流,他主張「真理存在」,而倫理的核心就是對「真理事件」的忠誠。
巴迪歐拒絕將倫理建立在對他者苦難的同情上。他認為這種以人權、受害者為中心的倫理模式,會導致一種「被動的普世人道主義」,缺乏真正的實踐力量,他指出倫理不應以現成的價值為準則,而應建立在事件的突現(événenment)所開啟的真理軌道上,主體並不是預先存在的道德實體,而是在事件中才生成,是介入真理並持續忠誠的行動者,例如法國大革命、無產階級革命、現代藝術的斷裂,或是一場真正的愛情,都可以構成一個事件,並開啟一個新的真理過程,而倫理正是在於主體對這個真理的堅持,對背叛誘惑的抵抗,對保守與妥協的否定。這種倫理學的力量正在於抵抗現代社會的徬徨與虛無,它召喚出責任感與歷史意識,反對冷漠與中立,但問題也正源於這種激情本身,當一切倫理評價依附於「事件」與「忠誠」的邏輯時,倫理的界限便變得模糊不清。
這種觀點無疑在一個強調差異、多元、懷疑真理的時代顯得激進,甚至莽撞,它召喚「事件」作倫理主體的建立,在歷史的斷裂處作出決斷,承擔真理之重,拒絕中立與犬儒。在這種激情與莊嚴之中,巴迪歐的倫理學也暴露出其內在的危機,它為極權的興起提供了一種哲學上的可能性與合法性,即使這不是其本意,試想當倫理被壓縮為對真理事件的忠誠時,它便取消了對他者、異議與脆弱性的基本敏感,使得暴力與專斷在「善意」的名義下悄然滋長,歷史早已多次證明,「最大的惡,往往來自忠誠的善意」。
在巴迪歐的體系中,事件是真理的起點,但它不是可驗證的、可共識的歷史事實,事件往往以一種近乎神祕的斷裂方式出現,它不屬於既有知識的範疇,而主體對事件的確認,更多是信仰式的投身。這就導致一個問題,誰來判定某件事是否為「事件」?又由誰來決定「忠誠」的方向是否正當?歷史上,極權政體恰恰善於構造事件神話,納粹德國宣稱「德國民族的覺醒」是一場事件,毛澤東主張「文化大革命」是一場摧毀舊世界的真理突現,宗教原教旨主義者將聖戰視為神聖事件的延續,對這些政體而言,忠誠並非壓迫,而是倫理的最高實踐,這些例子雖不是巴迪歐所願意面對的,但會是其思想內在邏輯的極端實踐,當「真理」與「事件」不具備外部的批判標準,只依賴內部的忠誠與堅持時,任何暴力都可能被包裝為「真理之必要」,任何異議都可被視為「背叛之惡」。
正如阿倫特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指出,極權的可怕之處不在於殘酷,而在於其道德感的純粹化:它將暴力視為歷史進步的代價,將統一視為真理的證明。這正與巴迪歐式倫理不設限的忠誠邏輯互相呼應。
巴迪歐明顯對列維納斯式的他者倫理持批判態度,認為它太過抽象與消極,但當倫理不再以「他者的不可侵犯性」為根據,而是以事件忠誠為中心時,倫理就失去了對現實中傷痛、異議與失敗的敏感性。正如德希達曾批評的那樣:「倫理若不承認他者的不測性與不可被整合的異質性,它就成了邏輯的奴僕。」巴迪歐的主體並不回應呼喚,而是實踐真理,這樣的主體更接近一種行動機器,而非道德存有。它可以將整個世界視為事件的實驗場,而忽略其中無數具體生命的受苦與脆弱,如果倫理不能從他者的痛苦中找到道德界線,那麼「為了真理」所造成的暴力,就永遠不會被視為罪惡。
巴迪歐的倫理本質上是一種政治信仰,信仰事件,信仰真理的存在,信仰倫理主體可以通過忠誠而誕生。在這樣的倫理學中,倫理是政治的延伸,是革命的倫理學,是一種行動的神學。但正如阿甘本所言:「倫理的真正困難,正是在於對政治的距離。」如果倫理只是政治實踐的內部功能,它將無法對政治自身作出反思,列維納斯之所以將倫理置於一切之前,是為了讓主體始終記得,面對他者,我不是主體,而是責任的承擔者,我不能僅僅以歷史或真理為名逃避此一回應。巴迪歐的主體過於宏大,宏大到不再需要問責,它過於肯定歷史的可創造性,反而忽視歷史的悲劇性與不可逆性。
在一個彌漫犬儒、懷疑與冷漠的時代,巴迪歐的忠誠倫理學無能喚起我們對真理的渴望,對行動的承擔,對歷史的信心,但正因為這種倫理如此誘惑、如此莊嚴,它更需要批判性的警覺,當忠誠變成倫理的唯一條件,倫理就失去了對暴力的界定能力,當真理不再接受他者之眼的審視,它就可能墮落為神話與壓迫。我們不應放棄對「事件」的激情,但也不該忘記面容的脆弱,倫理不該是「事件」的代言人,而應是其懷疑者,是在每一個行動之前都問:「我是否看見了他者?我是否仍能負責?」唯有如此,忠誠才不至於成為極權的倀鬼,而能轉化為對人類真實命運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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