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斯科特的荣光(柒)

Zakh-M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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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格在藥物與夢魘的輪迴中迷失自我,與塔雷莎的同居生活充滿壓抑與猜忌。過期的藥片、漫長的沉睡、情緒的失控與自毀的衝動,逐漸暴露出她內心對榮耀與理解力的極度渴望與深重妒恨。她冷靜地審視過往的背叛與罪惡,將仇恨視為唯一的力量來源,並將塔雷莎視為通往無名神榮光的絆腳石。恐懼與惡意交纏,懦弱與自卑如影隨形,在憎惡與妄念驅使下,修格的自我救贖與毀滅正不可逆轉地走向臨界點。

我習慣性地翻找洗臉檯邊上的櫃子,從一堆空藥瓶中找到那隱藏著的,拿起來晃動裡面有聲響的,但是它過期了,居然過期,這讓我感覺不可思議以及煩躁。我是嚴格遵守計量,或者說,我從來不會忘記吃藥,所以我不明白為啥會剩下沒吃的藥片。雖然過期了,但是裡面的大麻成分或許還有效,我直接塞到嘴裡嚥了下去。
到底過去多久了,久到藥物過期,或者久到我忘記吃藥?我沒有任何感覺。我甚至都不確定藥片裡那僅有的一點點大麻成分是否還能有安神的作用,是否還可以幫我控制情緒。我現在什麼感覺也沒有,既不是低落的鬱期,也不是亢奮的高潮期。
我乾脆從浴缸裡爬起來,路過衛生間邊上的洗衣房,我之前的衣服,或者說之前衣服的殘餘部分,以及塔雷莎遮蔽私處和束胸的骯髒布條,堆在一起扔在地上。老實說這我倒是不怪她,我依稀記得我醉酒之後的行徑,一切看起來那麼理所當然。但是,其實她不知道,喝醉酒,是我裝的。
其實也不能斷然肯定我在借酒撒瘋。醉酒這種狀態,其實受情緒的支配,我想起之前的時候買醉,明明沒喝幾口,卻被一點毫不相干的小事點燃,動輒痛哭流涕不能自己。清醒的時候,完全忘記了,對於別人口中描述的狼狽不堪醜態百出,陷入自我厭惡,覺得自己簡直是最骯髒的動物。
我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心理醫生的建議如同隔靴搔癢,久而久之我也拒絕被外人介入。但是,開的藥還是管事的,只是通常,那種強制安定情緒的藥,在藥效過去以後,會陷入更難以剋制的沮喪與低落,更何況我的劑量在不斷增加。某種意義上說,人類在對抗消極情緒的道路上,付出了無比艱辛的努力,菸草,咖啡,酒精,藥,都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我也是毫不客氣,甚至還有被稱之為毒品的,更高級效果更立竿見影的消遣品,只不過,這些是有錢人玩的起的遊戲,僅僅是藥片的支出,對我而言都太貴了。
“你記得嗎?當時你喝了酒跑到教堂告解,又哭又鬧還吐了一地。那是我們第一次接觸吧。”塔雷莎出聲打斷了我,她依舊佔據著客廳大半的空間,而此刻,她又把那稱之為袍子的破布裹在身上,並用布條纏住了潰爛的臉皮。這麼看顯得乾淨多了,但是還是讓我有種莫名的壓力。人總會對看不見的東西浮想聯翩,所以此刻,我想象到,那被遮蔽著的,嵌在凸起凹陷的皮膚中,未曾腐敗的眼睛,死水般毫無波瀾卻似乎洞察一切的,讓我毛骨悚然的目光。
“具體我記不清了,好像有這麼個事,但是我斷片了,細節就不知道了。”我有點心不在焉,或者說其實我在害怕。我不太在意酒醉以後我到底對她幹了什麼,我對於情緒失控也毫無愧疚。我被她纏住臉的綁帶吸引了注意,那好像是我上衣的一部分。
