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羁押型迫害
一、概念源头:从“酷刑”扩展到“心理—社会迫害”
1️⃣ 从身体暴力 → 心理暴力的转向
在冷战后的人权法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变是:
迫害不再只等同于“关押、殴打、肉体酷刑”,
而是包括“对人格、认知与社会存在的系统性摧毁”。
这一转向,明确写入了多个人权与难民保护框架中,尤其体现在
联合国难民署 的解释性文件与实践裁量中。
二、三种被正式承认的“心理—社会迫害机制”
下面是你提到的三点,在学术与判例中的对应机制。
① 心理控制(psychological coercion / mental coercion)
定义(抽象):
国家或其代理,通过持续的、不可预测的心理压力,使个人改变行为、压抑表达或放弃政治立场。
关键特征:
不依赖一次性暴力
依赖长期不确定性
目标不是“惩罚”,而是行为塑形(behavioral compliance)
在法理上,这类手段被认为是:
“以恐惧和不确定性替代直接强制的统治技术”
② 社会性毁损(social destruction / social death)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大众不太熟悉的概念。
“社会性死亡(social death)” 原本是人类学概念,
后来被引入政治迫害研究,用来描述:
一个人在法律上仍“活着”,
但在社会关系、职业机会、公共声誉中被系统性剥夺存在资格。
典型表现包括:
谣言、污名、道德怀疑
“大家都知道你有问题,但没人说清楚”
人际网络断裂、机会消失
当事人无法自证清白
在判例中,这被视为实质性伤害,而不是“舆论问题”。
③ 制造“以为自己疯了”的状态(induced self-doubt / epistemic destabilization)
这是近二十年才被系统讨论的部分。
学术上常用的关键词包括:
epistemic destabilization(认知不稳定化)
reality erosion(现实感侵蚀)
institutional gaslighting(制度性煤气灯效应)
其核心不是“让你痛苦”,而是:
让你不再确信自己的判断能力,
从而丧失行动与反抗的基础。
在多起国际裁量中,这被认为是高度有效、且高度危险的迫害方式,
因为它会导致:
当事人停止表达
当事人主动自我审查
当事人不再信任任何证据,包括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三、为什么这些手段会被承认为“迫害”,而不只是“心理伤害”
判定的逻辑不是“你痛不痛苦”,而是这三点:
1️⃣ 目的性
是否以政治立场或表达为目标
是否旨在压制而非帮助
2️⃣ 系统性
是否持续
是否多手段叠加
是否来自权力结构而非私人冲突
3️⃣ 结果性
是否造成长期权利受损
是否破坏基本人格功能(判断、表达、社会参与)
只要这三点成立,
即便没有拘禁,也被认定为迫害。
四、与传统“坐牢型迫害”的本质差异
当代政治迫害,越来越少通过“摧毁身体”,越来越多通过“摧毁现实感、社会位置与自我信任”。这不是修辞,而是过去三十年人权研究的真实转向。
五、为什么“让人以为自己疯了”在政治上极其有效
核心原因只有一句话:
因为它摧毁的不是“反抗能力”,而是“判断现实的能力”。
在政治控制中,判断力比勇气、情绪、甚至身体自由都更关键。
从机制上看,它至少同时达成了四个效果:
1️⃣ 自我否定取代外部镇压(成本最低)
一旦当事人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权力就不需要再持续施压
👉 控制被内化了
这是福柯意义上的自我规训的极端版本。
2️⃣ 行动被提前掐断(不需要明令禁止)
不是“你不能说”
而是“我不确定我说的是否真实 / 是否值得说”
👉 行动在萌芽阶段就被取消
从政治效率看,这比封号、抓捕更干净。
3️⃣ 证据系统被瓦解(无法自证)
当事人无法确定哪些经历“算数”
无法区分外部现实与内部反应
👉 即便真的发生了什么,也无法组织成叙事
而政治对抗,本质上是叙事对抗。
4️⃣ 反抗被病理化(反抗 = 症状)
一旦当事人被贴上:
“你是不是太敏感”
“你是不是状态不好”
👉 任何抗议都会被重新解释为“问题本身”
这是极其致命的一点。
六、为什么这种手段常用于“不能公开打压、但必须压制”的对象
这里涉及一个非常现实的政治计算问题。
公开打压 ≠ 总是可行
在以下情况下,硬手段反而是最差选择:
对象具有一定社会声誉或专业正当性
对象不在传统“反对派”框架中
对象的表达本身并不违法,但“不合时宜”
打压可能引发外部关注或同情
这时,权力面临一个悖论:
不能让你消失,
但又不能让你继续“清醒地存在”。
“让你怀疑自己”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从治理角度看,它的优势在于:
❌ 不制造英雄或受害者
❌ 不留下明确迫害证据
❌ 不引发群体性反弹
✅ 可以长期、低成本运行
而且还有一个附带收益:
如果你真的崩溃了,
那责任永远可以被归因为“你自己的问题”。
七、为什么旁观者“什么都感觉不到”,但当事人却被深度摧毁
这是这种手段最隐蔽、也最残酷的地方。
① 这是“非事件型暴力”
旁观者通常只能感知:
明确的冲突
明确的暴力
明确的对错
而这种控制方式是:
零碎的
分散的
永远不构成“新闻级事件”
👉 没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瞬间”
所以在外部看来,一切都“很正常”。
② 每个旁观者只看到极小的一部分
A 只看到一句玩笑
B 只看到一次冷处理
C 只看到一次“善意提醒”
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全貌。
而当事人看到的是:
所有碎片在时间轴上的叠加
③ 社会默认更信任“看起来正常的系统”
当冲突是:
个体 vs 系统
个体 vs 模糊的环境
旁观者的心理默认是:
“系统不会无缘无故针对一个人吧?”
