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笙重返上海:为什么回不去自己的上海滩?
蜀山西行者
一、一个离开上海的人
程耳的《罗曼蒂克消亡史》,有一个镜头,我一直忘不了。
影片临近结尾,葛优饰演的陆先生离开上海,前往香港。过去他衣着考究,出门有人簇拥,许多事只需一句话。此刻他独自站在关口,举起双手,任人搜身。没有争执,也没有解释。
陆先生是电影人物,却令人想起另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上海人。
1945年,日本投降。流寓后方的杜月笙回到了上海。他所熟悉的许多人和许多关系还在,城市的权力安排却已经换了模样。
二、租界缝隙里长出来的权势
杜月笙(1888—1951),江苏川沙人,是近代上海最有影响力的帮会人物之一。他从青帮底层起家,介入鸦片经营、帮会组织,继而结交银行家、工商领袖和国民党高层,参与创办中汇银行。1930年代的他,早已不只靠门徒与拳头办事。但若只写他的交际手腕而略过非法利益和1927年的上海政治暴力,也就把这个人物写得过于体面了。
上海的特殊之处,在于公共租界、法租界与华界长期并存。不同的警察、行政与司法机构分治一城,彼此防备,又彼此有所求。官面上走不通的事,常有人试图从人情和灰色渠道另找出路。杜月笙能够在这些边界间穿梭。他并未统治上海,却能成为许多互不信任者都认识、也都可能用得上的人。
他的权势难以用官衔衡量:有人需要他的人手,有人需要他的庇护,有人需要他能办那些自己不便出面的事。每一次合作都可能添一层关系;只是关系多,并不等于任何时候都能换来决定权。
而且,这套秩序早在战前便开始松动。包树芳依据有关材料指出,1931年前后法租界警务和烟赌管理发生调整,杜月笙原有的庇护关系受到冲击。他此前已涉足银行业,此后进一步经营金融与工商关系。这不是1945年突然降临的一场变故:他早已试着为自己另找依靠。
三、1945年:人回来了,租界没有回来
杜月笙等待抗战结束时,上海的制度已悄然改写。1943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原有的法权安排相继终结;1945年国民政府接收上海,战前分治的租界市政机构没有恢复。法律上的终结、战时的接管和战后的实际统治并非同一件事;人情与帮会网络也不会因一道命令就消散。
有些过去必须绕行的事务,如今可以经过别的机关办理。法租界警务不再以独立租界机关运作,战后接收机构重新配置警察与行政权限。杜月笙曾善于穿行的制度边界,不复是旧日模样。究竟因此损失多少影响力,仍不能仅凭制度沿革断言。
不过,改变制度并不等于抹去关系。杜月笙的旧友、门生和金融往来仍在。甚至返沪后的起居,也留下一点不那么像传奇的细节:一位自述曾在杜公馆当差的旧人回忆,杜月笙回上海后,起初住在顾嘉棠家,后来移住一处高层公寓;家属仍住华格臬路旧宅。这是事后回忆,不是当年住房登记,却至少提醒人们:回到一座城市,不等于所有生活都能照旧安放。
1945年,钱大钧出任上海市长;翌年吴国桢接替。这套正式市政权力不由杜月笙主持。他仍有名望,仍有人求助,但地位显赫与掌握市政决定权,是两回事。战后上海并非不需要中间人,只是旧上海那种非得经过杜月笙的渠道,已不再处处不可替代。后出传记盛传欢迎仪式遭取消等故事,本文没有足够同时代证据,不据此描述现场。比传奇更值得细看的是1946年那次议长选举。
四、1946年:当选,是面子;辞让,是现实
1946年8月13日,上海市参议会成立。据《上海通志》记载,杜月笙当选议长后辞让,重新选举潘公展为议长。日期与基本结果可据地方志核实;但当日完整会议记录、投票程序及各方交涉细节,本文尚未取得。
如果只看“辞让”二字,容易写成高风亮节。可亲历者姜豪在《我在上海市参议会三年》中回忆,先选杜、再选潘,事前便有杜月笙与国民党CC系的协调。回忆并非会议记录,却使那幅临场慷慨让贤的画面不再那么可信。
既然最终让潘公展担任议长,为什么还要先选杜月笙?
