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好女孩/坏女人:从框架到主权
一、引言
在父权社会的长久历史中,女性常被置于“好女孩/坏女人”的对立框架中:要么是贞洁温顺、奉献他人的“好”女性形象,要么是放纵叛逆、破坏规训的“坏”女性形象。这种二元分类并非毫无根源。早在西方文化中,它可追溯至《圣经》中圣母玛利亚与诱惑亚当的夏娃两种形象,以及古希腊神话对女性德性与妖邪的二分描绘。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20世纪初提出了著名的“圣母—妓女情结”(Madonna-Whore Complex),指出某些男性倾向于将女性理想化为圣洁的母亲或贬斥为纯粹性欲对象,从而无法将温柔与欲望融合于同一女性身上。无独有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长期存在以贞女与荡妇(或“烈女”与“妖女”)相对应的女性道德评判体系。例如,汉代刘向所撰《列女传》既歌颂贞顺贤德的女性,也记录了“淫邪不贞”的“孽嬖”(恶女)故事,以资警戒。可见,无论中西方,此种将女性简单二分的文化母题由来已久,在社会心理和制度层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种“好/坏”二元框架绝非中立描述,而是深植于父权意识形态、服务于性别秩序的工具。通过将女性行为规范限定在狭窄的“良家妇女”范畴内,父权文化一方面奖励顺从规范的“好女孩”形象(例如将其塑造成贞洁圣母、贤妻良母),另一方面严厉惩戒逾越规范的“坏女人”形象(如斥之为荡妇、妖女),从而有效地规训女性行为。这一点在中西文化皆有体现:西方学者指出,“圣女/荡妇”二分至今仍普遍存在于现代影视和大众媒体,对女性欲望加以警戒和审判;而在中国,当代网络舆论场中依然活跃着“贤妻良母”与“不守妇道”的隐性标准,女性若不符合传统期望,常会招致道德指摘与羞辱性标签。这种二元框架不仅简化了对女性的认知,更为严重的是,它压制了女性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女性被困在刻板标签的困局中难以自拔。
然而,随着女性主义的发展与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人开始质疑这种简单粗暴的分类法。学者们指出,这种二元对立是父权制的“镜像陷阱”——即便女性试图通过扮演“坏女人”来反抗,也往往仍落入以男性视角定义自身的窠臼。因此,要真正实现女性的解放,必须超越“好/坏”之标签的束缚,走向自我主体的建构。本文拟从理论和叙事两个维度出发,深入拆解父权社会中“好女孩/坏女人”二元框架的起源、机制与社会执行方式,借助中英学术文献及大众文化中的典型女性角色,分析不同性别形象的建构与抗争路径。在此基础上,阐明为何单纯的反叛仍可能深陷父权结构的镜像之中,以及为何唯有抛弃二元对立、走向自主建构的“主权人格”才是突围之道。通过这一讨论,我们将展望女性如何从被动贴标签的困局走向作为主体的自我建构,为文化转向和个体实践提供可能的思路。
二、父权制下的“好女孩/坏女人”二元框架
1、起源与功能:圣母、荡妇的文化烙印
将女性划分为截然相反的两类——贞洁善良的“圣母”与放荡邪恶的“妓女”(或广义的“坏女人”)——是许多父权制社会的共同母题。这一“圣母—妓女”二元结构(Madonna-Whore Dichotomy)在西方首先由弗洛伊德命名和讨论。弗洛伊德指出,有些男性因幼年情结和文化影响,将女性形象割裂为圣洁无欲的母亲与妖艳有罪的情妇两种,从而在心理上无法将爱情和欲望投射到同一女性身上。虽然弗洛伊德将其视为男性潜意识的病态表现,但女性主义理论提出更宏观的视角:这种二元框架并非个例的“情结”,而是服务于父权制的集体心理机制。简言之,它的功能在于通过塑造极端的好坏女性形象,来强化男性对女性的控制和支配。
文化史的考察揭示了该框架的悠久渊源和持久生命力。从古希腊罗马的神话和戏剧,到中古时代的宗教绘画,再到近现代的文学影视,都不断重述着女性的贞烈和堕落这两种叙事。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名画《卑贱的圣母》(Madonna of Humility with the Temptation of Eve)中,上方的圣母怀抱圣婴象征纯洁母性,下方的夏娃赤裸与蛇为伴象征欲望诱惑。在西方文学中,中世纪骑士文学歌颂贞洁的淑女,而19世纪的哥特小说和都市传奇则充斥危险的荡妇与妓女形象。这一二元模式至今仍广泛存在于当代影视作品中,如许多电影/剧集常将女性角色非黑即白地塑造成“玉女”或“欲女”两极。女性主义评论家苏珊·法卢迪(Susan Faludi)等指出,20世纪末西方兴起的保守主义“反扑”浪潮中,媒体重新鼓吹传统贞妇良母形象,同时将职场女强人或性开放者描绘成危险的反面角色,正是这一古老二元的新瓶装旧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道德评价同样长期二分化,并与宗法秩序紧密相关。儒家伦理以“三从四德”等准则严格规训妇女品行,塑造出逆来顺受、贞节守礼的“良女”典范形象(如《女诫》《女则》等女训典籍反复告诫女子恪守妇道)。与之相对,历史叙事中那些逾越礼法、影响男性政治的女性往往背负恶名,被当作“反面教材”载入史册。例如《列女传》中专列“孽嬖传”记录宠妃乱政的故事,唐朝《贞观政要》指斥杨贵妃等为“红颜祸水”,民间传说中妲己、褒姒更是成为亡国妖姬的代名词。这些“恶女”叙事通过夸大女性放纵或恃宠生乱的危害,警示世人女性一旦偏离贞良就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灾难,从而起到对现实中女性的规训作用。可以说,中国传统社会用两极化的妇女形象——一端是贞妇烈女、贤妻良母,另一端是妖妇奸妃、荡妇妓女——构筑起女性道德评价体系,以维护男权秩序的稳定。
归根结底,无论中西方语境,这种二元框架都承担着相似的父权功能:通过奖惩分明的道德评价,将女性群体区隔成“良性顺民”和“堕落他者”,从而强化对女性的社会控制。正如学者所指出的,持“圣母/妓女二分观”的男性往往同时认同一系列强化父权制的观念,包括更高的社会支配取向、更强的性别成见和双重标准等。换言之,将女性非此即彼地非黑即白分类,本身就是男权意识在作祟。通过神圣化“好女人”来奖励符合规范的女性,同时污名化“坏女人”来惩戒偏离规范者,父权制度获得了稳固延续的心理基础。女性在这种评价体系下,要想获得基本的社会尊重,往往被迫追求狭隘的“贞洁/贤淑”理想,从而主动配合男权秩序;反之,一旦行为出格,便轻易沦为攻击对象,被贴上羞辱性标签。这种机制有效地压制了女性的主体性和自主性,使其循规蹈矩地扮演父权所需的角色。
2、社会规训:好女孩的驯化与坏女人的羞辱
要理解“好女孩/坏女人”框架如何维系,需考察其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制度中的执行机制。与法律明文不同,此类性别规训往往是隐性且无所不在的。女性主义哲学家巴特琪(Sandra Lee Bartky)借用福柯的理论指出,现代社会通过无形的纪律力量来“塑造女性的身心”,要求女性举止、仪表、体态都符合柔顺优雅的女性气质标准。这种规训的巧妙之处在于:纪律权力无处不在却又难见具体执法者,女性对自身言行的管束看似“自愿”,实则是权力内化使然。巴特琪进一步指出,即便没有明文强制,但一个拒绝遵守女性规范的女人(比如不修容仪表、不温顺待人的女性)将立刻面临社会最严厉的惩罚——被视为“不像个女人”,失去主流社会(尤其男性)的认可与接纳。正如她所言:“即使没有正式的制裁者,一个拒绝遵守这些规训的女人将不再被看作女人,她会遭遇父权社会中最强烈的排斥——男性庇护的断然拒绝”。可见,对于“好女孩”标准的遵从,背后是巨大的社会压力:遵守者才能被纳入“正常女性”范畴,违背者则被排除在女性身份之外。这实际上是以女性的身份认同为要挟,使女性不得不顺从。
