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 彩虹——谨以此文悼念Tessy

楚烨(Aaryn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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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坡上的草丛里,在灌木丛下那个浅浅的坑边上,在壁炉边的旧毯子上,在Hunter劈柴时落下的木屑里,在Gloria每一次不经意的回眸里。
Tessy

入秋后的第一场雨落下来的时候,我正趴在那片被我压得发白的草丛里。

雨丝细细密密的,打在鼻尖上凉凉的。我的关节又开始疼了,那是比任何闹钟都准的老毛病。但我没有挪地方,因为我已经没有力气挪了。这片草丛我趴了十年,每一根草茎都认得我的气味,连泥土都被我捂得温温的,像一条盖旧了的毯子。

Gloria昨天就发了消息给她的孩子们,说Tessy girl不行了,再也吃不下去东西了。

她说的是对的。

兽医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药丸子,藏在肉馅里哄我吞下去,起初还有些用,后来就什么效果都没有了。我的身体像一台走了太久的老钟,齿轮磨秃了,发条松了,再怎么拧也拧不紧了。

我的左眼还是淡蓝色的,但右眼一天比一天浑浊。Gloria说它从淡黄色慢慢变成了深姜黄的颜色,深得像攒了一整个秋天的落叶。我照过水洼,自己看了也心惊——那不像一只活物的眼睛,倒像一颗被岁月熬透了的旧珠子。

但我并不害怕。

我已经十四岁了。十四岁对于一只狗来说,是很老很老的年纪了。老到可以把生死当作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来看待,就像看一场雨来了又停,停了又来。

Gloria早晨六点起床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她后来跟Hunter说,我胸口还摸着一丝余温,应该刚走不久。她用那只粗糙的、常年照料花园的手掌贴着我的胸口,贴了很久,然后把手收回去,贴在自己脸上。

她没哭。至少在我旁边的时候没有。

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攒多少力气,才能在心爱的东西碎掉的时候不发出声音。但我知道Gloria攒了一辈子这样的力气。

两年前,我还不像现在这样。

两年前我十二岁,放在人类的年纪里也快七十了,但还算一只尚有活力的老狗。我能听见汽车引擎的声音就跳起来,像士兵听见哨响一样,四条腿绷得紧紧的,急切地围着车子跑,跑到Hunter熄火下车,跑到他笑着骂我“老疯子”。

Hunter开一辆墨绿色的小Kanga,他常常开到丛林里去,锯木头或者劈柴。那种时候我就安安静静地守在旁边,趴在锯末堆边上,下巴搁在爪子上,看着他一下一下地挥动斧头。木屑飞起来,在阳光里亮闪闪的,像金色的雨。他累了就停下来,靠在那辆车上喝水,顺便把水倒一点在手心里,低下来喂我。

那些水有一种铁锈的味道,大概是从他掌心的茧子上来的。我一直记得那个味道。

平时没事的时候,我会像个巡逻兵一样绕着房子散步。一圈,两圈,三圈。走得很慢,但每一步都踩得稳稳的,把院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检查一遍,确认没有陌生人,没有奇怪的动物,一切都安然有序。这是我给自己找的差事,做了很多年,从来没觉得腻。

我最大的爱好是啃骨头。

不是那种被剁得细碎的肉骨头,是大的,完整的,最好还带一点筋的。Gloria知道我的喜好,每次家里吃羊腿或者牛骨,都会特意给我留一块大的。

得了大骨头,我不急着吃。我先叼着它在院子里走一圈,让所有人都看见,让那两只闹腾的狗都看明白——我有好东西了。然后找个偏僻的地方,在草丛里刨个坑,把骨头藏进去,用土盖好,再用鼻子把土压实。

若是被人发现了——主要是被Panda那个狗鼻子发现了——我就再换一个地方。东边不行就西边,西边不行就山坡底下。像一场猫鼠游戏,只不过我这个猫已经很老很老了,跑不动了,全靠心计撑着。

