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闖蕩〉
1947年出生的亞泰,成長於香港新界一條務農為生的小村莊。
那個年代,村裏家家戶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到頭,靠的是一把鋤頭、一塊田地。收成好,勉強糊口;收成差,便要勒緊褲頭捱過去。村裏的男人,祖祖輩輩都是這樣過來的,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對。
但亞泰不一樣。
從小,他便看不上農村的生活。田地?太辛苦。耕作?太沉悶。在他眼中,守著一塊田地過一輩子,不過是「農夫一名」,毫無出息可言。他心裏有一團火,燒得旺旺的——外面的世界那麼大,花花世界那麼精彩,憑什麼要困死在這條村裏?
於是,年輕的亞泰做了一個決定:出走。
然而,衝出農村容易,站穩腳跟卻難。
亞泰沒有一技之長,讀書不算出眾,手藝也談不上。但他有一樣東西——膽量,和一張能說會道的嘴。
他東闖西蕩,做過各式各樣的工作,今天這裏,明天那裏,從不久留。每換一個環境,他便學一樣東西;每認識一個人,他便多一條路子。日子雖然飄泊,卻也讓他練就了一身察言觀色的本領,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在哪裏都能混得開。
就這樣闖闖蕩蕩,亞泰遇上了愛美。
愛美帶著年幼的詩詩,獨自撐著一片天。
她出身富貴,氣質高雅,卻沒有半點嬌氣。村姑聽聞,兩人初相識時,愛美給人的感覺是溫婉得體,談吐不俗;亞泰則是精靈活躍,口才了得。一個有故事,一個有野心,兩個人竟就這樣投了緣。
但亞泰心裏盤算的,從一開始就不只是「投緣」那麼簡單。
他打聽過了。愛美家財萬貫,娘家底子厚得很,絕非普通富裕人家可比。年齡?愛美比他大六七歲,在旁人眼中或許是障礙,在亞泰眼中卻算不了什麼。帶著詩詩?一個小女孩,養得起。只要能攀上愛美這棵大樹,往後的日子,還愁什麼?
亞泰的算盤,撥得清清楚楚。
恰在此時,亞泰朋友向他招手——去英國吧。
那個年代,不少新界人漂洋過海,去英國謀生,在唐人餐館做樓面、炒鑊,雖然辛苦,卻比留在香港出路更廣。二十出頭的亞泰,義無反顧,收拾行囊便去了。
在英國做了不到兩年,亞泰便回了港。
這一次回來,他心裏有了主意。
他找到愛美,兩人商量妥當——結婚,拿到結婚證書,然後一起去英國,開展新生活。愛美帶著詩詩,亞泰帶著他那把永遠撥個不停的算盤,各有盤算,各取所需。
對亞泰而言,娶愛美,是他這輩子做過最精明的一個決定。
年齡不是問題,詩詩不是問題,問題從來只有一個——怎樣把這個有錢女人,牢牢地留在身邊。
只是,亞泰算到了愛美,卻沒算到——回家見媽,才是第一關。
他心裏其實早已清楚,帶愛美回村見媽,絕對不會好過。媽媽視他為掌上明珠,唯一血脈,千疼萬寵養大,怎會輕易接受一個年紀大過兒子六七歲、還帶著個小女孩的女人?但亞泰打定主意,這門婚事,他要定了。媽反對?由她去。他是遺腹子,是媽的心肝命掟,說到底,媽拿他有什麼辦法?
果然,帶愛美踏進家門那一刻,亞泰開門見山,說要結婚。媽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但更令村裏人議論紛紛的,是亞泰的婚宴安排——他沒有請村內任何一個人飲喜酒。一個土生土長的村裏人,結婚喜宴,竟然一個街坊都不請,只在九龍設宴與昔日共事過的朋友慶祝。
這件事,村裏人記住了很久,村姑只是靜靜看著,等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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