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原罪•一種獨屬於大多數的普世之罪

hsin.ray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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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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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功利主義社會下,“平庸“這個佔據最多數的群體,卻是最沒有話語權和重視的,因為平庸在現代社會本身就是一種“原罪“

首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平庸“,在本文章的定義中,平庸並不是某個標準,而是指“接近或是處於正態分佈中央的群體“,這是平庸的定義,比如大多數的普通學生和上班族,而本文章的核心也跟“正態分佈“有關,在正態分佈的兩端,分別是極強以及極弱兩種群體,極強群體的代表就是菁英學者、資本家、官僚等,而在社會中常有一種現象,就是資源被有意識的往正態分佈的兩端或是靠近兩端的群體傾斜,比如極強群體的大型企業會受到優惠政策,而極弱群體的弱勢族群或是少數種族,則會受到補貼和特殊關照,然而在這之中平庸的大多數人卻什麼也沒有,平庸的人天生就沒有“被重視的權利“,甚至很多時候得不到最基本的尊重,這種情況就讓普通人對於“平庸“本身有一種羞恥感甚至罪惡感,這就是“原罪“的來源,平庸本身被當成了一種錯誤,且普通人甚至從小就開始內化這種觀念,常見的表現就是對於少數人過度關注以及普通人的高度內捲,並且本質上這也是一種道德奴隸制,正態分佈的兩端都是道德高地,若是有能力和財富就會被天然的崇拜和追捧,並且由於這些群體提供的個體價值較高,所以社會有理由將資源傾斜給他們,並且在道德上這是屬於“應得的“,而至於極弱的一方更不用說,社會為其提供資源本身就能收穫大量的道德價值,因為這些極弱的群體擁有更高的可見度和故事性,然而真正維持社會運轉的永遠是平庸的大多數,一旦這些平庸者需要承受的責任與收到的回報比例開始失衡,就會產生劇烈的反彈,歷史上很多的悲劇都能用此來解釋,比如法國大革命,核心就是作為社會運轉最大貢獻者的大多數平民已經被壓榨到極限,並且這些平民也跟現代的平庸之人一樣,都是被忽略和不被重視的群體,最終導向了革命,另外這種效應是超越意識形態的常態,就連號稱平等的馬克思主義,也沒有在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馬克思本人強調科學,但是科學本身就是有高低之分的,因此最終資源還是會導向菁英,尤其是最初的革命者,在這種集體的宏大敘事下,大多數人依然是受到忽視的,所以我才會將其稱為“普世之罪“因為古往今來沒有任何一個意識形態和政體可以真正擺脫這種效應,“普世之罪“既代表了這是社會的罪,也代表了強加在平庸者身上的原罪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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