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紀德《窄門》- 表面是愛情,批判的是宗教,反思的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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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我的人,僅靠宗教信仰能擁有愛情與幸福?從未見過世界,又如何看到自我?善是行為儀式還是結果追求?

法國作家安德烈·紀德(André Gide)的作品《窄門》(法語原名 La Porte étroite),一直被看作是接近於紀德本人的半自傳式小說,也有很誇張的出版營銷語言將小說形容為「看懂了窄門,就看懂了紀德的一生」。有一些做投資交易的人,也喜歡談及這本小書,認為通往交易成功的道路也是一扇類似的窄門。小說出版於1909年,20世紀初葉。書名取自《聖經·馬太福音》第7章第14節——
「引到永生的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紀德借此象徵一種通往精神純潔、道德完美的艱難之路。

小說採用第一人稱回憶體,由男主人公傑羅姆(Jérôme)講述他對表姐阿莉莎(Alissa)的愛情故事。兩人雖青梅竹馬,但他們的愛情最終卻被宗教虔誠、道德潔癖和精神禁欲主義所摧毀。

傑羅姆從小就對阿莉莎懷有深厚的情感。關係親密而純潔,在傑羅姆看來,他與阿麗莎的結合,彷彿是命中註定。

倆人最愛一起做的事情,多為文藝青年式的「閱讀詩歌」、「閱讀宗教類書籍」、「彈琴」、「逛花園」。但隨著年齡增長,阿莉莎愈發虔誠,深受新教徒式的清教倫理影響,將愛情視為對靈魂的考驗,認為世俗的幸福會玷污信仰與純潔。因此她開始在拉扯中或明或暗地拒絕傑羅姆的求愛,跟他寫信,但不求見面。不得不見面,就選擇保持見面距離。

傑羅姆困惑又痛苦,但仍然執著地愛著阿莉莎,但阿莉莎卻愈發地自我折磨。她為了避免「讓他誤入世俗的陷阱」,刻意疏遠他,甚至勸他去追求其他女性。後來傑羅姆參軍,前往義大利駐守,期間也一直保持著對阿麗莎感情的忠誠與專一。

而阿莉莎,從未出遠門,將自我生活限制於家庭中,如侍奉家人,操持家務,參與宗教活動,閱讀宗教讀物。她長期在精神壓抑與自我否定中生活,身心俱疲,最終肉體消亡。可憐的傑羅姆在她死後讀到她留下的日記,才明白她一直深愛著他,但為了追求靈魂的完美,她選擇了犧牲愛情、犧牲自我。

現代主流的文學觀點認為,《窄門》是一部關於靈魂禁欲的悲劇。女主角阿莉莎試圖通過壓抑人性的情感,走上「通向天堂的窄門」,紀德通過她的悲劇揭示:過度的道德理想主義扼殺了生命的真實與熱烈。他既理解阿莉莎的信仰追求,但又深深批判和反思這種「以純潔為名的殘酷」。並通過這部小說表達了一個觀點:人可以在追求善的過程中走向惡,在追求純潔的過程中毀滅生命本身。

其實我對阿麗莎的許多行為和書中所展現出的宗教邏輯感到迷惑不解。

首先,阿麗莎勸傑羅姆去追求其他女性,如自己的妹妹朱麗葉。細思一下,不覺得這樣做很虛偽嗎?如果阿麗莎認為像她那樣恪守清規,拒絕世俗的幸福,以保持信仰的純潔,然後實現永生的目標,那她應該勸服和邀請自己的愛人加入自己的行列,一起修行,為何要勸傑羅姆去追求別的女孩子呢。是「這種好事情,我自己去承受就好了,你別加入」?還是她認為傑羅姆忍受不了「恪守清規」-「傑羅姆和我不是一類人」?如果她愛的人,不與她同心同德,又哪來的愛情?愛他什麼?愛他做不到和自己一起恪守清規?然後再去撮合自己的妹妹和傑羅姆,怎麼了,也不想自己的妹妹和自己一起找到窄門,通往永生嗎?侍奉神,只能她去侍奉,不給自己的愛人和妹妹指明方向嗎?自己覺得好的東西,怎麼不跟傑羅姆和妹妹分享呢,「我發現了一條實現永生的道路,你們要不要和我一起試試」?

