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书|What If 人生有如果 · 第二天

如果當天我就決定老死不相往來

rwang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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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那件事是我人生的一個雷點, 雖然不是唯一的一個, 但算是過了二十年還是很在意的雷.

怎麼說呢? 就是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可以卑微到那種地步, 以致於在那之後的我, 再也沒有做出違反人格的一昧迎合.

分手是我提的, 因為我不能容忍對情感的不信任.

他拒接我電話, 假裝忙於公事, 但他忘了他明明就說要跟女同事出去談心, 沒錯, 談心, 人家心情不好是有需要下班之後, 開車載她出去談心? 在當時的我居然認同他的行為, 好, 當時的我非常相信他, 也非常相信男女之間存在著純友誼. 但, 他錯就錯在不該在拒接我電話之後, 關機.

然後, 我提出了分手. 他居然流淚了, 那是我們在一起七年中, 第一次看到他流淚. 當下我並沒有心軟, 我堅持要冷靜一週.

那一週, 他每天打電話給我, 每天到我公司樓下接我下班, 而我還他媽的真的上車.

他不斷說明, 他跟她就只是同事, 就是只去海邊喝了二罐啤酒.

「她失戀想找人說話是嗎?」我直覺的發問.

「是, 她酒量還不錯.」

「她長髮還短髮?」

「短髮, 有點男孩子的感覺.」

一週後, 我們又上床了, 地點在他家, 還不小心差點被他妹看到, 而我倉皇失措的躲在樓梯間整理衣服時, 決定正式跟他斷絕關係, 原因是, 七年了, 還要這樣偷偷摸摸.

再度提分手居然是在碧山嚴的開漳聖王廟, 他說要去走走, 我決定提分手. 這次他居然很快答應了, 而且還補了一句 : 「我那個死黨, 妳知吧, 他沒有女朋友, 要不要考慮一下.」

我居然卑微加諂媚的回答:「我只喜歡你.」

這句話在之後至少五個年頭的午夜夢迴裏, 我都想掐死我自己.

我對著夢裏的自己咆哮:「他都把妳當貨物了, 妳還回什麼我只喜歡你, 妳他媽是有那麼賤?」

我還下意識把留了多年的長髮剪掉, 跟朋友去KTV喝到茫.

後來是怎麼清醒的, 何時又留回長髮, 誰教我控制酒量只能喝到微醺的, 我已經不記得了.

如果在第一次提分手的那週就當機立斷, 跟他老死不相往來, 現在的我就不會偶爾還會對那段"讓渡"發言感到鬧心, 也不會有時覺得自己是不是不值得人愛.

但好處是, 下一段戀情不再違背自己的真實人格, 不再為了別人改變自己, 也沒有試圖改變對方.

也算是失而復得吧.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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