在家庭和教育中,对女孩的规训往往从小就开始。父母和师长通常更加严格地要求女孩举止文雅、懂事听话,把这些品质与“好女孩”画上等号。女童被鼓励玩洋娃娃、扮演护理者角色,而非像男孩那样冒险和竞争;青春期的少女被反复告诫要“自爱”“矜持”,以免被人看轻。这种女性气质的社会化过程,使女孩逐渐内化了“应当成为善良温柔、不惹事的好女孩”的信条。如果她们表现出侵犯性、野心或性好奇心等“不符合”气质的行为,往往会受到纠正甚至惩戒。例如,一个直言直语、争强好胜的女孩可能被批评为“野蛮”“没有女孩样”,而被要求收敛个性以免将来“嫁不出去”。就这样,通过家庭、学校乃至同辈群体的潜移默化,女性被训练成以取悦他人、遵守规范为导向的人格。这正如有评论者总结的:传统文化塑造的“好女人”形象要求女性温顺无害、以家庭为重,一旦有女性超出这一角色期待便会被视作威胁。这种观念至今隐含在我们的教育和舆论中,使许多女性在不自觉中被驯化为取悦型人格。
另一方面,对“坏女人”的社会惩戒则通常采取羞辱和排斥的形式。历史上,我们看到那些突破性别规训的女性人物常常遭到名誉毁灭:被冠以“荡妇”“毒妇”等骂名,形象高度妖魔化,以儆效尤。在当代,虽然法律不再惩罚女性的不贞或不顺从,但社会舆论场仍充斥对出格女性的羞辱。尤其在网络时代,群体匿名性和放大效应让对女性的攻击更为猖獗。研究显示,全球范围内女性遭受网络骚扰的比例远高于男性,其中羞辱性言论和谣言中伤是最常见手段。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每当有女性因某事成为舆论焦点时,往往伴随而来的是对其私生活的挖掘、贬低和标签化攻击。例如,2020年《经济学人》智库报告指出,在女性遭遇的网络暴力中,“假消息和诽谤”尤其普遍,通过散布谣言来败坏女性名声、损害其社会评价。常见的操控手法包括给女性贴上各种负面标签,如“荡妇”(指责其私生活放荡)、“绿茶婊”(暗指其心机不良)、“不检点”“公共汽车”等等,以此来否定她的人格和价值。
这种“荡妇羞辱”(slut-shaming)的杀伤力极强,被誉为对女性毁灭性的社会惩罚。因为女性的社会声誉大多仍与贞操观念挂钩,一旦被按上“荡妇”标签,往往难以翻身,其职业前途、社交评价都会蒙上阴影。即便谣言不实,当事女性也可能陷入无尽的辩白、自证循环,甚至遭受心理创伤。中国网络近年频发的“黄谣”(色情谣言)事件正体现了这一点:不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女性,一旦被造谣与不雅事件挂钩,便会招致铺天盖地的羞辱和攻击。而在这些网络暴力中,性羞辱是对女性最常用也最伤害性的一招。女性不仅要承受陌生人的恶毒谩骂,还可能因自我怀疑和羞耻心理而选择沉默甚至自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男性主导的象征暴力下,女性的社会形象被简化为“贤妻良母”或“不正当的女人”两类,被贴上标签并成为攻击的靶子。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种攻击有时也来自女性自身。一些女性受父权文化影响内化了厌女情绪,会主动加入对所谓“坏女人”的声讨,以此和强者(男性或主流)站在一起。由此形成一种“女性也参与压迫女性”的现象,让受害女性更加孤立无援。
总而言之,父权社会通过褒奖“好女孩”并羞辱“坏女人”的双管齐下方式,实现了对女性群体的软控制。一方面,以舆论和习俗激励女性追求符合规范的形象,使之自觉承担起维护性别秩序的责任(成为贞洁贤淑的妻女);另一方面,又以道德审判和名誉惩罚震慑那些试图突破规范的女性,使之不敢逾矩。这一套“赏优罚劣”的性别纪律,在现代社会虽然形式上更加隐蔽,但影响依旧深刻。正如巴特琪所言,当大多数女性都认同了父权制设定的“好女人”标准并为之努力时,父权的目标就达成了——女性成为塑造自身顺从性的帮凶,无需男性直接镇压就实现了自我驯服。这也解释了为何“好女孩/坏女人”框架经久不衰:因为它早已融入社会日常,通过家庭教养、群体压力、媒体话语等渗透进女性的自我意识,成为一种看不见的性别规范力。要打破它的束缚,绝非易事。
三、二元标签的多重镜像:中西文化中的女性形象谱系
尽管“好女孩/坏女人”框架在宏观上具有一致性,不同文化中仍展现出各自特色与侧重。通过考察中西方文化和文学影视中的女性形象,我们可以更立体地理解这一框架的运作,同时看到女性在不同语境下的抗争与妥协。以下我们将选取几位富有代表性的中外文学影视女性角色,作为“好/坏”标签的具体镜像,分析她们的形象建构与命运选择。这些角色既包括顺从传统期望的“好女孩”,也有叛逆不羁的“坏女人”,更有难以简单归类、打破二元界限的复杂形象。通过对比她们的经历与塑造,我们可以看到父权制如何影响对女性的叙事建构,以及女性如何在顺从与反叛之间寻求自主的空间。
1、维拉内尔(杀死伊芙):危险的反叛者
英美剧《杀死伊芙》(Killing Eve)中的维拉内尔(Villanelle)是当代影视中引人注目的一位“坏女人”形象。作为一名美艳而冷酷的女性职业杀手,维拉内尔几乎集合了传统叙事对“邪恶女人”的所有想象:她自私、暴力、无法无天,沉迷于杀戮游戏且不受道德束缚。然而,与经典电影黑色片中的“蛇蝎美人”不同的是,Killing Eve这部剧并未简单将维拉内尔塑造成让人唾弃的反面角色。相反,剧情通过展示她的童年创伤、孤独心理和荒诞幽默感,使观众在厌恶她罪行的同时,又不由自主地被她的魅力所吸引。维拉内尔既残忍又脆弱、既幼稚又狡黠,是一个超越了脸谱化“坏女人”框架的复杂人物。
女性主义视角的评论认为,《杀死伊芙》的突破在于它颠覆了传统类型片的性别定式。这部以女性为主导的谍战剧,把过去属于男性的“暴力主导者”角色赋予了维拉内尔,同时赋予她丰富的个性深度,挑战了观众对女性角色的刻板期待。剧中没有将维拉内尔非黑即白地道德评判,而是让她像男性反英雄一样“亦正亦邪”地存在。这种处理一改以往影视中女性要么是无辜受害者、要么是十恶不赦的致命女郎(femme fatale)的单调刻画。正如评论所言:Killing Eve允许女性角色存在于灰色地带,作为复杂、有缺陷且不可预测的完整人类,而非非此即彼的刻板符号。维拉内尔利用大众对女性的低估和性别成见为自己服务,例如她常以甜美无害的形象靠近目标,而对方往往因她是年轻女性而放松警惕,结果命丧其手。这种情节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父权社会“女性柔弱无害”观念的嘲弄。维拉内尔将性别刻板印象当作武器,展示出女性也可以是致命的猎手而非永远的猎物。这种对传统性别力量对比的颠倒,给观众带来强烈的新鲜感和冲击。
当然,维拉内尔作为职业杀手,其形象本身并非女性主义意义上的正面“榜样”。但她的存在拓宽了女性角色的光谱:证明了女性完全可以像男性角色那样复杂多面,甚至危险黑暗,而观众仍愿意去理解她的动机和情感。这在以往主流叙事中是少见的。一些观众评价维拉内尔“邪恶却解放”(evil yet liberating),因为她彻底摆脱了“好女孩”规范的束缚,活出了男性角色才能拥有的自主与快意。尽管这种自主以犯罪形式表现,但从叙事层面看,它至少打破了女性只能作为受害者或配角的窠臼。在维拉内尔身上,父权二元框架被扭曲了:她既非圣洁也非堕落的被动对象,而是主动拥抱“坏”的一面,甚至以此获得某种掌控力和自由。然而,她的极端反叛也映射出一个问题:当女性仅通过模仿男性暴力和抛弃一切道德束缚来追求自由时,这种反抗其实依然活在父权的阴影里。因为她仍是在既有的(男性定义的)暴力游戏规则中求生存,而不是构建新的游戏规则。这一点我们在下文将进一步讨论。总之,维拉内尔作为一个当代“坏女人”形象,展现了女性反叛的魅力与局限:她使我们看清父权标签的荒谬,但她的困境也提醒我们反叛本身并非解放的终点。
2、黛西(了不起的盖茨比):美丽的小傻瓜
