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後,我才理解那段關係如何開始

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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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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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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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七年,才認出自己曾經歷性暴力,也才理解後來某段所謂的「戀愛關係」是一種應對機制。從 #MeToo、《人選之人》到康乃爾七人案,許多勇敢的倖存者的敘述讓我逐漸理解自己的經歷:沒有反抗、保持沉默或僵住,都不等於同意。理解自己究竟經歷了什麼,可能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我首次說出自己的故事,希望也能為有需要的人帶來一點支持。

內容提醒:本文涉及性暴力。

我花了七年,才認出自己曾經歷性暴力。也用了同樣長的時間,才理解自己後來進入的那段關係,是一種「因應機制」(Coping Mechanism)。

最初幾年,我甚至沒有想過要質疑當時發生的事。

如今,康乃爾七人案(Cornell 7)讓性自主再次成為公共討論的議題,我想分享自己的故事,與世界各地其他的 Jane Doe 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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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我到另一個國家旅行時。多年來,我已經習慣了當地朋友,以及旅途中認識的人們的熱情好客。

因此,當朋友的家人介紹這個人給我認識,或當他一再提議帶我四處走走時,我並沒有多想。

當時,我正處在人生兩個階段之間的轉換期。經歷了一段令人疲憊的時期後,我來到那裡旅行。到不同地方走走,似乎能讓我與痛苦拉開一些距離。

某天晚上,這個人把車停在山路旁。一側有車輛疾駛而過,另一側則是長滿樹木的陡坡。那個地方距離最近一個有我認識的人的城鎮,大約一小時車程。

那裡沒有公共交通,也沒有叫車服務。手機訊號即使有,也很微弱。即便有交通工具,我也沒有把握能安全離開,因為我對當地語言掌握有限,也擔心當地女性受到的對待。

我對他沒有戀愛的感覺。

我不太明白當時正在發生什麼。我知道,身體接觸是我不想要的。我曾試著做一些抵抗,或移動位置。

但我能做什麼?我能做到什麼程度?即使車門沒有上鎖,下車也不是我能選擇的做法。

我就待在那裡。停住了。或者說,僵住了。看著這一切發生在自己身上。

略過細節:後來,我讓這個人成了我的「男朋友」。

因為事情當下自己什麼也做不了,我把他對我的迷戀轉化為一個可以滿足自己情緒需求和接觸新事物的途徑。

直到七年後,透過一篇描述性暴力倖存者這種行為的文章,我才認出這是一種因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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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在後來那段「戀愛關係」中,隨著自我覺察與自信增長,我越來越不願意向那些透過我的專業活動認識我的人提起他。他不屬於那些圈子。

我感到羞恥。我不希望別人進一步詢問這段關係。

關係結束後的一兩年裡,只要想到它,我就感到痛苦。我經常做惡夢。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麼。

回頭看,我開始思考,那些感受是否與這段關係的起點有關——在一個我無法拒絕的處境裡,發生了我不想要的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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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波 #MeToo 興起時,我持續關注發生的事。

讀著這些女性的敘述,我越來越困惑。為什麼她們描述的感受與想法,對我而言如此熟悉?

我開始思考,「我願意」與「我被迫」之間那條模糊的界線。

我向當時信任的兩位女性朋友分享了自己的困惑。

過了一陣子,其中一位說,她相信,對於成年女性而言,很少會有被迫做任何事、或經歷任何事的情況。她說,無論自己身上發生什麼,她都會承擔全部責任。

另一位只是說,她無法理解我在說什麼。

於是,我不再說了。我繼續閱讀別人的敘述,把文章存進私人資料夾,試著獨自理解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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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我看了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

劇中,一位女性政治幕僚,被一位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脅迫發生性行為——他也是她敬仰的導師。她後來成了他的地下情人,而他一再用私密照片威脅她。

這些侵害,以及讓侵害不受懲罰的文化,是她和其他女性持續遭遇的事情。後來,她遇到了不願再繼續容忍這種文化的主管。

這位幕僚遲疑著不敢說出來,因為她覺得自己也有錯。她曾「介入別人的婚姻」。她曾「愛上」他。

她的主管翁文方告訴她,他利用了她的脆弱,做了她不想要的事,而他也沒有權利用那些影像威脅她。

她的故事與我的不同。但那些話仍讓我感到被理解、被支持。

翁文方的話彷彿穿越了時空,輕輕擁抱了多年前的我,以及當時坐在那裡看劇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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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一段經歷,可能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

成長過程中,我學到的是順從權威,尤其是有權勢的男性。女孩與女性被教導要善良、有禮、配合他人——即便要提出異議,也應該私下或事後再說。退讓,是我熟悉的做法。

個人在學習,社會也在學習:為經歷找到可以表達的語言,區分我們曾經混為一談的概念,並質疑那些需要改變的舊規範。

看這部劇的前一年,我為了理解自己的痛苦與困惑而上網搜尋,得知人和動物在面臨危險時,除了戰鬥與逃跑(fight and flight),還有僵住(freeze)這種自然反應。更早以前,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也讓華語世界開始關注「權力不對等」在性侵害中所扮演的角色。

康乃爾七人案中 Jane Doe 的敘述,讓我對主動同意(Active Consent)的意義有了新的理解:

同意是在能夠自由選擇的情況下,清楚表達自己的意願。沒有反抗、保持沉默或僵住,都不等於同意;即使曾經同意,也可以隨時改變心意。

閱讀這麼多勇敢的倖存者的敘述後,我首次說出自己的故事。

我希望能為有需要的人帶來一點支持,就像別人的故事曾支持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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