等到午后闲暇,阳光暖暖地照下来,我就在某个安静的角落把骨头刨出来,两只前爪紧紧捧着,安安静静地啃。一下,两下,三下。骨头在牙齿间发出细碎的声响,像在嚼一整个下午的光阴。

那种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狗。

家里还有另外两只狗。

Flashy是一只边境牧羊犬,黑白相间的毛像缎子一样亮。她是Panda的母亲,性格跟大多数边牧一样——太需要人了,需要到几乎黏人的地步。只要Gloria或者Hunter坐在沙发上,她一定要把脑袋搁在他们膝盖上,眼睛湿漉漉地望着人,像在说“摸我嘛,再摸一会儿嘛”。

Panda是Flashy的儿子。当年Flashy跟十英里外那只猎犬跨越山林的爱情可谓惊天动地、惊扰四邻,于是就有了Panda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其他狗接连被送养,只留下Panda。

Panda不满一岁,体型高大得像个毛茸茸的怪物。他正是最闹腾的年纪,见了人就要往人身上扑,扑完了还要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人家的脸,完全不懂得什么叫分寸。

这娘俩有一个我没太看懂的习惯——争宠。

Flashy把脑袋凑过去让人摸,Panda就急了。他真的会张开大嘴去咬他亲妈的头,不是真咬,是含住,然后使劲往外拽,把Flashy从人手底下活生生地拽开去。拽开了,他自己再把那个大脑袋塞进去,尾巴摇得像直升机的旋翼。

Flashy有时候被他闹得烦了,就低吼一声,但Panda根本不怕他妈。他什么都不怕——除了我。

说来奇怪,Panda在我面前从来不敢造次。

他可以在Flashy面前撒泼打滚,把亲妈按在地上咬耳朵,但要是我的眼睛——哪怕那只已经浑浊了的老眼睛——淡淡地扫他一眼,他立刻就规规矩矩地坐下来。尾巴不摇了,耳朵不转了,连呼吸都放轻了。

多数时候,他是我的跟屁虫。

我在山坡上打滚,他也打滚,滚得满身是泥,有一次还滚进了一坨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粪便里,被Gloria拎去冲了好久的水。我围着Hunter的车子慢悠悠地转圈,他也跟着转,高大的身子笨拙地跟在我后面,像火车拉了一节歪歪斜斜的车厢。我驱赶那些闯进院子的袋鼠或者针鼹,他也冲上去,有样学样——结果被针鼹的刺扎了脚掌,疼得吱哇乱叫,一瘸一拐地跑回来,眼泪汪汪地举着那只受伤的爪子给我看。

我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后来那个傻小子总算学乖了一点,再看见针鼹,就只远远地站着吠两声,再也不往上扑了。

我带过他不少事情,但他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学会的那些东西,都是从我这条老狗的影子里长出来的。

我不是一直都住在这里的。

我从前的家在林子的更深处。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个浑身是病的老男人,靠政府救济过日子,住在一间总是泛着潮气的木头房子里。他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味道——药味、烟草味、旧衣服怎么也洗不掉的霉味。他不常出门,但每天傍晚会坐在屋檐下的破椅子上,把我的手翻过来,一根一根地摸我的爪子。他的手一直在发抖,但摸得很认真。

那时候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他会一直摸我的爪子,我会一直趴在他脚边。

后来有一天他没再出现。来了一辆车,几个人,把他抬走了。我追着那辆车跑了很远,跑到爪子在碎石路上磨出了血,跑到胸口像要炸开,跑到那辆车彻底变成了远处一个模糊的小点。