在F.S.菲茨杰拉德的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黛西·布坎南(Daisy Buchanan)是一个复杂的女性形象。表面上看,黛西出身名门、貌美动人,周身洋溢着1920年代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男主人公盖茨比穷其一生追求的理想爱人正是黛西,他心目中的黛西近乎完美:纯真、美好,宛如“金色的女孩”。可以说,盖茨比用圣洁光环将黛西理想化为自己的“圣母”形象。然而,小说通过细腻入微的描写揭示出黛西内心的矛盾与无奈:她既享受上流社会的安逸,又对自己的浅薄空虚感到茫然;她既迷恋盖茨比对她的浪漫崇拜,却最终选择留在现有的富足生活里。在父权制的评判中,黛西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坏女人”——她并未公然违背女性道德规范(虽然她与盖茨比的私情在已婚身份下属道德越界,但在社交圈中保持了体面隐秘)。然而,她也绝非完美的“好女人”典范:她的优柔寡断、自我中心和对物质的眷恋,使一些读者指责她既软弱又自私。黛西这个角色恰恰体现了父权社会对女性的两难预期:她被要求既天真可爱又端庄贞淑,但当她无法符合男性的幻想时,又会被怪罪为“愚蠢”“冷酷”。
黛西最著名的一句话,莫过于她在生下女儿时说的那段话:“我很高兴是个女儿。我希望她将来是个傻瓜——在这个世界上,女孩最好的命运就是做一个美丽的小傻瓜。”这句话充满了辛辣的讽刺和无奈。黛西清楚地看到了女性在当时社会中的位置: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如漂亮而愚蠢,这样才能少受伤害。她称女孩做“美丽的小傻瓜”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事”,等于是在说女人只有不清醒、顺从地扮演花瓶,才能在男权世界苟且偷安。这一言论透露出黛西对女性处境的辛酸认识,同时也反映出她自己的策略性顺从。正如分析者所指出的,黛西一方面内心明白社会并不欣赏聪慧独立的女性,另一方面她选择了扮演社会期待的娇柔形象,以确保自身利益。她嫁给有钱有势的汤姆·布坎南,在婚姻中过着物质富足但感情空虚的生活。当盖茨比以浪漫激情再度出现时,黛西心动了,却最终未能违逆丈夫与阶级的束缚。她既没有勇气为爱私奔,也没有决心离开舒适圈重新开始。最后,当盖茨比为她的过失(撞死人)承担罪责而死时,黛西选择了逃避——和丈夫远走他乡,对盖茨比的死不闻不问。
在道德评判上,黛西的形象很难概括为“好”或“坏”。她并非恶意害人,但她的懦弱与自私造成了对盖茨比的伤害;她有一定的反叛意识(曾背着丈夫寻旧情),但最终回归了传统安全网。黛西的矛盾正体现了父权价值观对女性的塑造与惩罚如何并存。作为年轻姑娘时,黛西是众人眼中的“金发女神”,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那时她扮演的是“好女孩”的角色——美丽、富有魅力且令人着迷。但当她未能达到盖茨比理想中的纯洁至高形象,露出人性中的软弱和庸俗后,立刻在一些读者眼中变成了“坏女人”:忘恩负义、贪慕虚荣,最终对恋人的悲剧无动于衷。这种反差其实不在于黛西性格有何剧烈转变,而在于人们眼中女性只能非圣即魔的刻板视角使然。盖茨比脑海中的黛西是他寄托一切梦想的圣女,一旦现实中的黛西达不到这种幻想,她的形象就崩塌为一个有缺点甚至被指责的人。这折射出现实社会中,许多女性被男性以理想化眼光崇拜时是“天使”,一旦坠下神坛便成了“恶女”的困境。
从女性自身角度看,黛西的故事也说明了简单的顺从与表面上的“美丽傻瓜”并未真正让她获得幸福。她拥有豪宅美车、衣食无忧,却始终空虚迷惘,以至于在盖茨比浪漫出现时企图抓住往日青春。然而社会教给她的处世法则——做个肤浅的美人——限制了她追求真爱与自我实现的勇气。当冲突出现时,黛西选择维护现有秩序(丈夫、家庭、名誉),这也许保全了她在父权体系内的地位,却失去了爱情和自我尊重。她在故事结尾的沉默退场,让人不禁思考:那个“美丽的小傻瓜”的角色,最终保护了她,还是困住了她? 黛西或许一生都在扮演父权定义的“好女孩”,即使偶有反叛念头也迅速被现实打压回去。她的悲剧在于,从未真正走出标签去塑造自己的命运。通过黛西这个角色,我们可以看到父权二元框架的压迫之微妙:它不一定以极端方式毁掉一个女性的人生,但会以温水煮青蛙般的方式,让她甘于做一个安全的“小傻瓜”,从而错失发展主体性的契机。这也是一种深层次的悲剧。
3、乔·马奇(小妇人):执拗的成长与妥协
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说《小妇人》(Little Women)中的乔瑟芬·马奇(Jo March)堪称19世纪文学中最早的“叛逆少女”之一。乔·马奇不但性格鲜明、追求独立,而且在当时的社会规范下显得十分“不合时宜”:她是个假小子(tomboy)式的人物,喜欢写作、剪短发、行为豪爽,直言自己“不想整天在家织毛衣当无聊老太婆”,宁愿像男孩一样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在那个女性被普遍期待温柔安静、以婚姻为人生归宿的年代,乔的形象无疑非常出格也非常令人耳目一新。她公开宣称讨厌社会强加给女孩的种种限制,甚至对妹妹们说“做女孩真糟糕,我真希望自己是男孩!”。乔的志向不是找到如意郎君相夫教子,而是“做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比如写书出名、闯出一番事业。她幻想着有一天能住在堆满书籍的房间里写作,创造属于自己的“丰功伟绩”,而结婚生子在她眼里倒是无足轻重。这样的价值观,对于1860年代的一个女性角色而言,的确相当革命性。
由于乔的存在,《小妇人》这部小说常被视为带有女性意识的先声。奥尔科特本人也有意通过乔来表达对传统“婚姻大团圆”情节的不满。据奥尔科特的日记记载,她很清楚读者都盼着乔嫁给她青梅竹马的好友劳里,但她抗拒这种套路安排,甚至写道:“女孩们来信问我小妇人们嫁给谁,好像结婚是女人唯一的归宿。我才不要为了取悦任何人而让乔嫁给劳里呢!”。在小说最初的出版版本(分上下两部)中,第一部结尾时四姐妹都尚未出嫁,这本是奥尔科特刻意为之的开放结局:向读者暗示女孩的人生不一定以婚姻告终,未来充满各种可能。乔在那时代表的就是一股逆婚姻传统的力量——她证明了女孩可以有别样梦想,可以自立更生,友谊与事业对她而言和爱情一样重要。
然而,《小妇人》的最终结局却多少妥协了当时的主流价值观。在读者和出版社的强烈要求下,奥尔科特写了续集,让马奇家的女孩们各自走向传统的幸福终点:温柔的梅格嫁做人妇,恬静的贝思病逝成全圣洁形象,漂亮的艾米嫁给了劳里,至于叛逆的乔,则出人意料地嫁给了一位比她年长许多、相貌平平的教授,并最终经营起一所家庭学校,教书育人,与丈夫儿子过上了安稳生活。可以说,乔最终还是走入了婚姻和家庭的轨道。这个结局在很多现代读者看来略显失望,甚至觉得是对乔最初独立精神的背叛。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奥尔科特在妥协中保持了一丝反叛的底色:她至少没有让乔嫁给英俊多金的劳里去当贵妇,而是安排她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婚姻道路——嫁给一位思想上平等且支持她写作的穷教授。奥尔科特显然不愿让乔的婚姻变成俗套的“嫁入豪门”或“被男性驯服”,所以设计了一个相对符合乔价值观的伴侣。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乔的命运还是体现出女性追求自我必须在现实中让步的主题。当乔决定结婚时,她自己也坦言:“我从前最瞧不起那些结婚的姑娘,没想到自己也如此开心地嫁做人妇”——她承认婚姻生活给了她意料之外的快乐与满足,这暗示了乔某种程度上接受了传统女性生活的“幸福感”。这个变化或许可以解读为:乔发现了婚姻并非全然束缚,它也可以成为实现自我的另一种途径(比如她最终开办学校实现了教育抱负)。但同时,它也不可避免地意味着她放弃了年少时“自由单身作家”的理想人生。
