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弹、合法性与现实定义权——一份关于国家暴力边界的风险伦理与政治哲学分析
合法性并非在枪声响起时崩解,而是在统治者决定“携带实弹”进入公共治理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坍塌。
一、合法性的前移崩解:风险被接受之时,而非开枪之刻
政治合法性往往被理解为一种“结果性判断”——是否开枪、是否造成伤亡、是否构成暴力滥用。然而,这种理解在伦理与制度层面都是滞后的。
真正的断裂点,并不发生在暴力被实际使用之时,而发生在致命风险被制度性接受之刻。
当一个政权决定让执法或维稳力量在对内治理中携带实弹,它并不是在进行中性的安全升级,而是在做出一种风险伦理承诺:
承认并接受“走火、误判、恐慌升级、指令混乱”等情况下
平民死亡具有非零概率
且这一概率在政治上是可承受、可管理、可叙事化的
从这一刻起,合法性已经发生结构性破损,与是否真的扣动扳机无关。
实弹的常态化不是安全能力的失败,而是政治说服能力的失败。
当一个国家无法在不接受平民致命风险的前提下维持秩序,它已经承认自己无法通过政策、协商、代表性与制度纠错来治理社会。
二、死亡作为“负外部性”:实弹背后的政治经济学
这并不只是警务或军事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更深层的政治经济与精神结构问题。
当结构性问题长期存在、而权力与资本结构又拒绝或无力解决时,治理体系会发生一次危险的替代:
将政治失败,外包为生物学成本。
实弹的引入,使“死亡”成为一种负外部性——不是问题被解决,而是问题的代价被转移给了普通身体。
此时,秩序得以维持,并非因为合法性被重建,而是因为:
风险被转嫁
叙事被封闭
代价被个体化
国家不再通过回应社会诉求来维持稳定,而是通过概率化暴力来管理不确定性。
三、兵者,国之大事:为何这同样适用于“对内”
《孙子兵法》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这一判断并非只适用于对外战争。
当一个政权将本国民众视为可以承受致命风险的治理场域时,它在逻辑上已经不再是“治理”,而更接近一种内部占领结构。
对外战争中被严肃对待的生命风险,在对内治理中被降格为“维稳成本”,这正是合法性崩解的清晰信号。
四、“煽动者”神话:对群众理性的制度性误判
任何大规模社会行动,都不可能仅靠所谓“煽动者”凭空制造。
如果没有真实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制度性失灵与渠道性阻塞,再高明的操纵也无法长期动员风险理性的社会成员。
民众并非情绪化的乌合之众,而是:
会权衡风险
会趋利避害
会搭便车、延迟行动
当集体行动真正发生,往往意味着:
问题长期存在
正常纠错渠道已经失效
个体理性退路被系统性堵死
所谓“煽动者”,在多数情况下并非不爱这个社会,而是指出了权力结构不愿或不能面对的问题。
真正令统治结构不安的,并不是敌意,而是要求承诺兑现。
过渡说明
本文讨论的是合法性的崩解条件,而非否认一切国家暴力的可能性。
为了避免将上述分析误读为“绝对反暴力立场”,以下两个附录将分别澄清:
国家暴力在何种条件下仍可能是正当的
以及现实定义权的垄断如何使一切边界失效
附录一:合法暴力的边界
——何时国家使用暴力仍具规范正当性
批判致命风险的常态化,并不等于否认一切国家暴力。
问题不在于“是否可以使用暴力”,而在于:
暴力在何种条件下开始失去合法性。
在政治哲学与人权法的共识中,合法暴力至少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
1️⃣ 必要性:最后手段,而非默认能力
暴力只有在所有非暴力手段仍然真实可用的前提下,才可能具有正当性。
当暴力被用于替代治理能力、掩盖制度失灵,而非应对迫在眉睫的伤害时,必要性已经瓦解。
2️⃣ 比例性:风险分配,而非武器对称
比例性并非简单比较装备强弱,而在于风险是否被尽可能远离非战斗人员。
当平民死亡成为治理过程中可预期的统计结果,比例性已被突破。
3️⃣ 可问责性:为结果负责,而非只陈述意图
真正的合法性不取决于宣称的目的,而取决于是否对后果承担责任。
如果一个系统能够不断以“意外”“误判”解释死亡,却拒绝改变制造风险的结构,它就不具备可问责性。
当暴力不可逆、不可惩、不可审查时,它已不再是法律工具,而是权力属性。
4️⃣ 从条件性暴力到风险治理
决定性越界发生在:
暴力不再是条件性的例外,而成为结构性的常态。
此时,暴力不再保护法律秩序,而是取代了法律秩序。
附录二:现实定义权的垄断
——非法暴力得以持续的认知前提
国家暴力的合法性,不仅取决于如何使用暴力,也取决于:
谁有权定义“发生了什么”。
当政府或执政党垄断了对事件、威胁、意图、真伪的解释权,合法性即便在程序上存在,也已在实质上崩塌。
1️⃣ 从执法到“现实执行”
在健康的治理结构中,法律执行存在于多元解释环境之中。
当权力宣称自己拥有对“暴力”“威胁”“谣言”“正当性”的最终解释权时,执法就转化为现实执行。
2️⃣ 叙事垄断作为暴力放大器
一旦意义被垄断:
死亡可以被重新定义为意外
不满可以被重塑为敌对
结构性问题可以被个人化
暴力不再需要证据,只需要定义权。
3️⃣ “煽动者”作为制造出来的类别
“煽动者”“敌对势力”等标签,并非经验性结论,而是叙事捷径。
在缺乏独立媒体、司法审查与公共辩论的环境中,指控本身就构成了证明。
4️⃣ 叙事控制先于致命风险常态化
在实弹被接受之前,往往已经完成三步叙事准备:
将异议塑造成生存性威胁
预先归咎升级责任
去合法化其他解释
因此,现实定义权垄断不是压制的结果,而是其基础设施。
5️⃣ 多元现实是合法性的必要条件
合法治理要求一种基本的认知谦卑:
没有任何单一机构可以垄断现实而不犯错。
当意义被强制,问责即告失败。
一个垄断现实的政府,不再通过法律与共识治理,而是通过被强制的意义统治。
在这种结构中,暴力无需频繁发生,只需始终“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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