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脆弱的豆腐》
我存在嗎?
我存在,因為我控制身軀。
但這是真的嗎?身軀真的是由我控制嗎?
我怎麼知道這副身軀的行動不是如同萬物那樣,由神或大自然控制?
等等,我怎麼知道真的有神或大自然這些控制者?
我根本從未見過那些控制者。
我只是觀察到事物在變化,但這不代表背後真的有個控制者存在。
所以這代表我可以確定身軀是由我控制嗎?
不,因為我也只是觀察到身軀的行為而已。
那我有辦法證明我可以控制身軀?
如果我說「我存在,因為我控制身軀」,
那我得先證明我可以控制身軀,才能證明我存在。
但是,要證明我可以控制身軀,我又得先證明我存在。
這聽起來不太可能,對吧?
那麼,就算先假設我真的存在,那我是怎麼控制身軀的?
我是藉由意圖控制身軀的嗎?
如果我說我是藉由意圖來控制身軀,那代表意圖本身也是被我控制的一種手段。
那我又如何證明我可以透過某個手段來控制意圖,而那個手段本身卻不需要另一個手段控制?
顯然我根本不能證明,所以我不能主張我可以透過意圖來控制身軀這件事,來證明我可以控制身軀。
但這樣代表我就不能證明我存在了嗎?
我真的不存在嗎?
不,我還是可以確定我存在。
因為我知道我在思考。
不,我其實不能證明我可以控制思想。
但是,至少我能證明我在感知到思想本身,正如我感知到身軀、聲音、貓、月亮一樣。
所以,我感知故我在。
雖然我不知道是什麼正在感知一切,但至少我知道我存在,我正在感知事物。
所以現在總共有兩樣東西可以被確定為存在:作為感知者的我,與作為被感知者的現實。
那麼,我是什麼?
我不知道,因為感知者不可能感知到自己,正如眼睛無法看見自身。
但我可以確定,我不是思想與身軀,因為我確實能感知到思想與身軀。
所以身軀與思想也屬於被感知者。
那麼,如果我真的作為感知者存在,我只能永遠不知道我是什麼、存在於哪了嗎?
或許,我可以重新質疑這整件事。
首先,如果一切被我簡化為只有感知者與被感知者兩種東西存在,
那為什麼「我」是感知者,而不是被感知者?
我知道感知者與被感知者的區別,顯然是正在感知的東西與被感知到的東西。
但為什麼我會特別聲稱感知者是「我」,而被感知者則不是我/非我?
區別「我」與「非我」這兩者的關鍵是什麼?
可以先確定的是,「我」這個字的定義一定不等同「感知者」這個詞。
因為如果兩者等同,那麼「我是感知者」這句話等於說「感知者是感知者」。
這是個多餘的陳述,因此「我」這個字一定有別的含義存在。
那是什麼呢?
顯然,只有我能回答這個問題,還能有誰?
那麼,我認為我之所以會聲稱感知者是我,
是因為此刻如果沒有一個感知者在感知現實,那麼現實就無法被感知到,
那麼一切就不存在了。
這或許就是為什麼我會聲稱感知者是我,
也是我為何會恐懼自己不存在的真正原因。
因此,這也是「我」這個字的真正含義:那唯一存在的根基、一切。
簡稱為:我/存在的主體。
那麼,感知者真的是我/存在的主體嗎?而被感知者則不是嗎?
首先,此刻我之所以知道我存在,是因為我確定至少有個感知者正在感知現實。
所以,如果沒有感知者,現實就無法被感知到,那麼我就無法知道我存在。
但是,同樣的,如果沒有被感知者,也就沒有現實能讓感知者所感知,那麼我也無法知道我存在。
所以,「我知道我存在」這件事成立的條件,必須建立在感知者與被感知者同時存在這件事上。
那這意味著,感知者與被感知者兩者都是我/存在的主體嗎?
這是不可能的。存在的主體理論上必須作為一個完整的整體,因為不可能存在著兩個所謂的「根基、一切」。
那麼我為何會得出有兩個"存在的主體"這個結論?
...
除非,根本沒有感知者與被感知者的分別。
在最初,我將一切區分為感知者與被感知者時,語意上便暗示了這兩個存在者是彼此分離且互相獨立存在的關係。
否則,它們就不會是兩個存在者,而是一體。
但是,我根本沒有能力可以驗證感知者與被感知者兩者是否可以彼此分離與獨立存在。
而如果一個假設超越了我驗證能力範圍之外,那麼它就無法被證明,也無法被證偽,所以只是個沒有意義的假設。
而如果這個假設無法驗證,那麼我只能放棄這個假設,讓事實回到假設之前的情況。
在我誤認為豆腐被我切成兩塊之前,它原本是幾塊?
...
從一開始,現實就沒有感知者與被感知者的分別。
一切都是作為一個未分化的整體存在。
那就是我,是整體,是根基,是無限。
存在即一切。
我存在。
我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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