通过乔·马奇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在抗拒父权规范、追求自主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冲突与妥协。乔年轻时是典型的“怪女孩”,与社会期待的淑女形象格格不入——如果按父权框架,她会被视作“不够温婉”的“坏姑娘”。然而,小说对乔是充满同情和赞赏的,塑造她为一个正直善良、才华横溢又勇敢率真的形象。也就是说,奥尔科特试图打破“有野心的女孩就是坏女孩”的成见,让读者看到一个叛逆女孩也可以品性高尚、令人喜爱。这对19世纪的读者而言是新鲜而重要的。当乔拒绝向富有却无爱的婚姻(柯林斯式的求婚)屈服,坚持要按照自己意愿生活时,她的行为在当时社会语境下无疑是激进的女性主义举动。乔甚至自称是“理性的生物”而不是“优雅的女性”,直接挑战了性别刻板印象。由此可见,《小妇人》通过乔这个角色,对父权制的“好女孩”标准发出了掷地有声的质疑。
然而,正如现实中许多女性的经历一样,乔最终部分地向传统让步了。她并没有像现代女权英雄般彻底走出父权结构,而是在其中找到了一个自洽的位置:她依然成为妻子和母亲,但尽可能保留了自我(继续写作并发挥才干)。这种结局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也许是一种务实选择。它提醒我们,女性的解放并非一蹴而就,尤其在保守环境中,很多女性会采取折中路径:既不完全放弃自我追求,也不完全抛弃社会给予的安全港。乔·马奇的故事正体现了这一点——她没有沦为庸俗的“安分守己的好女人”,但也不再是孤独奋战的“叛逆女孩”,而是寻求将两者融合。她的形象鼓舞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去思考女性人生的可能性,同时也揭示了争取自主过程中的复杂现实。
4、艾莎(冰雪奇缘):冰雪中的自我发现
迪士尼动画电影《冰雪奇缘》(Frozen)中的艾莎(Elsa)是一位具有标志意义的当代女性角色。作为虚构的童话王国的长公主,艾莎生来拥有可以操控冰雪的魔法。然而,她的魔力在童年无意中伤及妹妹安娜后,被父母视为危险之源,从此要求她隐藏能力、压抑情感,努力做一个“乖巧的好女孩”。在著名主题曲《Let It Go》的开头,艾莎自述多年来一直被教导:“做一个乖女孩,你一直都要如此/隐藏,不要感觉,不要让人知道。”这正是父权社会“好女孩”规范的浓缩:压抑自身真实力量与欲望,只呈现温顺无害的一面。成年后的艾莎因父母去世被推上王位,但压抑已久的情感在加冕日失控爆发,魔力暴露后遭人恐惧。绝望之下,她逃离王国,在冰天雪地中建造了属于自己的冰宫,并在无人之境释放自我,一曲《Let It Go》唱出了她多年郁结后的解脱与宣言:“是时候看清我真正的力量,让它爆发出来……再也没有束缚,我要自由!”这一刻的艾莎彻底抛开了昔日对“好女孩”形象的伪装,化身为一个孤高却真实的“冰雪女王”形象——她不再隐藏能力,反而以华丽耀眼的姿态拥抱了自己的力量和个性。
从女性主义的角度,艾莎的转变无疑带有象征性的解放意涵。许多评论将《Let It Go》视为艾莎对父权规训的反叛宣言:她拒绝再顺从“隐忍、克制”的淑女准则,而选择做自己、不再以取悦他人的标准来约束自我。的确,艾莎作为迪士尼公主系列角色中少有的没有爱情线、没有男性拯救的形象,被誉为“强大独立的女性榜样”。她在片中没有王子相伴,最终的真爱之举来自她与妹妹安娜之间的手足情深——这一设计本身就打破了童话故事里公主只能通过王子获救的套路。艾莎全程都以主动的主体形象出现:她的困境和挣扎主要来自自身内心的冲突,而非等待外界来解答。这显然是对传统“被动公主”形象的进步塑造。
不过,需要深入分析的是,艾莎的故事并未止步于反叛的狂欢,而是呈现出从极端走向平衡的轨迹。当艾莎独自躲在冰宫纵情展现魔法时,她一度相信自己终于自由了。然而剧情很快显示,她的孤立并非长久之计:她无意间造成永冬封国,妹妹安娜冒险来唤她回去。在情节发展中,艾莎发现完全抛开他人、毫无羁绊地释放力量,带来了新的问题——她难以控制愤怒和恐惧情绪,甚至在慌乱中几乎用冰锥刺死前来抓捕她的卫兵。这一情节被一些评论解读为迪士尼对“女性力量不受控制可能变成邪恶”的隐忧:艾莎在冰宫的自由快意逐渐走向失控和危险,隐喻女性若彻底挣脱规范,似乎会变得“有威胁”。最终,艾莎在安娜的牺牲启发下明白爱和联系的重要,她回到人民中,用爱心融化了永冬,并在王国里建起溜冰场,与民同乐。这个大团圆结局描绘出艾莎既接受了自己的魔法天赋,也学会了以“温柔的方式”将其服务于他人。她依然是充满力量的雪之女王,但这个力量不再刺眼可怕,而是变得温暖可控,为大众所接纳。换句话说,艾莎从一个压抑的乖女孩,先是走向了极端的自我解放(却有些疏离和危险),最终又走向了一种平衡状态:既保有主体性,又融入社会关系。
这一发展轨迹引发了女性主义者的不同解读。一方面,有人赞扬艾莎代表了女性从自我压抑到自我接受的成长典范,尤其对年轻女性观众传递了积极讯息:勇敢面对真实的自己,不要因为害怕不合群就隐藏才华和力量。艾莎的“不要隐藏,爱自己”,被视为对现代女性的一种隐喻鼓励,特别是很多LGBTQ观众甚至将其看作“出柜”的象征——从掩饰自我到坦然展现身份,艾莎的历程有普遍的心理共鸣。但另一方面,也有评论指出,迪士尼最终还是让艾莎回归了一个“安全无害”的框架:她使用魔法为人们制造快乐的溜冰场,而不再建造属于自己的宏伟冰宫。她的力量被驯化成一种表演和服务,而非张扬自我的丰碑。这种转变被批评为带有保守意味:女性可以强大,但必须是“柔软、利他”的强大,不能真正不顾一切地为自己活。艾莎原本那座雄伟孤绝的冰宫——象征她不受束缚的成就——在结局中也没有了存在的意义。这种剧情安排似乎在告诉观众:女性的自由不应脱离社会期望,最佳状态是既发挥才能又符合大众需求,换言之,女性的自主需要被调和到不威胁他人舒适度的程度。
无论如何,艾莎作为流行文化偶像,的确拓宽了“好女孩”的定义。她不是传统意义上温驯可爱的公主,而是有秘密、有挣扎、有力量也有过失的人。她从顺从压抑走向自我觉醒,再到与世界重新建立连接,展现了一个女性寻找身份和力量的全过程。这种复杂性使她超越了简单的好坏标签:艾莎既不是完美无瑕的圣女(她有她的恐惧和过失),也绝非邪恶反派(她内心善良并最终选择爱)。相反,她是一个在人格上逐渐趋于完整自主的女性形象,经历了自我发现与自我接纳。对现实中的女性来说,艾莎的故事蕴含着这样一个信息:真正的解放不只是摒弃束缚,还要学会掌控自己的力量,并找到让自我与他人和谐共存的道路。这比单纯做“听话的好女孩”或“叛逆的坏女孩”都来得艰难,但也更为真实可贵。
5、伊丽莎白·班纳特(傲慢与偏见):理性的偏执与主体的萌芽
在简·奥斯汀的不朽名著《傲慢与偏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Elizabeth Bennet)以其机智独立的性格和坚定的自我意识,被广泛认为是文学史上一位“原型女权”(proto-feminist)的女性形象。作为一个18世纪末的乡绅次女,伊丽莎白面临着当时女性的一系列现实限制:家族财产需传男不传女,婚姻几乎是女性获得经济保障的唯一途径。然而,伊丽莎白却在种种压力下展现出难得的自主精神。首先,她有思想、有主见,敢于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在小说中,多次出现她与高于自己地位的人辩论、据理力争的场景。例如,当傲慢的达西先生和小姐们评价“理想的淑女”应具备琴棋书画等十余项才艺时,伊丽莎白大胆质疑世上是否真有如此完美女性,并讽刺这种苛刻标准的不现实。面对达西表姐彬格丽小姐的反诘“难道你对本性温柔的女性可能达到这些要求表示怀疑吗?”,伊丽莎白毫不客气地表示怀疑,其言外之意是批评这种要求对女性不公平且压抑。通过伊丽莎白的质疑,奥斯汀实际上揭露了当时社会对女性德才的苛求是压迫性的,她让伊丽莎白成为发声者,挑战了性别双重标准。