一种解释是:杜月笙仍有足够的声望,不能被当作无关紧要的人绕过去;但正式职位又要服从党政派系的安排。先让他当选,再由他辞让,各方都有台阶可下。若说这可能是杜月笙保存体面的一种政治选择,并非没有道理;只是他的真实想法、对不辞让后果的判断,目前都缺少直接材料。
中国社会常说“人走茶凉”。这未必意味着旧友翻脸。称呼照旧,礼数照旧,真正的决定权却可能早已换了地方。杜月笙的难处比卸任官员更复杂:他没有交出某一把官椅,却要在新的制度中重新确认自己究竟还能决定什么。
所以,不能把这次辞让断言为蒋介石亲自逼退,更不能说杜若不辞便必定遭到架空。我们知道的是选举结果,以及姜豪所记的事前协调;至于其中多少是敬让、多少是压力、多少是交易,仍要留给证据回答。
杜月笙也并非从此沦为摆设。姜豪还记得,他此后参与过议会人事协调,影响具体选举。能促成一件事,与能决定整套秩序,终究不是一回事。
五、人情还在,却未必还能生出新的权势
参议会上的那番周旋,恰好让人看到一件容易忽略的事:杜月笙身边仍有人,桌上仍有请帖和函电,碰到难事,仍有人想到他。
包树芳据已刊研究统计,1946年1月至11月杜月笙与钱新之有十九件往来函电;同年10月至翌年3月,他与徐寄庼又有十一件。内容涉及金融事务、营救及日常往来。相关函电收录于《上海银行家书信集》,但本次尚未取得两组信件的逐封原文,因此只能据既有研究说明关系仍然活跃,不能据此断言托请成败或信用消耗的程度。
但这些信从谁手中寄出,又在谁的桌上得到答复?有些托请带来新的合作,有些也许只是旧友偿还一份人情。只数信件,不看事情办成没有,就无法知道杜月笙的分量究竟增了还是减了。
一个人处于上升时,为人办事常能积累新资源;位置变了,再去请旧人帮忙,也可能只是动用已经攒下的信用。这个解释很贴近中国人情社会的经验,却还不是已经由函电证明的杜月笙史实。要检验它,须看具体请求、结果,以及对方后来是否仍有求于他。
而且,改变的远不止蒋介石对他的态度。租界机关已不复存在,工商金融界面对的是另一套政府、币制与市场危机。那些曾从不同方向汇向杜月笙的需求,开始各自寻找新的路径。
这里不能把人情写成必然耗尽的存款。钱新之、徐寄庼与杜月笙既有利益往来,也有真实私谊;议会里的事,他也仍办得动。能够提出的,只是一个有待细查的问题:哪些旧关系还能生出新资源,哪些只能维持旧日声望?
六、1948年:旧关系碰到了新的边界
1948年,上海经济危机愈演愈烈,蒋经国赴沪主持经济管制。杜月笙之子杜维屏因涉嫌市场投机等问题被拘押。包树芳等后出研究记载,杜月笙召集钱新之、徐寄庼、章士钊、陆京士等人商议。遇到自家难事,他仍有能力请来旧交;但拘押的起止日期、司法或行政处置结果,以及各方斡旋的具体成效,本次均未取得完整原始记录,不能据此判断营救成功或失败。
围绕此事,后来流行一种精彩说法:蒋经国抓了杜家人,杜月笙便反问,为什么不查孔令侃的扬子公司;于是扬子公司囤积案才浮出水面。故事像戏,历史却不能只按戏的节奏走。
1948年11月30日,监察委员熊在渭、金越光提出《扬子公司囤积案纠举书》。现可利用的文本为据当时报刊整理的转录,并非本次直接核对的监察院原件或《申报》原版。转录内容显示,经济警察此前已有囤积线索,9月29日卢家湾分局又发现运货车辆等情况,随后展开调查。至少,不能仅凭杜月笙当众质问蒋经国的传记故事,就认定扬子公司案由此首次揭发。
杜维屏案与扬子公司案都发生在同一场经济管制风暴里,彼此联系值得查;但不能据传记里的对话,就写成杜月笙为儿子设局、最终大获全胜。更不能把这位曾以鸦片和帮会利益起家的大亨,写成清理经济秩序的正义化身。
更耐人寻味的是这张饭桌:杜月笙还能请人来商量,却未必能决定政府怎样办案。1946年,他可以在议长职位上留一份体面;1948年,权力已直接触及家人的利益。两年之间的落差值得观察,只是缺少案件结局和逐项托请记录,我们仍不能把它写成已被证明的全面失势。
七、1949年:终于离开