他被送去了养老院。而我,被留在了原地。

我四岁那年,邻居Gloria和Hunter收养了我。当时他们家里还有别的狗,为了我的健康考虑,很快就给我做了绝育手术。

但我不明白这些。

我只知道我的主人不见了,我被交到了一群陌生人手里。我觉得他抛弃了我。我不要这样。

我跑了。

一次又一次。

我沿着记忆中那条路跑回去,跑回那间空荡荡的房子。窗子黑洞洞的,屋檐下的破椅子还在,但上面再也没有那双发抖的手了。我趴在椅子下面等,等到天黑,等到肚子咕咕叫,等到雨落下来。

每次都是好心人遇见了我,打了我颈牌上的电话,Gloria和Hunter就来接我回去。我记不清跑了多少次了,六次、七次,也许更多。

最后一次是一个雨夜。

那场雨很大,大到我看不清路。我躲在别人家的屋檐下,浑身湿透,冷得发抖,蜷成一团,觉得自己大概要死在这个雨夜里了。

然后我看见远处有一点灯光在晃,一个声音穿过雨幕传过来——喊我的名字Tessy,喊“乖女孩,你在哪儿”。

是Gloria。

她从黑暗里走进来,蹲下身子,伸出手。雨水顺着她帽檐滴下来,滴在我的鼻尖上。她没有骂我,没有打我,甚至没有拉我。她只是蹲在那里,举着那盏灯,等我。

我从黑暗里走进了那团灯光。

那天晚上她给我擦干了毛,用一条旧毯子把我裹起来,放在壁炉旁边。Hunter在旁边坐着,一句话没说,只是时不时往壁炉里添一根柴。火光映在他们的脸上。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逃跑过。

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

这十年里,我学会了什么是家。不是一栋房子,不是一个狗粮碗,是有人在雨夜里打着灯来找你,是有人一遍遍急切地喊你的名字。

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

最开始只是关节痛,后来连走路都变得困难。每天趴着的时间越来越长,那条旧毯子上被我压出了一个深深的窝,像量身定做的。

Flashy和Panda的争宠,却在这个时候变本加厉起来。

也许是因为Gloria花在我身上的时间太多了——她每天要来看我好几次,要单独给我端水端饭,要用手掌贴着我的额头试体温,要陪我在那片草丛里坐很久。Flashy不喜欢这样。她是一只太需要爱的狗,她忍受不了有人——哪怕是一条快要死的老狗——分走了本该属于她的那份抚摸。

我比Flashy和Panda更早来到这个家里,深知Flashy也不容易。有好几年的时间,她被狗舍当作种母犬,一直不停地生孩子,频繁生育损坏了她的身体,数不清的母子分离也让她变得没有安全感,直到她被Gloria和Hunter领回家。

Panda也跟着闹。他甚至比Flashy闹得更凶。他还不太懂什么是衰老、什么是告别,他只知道自己摸头的次数变少了,而罪魁祸首是那条快走不动路的老狗。

Flashy会在我喝水的时候忽然挤过来,把我撞一个趔趄。Panda学得更快,他会在Gloria喂我的时候横插一脚,把碗踩翻。有一次我正在慢慢啃一块难得咽下去的肉,Flashy忽然凑过来一口抢走了,然后若无其事地嚼了起来。

我趴在地上,看着空空的碗沿,什么也没说。

我没有力气说,也没有力气生气。

Gloria和Hunter在厨房里说了一整夜的话。

我耳朵不灵光了,但断断续续听见了几个词。Flashy。送走。找个好人家。Tessy needs peace。

起初我不太明白。后来我慢慢地懂了——他们不是不爱Flashy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爱她,才不想让她在这场混乱里变成一个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暴躁的狗。她值得一个不用争抢的地方,一个她可以独占所有抚摸的地方。

Hunter打了几个电话。过了几天,来了一辆车。

车上下来一对年轻的夫妻,女的头发扎成一条辫子,笑起来有两个很深的酒窝。他们蹲下来跟Flashy玩了好久,摸她,搓她耳朵后面的软毛,挠她的下巴。Flashy把脑袋搁在那女人的膝盖上,眼睛眯成一条缝,尾巴摇得像一阵风。