更为人称道的是,伊丽莎白在婚姻问题上坚持自主选择,拒绝屈从于经济或长辈意志。小说中有两场著名的求婚被她断然拒绝。其一是她堂兄柯林斯先生的求婚: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按理伊丽莎白嫁给他既可保全母家财产又可“门当户对”。母亲和社会舆论都期望她答应这门亲事。然而伊丽莎白清楚柯林斯愚蠢浮夸、并非良偶,便毅然拒绝,哪怕知道此举将冒犯母亲并可能影响家庭利益。她直言自己“并非在拿矫情戏弄您,而是作为一个有理性的人在陈述真心话”。这句话意味深长:伊丽莎白强调自己首先是一个“有理性的个体”,而不只是寻常标准下的“优雅女性”。她以此表明女性也有追求个人幸福、按照理性判断选择生活的权利。这在当时无疑是大胆的宣言。另一次则是她出人意料地拒绝了初次求婚时的达西先生。虽然后者地位显赫、富甲一方,是百般女孩梦寐以求的对象,但达西最初的求婚措辞傲慢无礼,触怒了自尊心极强的伊丽莎白。她不因对方财富和社会地位所动,当面斥责达西行为失礼,并表明即使他是天下仅有的好男人,她也不会接受如此带侮辱性的求婚。她面对权贵勇于直言回绝的举动,在当时女性中极其少见,充分展示了她不愿为物质和阶级压力牺牲自尊的品质。
伊丽莎白的形象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她在温柔顺从的社交面具下,拥有坚强独立的内核。奥斯汀笔下的其他女性角色,大多要么如她姐姐简一般恬静温厚、对世事逆来顺受(符合“好女孩”典型),要么如好友夏洛特般务实顺从,27岁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柯林斯以求安稳(迫于现实)。只有伊丽莎白,兼具理性与灵活、幽默与原则,对上不畏强权,对下不失同情。她拒绝为了符合社会期望而压抑自己的智慧和判断力,这使她成为挑战父权制偏见的先行者之一。难怪有学者称她为“女性主体意识觉醒的萌芽”:她清楚认识到女性不仅是家庭附属,更是独立的人,有权追求平等的尊重与幸福。例如,当达西姨妈德波夫人试图威胁她不得与达西交往时,伊丽莎白据理力争,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承诺什么,也不会因为对方出身高贵就屈服。这场对峙堪称女性觉醒的宣言,伊丽莎白捍卫了个人选择权,不让贵族权威摆布自己的人生。
当然,从父权传统眼光看,伊丽莎白也有被标签为“任性”或“难以管教”的可能。毕竟,她不肯听从母亲的婚嫁安排,爱顶撞权威人物,这在讲求女性谦卑恭顺的时代是离经叛道的。然而,奥斯汀有意引导读者站在伊丽莎白一边,呈现她的正义和智慧,使她的叛逆具有正当性。所以伊丽莎白并未被塑造成负面“坏女人”,反而成为备受喜爱的女主角。这种书写本身就是对“好女孩/坏女人”二元的消解:伊丽莎白既不完全符合传统淑女规范(比如言辞犀利、喜欢读书、不擅长精致刺绣),但她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质又无可指摘,因而读者很难将她归为“坏”的一类。可以说,奥斯汀以她笔下的智慧,架空了评判女性的简易刻板标签。伊丽莎白代表了一种“新女性”雏形:她坚持婚姻要建立在平等的爱情和尊重之上,拒绝沦为金钱交换的对象,这一思想后来成为女性主义的重要理念之一。
最终,伊丽莎白嫁给了达西先生,但这段婚姻并非传统意义上女方的屈从,而是双方经历了傲慢与偏见的克服后达成的“灵魂结合”。伊丽莎白实现了爱情、尊严和经济安全的三重赢,她的故事以圆满收场。这给当时和后世的读者都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女性不必通过委曲求全来获得幸福,坚持自身价值观也能收获理想人生。这无疑是对父权社会的一种进步挑战。通过伊丽莎白这个角色,我们看到女性可以既保持机智独立,又并非与社会脱节或必须悲剧收场——她不是被标签定义的人,而是定义自己命运的人。在父权二元框架中,伊丽莎白几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她证明了“好女孩”不一定要沉默服从,也证明了“有主见”未必就是“坏女人”。在那个时代,她的形象无疑具有先驱意义。直到今天,伊丽莎白·班纳特仍被视作文学中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之一,因为她身上折射出的正是女性作为独立主体的人格之光。
6、甄嬛(《甄嬛传》):从菟丝花到黑牡丹
清宫古装剧《后宫甄嬛传》在华语世界引发了极大的关注,其同名女主角甄嬛也成为大众文化中一个备受讨论的女性角色。甄嬛的形象富有戏剧张力:她从一个天真纯洁、不问世事的少女,历经深宫权谋的残酷洗礼,最终蜕变为心机深沉、手腕强硬的太后。这个从“白莲花”到“黑牡丹”的转变过程,既是剧情的看点,也映射出女性在父权环境下的生存困境与策略选择。
故事初始,甄嬛是刚入宫的秀女,温柔娴淑、才情出众,却也带着少女的天真和对爱情的憧憬。她对皇帝的宠爱起初怀有浪漫想象,希望得到一人真心、白头偕老(她吟诵“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表达自己的向往)。这时的甄嬛,可谓典型的“好女孩”形象:纯洁善良、安分守己,不愿陷入妃嫔倾轧。而皇帝和观众也一度将她视为深宫中难得的清新“莲花”,对比那些心狠手辣的妃嫔,甄嬛仿佛出淤泥而不染。但残酷的现实很快粉碎了她的幻想:后宫争宠残忍阴险,甄嬛不断遭受他人陷害和皇帝的疑忌挫爱,先是被诬陷夺宠,后因姐妹惨死、流产等重大打击看清皇帝无情。随着一次次的打击与觉醒,甄嬛的性情逐渐发生改变。为了自保和复仇,她被迫学会了心计。她开始筹谋算计,巧施手段扳倒了华妃、皇后等强敌,甚至在后期与皇帝离心离德后,与果郡王私通并诞下子嗣,用巧计让皇帝误饮鸩酒身亡,终于登上太后之位。在这一系列操作中,甄嬛从一个柔弱女子变成了翻云覆雨的胜利者。然而,她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曾经的善良天真被一层冷酷外壳包裹,她变得喜怒不形于色、疑心重重,俨然另一位“皇帝”。
甄嬛的形象转型引发了观众的热议。有观点认为,甄嬛由“好”变“坏”的历程,是宫廷斗争所迫也是女性反抗压迫的必然。在封建男权体制下,后宫女性的命运完全系于皇帝宠爱。一个像甄嬛初入宫时那样只想做真爱“好女孩”的女性,几乎注定被算计和牺牲,因为她缺乏保护自己的手段。而要生存下来,女性只能铤而走险、以牙还牙,甚至利用男性赋予的有限资源(美色、子嗣等)来争夺地位。剧中表现的正是:男性权力把女性逼入互相残杀的斗兽场,她们若不放弃姐妹情谊、拿起心计武器,就会沦为炮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甄嬛变“坏”是她对抗整个不公环境的方式,是一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反抗。这种反抗虽然带有传统道德眼光中的阴暗面,但对于剧中身处绝境的女性而言,却是现实可行的唯一选择。
然而,也有人指出,甄嬛的胜利本身仍然没有跳出父权游戏的框架。她最终取得了后宫最高权力,但这个权力依然来自皇帝(男性)的体系:她是通过成为皇帝最宠爱的女人、给皇帝生下继承人,继而在皇帝死后以太后身份临朝。换言之,她并没有推翻游戏规则,而是成为了游戏规则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她击败其他女性,并非联合她们对抗男性压迫,而是踩着她们的失败登顶。这也是中国封建宫廷女性故事常见的“胜利模式”:个别女性通过在父权结构内玩得比别人更好而胜出,但整体女性的处境并未改变。所以有评论将甄嬛之流的剧称为“大女主戏的文化悖论”:表面看女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光,实则故事内核还是在强化皇权和男权价值。甄嬛一生所求其实始终围绕男人:前半生求皇帝之爱,后半生扶持儿子登基。她的个人幸福几乎无从谈起,到最后她也失去了最爱的人(果郡王),孤身在高处凄凉。可以说,甄嬛虽然挣脱了“贤妃淑女”的面具,但她戴上了另一个面具——“隐忍工于心计的恶女”。她不再被叫“小白兔”,却成了新的“老谋深算的狐媚子”形象(如剧中曾有人骂她“狠毒的女人”)。这正体现了女性在父权语境下反抗的典型困境:当女性强大到挑战男性权威时,往往就被描绘成蛇蝎心肠的恶女。甄嬛剧虽让观众同情和支持女主的复仇,但在价值取向上,并没有跳出将女性成功等同于“心狠”的刻板观念,只是给了观众一个视角去理解这种“心狠”背后的无奈和悲壮。