1949年春,杜月笙离开上海,去了香港。杜维善口述称,4月底家人先后抵港,后来居住在坚尼地台十八号;这是家属晚年回忆,具体出发与抵达日期仍宜与船运或当时报刊记录互证。1951年,杜月笙在香港去世。
他不是赤手空拳走的。家人、旧友和部分资金往来仍在,上海的资产也未从他的念头里完全消失。至于他是否曾试图在新政权下保留一个位置,已有研究提出线索,具体经过仍待原始文献。
真正催促他在1949年离开的,是战争终局和政权更替。不能把这一步简单说成1943年租界法权终结的必然结局。本文说的“回不去”,首先是一种位置的变化:他依然被许多人认识,却已难再成为昔日上海各方绕不开的枢纽。
八、再看那双举起的手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罗曼蒂克消亡史》的结尾。
陆先生独自站在关口,举起双手,接受检查。对方不一定知道他过去在上海是什么人物。
电影人物不是杜月笙,影片中的离境时间也不同于杜月笙1949年赴港的经历;这一幕不能充当历史证词。
但那双手让我想到:人可能还拥有故交与声望,却不再拥有让一切为自己让路的旧秩序。
杜月笙回到了上海。只是他终究回不去自己的上海滩。
参考文献
〔1〕《上海通志》,市参议会相关章节(上海市政府公开电子版)。
〔2〕姜豪:《我在上海市参议会三年》,上海民建文史资料。www.shmg.org.cn/deta...
〔3〕包树芳:《杜月笙与上海银行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xbzs.ecnu.edu.cn/CN/...
〔4〕熊在渭、金越光:《扬子公司囤积案纠举书》,1948年11月30日。目前依据公开转录,原件及《申报》当年连载原版未获核对。zh.wikisource.org/zh...扬子公司囤积案纠举书
〔5〕杜维善口述、董存发撰文:《杜月笙之子口述:杜家在香港最后的日子》,澎湃新闻,2020年8月15日。www.thepaper.cn/news...
〔6〕《上海银行家书信集(1918—1949)》,特别是杜月笙与钱新之、徐寄庼往来函电(未取得逐封全文)。
〔7〕Brian G. Martin, The Shanghai Green Gang: Politics and Organized Crime, 1919–1937;相关法租界及帮会网络研究(未逐页核对有关章节及具体引文页码)。
〔8〕1946年8月13日上海市参议会成立日期依《上海通志》;完整会议记录、投票及同时代报道未取得。〔9〕《仆人眼中的杜月笙》(旧人回忆,后出转载),有关战后居所据其回忆转述,未经居住登记核对。m.sohu.com/a/9456105...j/n1156/n1160/u1ai18901.html
资料说明与尚未取得的原始资料
本文有关1946年议长选举结果主要依据《上海通志》;会议内部协调依据姜豪事后回忆;1930年代与战后金融工商网络依据包树芳2010年研究;1948年扬子公司案使用监察院纠举书的公开转录;赴港细节依据杜维善后来的口述。上述材料性质不同:地方志记载、当事人回忆、后出学术研究与原始文书转录不应混称为直接查阅的同时代档案。
【尚未取得或直接核验的原始材料】①1946年8月13日上海市参议会首次大会会议实录、议长选票和《申报》等当日逐日报导;②《上海银行家书信集(1918—1949)》中杜月笙与钱新之、徐寄庼两组函电逐封原文;③1948年杜维屏被拘押、处置与释放的警政/司法档案;④《扬子公司囤积案纠举书》的监察院原件及《申报》当年原版;⑤杜月笙1949年离沪的航运或出入境同时代记录;⑥1943年租界法权和战时接收的相关条约与接管原件。因未直接取得,上述材料所涉人物动机、准确经过和个案成败均不作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