我在恐懼的時候,根本無法控制自己的思維飄向無名之地。這和醉酒其實是有本質的區別。放縱情緒和思維淪陷,這兩者其實並不相同。多數人可能沒有注意到其中的差異,但是其實或許他們也從沒想過這兩者有區別。或許我現在,我的思緒在向著我完全無法預料的方向延展,我似乎已經被那金輝所刻蝕,看著那綁帶,聯想下面腫脹著的眼球,我甚至想到了同樣腫脹著,不斷崩裂的氣泡,我曾經離無上的榮光如此之近,近在咫尺。
“我在浴缸裡泡了到底多久?”我問她,我自己也發現了,我的睡眠時間變得越來越長。我的夢也變得越來越久,久到我只記得那些該死的牛和那種帶著腐敗的腥氣的粘膜。我不記得之前之後,也忘記了當時是什麼驅使著我所有所作所為。
塔雷莎一定聽到了我講話,因為她的眼睛轉了一下。但是她沒有說話,似乎她總是在迴避任何有關於時間的話題。總體來說,她算是個坦誠的東西,但就這一點不坦誠,讓我有種細思極恐極其不舒服的聯想。我覺得塔雷莎比我更能理解禁忌,她比我有靈性,聰明而且專注。她領會這些晦澀難懂的知識更加容易,可能原本她就是比人類更高等,更接近那個所為“神性”的存在。我甚至懷疑,總有一天,我會變成她走向永恆榮光階梯的臺階。不對,這根本不用懷疑,這會是既定事實,我被她割喉並當作祭品獻祭過一次了,那天,其實她得到了回應,只不過不是她所期望的那種。
從皮膚潰爛和身形外觀來看,似乎真的是塔雷莎更傾向無名神。潰爛不是病變,是奇蹟,是蛻變的開始。或許,當她每一寸皮膚再無完好,血肉化為膠狀膿水,最終化為無形,是否她將變成那世界的本初,萬物本初的一部分。將成為構成宇宙中真理與全知的一分子。想到這,我幾乎聽到自己燃燒著的噼啪作響的妒火。我無比憎恨著塔雷莎的天賦與無知,但是,最令我憤怒的是,萬物歸一的無名神似乎並不排斥她作為一個天賦異稟的信徒,甚至是毫不吝惜地賞賜了她珍貴的理解力,循循善誘地想要引導她窺視這世界無上的真理。我呢,被殺的是我,出賣一切作為祭品的也是我,我才應該是那個享有無上榮光的虔誠信徒,如果有機會,哪怕一星半點,我也會毫不猶豫地殺死她,千刀萬剮,將她從榮耀的真理中徹底驅逐,打入混沌與無知的深淵。
我恨恨偷瞄了她一眼,對上她的目光,她好像那頭,怨恨卻悲憫的牛,無聲控訴著我的所作所為,成為施暴者,會讓我稍微有種釋懷的感覺。
“修格,你真可憐。”她平靜地陳述。
這話從塔雷莎口中說出,說給我的,卻也更像是很久以前,我說給自己聽的。但是聽她說,卻讓我覺得充滿了嘲諷。
空虛是噬人的泥沼,深陷其中便無以逃脫直至滅頂之災,但是,在一點點陷入其中的過程,卻無比漫長,漫長到卽使知道終將毀滅,卻還是在等待毀滅的過程中拼盡全力負隅頑抗妄圖抓住一切的救命稻草。其實,很可笑的是,無論塔雷莎對我,是悲憫還是責難,她似乎總忘記了,我到底是誰。正因如此,她完全不能理解趨勢著我,左右我行為的真正動機。或許站在俯視視角,天生強者的她總會蔓生出一種虛妄的情懷,她選擇了同情選擇了原諒,但是她不知道,同情和原諒本就高人一等,且不說理智難以接受,長年累月的空虛所滋生出的對人的惡意,我完全沒有辦法控制。
背叛這事本就充滿快感。
人基因裡就帶著自毀的衝動,或者說,不僅僅是人,這是生物的通性。一定聽過旅鼠集體自殺的傳聞,說是這種低等的生物本能的行為,而更高級些,也逃不掉這種刻在骨髓裡的慾望,自殺自殘,毀掉原本美滿的家庭,殺父弒母,飲子女之血。當然,這是個例,有部分人是不這麼極端的。但是其實,對於人來說,自毀的核心動機,是負罪感,會慢慢演變成某種奇妙的自我厭惡,填充滿因為恐懼自毀不了的空缺。