甄嬛这个角色之所以引发广泛讨论,也因为她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中“良妻贤后 vs. 妖妃奸后”的二元母题如何在现代被重新诠释。甄嬛前期可说是“贤后”(她体贴皇帝、宽容大度),后期近似“奸后”(手段狠辣,连皇帝都算计)。这种一人分饰两角的转变,让观众既为她前期的善良遭遇迫害而痛心,又为她后期的步步为营而叫好。可以说,甄嬛形象成功之处在于打破了脸谱化,使一个女性既拥有“白莲花”的面也有“黑莲花”的心,实现了人物的立体。但这种复杂性之下,故事终局依旧没有给出现实女性可以效仿的解放方案:甄嬛能赢,仰仗的是智谋和运气,但现实中多数女性无法走上这种“黑化成功”的道路。我们看到的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成王败寇”——女性成王,就不再是“好女人”,而是沾染了“坏女人”的阴影。
总的来说,甄嬛的故事充分揭示了父权制对女性的道德规训与现实压迫是如何交织的:表面歌颂贞良,但实际环境又推逼女性不得不使“恶”。甄嬛以她的沉浮证明了仅做一朵恪守本分的菟丝花无法自保,女性必须拥有自主意识和手腕才能在压迫下求生存。这固然是一个觉醒的过程,但她的觉醒方式充满悲剧色彩:当善良不再有效,她选择变得冷酷;当爱无法得到回应,她变得不再相信爱。这无疑是一种对女性主体性的扭曲与代价。因此,甄嬛的成功其实并非女性理想的成功——她更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父权斗争中女性的牺牲品如何被迫变形。如果说黛西代表了传统女性顺从的悲剧,甄嬛则代表了在残酷父权环境中女性反抗的悲剧:顺从会死去自我,反抗又令自我变质。唯有彻底改变游戏规则,才可能避免这种两难结局。
四、当代中国的性别论争:标签、污名与抗争
在21世纪的中国社会,虽然女性地位与百年前已有巨大提升,但传统二元框架的残余与新形式的性别矛盾依然存在,并通过网络舆论等渠道表现出来。当代中国女性一方面受全球化平权思想影响,主体意识逐渐增强;另一方面,也面临来自社会文化的强烈反扑和污名化标签。以下,我们探讨几种近年引发热议的性别话语现象,以观察“好女孩/坏女人”二元如何在中国当代情境中延续或变种,以及女性如何奋力应对。
1、“田园女权”:真伪之辩中的污名化
近年来,“田园女权”成为中国网络讨论中一个颇具争议的词汇。所谓“田园女权”,并非一种正式的女权主义流派,而是某些网民(主要是男性,也有内化厌女的女性)用来贬称女性主义者的标签。他们把女性平权诉求者分为“真女权”与“伪女权”(或称“田园女权”)两类。根据网络上反女权话语的描述,所谓“真女权”指那些主张男女平等也愿承担平等义务、理性温和、主要依靠个人奋斗的女性主义者;而“伪女权/田园女权”则被刻画成只要权利不讲义务、物质至上、追求特权、缺乏女性魅力、崇洋媚外等一系列负面形象。显然,这种划分本身就是一种污名化策略:通过制造“好”的女权和“坏”的女权两极,来暗示真正的平权主张者凤毛麟角,大部分倡导女性权利的人其实是动机不纯、品行不端的“坏女人”(甚至称不上女人,因为她们“不够女性化”)。
“田园女权”一词的大行其道,反映出当今中国性别舆论的一个显著特征:当公开反对“男女平等”显得荒谬时,反女权者转而通过内部挑拨的方式来打压女性运动。他们声称自己并不反对“真正的女权”(即那些既独立又贤惠、不给男性添麻烦的女性),他们只是痛恨“田园女权”(那些据称想占便宜、怨气冲天的女人)。这种论调的巧妙之处在于表面上肯定了女性平等理念,实际上设置了一个苛刻标准,将大多数现实中的女性维权者排除在“真女权”之外。例如,在这种话语里,女性若抱怨职场性别歧视或家庭不公,就可能被扣上“田园女权”的帽子(被指责只想要好处不想付出);女性若外表中性化或言辞激烈,也会被说成“极端女权”“不理性”。甚至如果有女性批评中国男性某些问题,就被骂为“崇洋媚外女权”。总之,“田园女权”已成为一个大口袋式的污名标签,几乎所有让性别既得利益者不满的女性主张和行为都能被塞进去。
学术研究也关注到了这一现象。甘丽华(2021)的研究通过对知乎上有关“田园女权”的4400条讨论文本分析发现,网络话语已经形成一种“真女权/伪女权”二元对立的叙事。这种对立本质上是父权制在新的舆论场中对女性权利话语的掌控:一方面承认女性可以争取平等,另一方面又规定了争取的“正确方式”和“合格女性形象”,凡不符合者一律打为“伪女权”。这种话语策略非常有效地分化了女性阵营,也误导了一些公众。许多并不十分了解女权主义的人,可能就此相信世上确实有大批“过激又自私的伪女权”,从而对女性平权运动产生负面观感。
对于这种带有污名色彩的标签,女性主义者也进行了回应和批判。有文章直言:“当声讨田园女权成为潮流,其背后折射的是男性群体优越感和团结被侵蚀的深深焦虑”。也就是说,一些男性之所以热衷攻击“田园女权”,是因为当女性权利近年有所进展时,他们感受到传统男性特权受到了挑战,于是通过污名手段来维护自身优越。还有论者指出,所谓“田园女权”不过是历史上“长舌妇”“悍妇”等污名的新时代版本,其本质都是压制女性发声、要求女性委曲求全的社会期待。当女性按照父权标准行事时被称赞为“真女权”(比如只谈独立不谈制度不公),当女性揭露系统性性别问题、要求结构性改变时,就被骂为“田园女权”。这实际上还是在划定“好女人”(知足、温和)和“坏女人”(批判、激烈)的界线,只不过套上了现代语汇的外衣。
2、“恶女”书写:女性欲望与形象的自我描绘
相较于男性话语对女性的污名刻画,华语文学和影视中也出现了一股由女性创作者主导的“恶女书写”潮流。这里的“恶女”并非简单指品质邪恶的女性,而是指那些不符合传统乖乖女形象、勇于表达欲望和愤怒的女性角色。许多女性作家、编剧通过塑造这类形象,来冲击既有的女性道德框架,拓展女性表达的维度。
例如,在台湾文坛,女作家陈雪的小说集《恶女书》就以挑战女性情欲禁忌著称。她书写的女主人公往往有别于传统女性形象,敢于直面自身欲望和罪恶感,故事中充满酷儿(Queer)和性别研究的意涵。评论认为,这部发表于1995年的作品具有时代意义:当时正值性别意识高涨,陈雪通过“恶女”的大胆叙事,让女同性恋者和各种非典型女性角色站上舞台,质疑了既定的女性美德规范。在大陆,近年来流行的一些影视作品也开始出现所谓“大女主反派”的形象,比如《延禧攻略》里的魏璎珞,她性格张扬、有仇必报,被称为“黑莲花女主”,却大受观众欢迎。观众为这些“恶女”角色喝彩,正是因为她们身上寄托了女性替自己出气、拒当受气包的想象。
“恶女书写”实际上是女性创作者的一种主体性建构努力。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女性在文学中长期被男性视角再现为两种形象:不是贤妻良母,就是红颜祸水。而当女性执笔书写自己时,她们试图打破这种二元窠臼。恶女形象的出现,意味着女性不再惧怕被贴上“坏”的标签,敢于呈现女性身上那些真实却被压抑的部分:愤怒、欲望、野心、叛逆。在这些文本里,女性可以犯错、可以“不善良”、可以以自我为中心,而故事并不因此全盘否定她们的人性价值。这种复杂刻画,本身就是对“好/坏”二分评价的有力冲击。
需要强调的是,“恶女书写”并非美化恶行,而是赋予女性角色应有的复杂性。比如有研究分析当代武侠小说(如金庸作品)中的“恶女”,指出这些角色增加了作品张力,也反映了作者在善恶分界和女性情欲表现上的探索。当女性不再被要求千篇一律地纯洁高尚,文学作品才能呈现更真实的女性群像。对现实中的女性而言,这也传递出一种解放感:她们不必害怕变成别人眼中的“坏女人”,可以承认和整合自己性格中“不那么完美”的部分,而不是一味压抑追求虚假的完美。
