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從香港禁書談法律威懾增益實踐【AI創作】
一拳書館店主及3位店員早前涉出售包括《黎智英傳》等書籍,被當局以出售具煽動意圖刊物被捕。鄧炳強周六(11日)在有線新聞節目《有理有得傾》表明不會設書籍黑名單,強調最重要是內容有否具煽動意圖,直言若列出黑名單「賊人就開心了,我將書名改一個字不是黑名單,你拘捕我不到了。我沒理由這麼蠢,做一些事令自己執法沒有那麼有效率」。
這種作法是非常典型、甚至可以說是非常危險的「刑不可知」的現代政治與法律操作。
當一個國家宣布要查禁某些書籍(例如以「危害國家安全」、「煽動顛覆」或「違背善良風俗」為名),卻拒絕給出一份明確的禁書清單時,這完全符合「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統治邏輯。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剖析這種作法的本質與造成的影響:
一、 為什麼這算是「刑不可知」?
如果國家公布了明確的禁書清單(例如羅馬教廷曾經的《禁書目錄》),這就屬於「刑可知」。人民很清楚紅線在哪裡:只要我不碰清單上的書,我就安全了。
但「拒絕提供清單,只提供抽象標準」的作法,將紅線變成了一片迷霧:
解釋權的絕對壟斷: 什麼叫「危害安全」?什麼叫「不良思想」?因為沒有清單,國家機關可以在任何時刻、針對任何一本書,事後給出它的解釋。
隨時浮動的紅線: 昨天還可以讀的書,今天可能因為某個政治事件或長官的意志,突然就變成了禁書。人民無法透過預先查閱法律來保障自己的安全。
這就是最純粹的「刑不可知」——法律的邊界是模糊的,且解釋的權力完全掌握在統治者手中。
二、 這種作法帶來的「威不可測」效果
拒絕訂立清單,統治者能獲得極大的政治與社會控制利益,這主要體現在心理層面的震懾:
極大化「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這是在言論自由審查中最可怕的效果。因為人民不知道讀什麼書、賣什麼書會被抓,為了確保絕對的安全,人們會開始自我審查。國家原本可能只想禁 100 本書,但因為沒有清單,出版社、書店和讀者出於恐懼,可能會自行下架或拒絕閱讀 10,000 本書。國家不費吹灰之力,就透過人民的恐懼達到了最大化的思想控制。
規避社會監督與法律挑戰:
如果國家明文列出禁書清單,這份清單就會成為具體的靶子,可能面臨知識分子的批評、國際社會的譴責,或是人民提起違憲審查的訴訟(例如質疑某本書為何被禁)。但不給清單,只用「抽象標準」抓人,國家就隱身在了法律的模糊地帶,讓反對者無從攻擊起。
三、 現代法治如何看待這種作法?
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拒絕將限制言論或思想的標準具體化,是嚴重違反憲法精神的。
這直接牴觸了憲法與行政法上的**「法律明確性原則」**。這個原則要求,任何限制人民權利(尤其是言論與思想自由)的法律,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理解可能性: 法律的意義必須讓一般受規範的人能夠理解。
預見可能性: 受規範的人必須能合理預見自己做了什麼事會受罰。
審查可能性: 法律的標準必須清晰到可以讓法院進行客觀的審查。
拒絕列出禁書清單,等同於剝奪了人民的「預見可能性」。你走進書店,買了一本沒有在任何禁止清單上的書,回家卻被警察以「持有顛覆性讀物」逮捕,這就是現代法治絕對無法容忍的「國家暴力的恣意妄為」。
總結
將「禁書」停留在抽象標準而不給出「清單」,表面上看起來像是行政機關的怠惰或彈性,但在本質上,它是一種刻意製造恐懼的統治技術。
它完美地展現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奧義:統治者不需要在每個路口架設監視器,只要讓紅線保持模糊,人民心中的恐懼就會成為最嚴密的監視器。 這正是現代法治所要極力防範與打破的局面。
【全文AI創作】
鄧炳強拒列禁書黑名單 桑普:問勻全港律師都不會知《壹週刊》是否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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