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物种与移民的互文:入侵叙事和去人化政治的生产机制

地鸣Rumb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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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呲——一脚下去,汁液四溅。我从树上拿下来一只非洲大蜗牛,然后迅速地踩死,目光所及,又看到了另一个,用脚踢到水泥地上,又踩死。

旁边同行的小L十分诧异,ta说:“你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杀死它?你为什么可以杀死它?”

“它是入侵物种哇!”

“入侵物种我杀死它们很正常吧,它们在破坏我们的生态,杀死它是在实践正义。

这篇思考,缘起于重新想起这个多年以前的时刻。

广州被称为非洲大蜗牛的有较早入侵的褐云玛瑙螺(Lissachatina fulica)和近年新漂洋而来的无斑玛瑙螺(Lissachatina immaculata),前者纹路更明显,后者纹路更少略带紫红色,两者的老家都是非洲,两者在城市的林荫处随处可见。近百年来,非洲大蜗牛跨越了国家边界,它们就这么在许许多多的人类国家开枝散叶。

任何关于非洲大蜗牛的科普材料上都会告诉你它们的危害:强大的繁殖力、过度取食各种植物、危害人类的农作物,当存在不当接触时,还可能传染给人类寄生虫,导致疾病,乃至竞争性挤压本土蜗牛、蛞蝓的生存空间,破坏地表植被的组成和更新过程。

但这终究不是又一篇科普文章。而是一篇由非洲大蜗牛的引发的关于“入侵”物种和移民的(发散散散散散)思考,以下将画风突变——

在生态学里,入侵外来物种(Invasive Alien Species,IAS)(简称为“入侵”物种)作为一个中立的功能性分类出现。从定义上,它通常指一种外来生物进入某生境后,能够快速扩散建立种群,并对本地生态系统,以及人类的农业、经济,和人类的公共卫生造成显著危害;各个大同小异的定义,都会点出“入侵”物种对人类的危害。

中立是科学的发明,科学是治理的掩护,治理的主体源自民族-国家(nation-state)。

民族国家不喜欢“入侵”物种。尽管入侵位于更广泛的生态语境,但“入侵”物种的物理边界在民族国家定义的物理边界层面发挥作用,受到国家的管控。民族国家的主权建立在暴力控制和边界强化之上,任何穿越边界的行为都会纳入国家的视角,非人生命也不例外。一个著名的例子来自于纳粹,它把森林的纯洁,以及特属于德意志的家园景观,纳入了血与土式的国族意识形态:1934年纳粹出台《《关于保护森林植物种族纯洁性的法律》,把林业技术问题政治化,强调种源认证,排斥非本土树木;1935年的《帝国自然保护法》,把本土自然景观的保护写入国家任务[17]。

民族国家也不喜欢移民。与“入侵”物种一道,人类移民也跨越了民族国家边界,在民族国家的牢笼缝隙里穿梭跳跃。现代国家对移民流动的控制,与民族国家的构建同步而生。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的腐朽肉体被民主政治的皮囊所覆盖,绑定于国家的公民身份,也限制于民族国家对于边界的清晰定义:国家苛刻的审视,并决定谁是国家的公民。

民族国家对于“入侵”物种恼羞成怒,对让它感觉失控的移民也是。看起来,“入侵”物种就像是有害移民的样子,有害移民就像“入侵”物种的样子。“入侵”物种和移民,在跨越国家的流动之路上,也因而产生了勾连——把“‘入侵’物种”作为方法,并进而产生了危险的比喻:作为“‘入侵’物种”的移民。用Goldstein的话可以恰当的理解这种勾连,即“自然的国家化”(nationalization of nature)和“国家的自然化”(naturalization of nations)[16]。Goldstein总结了大量美国语境下的“入侵”物种的隐喻例子,如其引述1930年Frederick Russell Burnham的文字,前往美国的墨西哥劳工曾被比作棉铃象甲(boll weevil,Anthonomus grandis)[16],后者本身是一种从墨西哥进入美国并长期重创美国棉花产业的外来害虫;在上个世纪,在美国的语境里,因蝗虫庞大的群体数量和高度的入侵性,也大量将亚裔比喻成蝗虫;特朗普高度热衷于使用入侵叙事,他重返白宫的第一天就签署了《Protecting the American People Against Invasion》的行政命令;Davies研究了2015年所谓欧洲“移民危机”升级之后,英国部分民族主义媒体如何挪用入侵议题,并在脱欧公投前后,有策略地把人类迁移与生物入侵作隐喻性对齐[19]。