她没有挣扎,没有回头看我们。

她坐上那辆车的时候,尾巴还在摇。

我趴在远处看着那辆车慢慢驶出院门,看着Flashy消失在车窗后面。Panda追着跑了半条路,后来被Hunter一声口哨叫了回来。他站在路边喘着粗气,耳朵耷拉着,尾巴垂下来。他大概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妈妈被送走了,而那条快要死的老狗还留着。

有些事情,解释起来太难了。我连站都快站不稳了,更没法跟一个愣头青讲清楚什么叫“为了你好”。

后来的事情,是我趴在桌子底下听见的。

Gloria在打电话。她说Flashy过得很好,那个有酒窝的女人每天都会摸她的头,“很多次”。她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声音里有种奇怪的东西,像是放心,又像是一点点舍不得。

我心里软了一下。

Flashy这辈子要的就是这个——被人摸头,一直被摸,摸到天荒地老。她终于得到了。每天很多次。不是从Gloria这里,是从另一个酒窝女人那里。但是被摸头的幸福,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就像阳光照在谁身上都是一样暖。

我替她高兴。

真的。

Panda后来慢慢适应了没有妈妈的日子。他变得更黏人了,也更黏我了。他不再踩我的碗了,有时候甚至会主动把鼻子凑过来蹭蹭我的脸,像是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口。

他依然是那个愣头青,但他好像开始懂一点东西了。

比如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比如有些东西快要失去了,要趁着还在的时候多蹭一蹭。

走之前的那个夜晚,我做了一件事。

我去山坡下面那片灌木丛里。那地方很隐蔽,连Gloria平时都很少走到那里去。我在那里慢慢地转了两圈,攒了很久的力气,开始刨坑。

爪子老了,不锋利了,土又硬又湿,刨一下只能刮出浅浅一道痕。我刨刨歇歇,喘很久的气再刨几下。刨了半天,也只刨了一个很浅很浅的坑,刚好够我趴进去。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也许只是身体里某个古老的本能醒过来了,提醒我应该在临走之前把窝铺好,就像这十四年里每一个寻常的夜晚一样。

那个坑太浅了。

但这是我最后能做的事了。

天黑下来,雨开始下了。

不,不对。我记错了。

我后来想了想,也许那不是天黑,而是我的天正在慢慢暗下去。

雨丝细细密密的,打在灌木丛的叶子上,发出细细碎碎的声音。我的毛被打湿了,贴在身上有点凉,但我没有动。我的身体像一棵被啄空了的树,看起来还站着,里面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脚没有了知觉,尾巴没有了知觉,最后连耳朵也没有了知觉。

雨声离我越来越远,像有人慢慢地把一扇门关上了。

在这扇门关上前,我迷迷糊糊地想起了很多事情。

我想到了那个住在林子深处的老男人,他的手一直在发抖。我那时候不知道,有些人的手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身体里面在疼。

我想到了那个雨夜,一束灯光在黑暗里摇晃,一个声音喊我“Tessy,乖女孩,你在哪儿”。

我想到了壁炉里的火光,想到了Hunter掌心里带着铁锈味道的水,想到了那些被我藏了又挖、挖了又藏的骨头,想到了Panda那个傻小子被针鼹扎了脚掌后眼泪汪汪的样子。

我想到了Gloria蹲下来摸我的头的时候,说她爱我。

我信。

我一直都信。

Gloria第二天早上六点起来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她被雨惊醒得比平时早一些,披着外衣出来看我。我安静地蜷在那条旧毯子上,姿势和睡着时一模一样,只是胸口那一起一伏的呼吸不见了。

她的手指碰到我的胸口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一点余温。她把那只手贴在自己脸上,贴了很久,然后轻声对身后走过来的Hunter说:“应该刚走不久。”