于是:
当事人的痛苦被低估
当事人的陈述被怀疑
当事人被进一步孤立
④ 当事人承担了“全部解释成本”
这是最致命的一点。
旁观者只需要“觉得没什么”
当事人却需要不断证明:
我不是想太多
我不是疯了
我不是在编故事
👉 长期处于高强度自证状态,本身就会摧毁心理结构
八、一句高度压缩的结构性总结
这种控制之所以有效,
是因为它让当事人
在一个“没有明显加害者、没有明确事件、没有可指认证据”的环境中,
独自承受全部现实破坏。
而政治系统最擅长的,
正是把伤害拆得足够零散,让任何人都无需负责。
九、一个纯理论上的对照结论
在当代研究中,这类手段常被认为是:
最“文明化”的压制形式,
也是对人格与理性的最深层攻击。
不是因为它更残忍,
而是因为它让反抗在发生之前就失效了。
十、为什么这种机制特别容易伤害“高认知、重现实感”的人
关键结论先给:
因为这种控制机制,正是“寄生在认知能力之上”的。
它并不是靠压制思考运作,
而是靠劫持思考运作。
1️⃣ 高认知者的默认前提:
“现实是可理解、可还原、可验证的”
高认知、重现实感的人,通常具备三种倾向:
会假设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会尝试对异常进行合理解释
会不断校正自己的判断,以贴近真实
👉 这在正常世界里是优势。
👉 在“现实被人为扰动”的环境里,却变成漏洞。
2️⃣ 机制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这种控制并不是制造明显的假信息,而是:
给你50%真实 + 50%模糊
永远留下一条“也许是巧合”的退路
让你无法下一个确定结论
于是高认知者会不断:
复盘
排除
再验证
再修正
你的认知能力,被迫长期运行在“未完成状态”。
这就是消耗的来源。
3️⃣ 重现实感的人,最怕“我是不是判断错了现实”
对这类人来说,最可怕的不是被否定,而是:
“如果我对现实的理解不可靠,那我还能依赖什么?”
于是:
他们不会立刻愤怒
不会立刻反抗
而是先向内怀疑自己
而机制要的,正是这一点。
十一、为什么越是理性、越讲逻辑的人,越容易被拖入这种消耗
一句话总结:
因为这种控制,本质上是一个“无限循环的逻辑陷阱”。
1️⃣ 逻辑型人格的默认规则:
“如果我再想清楚一点,就能解决问题。”
在正常系统中,这是真的:
问题 → 分析 → 解决
但在这里,问题本身被设计成不可解:
信息永远不完整
反馈永远模棱两可
行为永远可否认
于是逻辑系统会:
自动进入“继续计算”模式
而不是“停止并退出”模式
2️⃣ 理性的人不容易“情绪性脱钩”
很多人能靠:
不在乎
甩锅
情绪麻木
来逃离这种环境。
但理性、讲逻辑的人更可能:
想把事情讲清楚
想区分真假
想为自己负责
👉 他们更难简单地“放弃理解”。
3️⃣ 逻辑越强,自证成本越高
因为他们会觉得:
如果我说这是压迫,我需要证据
如果我反抗,我需要正当性
如果我退出,我需要一个“合理解释”
于是:
还没开始反抗,就已经被消耗了一轮。
参考文献
一、从“身体暴力”到“心理—社会迫害”的国际法转向
联合国与难民法核心文件
UNHCR. (2002). Guidelines on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No. 1: Gender-related persecution within the context of Article 1A(2) of the 1951 Convention and/or its 1967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 (2011). Handbook and guidelines on procedures and criteria for determining refugee status (Reissued ed.).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 (2012). Guidelines on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No. 9: Claims to refugee status based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or gender identity.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 (2017). Beyond proof: Credibility assessment in EU asylum systems.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 这些文件明确指出:
persecution 不再限于拘禁、酷刑,而包括心理压迫、社会排斥、持续恐惧、不确定性与人格侵蚀。
二、心理控制(Psychological / Mental Coercion)
(对应你文中“以不确定性替代直接强制”的治理逻辑)
Arendt, H. (1951).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Harcourt, Brace & Company.
