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死亡自己作主
癌症讓我重新思考「活著」
我50歲那年罹患乳癌第二期,經歷手術與治療後,目前已經完成療程,持續追蹤中。這段經歷讓我重新思考「活著」這件事,也意外解開了我長年以來對「活得太久」的擔憂。
我不想活太老,不是因為怕死
我不想活太老。說穿了,是因為現實的考量:我沒有足夠的勞保退休金,生活的安全感本就不多,也沒有家庭需要我照顧。與其老年時陷入經濟與身體雙重困境,不如現在好好活、活得有品質,然後在某個時間點,體面地離開。
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是一種對彼此的溫柔
因此,我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也和家人說清楚,如果日後陷入無法恢復的狀態,不需要插鼻胃管、不急救、不強行延長生命。我相信這樣反而是對彼此最有尊重與溫柔的方式。
那些「延續生命」的選擇,真的是出於愛嗎?
最近,我的一位同事就面臨這樣的處境。他的母親原本還能自理,卻突然轉變為全身癱瘓,最後送醫急救後才發現是肺腺癌惡化。這場變化之快,讓人措手不及。雖然家屬決定不再做積極治療,但仍然插了鼻胃管、持續服用中藥。病人時而意識清醒,時而昏迷。從醫療角度看,已經沒有逆轉的可能,但家屬似乎還在抓住那一點希望。
看著這樣的情況,我不禁反思:這樣的延續,是愛,還是某種不敢面對的拖延?如果是我,我不願意讓自己的生命變成這樣。不是因為我怕死,而是我怕在不能動、不能表達的身體裡醒著,卻只能被動接受一切,那才是真正的絕望。
和父親達成共識,是我最大的安心
這樣的想法,我也和我的父親聊過。他曾經很放心地跟朋友說:「我女兒不會讓我太痛苦。」這句話讓我心裡很安定,代表我們有共識。讓家人安心、讓自己坦然,這正是我想落實的——讓生命走到盡頭的時候,是清醒的、自在的、有尊嚴的。
如果六十幾歲癌症再來,我不打算再戰鬥
我並不否認治療帶來的希望與可能,但如果在60幾歲時癌症再度來襲,我會以「我已經多活了十幾年」的心情來面對它。那時,我不再追求「戰勝癌症」這種口號式的勝利,而是會問自己:「我還想怎麼過?值得嗎?累嗎?痛嗎?」
主動選擇,比什麼都重要
這不是消極,而是一種主動選擇:選擇品質高於存活率、選擇尊嚴高於延長、選擇清楚自己要什麼,而不是被拖著走。
離開不是逃避,而是一種清醒
生命的最後,不該是一場無止盡的醫療過程。該離開時,就走,乾脆地,平靜地。不為誰,也不抱歉。因為這是我自己的生命,我的身體,我的死亡——當然也該由我自己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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