为什么使用“入侵”物种来比喻移民?为什么用生物‘入侵’(biological invasions)比喻人类迁徙(human migration)?这种比喻的使用者,是想定论两个问题:迁移意味着什么,以及移民是“谁”——在这两个层次的语境上,“入侵”物种和移民产生了两重勾连:入侵和移民,物种和移民。


(一)入侵和移民:我者和他者的建构


“入侵”物种第一个层次被征用至移民的语义来自于“入侵”。

Balibar认为,边界是政治权力与身份想象的焦点:它既划分空间,也划分谁被视为属于“我们”,谁被置于“他们”的位置[12]。要理解入侵叙事,首先要明确我者和他者。只有重塑我者和他者,确立了两端,才会有“入侵”的动作出现。

首先,是对“他者”的建构。从框架上,“他者”框架至少完成了三重搭建:

入侵叙事要想成立,必须先把原本彼此独立的人压缩成一个能够整体指称的对象,即集体化。现实中的跨境迁移总是由具体的人构成,其迁移动因各不相同,但入侵叙事不会容纳这种差异:差异一旦保留下来,统一的图景就会立刻瓦解;因此,移民经常被放置在群体化、种族化、数量化的表述之中,个体的特质被抽离,个体面貌让位于单一的整体印象。正如Gabrielatos与 Baker对英国报刊语料的经典研究所揭示的,新闻话语中的此类建构方式:把对象呈现为一个统一命名的集合,而非由不同主体构成的复杂社会现实[9]。换言之,在语言中,主动把人整理成一个集体。

当对象被整合为一个单一整体之后,污名化便开始运作。污名化的关键,在于让某一群体在反复指称中逐渐与消极意义形成固定连结,使负面评价稳定地附着于集体上。O’Brien明确指出,针对移民的各类隐喻性命名,服务于对边缘群体的贬抑,并借此支持不利于其成员的政策取向[10]。污名化并非偶发情绪,其作为一种稳定的意义生产机制存在,并让移民本身就是问题的观感牢固确立下来。

污名化使对象变得可疑,敌对化则使对象变成具有攻击性的敌人。谈及敌对化,首先绕不开施密特“政治的本质在于区分敌我”的经典论断;已经明确的场景是简单的二元对立,一边是被闯入的空间,是需要守卫的边界,另一边是构成压力的进入者——敌人。一旦成为了敌人,进入即是攻击,是对国家空间的破坏及对共同体完整性的威胁。Tsoukala对欧洲移民治理话语的分析里,讨论了政治人物与安全机构如何操纵把移民建构成敌人[11],对他者敌人的建构,明确了结构性的身份位置,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在政治共同体中的可理解性,并为更强硬的排斥和隔离措施提供正当性。

整个过程中,论证顺序被倒置:在正义的语境下,需要证明某一具体行为为何构成威胁;而在入侵叙事中,威胁已被预设,公共讨论的重心不再是它是否构成危险,而变成危险有多严重,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动员防御,由此,判断从入侵的词义内部直接起步。Chkhaidze、Buyruk与Boroditsky的经验研究进一步说明,即便事实材料保持不变,仅仅把移民增长表述为invasion而不是increase或boost,也足以显著改变受试者的判断方向[8]。