当然,“恶女”形象有时也会被误读或消费化。例如,有的影视剧号称塑造了“霸气恶女”主人公,但实质只是将男性爽剧模式套到女性身上,让女主角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复仇过瘾,却未能超越父权视角的窠臼。这提醒我们,“恶女书写”真正的价值在于塑造多元女性主体,而非提供另一个平面化的刻板形象。如果只是把“完美好女人”的模板换成“完美坏女人”,并不能真正突破二元框架。所以女性创作者仍需谨慎:恶女可以成为一种反叛的象征,但她也应当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合理的动机和发展的弧光,而不是为了迎合市场猎奇而脸谱化。这方面,陈雪等人的文学创作提供了较好的范例:她们笔下的“恶女”复杂矛盾,反映了女性在身份、欲望和道德上的挣扎,因而具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3、网络羞辱与身体政治:女性的当代名誉之战
前文讨论了网络上的荡妇羞辱现象。在当代中国,互联网已成为性别议题博弈的前沿阵地,女性在其中遭遇的名誉攻防战尤为激烈。一方面,女性更加勇于利用网络发声、曝光性骚扰(如#MeToo运动)等,这是女性主体意识的体现;但另一方面,厌女者也借网络匿名性对女性实施新形式的社会惩戒,名誉侵害成为一种高频暴力。其中,“黄谣”现象极具代表性:通过编造女性的情色丑闻、散布私人影像来破坏其名誉。这种手段之所以针对女性尤其有效,正因为传统观念仍将女性贞操和名节视作评价其人格的首要标准。一旦某女性被传有“不检点”行为,大众往往在未证实前就先入为主地贬低她。
面对黄谣等网络性别暴力,女性群体也展开了艰难的反击。一些公益组织和媒体积极呼吁加强法律对网络性别暴力的处罚和受害者保护,宣传“未经证实的羞辱性言论即是暴力”。2023年,中国最高法等部门起草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指导意见,就特别提及了黄谣对女性的严重危害。女性主义者则强调,需要改变社会对女性性道德的不合理苛求。“荡妇羞辱”只能奏效,是因为公众潜意识仍默认女性如果在性上“不端”,其整个人就一无是处。这种观念本身就是父权制的遗毒。很多倡导者因而呼吁:将矛头对准造谣者,而不是受害女性,不要让受害者承担污名。如果公众都能有这种觉悟,黄谣的杀伤力将大大降低。
一个进步迹象是,越来越多女性愿意站出来讲述自己遭遇的名誉侵害,并获得舆论支持。例如数年前的“弦子诉朱军性骚扰案”虽然法院未判原告胜诉,但弦子勇敢公开自己的经历,引发大批网友支持“#不再沉默#”话题,成为中国#MeToo运动的标志事件之一。这说明年轻一代女性不再像过去那样为了维持所谓名节而隐忍沉默,而是意识到名誉不应成为禁锢女性发声的枷锁。当污名来临,她们选择迎战而非逃避。这是一种主体意识的觉醒。
当然,这场战斗仍然任重道远。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转化为网络暴力,只是形式变迁,内核未变。许多历史上的道德规训手段,在网络时代披上了新衣。例如古代有“浸猪笼”惩罚贞洁有亏的女子,如今有网络“人肉”曝光女性隐私;古代贞节牌坊表彰烈女,如今社交媒体上歌颂“好妻子”“好母亲”的段子口号层出不穷,将贤惠女性塑造成榜样 viral 传播。历史文本中的女性规训和当下网络文化,是一脉相承又相互影响的。认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剖析网络性别论争背后的深层症结:即对女性的看法依旧被简化在道德两个极端,女性要么是符号化的“美德”,要么是高度人格否定的“耻辱”。破除这套思维模式,既需要法律和平台的干预,更需要公众性别意识的升级。
近年来,中国性别研究者和社会评论者也不断强调“去污名化”的重要性。例如,针对未婚女性、生育选择、多元性取向等,都有学者发声纠正刻板称呼和偏见态度。这些努力本质上都是在拆解二元标签对女性的束缚:抹去“剩女”“荡妇”“母老虎”“女强人(贬义)”等词汇背后的偏见,让女性的身份认同不再被负面话语所限定。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和经济独立性的提高,新生代女性更敢于说“不”,不接受贴标签的命运。这在网络论争中也有所体现:面对性别歧视言论,越来越多普通女性站出来辩驳,用事实和逻辑回击陈旧观念。这些微小而广泛的声音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舆论氛围。当整个社会对女性的看法越趋多元理性,那些试图用“好/坏”二分法简化女性的论调就会越来越失去市场。
五、超越二元对立:从反叛镜像到主体建构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到,“好女孩/坏女人”框架无论在历史还是当代都对女性造成了深刻影响。许多女性角色的命运,要么是在顺从规范中失去自我,要么是在反抗规范中被孤立妖魔化。这提示我们,仅仅在父权制设定的二元对立内做选择,并不能真正实现女性解放。因为无论选哪一边,都是以父权为参照,都难免落入其逻辑的陷阱。要突破这一困局,必须跳出二元对立本身,由女性主动定义自身价值。这意味着,从“做一个好女孩或坏女人”转向“做我自己”——构建不依附父权评判的主权人格。以下我们将探讨为何单纯反叛仍未能摆脱父权镜像,以及迈向自我建构的路径何在。
1、反叛的镜像陷阱:父权他律的隐形枷锁
不少女性在觉醒之初,会尝试通过扮演“坏女人”来对抗既有秩序。这种心理很好理解:既然传统要求我要贤良淑德,那我偏不,我要锋芒毕露、恣意而为。然而,这种逆向而行的反叛常常并未脱离父权逻辑的掌控,反而变成父权镜像中的一部分。简言之,她只是从一个极端跑到了另一个极端,但两者都以父权价值为参照。因此,她仍然未能获得真正的自主。
首先,所谓“坏女人”的形象本身就是父权社会构建的。当女性刻意去扮演一个反面角色时,她其实是接受了父权对“何谓坏”的定义。例如,有些年轻女性认为抽烟酗酒、语言粗鄙、滥交性爱是反叛传统的表现,但她们不知这些行为并不一定代表真实自我,反而可能是落入男性凝视的另一种刻板套路——所谓“堕落女子”的刻板形象。社会很可能对她贴上“靡烂”和“不自重”的标签,正中固有偏见的下怀。而她个人可能并未从中获得内在的力量,反而陷入自我放逐和空虚。正如有评论指出的,迪士尼在艾莎的故事中暗含的潜台词是:如果女性的独立仅仅表现为自我放逐和对他人的隔绝,那么这种独立很快会被叙事引导走向“失控”和“邪恶”,最后还是得回归温情脉脉的轨道。现实中也是类似,当女性以破坏性方式反叛时,往往被当作“情绪化、不理性”的证据,父权社会据此进一步合理化对女性的偏见和排斥。
其次,很多看似反叛的行为,其价值度量仍由男性决定。例如,有些女性选择高调展示自身性感和欲望,以为是颠覆了贞洁枷锁。然而,如果她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迎合男性眼球或者复制流行文化里男性对“坏女人”的幻想(比如极端物化自己的穿着或举止),那结果依然是在男性设定的剧本里表演。这就是女权理论中常提到的“男性凝视”(male gaze)困境:女性以为在主宰自己的身体,实则可能仍在按照男性的欲望规范来展示。这种反叛并未真正建立女性主体视角,仅仅是从顺从圣女变成迎合荡妇形象,本质上依旧以取悦男性或挑战男性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意愿为中心。
再次,反叛者往往会遭受强烈的社会反击,其个人代价极大,且易被孤立。父权制很善于利用“离间计”:将顺从女性和反叛女性对立起来,从而削弱女性群体的整体力量。前文提到的“真女权/伪女权”话语就是明证。那些勇于反抗的女性经常被描绘成另类、偏激,从而与多数女性划清界限。这导致一方面反叛者本身承受巨大舆论压力,另一方面其他女性因害怕遭受同样待遇而不敢追随。久而久之,反叛者的声音被边缘化,她的形象在大众眼中固化为“那种歇斯底里的女人”,反而印证了父权的刻板想象。可以说,单枪匹马的叛逆者常陷入“打不垮体制却先被体制吸收或标靶化”的困境。