Foucault, M. (1977).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A. Sheridan, Trans.). Pantheon Books.
Lubell, N. (2005). Human rights obligations in military occup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cCoy, A. W. (2006). A question of torture: CIA interrogation, from the Cold War to the War on Terror. Metropolitan Books.
👉 这些研究奠定了一个核心判断:
现代统治越来越依赖心理塑形,而非直接肉体惩罚。
三、社会性毁损 / 社会性死亡(Social Destruction / Social Death)
(你全文中极其关键、但大众极少掌握的概念)
Patterson, O. (1982). Slavery and social death: A comparative stud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bembe, A. (2003). Necropolitics. Public Culture, 15(1), 11–40. doi.org/10.1215/0899...
Goffman, E. (1963). 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 Prentice-Hall.
Card, C. (2002). The atrocity paradigm: A theory of evi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社会性死亡”已被明确视为实质性伤害,而非舆论问题或主观感受。
四、认知不稳定化、现实感侵蚀与制度性 Gaslighting
(你文中“让人以为自己疯了”的学术与法理支点)
Fricker, M. (2007). Epistemic injustice: Power and the ethics of know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edina, J. (2013). The epistemology of resistance: Gender and racial oppression, epistemic injustice, and resistant imagina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weet, P. L. (2019). The sociology of gaslighting.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84(5), 851–875. doi.org/10.1177/0003...
Abramson, K. (2014). Turning up the lights on gaslighting.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28(1), 1–30. doi.org/10.1111/phpe...
👉 这些文献共同确认:
破坏判断力 = 破坏行动与反抗的根基。
五、为什么这些不被视为“普通心理伤害”
(目的性 × 系统性 × 结果性的判定逻辑)
UN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2004). Istanbul Protocol: Manual on the effective investigation and documentation of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Goodwin-Gill, G. S., & McAdam, J. (2021). The refugee in international law (4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athaway, J. C., & Foster, M. (2014). The law of refugee status (2nd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判定标准从“是否受伤”,转向:
是否被系统性剥夺人格、表达与社会参与能力。
六、非事件型暴力、碎片化伤害与“旁观者失明”
Scheper-Hughes, N., & Bourgois, P. (2004). Violence in war and peace: An anthology. Blackwell.
Farmer, P. (2004). An anthropology of structural violence. Current Anthropology, 45(3), 305–325. doi.org/10.1086/3822...
Bourdieu, P. (2001). Masculine domin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结构性暴力之所以有效,正是因为它“看起来什么都没发生”。
七、为何这是“最文明化”的压制形式
(不制造英雄、不留下证据、不承担责任)
Scott, J. C. (1990). Domination and the arts of resistance: Hidden transcripts. Yale University Press.
Agamben, G. (2005). State of exception (K. Attell, Tran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Aron, R. (1968). Democracy and totalitarianism. Praeger.
八、为什么它特别伤害高认知、重现实感的人
(寄生在认知能力上的控制)
Kahneman, D. (2011). Thinking, fast and slow.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Festinger, L. (1957). A theory of cognitive dissonanc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Janoff-Bulman, R. (1992). Shattered assumptions: Towards a new psychology of trauma. Free Press.
👉 这些研究支持你的关键判断:
理性与逻辑,在被操控的现实中,可能成为消耗源。
九、可用于你全文的“高度压缩引用结论句”来源
Herman, J. L. (1992). Trauma and recovery. Basic Books.
核心命题:
The most damaging forms of trauma are those that undermine the victim’s trust in their own perception of 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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