插画:蓝藻

在第二个层次,入侵叙事还会重塑政治共同体的自我理解。在此,我者是他者建构完毕后的应激反应。从框架上,我者框架也至少完成了三重搭建:

首先是受害化。它在公共想象中首先呈现出来的,是受害者的形象——包含了个体的受害者想象与共同体的受害者想象。在个体层面上,它促使当地居民把自己理解为潜在的更容易受伤、更值得同情的直接受害者:工作机会被挤压,资源被夺走;在共同体层面上,在经典的国家作为有机体的隐喻之上,入侵叙事又把整个政治共同体塑造成一个正在承受冲击的受害主体。共同体仿佛处在被穿透和削弱的过程中,已经变得千疮百孔,残缺不全,甚至岌岌可危。

在受害者位置被确立之后,入侵叙事进一步赋予“我们”以一种本土性的身份想象,进行本土化的搭建。本土化的搭建本质是民族主义的运作机制,民族主义对“自然的”迷恋,要以“不自然的”来彰显。本土的居民,被默认是为自然的占有者、自然的居住者及自然的归属者的主体:本土居民的存在是自然的,而移民是存在不自然的——只有当“我们”被设想为这片空间自然而理所当然的主人时,“他们”的到来才会被叙述为闯入——而非普通意义上的进入,因此,重要的是区分自然的原生者与闯入的后来者,土著(native)和外人(alien)。于是,本土居民越来越把自己理解为一个具有自然归属的整体。

最后是优先权的确立。本土居民在完成本土化建构之后,还会进一步把自己的安全、延续与生活方式理解为应当被优先考虑的事项。换言之,“我们”的利益不再只是诸多利益中的一种,而被抬升为具有优先地位的规范尺度。因为“我们”的优先权已经被预先确立,排斥性措施也获得了正当性。

到这里,入侵叙事对我者的建构也完成了:我们是受害的一方,是原本属于这里的一方,也是权利应当优先保障的一方。


完成了我者和他者的构建,剩下的,就是要怎么做的问题。

入侵叙事生产了一种情感结构,使焦虑、警觉、愤怒和保护欲围绕边界展开起来。移民的到来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安全与秩序?所谓移民安全化(migration securitisation),即指移民作为一个公共议题,被建构为“安全问题”的社会-政治过程[6]。于是,本当以全球不平等视角来讨论的人权问题,被重新编码为安全问题——安全压倒正义,权利主体被描述成了风险载体,移民的迁移显现为一个需要动员忠诚和勇气去应付的国家危机,因此,入侵叙事要求“我们”应当守护家园,维持边界并阻止进一步侵扰。Parsons和Riva对美国南部边境民兵的研究对此提供了很清楚的例证:入侵叙事会使边境志愿民兵把自己理解为国家的保卫者,并把越境者理解为对“白人国家”的威胁[13]。

正因如此,入侵叙事特别容易和紧急状态结合。在阿甘本看来,现代政治的危险之一,正在于以紧急状态为名,将本应临时的非常处置不断延展,并使法律与暴力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例外从对常规秩序的短暂中断,可能逐渐转化为一种常态化的治理技术[14]。随之,从制度性回应转向紧急性处置,同时抬高了非常手段的正当性,并为后续更高强度的排斥措施创造条件。正如Lindsay的历史研究揭示的,移民例外主义(immigration exceptionalism)的法理基础正是诞生于一种对国家危机的紧迫感[15],在此语境中,法院的权力让渡显得顺理成章:面对入侵,走完普通法治程序来不及。