综上,仅有反叛精神还不够,还必须警惕反叛本身被体制收编或利用。女性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娃早在《第二性》中就指出,男性社会提供的一切女性形象(无论贞女抑或荡妇)都是为了迎合男性需求,“没有任何一个女性形象——处女、母亲、妻子、姐妹、情人、贞烈的圣女或娇媚的妃姬——能够满足男人变幻无常的欲望”。因此,女性如果只是在这些男性提供的选项中摇摆,无论挑了哪一款,都不过是在满足男性的某种幻想(要么是贤妻良母幻想,要么是妖艳情妇幻想)。真正的自主,应该是跳出给定的选项清单,由女性自己来创造新的可能性。
这并非否认反叛的意义。相反,反叛是必要的第一步——意识到不公并奋起反抗,是女性走向解放的起点。但反叛之后要走向哪里,却是更关键的问题。如果反叛只是为了对立而对立,它容易陷入虚无和迷茫;只有当反叛指向一个建设性的方向——也就是积极地创造新的自我定位和社会关系——它才能结出真正自由的果实。
2、自主之路:主权人格的建构
所谓“主权人格”,即个人具备独立自主、不受外部标签左右的人格主体。对于女性而言,构建主权人格意味着:不再以“别人眼中的好女人或坏女人”为尺子来丈量自己,而是以自身的价值、信念和幸福为中心来规划人生。这种主体建构涉及到思想意识、社会结构和文化氛围的多重转变。
在理论层面,女性主义哲人如露丝·伊利格瑞(Luce Irigaray)等曾讨论女性主体性的建构问题。她们批判现有语言和象征体系将女性定位为男性他者,从而否认女性的主体地位。伊利格瑞主张女性要发展出“女性自我言说”和“三种不同于男性标准的女性形象”来重塑自主主体。简单说,就是女性必须找到一种超越于男性话语之外的自我表达方式和存在方式。这对普通人而言或许过于哲学,但其要义可以化约为一句话:我是谁,由我自己说了算。比如,在职业选择上,不要因为社会觉得女性适合某些“温和”职业就屈从,也不要因为人言某行业“不女性化”就退缩,而是遵从自己的兴趣和才能。从婚姻家庭上,不要因为年龄、眼光等外部压力而仓促结婚或生育,更不必以传统“好妻子”模板要求自己;如果愿意结婚生子,也应以平等心态沟通彼此角色,而非默认旧有性别分工。再比如,在身体形象上,不必千篇一律追求社会定义的“美女”标准(苗条白皙等),取悦自己的审美才是首位。不管是化不化妆、穿什么风格衣服,都应是为了自己感到舒适和自信,而非为了符合外界期待。
主权人格的建构还需要社会和文化的支持。文化层面,应当倡导更加多元包容的女性形象。媒体在呈现女性故事时,应该突出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成长,而非总是围绕男性或家庭角色打转。近年来女性题材影视剧的兴起(如一些职业剧、女性群像剧)是可喜的趋势,但更重要的是赋予其中女性角色真正的复杂度和主体性,而不是披着女主角外衣仍在讲陈旧的男性凝视故事。同样,教育和公共话语也应摒弃对女孩有害的陈词滥调(如“女孩子矜持点才好”这类话),取而代之以鼓励女孩自主探索、自我负责的价值观。
社会结构上,则需要法律政策保障女性的平等权利,使女性有实际条件去追求自主人生。例如职场上的反性别歧视法规落实、对生育女性的支持、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的保障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女性能否按照自我意愿生活,而不被迫为了迎合某种社会定义的“好女人”形象(如贤妻良母)而放弃自身发展。
个人层面,每个女性都可以通过自我意识的培养来一步步建立主权人格。这包括:批判性地审视自己被灌输的性别观念,学会识别哪些想法是出自真实的自我需求,哪些只是内化的外部要求。当听到关于女性的刻板言论时,能够理性分析而不是盲从认同。积极寻求女性社群的支持,与其他有觉悟的女性交流,从中获得力量和灵感。重要的是,要接纳完整的自我——既接受自己身上传统视角看是“好”的部分,也不苛责自己那些所谓“不够好”的方面。每个人都有优点缺点,与其试图迎合一个完美标准,不如承认自我的独特性。
在这个过程中,男性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潜力成为盟友。父权制虽以男性为中心,但并非每个男性都乐于扮演压迫者的角色,许多男性也意识到性别刻板观念对亲密关系和社会发展的伤害。随着观念进步,一些男性愿意反思自身特权,支持女性的自主追求。这种跨性别的合作将有助于加速二元框架的瓦解,因为它显示了:性别平等并非男女对立的零和游戏,而是双赢之道。比如丈夫支持妻子的事业发展、主动承担家务育儿,既成全了妻子的主体性,也丰富了自己的家庭参与感。再如男同事自觉抵制性别歧视玩笑,营造更尊重的工作氛围,不仅让女同事受益,其实也提高了整体团队的专业度。这些看似细微的改变,都在为破除刻板框架添砖加瓦。
总而言之,迈向“主权人格”既需要内修也需要外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正如一句女权口号所言:“我们追求的不是要当什么女神或女汉子,而是要做人。”当女性能够不再被“好”“坏”框死,而被当作一个完整的人来看待时,才算是真正跨越了那堵高墙。而女性自己争取的过程,无疑是拆墙的最重要推动力。
六、结语
“好女孩/坏女人”这一二元框架,是父权社会加诸女性的一副看不见的镣铐。它以道德评判的名义,将丰富多样的女性生命简化成非黑即白的符号,使女性无论选择顺从还是反抗,都难以摆脱被凝视、被裁判的命运。透过历史与现实的镜鉴,我们看到了太多女性被这副镣铐所束缚:顺从者如黛西,或迷失自我、空留叹息;反叛者如维拉内尔、甄嬛,虽扯断锁链却在斗争中遍体鳞伤,甚至戴上另一幅锁链。而更多普通女性,则在标签阴影下承受着日常的压力与伤害。
然而,女性争取自主的脚步从未停歇。从乔·马奇时代的“不嫁吾愿”,到当今对网络羞辱的奋起抗争,每一次对标签的挑战都在撬动镣铐的一环。正如女性主义名言:“一切个人的就是政治的。”每个女性从拒绝性别刻板要求、拒绝不合理标签开始,都是在为整体女性打开一条道路。当越来越多女性勇于说出“我不是你们定义的好或坏,我是我自己”时,父权的镜像便将失去控制力。
超越好女孩与坏女人的对立,并不意味着女性要放弃美德或认同恶行,而是意味着女性有权自我定义美德与人生意义。有的女性乐于相夫教子,这是她的自主选择,应当受到尊重而非被当作理所当然的义务;有的女性选择独身或追求事业,这同样是自主的人生,不该被视为“有问题”或“自私”。女性可以温柔也可以刚毅,可以纯真也可以性感,可以贤惠也可以雄心勃勃——这些品质不应再被贴上非此即彼的道德标签,而应被视为每个人性格谱系中的正常组成。
真正的女性主权人格建成之日,也将是社会性别文化发生转向之时。在那样的社会中,公众舆论将不再热衷于给女性分类贴标,而是愿意倾听每个女性作为个体的声音;媒体塑造的女性形象将更加多元立体,不再强化单一的好坏模板;男性和女性都将从刻板性别角色中解放,建立起更平等真诚的人际关系。可以预见,这样的转变最终会让整个社会受益:当半边天能够不受束缚地发挥潜力,社会创造力和幸福感都将大大提升。
当然,这一愿景的实现依赖无数微小却坚定的努力。在学术上,需要我们继续挖掘和质疑那些隐秘的性别权力机制,为公众提供洞见和参考;在现实中,每个人都可以从自身做起,哪怕是一次对性别偏见的温和纠正,一次对受侮女性的仗义执言,都是向旧框架宣告不服的细浪。细浪汇成江河,终将冲垮顽石。
超越好女孩与坏女人的二元对立,走向自主自立的主权人格,并非易事,但其意义非凡。这不仅关乎女性个人的解放,更关乎人类社会走向更高的文明水平——在那里,每个人都被当作独立完整的人来尊重。让我们怀着这个信念继续前行。在不远的未来,当我们回望今日的努力时,或许可以欣慰地说:我们没有白白挣扎,每一个勇敢做自己的女性,都是在为后来者照亮道路。愿所有女性终有一日摆脱标签的困局,收获作为自主人的尊严与幸福。正如一位先驱所言:“不是女性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是她想成为谁。”愿每个“她”都能不被定义,成为想成为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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