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晚餐是在哪一天呢
最後的晚餐是在哪一天呢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這三卷福音書的記載,最後的晚餐比較像是吃逾越節的筵席。《約翰福音》這卷福音書的記載,最後的晚餐則比較像是逾越節的前一晚。為了確認主被賣那一夜,就是最後晚餐是哪一天,我們就必需詳細察考聖經
一、猶太吃逾越節晚餐,是在正月十五日晚上
1、正月十四日黃昏,逾越節開始,十五日晚吃筵席
「正月(亞筆月、尼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利23:5)
猶太人時間計算,日落後是每一日的開始,直到次日的日落前算為一天。
按著摩西律法,是正月十四日黃昏宰殺羔,逾越節正式開始;等太陽下山天黑,即十五日晚上,以色列全家人聚在一起,正式享用逾越節筵席。
2、正月十五日是除酵節,計七日,首尾兩天是安息日
「這月(亞筆月、尼散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利23:6)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利23:7-8)
正月十五日是除酵節第一天,當有聖會,是安息日,什麼工也不可作。正月二十一日是第七天,也是最後一天,當有聖會,這天也是安息日,什麼工也不可作。
二、耶穌是在逾越節前一天,正月十四日晚上,和門徒吃最後的晚餐
「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6-28)
耶穌是在逾越節的前一天,即正月十四日晚上,和門徒一同吃最後晚餐;在用餐中,祂設立了餅杯,與門徒立了新約,應許等到將來要在父的國裡,同我們一起喝新杯。
用完餐後,主帶著門徒往橄欖山去;之後,來到客西馬尼園,耶穌在園內禱告出來,猶大帶著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前來捉拿耶穌(太26:47)。所以這一夜,又稱為主被賣的那一夜。
三、察考聖經,
聖經記載主耶穌吃最後晚餐那天,發生下列幾件事,證實主被賣那一夜,並不是正月十五日晚(安息日),什麼工都不可作;經上的記錄,主被賣的那一夜,是逾越節前一天(正月十四日)晚。以下列舉說明:
1、有人預備晚餐:「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裡去,預備逾越節的筵席。」(路22:10-13)若主的最後晚餐,是在逾越節當天(正月十五日晚);那麼如此倉促預備筵席,來得及嗎?因為黃昏天一黑,什麼工都不可作!
※以下的故事,是《相約在聖城》一書中,利迪亞敘述安息日,猶太人不可以點火:
星期五,在太陽剛下山的黃昏時分,我從窗口看到費洛,慌忙地跑過我房子前的一小片空地;通常在星期五,那裡都是空無一人。過了幾分鐘,她叩我的門;我讓她進來,她便走到在桌子上點著的燈前,指指燈,又往下指著她的房間。
「你想要我的燈嗎?」我問道。
費洛無奈地注視我一會兒,然後拉著我的袖子,往門的方向走去。我疑惑地讓她領我下樓,到她的房間。在她桌子的中間,放著一盞尚未點起的燈。她從燈旁撿起一盒火柴,抽出其中一根,裝出點火的動作。
我突然恍然大悟!費洛回來太晚,來不及在日落以前點燈。她是猶太人,不可以這樣做,因為安息日已經開始;但由於我是外邦人,沒有這種顧忌。我很快便把燈點起來,並且把火焰調好。費洛高興得不得了!
從那一次開始,費洛便把我每逢安息日,都會下去幫她點燈,視為必然的事。她這樣可以把點燈的時間,往後移半個小時,省掉一點煤油。這對一個靠微薄收入生活的人來說,可以節省可觀的一筆錢。幫費洛點燈,從此成為我在安息日的一習慣。從費洛的角度來說,她從此也把我當作她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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