总之,入侵叙事要求立刻反应,等待意味着对他们的失守,迟疑意味着我们的损害扩大,甚至无可挽回。


(二)物种和移民:去人化政治的生产


“入侵”物种第一个层次被征用至移民的语义来自于“物种”:一种去人化(dehumanization)的生命。去人化叙事所完成的,是对移民存在地位的降格。

阿伦特通过对“人”的发问来处理政治资格的丧失。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揭示了这样一个悖论:一旦人被剥夺了政治归属和世界中的位置,他虽然仍然“只是人”,却恰恰会在这种“仅仅作为人”的状态中失去现实的保护[20]。除了仍然是人之外,已经失去一切其他资格与关系,而人权观念恰恰就在此时崩溃了。阿甘本的另一部著作《Homo Sacer》沿着阿伦特的进路推进,进一步地论证了去人化的生命的概念。在阿伦特那里的失去人权保护但仍然为人的“人”,进一步变成了阿甘本赤裸生命(bare life),在他那里,现代政治的核心机制之一,就是不断生产这种赤裸生命:正所谓“主权并不是后来才碰到生命,而是在一开始就通过生产裸命来运作”[21],人被纳入权力,却仅以生命形式被纳入。

Haslam进一步解释了去人化的生命何以被表述为动物化的生命。他把“去人化”区分为“动物化的去人化”(animalistic dehumanization)和“机械化的去人化”(mechanistic dehumanization)两种形式;动物化的去人化即是通过否认他人的文明性、理性与道德,把人表述为像动物一样的存在[1];de Ruiter从规范理论上把去人化界定为一种特殊的道德排除:他们被否认了人之为人的主体性,被推出人性(humanity)这一道德范畴之外[2]。换言之,去人化叙事,暗含了在道德上撤销他们作为应被认真对待之主体之人的地位的意图。

去人化叙事是一种会塑造情感、敌意的政治技术。Utych的经验研究表明,把移民描述为害虫(vermin)之类低于人的对象,会增强愤怒与厌恶等情绪,并进一步推动更负面的移民政策态度[3]。Anderson 对害虫政治的分析指出,把移民塑造成害虫,会把他们和废物、数量泛滥、威胁等观念联系起来[4];Santa Ana批判性话语研究也已指出,美国公共话语中长期存在“IMMIGRANT AS ANIMAL”的隐喻[5]。纳粹对犹太人的论述,把这条机制暴露得最为彻底。纳粹宣传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在民族共同体的神话中界定谁构成威胁、谁应被排除,犹太人在此过程中,不断被去人化,被比喻成吸血的虱子。Paul Weindling对这种去人化的语言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他提及,1941年希特勒将犹太人描述为德国社会衰败的“发酵物”,并把犹太种族说成会毒害德国民族机体的“杆菌、病毒、毒素、寄生虫”[22]。

由此可见,去人化叙事是一种降低合法性负担的修辞装置。当移民仍然被理解为人时,国家的每一次排斥都必须面对一个基本困难:对人的支配为何正当。移民治理天然处在合法性压力中,因为它面对的是人这一当前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体;当对治理对象进行重新命名后,当移民被持续表述为危害共同体健康的非人生命时,国家面对合法性危机时所承受的解释压力也随之降低。去人化政治让镶嵌在各式各样社会结构中的迁移从社会结构中脱嵌,变成单纯的生命蔓延与竞争:一旦去人化政治如此生产,将不可避免的导向政治现象的自然化。


由此我们已经论证了如果我们把移民比作“入侵”物种,用生物入侵比喻人类迁徙,将在政治上是危险的,并论证了比喻的具体生产过程。一般讨论移民的问题,也会推论到类似的结论,以之为移民正名,并表明这种危险。这是第一条分析的进路,即现有的学者们大都同意“入侵”物种和相关描述作为生态学名词和术语可以保留使用,但它必须被严格限制在生态评估的语境中,不能滑移到对人类群体的比喻。一旦这种滑移发生,人就从权利主体变成了应被治理的生物性威胁——而这正是入侵叙事和去人化政治在语言层面的生产机制起点。

前文已论述了“入侵”物种两个被征用语义:入侵叙事和去人化政治。从移民回到“入侵”物种,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生物入侵的类比何以也代表了非人生命的规范性降格。

