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哀成叔鼎》(1966)偽銘文質疑
偽《哀成叔鼎》(1966)偽銘文質疑
1966年、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區洛北鄉五女塚村玻璃廠M349東周墓出土物裡,有三件青銅器比較重要,其中的《哀成叔豆》和《哀成叔[金+和]》都只有五個字的銘文,一為『哀成叔之豆』,一為『哀成叔之[金+和]』,各五字,但另一《哀成叔鼎》郤刻寫了五十多字,是東周少見的長銘文之一。如此钜獻,堪成發掘中之奇珍事件了,但不幸,吾人舉證其實是今人偽造的偽銘文。其全文如下:
『正月庚午,嘉曰;餘鄭邦之產,少去母父、作鑄飤器黃鑊。君既安惠、亦弗其助護。嘉是隹哀成叔,哀成叔之鼎,永用禋祀,尸於下土,以事康公,勿或能怠。』(助護,依李學勤之釋)
其實,目前各研究者,意見紛陳,未獲共識。但,吾人認為,此銘為今人所偽之前,當然得先釐清全銘文的釋文了。按,此釋文的主角,是鄭國人名叫嘉的,因為,周代平民只有名,而不呼姓呼氏的。這個名嘉的平民,從少時便離了父母,在鄭國從事於為皇家或貴族製造青銅食器的青銅工匠。所以他為交辨的主人“君”,即哀成叔作了一件“哀成叔之鼎”,來作為哀成叔禋祀先祖之用。表示哀成叔忠心於下土來服事鄭康公,不懈不怠。偽銘文的作者見此墓中的其他兩具只有講到“哀成叔”,別無可觀的出土物之下,於是根據“哀成叔”編出來的銘文劇本。
如上,此鼎銘文就犯了一個大錯誤了。按,現在這個鼎是哀成叔之鼎,怎麼作器的工匠在銘文上說三道四,講些工匠自己的經歷。即使是現代,也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如有人向金店訂一件金器,金店金工會在這件金器上刻上他自己的家事,及為客戶打製此件金器的用途的刻字嗎?到底誰才是這個器皿的主人啊,容許此工匠在自己的禋祀用的如此虔誠的器皿及銘文上,寫工匠自己的辛酸及工藝,在煙祀中隨著煙而升上天去,讓天上的先祖知曉?如此離譜的青銅器銘文,哪有任何可以研究的價值。
而且,“禋祀”一辭,不見於任何青銅器銘文,銘文只用“燎”字,如《甲盤》『用牲於王……燎……』;《小盂鼎》『用牲,禘周王、武王、成王,燎……』等。本意是祭天,但也用到祭先祖,即《呂氏春秋》高誘注:『燎者,積聚柴薪,置璧與牲於上而燎之。升其煙氣。』而竹帛上亦有用之者,如:
《詩‧大雅‧旱麓》“民所燎矣。”;《呂氏春秋》“及百祀之新燎。”
而禋,也是燒柴火祭天及祭祖,其意與“燎”幾乎差別不大,但是在竹帛上用之,如:
《書‧舜典》“禋于六宗。”:《詩‧大雅‧先民》“克禋克祀,以弗無子。”;《左傳‧桓公六年》:“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 《左傳‧隱公十一年》:“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
如此即知,《哀成叔鼎》上的这篇伪铭文,是多么伪的可笑了,而且还违反古今同理的人情世故。(劉有恒,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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