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幻覺的代價:極權體制的轉型困境與歷史鏡像
在討論中國大陸的政治體制時,有必要區分威權與極權這兩個常被混用、卻在政治學上差異顯著的概念。極權體制的特徵,在於幾乎完全消滅社會的政治表達空間,通過意識形態、暴力與資訊壟斷,將個人徹底原子化;而威權體制則仍容許有限度的公共討論、專業自治與社會回饋,但這些空間始終處於權力的可隨時收回之下。
若以此標準觀察,在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大陸在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時期,更接近一種不穩定的威權狀態。改革開放初期,學術界曾一度討論包括權力分立在內的制度問題;九十年代後,官方敘事對國民政府抗戰歷史有所修正;進入新世紀,媒體仍能在一定範圍內揭露公共事件真相,例如三鹿奶粉事件。這些現象並不意味著制度正在走向民主,而是說明當時的治理邏輯仍需要借助有限的表達空間,以換取發展效率與社會緩衝。然而,這種容忍始終具有明確的政治邊界:當討論觸及權力合法性本身,便會迅速遭到清算,六四事件、對法輪功的鎮壓,以及對《零八憲章》參與者的打壓,正是這一邊界反復被重申的例證。
進入習近平時代,這種威權均衡逐漸被打破。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的取消、媒體與學術空間的系統性收緊、對個人忠誠的高度強調,以及疫情期間對社會的全面動員式管控,顯示出體制正在向更接近極權的方向回擺。政治表達被嚴格限制在「只可向下、不許向上」的安全範圍之內,制度性的糾錯管道顯著萎縮。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社會已被完全整合。以白紙運動為代表的抗議行動,顯示出在高度控制之下,社會不滿仍可能以碎片化、突發性的形式顯現。這些行動並不足以構成成熟的「人民意志」,因為它們缺乏持續組織、制度載體與政治轉化機制,但它們提示了一點:極權化並非毫無代價,其治理成本正隨著社會複雜度的提升而不斷上升。
從比較政治的角度看,極權體制的轉型往往並非由「人民意志的成熟」直接觸發,而是源於體制在關鍵時刻無法同時應對內外壓力的失衡狀態。二十世紀的若干案例,提供了不同路徑的對照。
晚清中國的崩解,發生在持續的外部衝擊與內部控制力衰退疊加之時。列強入侵迫使體制被動開放,新的政治觀念經由留學生、傳教士與報刊逐漸擴散;而地方軍事與財政權力的上移,則削弱了中央對社會的整合能力。清廷的瓦解並非一場由下而上的政治覺醒,而更像是一種「突然失效」:政權失去執行力,社會並未為其崩塌付出太多情感成本。這種轉型的代價,則體現在隨後的長期混亂與權力碎片化之中。
相較之下,二戰後的德國與日本則呈現出另一種路徑。戰敗導致原有合法性徹底破產,外部力量以佔領與制度重建的形式介入,不僅限制了舊精英的回歸,也在持續監督下推動憲政結構的確立。更重要的是,轉型過程與物質生活的改善同步進行,使民主制度逐漸被視為秩序與復蘇的條件,而非額外負擔。這種轉型之所以相對穩定,關鍵並不在於文化差異,而在於權力更替與制度建設被強制性地綁定在一起。
這些歷史經驗顯示,極權或高度集權體制的轉型,幾乎不可能在「維持原有權力結構」的前提下完成;而一旦轉型被不斷推遲,體制往往會在某個節點,以更不可控的方式失去主導權。區別只在於,是在相對可控的條件下重建秩序,還是在失序之後被動承受後果。
因此,中國大陸的制度轉型問題,或許不應被理解為「人民是否已經覺醒」,而更應被視為一個結構性張力的累積過程。在高度現代化社會中,長期依賴封閉決策、忠誠篩選與強制動員的統治模式,必然面臨資訊失真、責任外移與精英內部風險上升的問題。轉型的可能性並未消失,但其觸發條件,既不單純取決於社會抗爭,也難以僅憑外部壓力完成,而更可能出現在體制內外多重失衡相互疊加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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