让我们选择这条更激进的进路往前走一步。

第二条进路是:针对移民的歧视,建立在物种歧视(或物种主义,speciesism)之上。

物种歧视是一种更底层的歧视。


(一)去人化政治中的物种歧视


首先需要引入的是物种歧视的概念。物种歧视为去人化政治的实现完成了基础工作,其运行构成了去人化政治的深层前提。它代表了仅凭物种成员资格,便赋予不同生命不同价值的偏见,它事实上广泛嵌入了已有的制度安排。

论及物种歧视,绕不开的是种族歧视。相比前者,后者更加更广为人知并已公认臭名昭著。Wynter关于西方在近代殖民扩张中对“人”(Man)的建构的论述指出,西方现代性通过把白人主体这一特定人之形态变成了人的模板,冒充人本身,使其他非西方人之存在方式被理解为其不足或偏离[7];Weheliye则进一步将这一过程概括为把生命编排进完全的人(full humans)、未被承认为完整之人(not-quite-humans)与非人(nonhumans)之序列的种族化集合体[8]。种族主义在历史上就长期通过操弄人-动物的边界来制造等级差序,近代欧洲殖民扩张和奴隶制昌行的时期,白人就把各地的原住民系统地安置到更接近动物的位置;十九世纪进化论、人种学、比较解剖学的发展,种族差异进一步被表述为生物遗传性的层级差异;尽管经历了二十世纪的一系列种族解放斗争,种族主义有所被击退,但到了新的世纪仍然阴魂不散,并随着右翼势力的重新崛起有回潮的迹象——其牢固地附着在当今对移民的歧视之上。

相比种族歧视,物种歧视更不为人所知,词语本身诞生的也更晚。最早,在上个世纪里由Ryder私印的出版物《Speciesism》里出现,后来由Peter Singer在1975年发表的的《Animal Liberation》广泛传播开来[23]。Frauke Albersmeier进一步区分了物种主义(speciesism)和物种中心主义(speciescentrism)。按照她的界定,speciescentrism是描述性的,是把物种归属视为道德判断中的相关结构性标准;speciesism则是规范性的,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某些物种进行不正当差别对待的规范结论[24]。物种中心主义提供了基本的判断框架,由其所推演下去,就是人类优越性乃至人类例外论。人类优越性存在于系统性的价值排序之上——人类置于顶端,宣称拥有衡量一切价值的权利,拥有某种独占且更高的性质——理性、语言、尊严,人类身份本身也随之被预设为更高的道德资格;非人生命则主要按照它们对人类利益的差别被安置在金字塔下的各层,长期处于较低的地位。非人生命在这一分类秩序中,也最终被差序化对待,再据此分配到了不同程度的可伤害性。

种族歧视与物种歧视前后相接,互相支撑。种族歧视从物种歧视汲取核心的规范资源,两者共享着排斥逻辑,以及一套等级化的生命政治结构。不管是种族歧视还是物种歧视,都是不断进行等级分配的历史建构,是将种族/物种边界转化为道德边界、再把道德边界转化为制度边界的长期过程,贯穿于整个文明史。类似于种族歧视想要在规范上证明某一种族的优越性,物种歧视也试图证得,人类并非仅仅在事实上不同于其他生命,而是在规范上高于其他生命。正因如此,治理才会倾向于把非人生命首先理解为资源或风险。当明确了物种歧视的运作逻辑,明确了被物种歧视所支撑的去人化政治本身是对非人生物权利的漠视后,进一步可以明确的是,如果以一种将移民还原为人的方式来充权,仍会强化先在的物种隔离和物种等级秩序。