我們天生對同樣個體,都保有敵意和惡意。多少人為此付出了代價但是仍不悔改。對於權力和支配的慾望永遠沒有盡頭,自私是本性,傷害他人就是難以抑制的慾望。背叛,則將這兩者合二為一,傷害別人同時也重創自己,這種感受甚至比毒癮更加難以戒斷。
我自小背叛故土遠走他鄉,看著兒時的玩伴淪為了獨裁者最底層的犧牲品,捲入暴亂屍骨無存就好像人間蒸發,我只覺得慶幸我自己跑的夠快夠遠,這份慶幸進而慢慢演化出一種惡劣的幸災樂禍,進而萌生出快感與欣慰,似乎他們所有的不幸都與自己脫不了干係。我滅了滿門,那種無所適從的痛與負罪感被強制一筆帶過,留下了一種殉教者的自豪和崇高,我早已是最虔誠的教徒,在我遇到塔雷莎之前就是。
那個被剝下臉皮的可憐牧師,他的兄弟,一定是對我虔誠的賞賜,或許對於溫斯洛而言,他於我是救世主,他確實幫了我,帶我去他的農場給了我活計,他信任我甚至讓我管理他那些同居女友們的起居與開銷,其實於他而言我算是自己人。所以,在他的頭顱被整個砍下來滾到地上的時候,他臉上寫滿了驚愕,我應該是最沒有可能性殺他的人。但是其實,怪他自己,他給自己塑造的形象,太像一個被背叛殺害的宗教領袖,我反而成全了他所期待的那種神性。
這麼說非常難理解,具體展開解釋,溫斯洛不夠高大,身材消瘦,鬍鬚濃密,他總把自己的鬍子精心修剪成基督的樣子。但是,他只學了表面,他一定沒有好好看過聖經種講的,背叛者的盛宴,殺親的該隱,被背叛的西蒙遜,還有......
“猶大為什麼出賣基督,你知道嗎?”我問她。
“為了三十文錢,作為工價。”塔雷莎記得住原文,不過想到她在教堂裡虛度了那麼久,熟讀成誦這不奇怪。
“那問你一個有難度的,猶大到底出賣了什麼?”
是行蹤嗎?塔雷莎回答不上。畢竟,最家喻戶曉的版本是門徒為了錢出賣自己的恩師,大多著墨於叛徒的行為,刻畫了一個自私而貪婪的醜惡嘴臉。但是,似乎背叛的過程被一筆帶過了。這不對,主菜失去最重要的食材,就會食之無味。
“耶穌說,他會毀掉聖殿,這是瀆神罪,其罪當死。”我加重了“瀆神”兩個字,甚至自己都沒有意識,對,瀆神是無可饒恕的重罪,也是說服善妒的猶大最合理的藉口。每個人都在找尋背叛的理由,這理由是說給自己聽的,說服了自己,便不會被負罪感所摧毀。卽便真實的原因有多骯髒,多難以啟齒,總要有些漂亮話自欺欺人。我也曾經嘗試思考出一個“道貌岸然”的藉口作為殺掉塔雷莎的理由,只不過,我所謂“道貌岸然”的標準不停變化,最開始是賞金,然後是嫉妒,直到最後,也就是現在,我選擇了和猶大一樣的理由。
塔雷莎是瀆神者,原本她有資格和我並列跨入榮耀之門,但是因為她的膚淺和無知,褻瀆了無名神慷慨的賞賜,所以,作為虔誠的信徒,她應該被處死。
我在心裡一遍遍默唸著這荒誕的藉口,假裝我已經被說服。但是其實,我很清楚,她不是其他人,困難的不是找一個藉口對她下手,而是,殺掉她本身,這個過程,無比困難。膽小的弱者長期生長浸淫在恐懼與不安中,卽便被陰霾吞噬了理智,恐懼也如附骨之疽一般永遠無法徹底消弭。恐懼是一種詛咒,並不僅僅侷限於事物的本身,這是基因裡自帶的,我這一代人,生於被詛咒的國度的人,一代代,代代相傳刻蝕在骨髓中的基因。這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在弱肉強食中鍛煉出的規避危險的本能,永遠保持恐懼,永遠保持警醒。