阿麗莎拒絕誘惑的方法,不是直面,而是把會引發慾望的因素從自己的生活裡剔除——所以她要傑羅姆去愛別人。這樣解讀,就明白,她從來不是善的。她所追求的純潔與善,來源於「把髒髒的東西關在門外」,和「把壞壞的東西送給他人」。甚至,我都不相信她如小說中所說,「一直深愛傑羅姆」。一個對世界沒有認知,對自我不斷壓抑的人,她的愛情來自於哪裡?她哪裡有滋養愛情的心靈土壤呢?她的愛來自於想像,更通俗點——自我幻想,幻想自己對傑羅姆的愛是存在,所寫的日記裡描述的愛,可能是一種自我表演與自我感動。

【我始終認為,愛來自於自溢。心中有愛,盛滿自溢,於是有了愛情。懂得愛自己,愛生活,愛花花草草貓貓狗狗兔子松鼠豬羊牛馬車水馬龍的人,才會去愛人。愛不是匱乏下的索取,而是豐盈後的自溢。】

其次,如果神要我們精神純潔,道德完美,才能通往永生,又為何要我們否認自我呢,神如果不允許世人擁有自我,那神的定義又從哪裡來呢?神必須要有自我,才能被定義和感知為神,對嗎?如果一種生命存在,他沒有自我,他又怎麼能被供奉為神呢?如果神的宗旨是,一切他人的自我都要服從神的自我,那人類不就成了星球大戰裡的暴風兵?這就是神對世人的期待嗎?如果大家都沒有自我,那也就不存在窄門了,因為每個人面對的道路都將是一樣的。窄門之所以能在理論上存在,是因為世人必然是多樣性的,複雜性的,只有其中少部分能夠實現精神自由,這部分人會找到小路,找到窄門,通往永生。

紀德所批判的「人會在追求善的過程中走向惡」,為什麼?

因為如果一個人長期專注於「追求善」,那麼他們最終所專注的東西,就會變成「追求」這個動作本身,而不是「善」。比如佛教的放生,本來是善待生命,不殺生。結果卻被偏執的理解成了「放」這個動作本身,所以出現了「我要放生,可是我沒東西可以放」,那怎麼辦?去菜場買來活魚活蝦活甲魚,然後隨便找個水域,「放」了就好,這個「放」的動作完成了,至於這算不算善待生命,沒想過。可能回家路上,還趕了趕小區門口的流浪貓狗,對物業或是居委會抱怨下:小區流浪動物管一管,髒的要命,有病菌,傳染給我們家孩子怎麼辦。

所以,當「行善」變成目的本身,而「善」從動機變成儀式,人就會在追求善的過程中走向惡。因為當一個人長期專注於「善」,他並不是在關注「善是什麼」,而是在關注「我要如何看起來像在做善事」。

「追求善」慢慢變成了一套形式、一套動作、一套身份、一套道德姿態。

本來的善:不殺生、尊重生命。
變成的惡:為了「放」而去買活物,再草率放到陌生水域導致大量死亡。更不用提那種買一箱農夫山泉,放生「水」的荒謬表演。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對普通人來說,儀式往往比生命本身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去完成。

舉個簡單易懂的例子:在一個死於肺癌的不幸的男人的葬禮上,前來參加哀悼的男性親朋好友們聚在一起,一根煙接一根煙抽。在葬禮結束後的酒席上,依然你敬我一根中華,我送你一根玉溪。你敬我一杯白酒,我放下剛點著的玉溪,立刻回敬你一杯白酒。

葬禮與酒席是儀式,去參加,很容易做到。可是反思生命呢,腦仁太小,不會。

而抽煙喝酒讓人瞬時快樂,這道題,也會。

即使當天被燒成灰,躺在骨灰罐裡的那個朋友,可能就是煙酒致癌。

回到追求善這件事上,所以人們悄悄地把難的那部分「善」丟掉,只保留可執行的「動作」。

於是,道德就從本質走向表演,從生命的價值走向行為的可見性。

道德儀式主義的荒誕就是這般:在象徵性的善舉上用盡力氣,在真實生命面前卻表現得隨意和冷漠。

阿莉莎就是死於這種「善」:不出遠門,虔誠的侍奉神,孝順的侍奉家人,每天定時閱讀宗教讀物,誦經祈禱。

或者,我更傾向於表達為:阿麗莎死於自己構造的道德牢籠,但她卻以為自己給自己鋪了一條通往永生的小路,畫了一扇通往永生的窄門。

「引到永生的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既然如此,找到這扇門,這條路,靠的不是限制自己世界大小,如阿麗莎那樣,只要固定生活在一隅,固定每天做的事情——祈禱、照顧家人、閱讀、寫信,拒絕認識外界,拒絕面對自我真實需求,甚至她在後期,連自我都消失了。這樣迷你版的物理世界與精神世界,怎麼可能會有引到永生的門和路呢。阿麗莎是去不了天堂,也下不了地獄。也許在天堂和地獄之間,有一個更大的空間,留給像阿麗莎這樣,失去自我,迷失在小小的意識世界裡,隨風飄蕩的,無形無神的靈魂。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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