现在再回到“入侵”物种的讨论。前面对去人化政治中物种歧视的论证表明了,当物种歧视开始运作后,该对象在道德上的位置会立即下降,正是这种道德地位的下降让人类觉得有权力去治理。如果我们认可将移民类比成“入侵”物种,是把本该以权利与正义来处理的问题,偷换成了以控制和清除来处理的问题;那以非人类中心的视角类推,当非人生命并非纯粹工具,而同样具有不可被完全还原为系统功能的生命权利和内在价值时,我们对于“入侵”物种的理解和处理,是否也把本该以权利与正义来处理的问题,转换成了以控制和清除来处理的问题?如果认可这一层推论,那么,进一步可以明确的是,物种歧视已将对非人生命的暴力伪装成技术理性,使问题去政治化。原本应当纳入讨论的个体生命,被国家的整体生态目标压过去——这种处理,和单个生物做了什么无关,而由且仅由它属于哪类生命而决定。

(二)入侵叙事与杀戮的道德

接下来需要讨论的是入侵叙事下的杀戮问题。相比其他程度的治理,杀戮尤其需要更多的辩护,且辩护的重点不应在杀戮的有效性,而应在杀戮的正当性。传统“杀生以护生”来保护本土生物和生态系统的处理办法,总体而言是沿着功利主义的思路辩护,认为杀生在事实上减少了总体伤害,但是否真是所谓的减少了总体伤害,并非一个科学定论的事实,从成效上来看仍有大量失败的案例。Wallach在批评主流保护实践时指出,压低同情心的三种主要因素正是本地主义取向、集体主义取向和工具主义主张[27],权利论的进路否定了功能主义或者系统论的观点,认为讨论的对象不应是生态功能,如果沿着权利论的视角推进,问题会变得更尖锐:被以整体之名,杀死具体的生命个体。因此,杀戮既无法轻易被宣布为绝对必要,也无法被安放为完全无辜,它始终悬置在一种道德上不充分、却又被现实不断逼近的状态之中。唯一确定的,我们需要承认,即便出于保护生态的目的,主动决定某些生物必须死亡,仍然必须承担且持续承担道德的拷问。

几个近期的具体案例可以帮我们理解面临的这种道德困境。

一类需要杀戮“入侵”物种的例子直接由人类的主观引入所导致。在美国加州的卡特利娜岛,非本地骡鹿于20世纪20年代人作为狩猎用猎物被人为引入岛上,作为白人消遣生活的一部分。加州鱼类与野生动物局于2026年1月批准了卡特琳娜岛保护协会的修复管理许可,允许其在五年内清除岛上这约1800头骡鹿,其将此举正当化为恢复本地生态、保护淡水资源并降低野火风险的手段。类似的张力也出现在哥伦比亚毒枭埃斯科瓦尔(其1993年被警方击毙)私人动物园的河马及其后代的生死上,其最初的4只河马已繁衍至两百头。2026年4月,哥伦比亚环境部长宣布,政府将在2026年下半年启动新的种群控制计划,拟先对约80头河马实施安乐死;官方给出的理由是,这些河马已在马格达莱纳河流域扩张至约200头,如不控制,到2035年可能增至约1000头,并将继续威胁本地生态系统及本地物种。两个案例都引起了争议,卡特利娜岛的消灭骡鹿计划已发了持续的居民反对:媒体报道显示,不少岛上居民已将这些骡鹿视为岛屿生活和文化的一部分,反对者组织请愿并公开批评夜间射杀、猎犬追杀等方法过于残忍;洛杉矶县政府也正式致函反对。哥伦比亚扑杀河马的决定也遭到了动物保护人士和部分政治人物的公开反对,反对者认为这些动物是历史的受害者。

另一类例子是人类活动原因所间接导致的生物入侵。美国内政部鱼类与野生动物管理局2024年最终采纳的横斑林鸮管理策略(Barred Owl Management Strategy)是一个代表性的案例[26]。根据该策略,管理目标是通过杀灭在美国西部被认定为非本地且入侵的横斑林鸮(Strix varia),来改善北方斑点鸮(Strix occidentalis caurina)和加州斑点鸮(Strix occidentalis occidentalis)的生存与恢复前景;官方文件明确表示,在其评估中,致死性移除(lethal removal)是目前被证明有效的减少横斑林鸮种群,并改善斑点鸮状况的方法。道德困境再次出现:人类必须进行杀戮分配,决定哪一类动物的死可以成为另一类动物生的条件。