但是,曾幾何時,我還小的時候在想,我到底要走到哪裡,我要成為什麼,才能不再害怕。我無法容忍自己的怯懦,無法容忍自己因為害怕整宿整宿地睡不著,我的家從來不曾安全,因為那些破門而入的,更高等的人,他們是合法的。我殺了他們,或者被殺,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死。我害怕同齡人,怕自己疑神疑鬼神經質的表現成為他人的笑柄,而正是因為害怕,反而更容易被人取笑。越害怕什麼,就越會來什麼。其實小孩或多或少都會有類似的經歷,諸如害怕自己考試失利被家長責罵之類,只是我似乎過於敏感過於脆弱。
我小時候的老師,是一個非常民族主義也非常專治的人。他熱衷於在課堂上講述戰爭,痛斥崇洋媚外的行為,甚至有時候一絲一毫被認為是不符合他的民族主義價值觀的行為,都會被拉出來批判一番,原本普通的國文課,永遠充斥著高亢與肅殺,每一天我都如履薄冰,我不明白,為啥帶一塊外國的電子錶就是不可饒恕的罪行,但是,卽便不理解,憤恨也在那時深深種下,只不過,這種恨意,不是對那些所謂的外來侵略者,而是故土,由這個可惡的老師,慢慢延展到,整片土地上的所有人。當我長大,理解人心和這些畸形的情緒的時候,我已經不在那被權利和仇恨吞噬的土壤。
或許別的小孩子在告別故土遠赴他鄉時,會留戀曾經的玩伴,會懷念曾經熟悉的一切。卽便我也還挺喜歡曾經那熟悉的裝潢考究的公寓,我也有曾經一起的玩伴。但是,在坐上離開的飛機時,我沒有半點悲傷,我的心被一種莫名的快感侵佔。甚至想到了曾經看的災難片裡的場景,身後,飛機下的土地在炮火與戰亂中灰飛煙滅,鏡頭拉近,我甚至看到了那些曾經的熟人家破人亡時絕望的哀嚎。我曾經居住的城市,就像亞特蘭蒂斯, 沉入海底的古城。當滔天的海水席捲的時候,那裡的人,是否和龐貝的居民一樣驚慌失措四散奔逃,海水他們在睡夢中就被捲入了無底的漩渦,自己都未曾意識到就已經步入了死亡。
我企盼著這種災難降臨,降臨在我的故土,將那些骯髒醜陋暴力仇恨悉數吞沒,這是公平的,殺人的,被殺的,有權的,無勢的,平民的,高人一等的,全部被淹沒在永不見底的海面之下,就像索多瑪的天火焚城。但是,相比較火,我更喜歡大海,灰燼與殘骸,倒不如永遠湮沒從此不見天日。
在我憤恨詛咒的時候,逐漸發現,仇恨才是排解恐懼最有力的手段。人被更刺激腎上腺素的情緒支配時,會很短暫的忘記怕,但是,這就好比短暫緩解疼痛的大麻酚,轉移注意力並不是真的不會害怕,卽便是逃走,我也會需要面對新的事情,被新的麻煩困擾。與其說害怕嘲笑,不如說我害怕自己因為別人嘲笑而失控,所以歸根究底,我害怕人,怕和人見面,陌生人,甚至是家人我也不願意面對。我是如此一事無成,所以我害怕被指責。我自知失敗源於懦弱和膽怯,但是卽便是拼盡全力我也只不過能偷得半刻的安寧。
從一開始,我就害怕溫斯洛,他刻意的接近讓我覺得不懷好意,而他營造出的所謂溫馨實則混亂病態的關係,和他在飯桌上看似虔誠的禱告都讓我感覺非常不安。塔雷莎更甚,卽便她一再表現出自己並非惡意,力量的懸殊還是將她的謊言不攻自破。而如今,不僅僅是威脅,她是我走向光輝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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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h-Mairu逃到海邊的人,還在寫。 這裡風很安靜,神祇說話的聲音比較清楚。 小說《諾瓦·斯科特的榮光》連載中。 如果你也夢見過燈塔,那我們可能認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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