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知識與方法(二)

Tony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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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識:再現真實如何可能

2.知識:再現真實如何可能 

    在本體論之後,接下來的問題是:紀錄片是如何能夠「認識」社會並「再現」真實呢?最常被引用的即是Nichols的四種(1991)或六個(2001)模式。

    不同於既有以某某運動(movements)或特定時期(periods)來劃分紀錄片的發展,「模式」(mode)的分類更接近於Max Weber的理念型(ideal type):亦即它可能曾經出現於特定時期,但又較某某運動更具持久的原則或目標;個別的紀錄片也可能同時包含不同的模式:它們似乎可以對應紀錄片的歷史,但這並不意味著就是一個進化的過程:它們的發展乃是基於前一個模式的不足、技術的限制與創新、社會文化的變遷、關於再現真實及觀看慾望的意識形態等等所影響(Nichols, 2001, p.99)。

    Nichols(1991)的四種模式包括了:解說(expository),運用旁白作為全知觀點,用以陳述解說歷史世界之特定議題;觀察(observational),現場收音取代了事後旁白,以不介入的方式觀察事件或人物的發生過程;互動(interactive),再現了作者的現身、介入、互動與參與等等角色;反身(reflexive),透過拍攝過程的呈現,企圖喚起觀眾去思考影像如何再現真實。

    而六個模式:其中除了互動模式為參與(participatory)模式所替代之外;增加了詩意(poetic),它衍生自解說模式中的詩意解說(poetic exposition),主要是以藝術的形式來表達抒情的論述;表現(performative),它衍生自反身模式中的表現風格(expressionist style),比較接近實驗電影的意義(Nichols, 2001)。

    首先,上述不同模式的發聲(voice)方法,背後其實隱含著差異的知識論:解說與觀察的模式,乃是象徵著某種經驗╱實證主義的立場,即認為紀錄者透過視覺或觀看是可以發現真實並驗證知識的;參與及反身的模式,代表著某種社會建構或後現代的觀點,企圖呈現知識或真實乃是共同建構與相對主義的;而詩意與表現的模式,則是更強調著主觀詮釋與解構真實的面向。

    其次,更重要的是,無論是四種或六個模式,基本上都預設了只有研究者、作者或導演「有能力」(或「有權力」)得以認識社會並再現真實,因此,即使是被攝對象的聲音與身影出現在紀錄片之中,他們仍然無法代表自己,而是作為被代言的對象。 

參考資料 

Nichols, B. (1991). Representing Reality: Issues and Concepts in Documentary.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1). Introduction to Documentary.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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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Tsai南藝大 / 紀錄所 / 教授 / 紀實音像(documentary) + 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 / 作者論或主體性: 紀錄片及其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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