她没有哭。至少我没有听见。

也许她哭了。也许她只是让雨水落了满脸。

那一天的小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山林隐匿在雨雾里,像一个裹着纱帐的巨人。Hunter站在大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的天,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才能雨停,他好去后山那片坟地旁边为我准备一个坑。家里去世的狗都葬在那里,以后又多了一个伴。

Gloria在山坡下面的灌木丛里找到了我刨的那个坑。

她蹲在旁边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对Hunter说:“她给自己刨了坑,在灌木丛下面,很隐蔽的地方。她已经非常虚弱了,只刨了浅浅一个。”

Hunter没有回答。

他只是把铁锹从工具棚里拿了出来,默默地擦干净了上面的泥土。

下午的时候,雨总算小了。

Hunter扛着铁锹上了山,在一棵老树旁边挖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坑。他把那条旧毯子铺在坑底,毯子上粘满了我一身的毛。Gloria把我抱过去,放在毯子上,最后一次摸了摸我的头。

她摸得很轻很轻,像怕碰碎什么似的。

其实已经碰不碎了。我早就碎过了,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个雨夜里。是她把我一片一片捡起来,拼成了一条完整的狗。

雨在落土的时候又大了起来,细细密密的,像无数条线从天上垂到地上。

但是东边的天,出现了一道巨大的彩虹。

红橙黄绿青蓝紫。

每一层颜色都清清楚楚,像谁用最大号的画笔在天上画了一道桥。那道光落下来,正好落在那片新翻的泥土上,把潮湿的土面照得亮堂堂的。

Gloria仰头看了很久,忽然笑了。她伸出手擦了擦眼角——也许是在擦雨水,也许不是——然后说了一句很轻的话。

她说:“Tessy girl,这是来接你的吧。”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来接我的。

但如果那道光有一点点温度,让我想起壁炉里的火,想起Gloria的掌心,想起那些被我藏在草丛里的骨头——那我想,也许我正朝着那道彩虹走过去。

一步一步,慢慢地。

像我生前做任何一件事那样。

我趴了十年的那片草丛,后来长得比别处都要茂密。

Gloria不知道这是为什么,Hunter也不知道。Panda偶尔会跑到那片草丛里嗅一嗅,嗅完了就趴下来,把下巴搁在我曾经搁过的地方。

只有我知道那片草为什么长得格外好。

那是我用一辈子的时光浇灌出来的。

那是我留给这个世界的念想。

雨停了。

彩虹有时候还会出现。

Gloria偶尔会在院子里喊我的名字,喊了好几声才想起来,已经不在了。Panda听到她喊,会竖起耳朵四处张望,跑遍整个院子去找我。找不到的时候,他就坐在那片茂密的草丛旁边,歪着脑袋等。

也许他还在等我回来。

也许他知道我已经不回来了。

但有些东西不是用回来和不回来算的。它像一颗种子,种在土里,你以为它已经死了,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场雨下来,它就从土里冒出来了。你看见那一点绿,愣了一下,然后说,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是的。

我还在这里。

我在山坡上的草丛里,在灌木丛下那个浅浅的坑边上,在壁炉边的旧毯子上,在Hunter劈柴时落下的木屑里,在Gloria每一次不经意的回眸里。

我在每一道光里。

我在每一个愿意记得我的人的心里。

Flashy被摸头的时候会不会偶尔想起这里?

Panda奔跑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曾经有一道老迈的影子在前面慢慢踱着?

我不知道。

但是有一件事我是知道的。

如果有一天,谁在天边看见一道彩虹,彩虹那头有一个颤巍巍的影子在等着——那个影子会慢慢走过来,把鼻子凑近你的手,轻轻蹭一下。

那就是我。

Tessy,乖女孩。

好狗。

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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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烨(Aaryn阿林)个人微信公众号:楚烨的客厅。 旅居澳洲的儿童保护工作者,以文字为第二生命。在守护与书写之间,构建连接现实与精神的桥梁。常与虚无对谈,却始终向意义跋涉。愿以真诚的文字,与同路人共筑一片自由而温暖的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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