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二十年,等一個婚禮〉
三果和詩詩的戀情,整整走了二十年。
二十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足夠一個嬰兒長大成人,足夠一段感情磨盡所有激情,也足夠一個女人,從青春等到韶華漸逝。
詩詩等到三十八歲,才等來這個婚禮。
遠在香港村裏的果媽,得知三果有了心儀對象,心裏第一個反應是開懷——兒子有人疼,做媽的怎會不高興?但隨即聽聞愛美極力反對,理由是三果又窮又無出色,心裏那股激氣,壓都壓不住。
果家是窮了點,這一點果媽承認。但自家兒子為人忠厚老實,勤奮工作,從不好吃懶做,從不心術不正——這樣的兒子,憑什麼被人嫌棄?
果媽心裏委屈,卻也無可奈何。
愛美在英國,她在香港,隔著千山萬水,能說什麼?只能默默等著,盼著有一天,這段感情能修成正果。
年復一年,時間不留人。
詩詩和三果的戀情,就在愛美的阻撓和兩人的堅持之間,一年一年地熬著。愛美帶詩詩回港相親,詩詩心不在焉;愛美介紹醫生律師,詩詩一個都看不上。兩個人的心,始終牢牢地連在一起,任憑愛美如何費盡心思,都拆不散。
到最後,愛美拿詩詩沒有辦法。
三十八歲的詩詩,等了二十年,愛美終於點頭——可以結婚,但有一個條件:結了婚,不准搬離這個家。
詩詩答應了。
註冊結婚那一天,婚禮現場,靜得出奇。
沒有親友道賀,沒有喜宴擺酒,沒有花童花球,也沒有任何儀式。現場只有四個人——兩個新人,加上愛美和亞泰,作為證婚人。
連三果的親哥大果和二果,也沒有收到通知。
這樣的安排,外人看來或許奇怪,但個中原因,愛美心裏最清楚——詩詩的身世,絕不能外露。結婚證書上,詩詩父親一欄,空白著。
村姑後來得知這件事,心裏百感交集——這對新人,連一個完整的婚禮都沒有,就這樣悄悄地,把一生交給了對方。
婚後,三果沒有辦法帶詩詩搬出去住,只好自己在外租了個地方,詩詩則留在愛美家守候著媽媽。一個屋企兩個地方住,這樣的日子,過得人心惶惶。
三果思前想後,長久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最終,他選擇妥協——搬進愛美家,從此一家人住在一起。
三果為人勤奮,為了這個家,每天做兩份工,將所有收入交給詩詩。而愛美和亞泰,要求三果夫婦交租,交家中所有費用。三果任勞任怨,煮飯、做家務,天天如是,從無怨言。
就在這樣的日子裏,家中多了新的生命。
一年後,詩詩生了女兒阿恩;不到三年,兒子阿進也來到了世上。原本四口之家,轉眼變成六口,家中添了孩子的笑聲,熱鬧了許多。
愛美雖然自己無後,卻把三果當成兒子看待,把阿恩和阿進,當成自己的孫兒。她要兩個小孩叫她嫲嫲,叫亞泰伯伯——實際上,亞泰是三果的堂哥,按輩分,阿恩阿進應該叫亞泰堂伯父,但愛美不管這些,她只要孩子們叫她嫲嫲,叫者親切,聽者暖心。
村姑講起這家人的關係,都有點頭暈。
堂哥變伯伯,繼母變嫲嫲,私生女的身世藏了一輩子——這個家,每一層關係底下,都藏著一個故事。
往後的事,比這更叫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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