上述例子都展现了对“入侵”物种类似种族灭绝式的杀戮。当前法学上的种族灭绝(genocide)仅针对人类范畴,但对“入侵”物种的杀戮呈现出与种族灭绝家族相似性的结构。两者都依赖一种先行的分类政治:构造必须被消除的问题群体,并进一步进行明显的范畴性毁灭。人类在此以生态之名,让杀戮不得不发生。

大量的例子都可以推出这样的疑问:人类能否在对待“入侵”物种上,心安理得的作为杀戮者?无论是主观的物种引种,还是殖民扩张、全球贸易、人为改变栖息地情况,都是人类先行打破了原有的物种分布格局,才使某些生命成为“入侵者”——总是人类先制造了问题,再以解决问题的名义决定哪些生命必须为之付出代价,作为麻烦制造者的人类让被卷入人类世历史中的无数个生命个体承担死亡的后果。

如果国家层面的杀戮已经显示出正当性不足,把杀戮下放到个体层面,私人化的暴力决定只会让杀死“入侵”物种的伦理问题更加突出(更遑论心安理得的虐杀)。国家至少还保留着一套冠冕堂皇的公开程序:要说明治理目标并接受证据审查,还要在必要性和替代手段之间作出“科学”的论证;进入个体层面,以上低限度的约束也将消失:谁看见,谁就临时取得了分配生死的资格——当一个人决定为了整体利益之名去杀死某些生命,他就已不再是处理私事,而是在行使一种高度政治性的裁断;或许有的观点会以自由意志反驳,个人固然拥有自由意志,但是这种自由意志即使在当前民主政治的法律框架下,仍不能以危害他人为目的,更不支持对生命的支配权的成立,由此,结合以上分析推论,自由意志也并不能让个人直接获得杀死其他非人生命的正当性;而除此以外,通常个人既没有充分的信息去判断一种生物是否真的构成生态威胁,也没有能力为自己的判断失误承担公共责任,更有理由确定,个人不应开展这样的杀戮。


最后,重要的是承认,对“入侵”物种的定性和应对必须是一个纳入正当性思考的道德问题。首先需要承认的是,入侵是人类基于人类利益和风险感知所作出的主观裁断。其次,为“入侵”物种辩护,并非否定生态问题的存在,放任生物的扩张;而是让人们意识到,实施僵硬的控制和清除办法,意味着某些具体的生命将被杀戮——这种杀戮需要被思考正当性。Inglis坚持所有动物都有内在价值的观念,分析了“入侵”物种叙事的根本缺陷,它认为应从动态而非停滞、截面的观念去理解物种的迁徙,并将“入侵”物种一词替代成潜在有害物种(potentially harmful species)[25]。

要说入侵,也许只有人类能戴上入侵物种的王冠,是唯一有资格被称为入侵物种的物种。


发散散散散思考就发到这里了。

本篇从“入侵”物种到移民,再从移民返回“入侵”物种,进行了上下穿梭,考察了这一类比的背后运作机制。

追溯传统,希腊、罗马的自然法传统被近代的格劳秀斯所挖掘,生命不再能仅凭强力征服就被任意处置;到了洛克这里,自然法路径进一步转化为自然权利理论,生命、自由与财产被逐渐认定为个体先于政治共同体而拥有的基本权利;卢梭等人又进一步推进了自然权利的理论,并逐步发展为现代的人权观念。近代政治最深刻的变化,就是在持续削弱强者可以任意支配弱者生命的正当性,在于维护弱者的权利。沿袭这条已经发生过的历史路径,它就不应在当下忽视移民的权利,未来也更不应在人与非人生物之间戛然而止。

我们需要抵抗和反思的,始终是把某些生命预先降格的旧秩序和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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