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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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載於法庭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3 名高院指定法官周一(15 日)裁定黎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他最高可被判囚終身。黎與另 8 被告續還押至明年一月中處理求情,官指盡快公布判刑日期。黎妻及律師未回應裁決,黎在英國的子女則稱感悲傷,憂父健康惡化。
法官在判詞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指他無論在《國安法》實施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官形容,黎對中共極為仇恨,甚至在他出庭作供時,仇恨依然強烈,最後裁定黎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分別與《蘋果》高層、「重光團隊」串謀煽動及勾結外力,以削弱中港政府的權威,以及尋求外國制裁。
各方在裁決後回應,港澳辦形容黎為「馬前卒、漢奸國賊」,特首李家超指黎損國家利益,批「可恥、歹毒」。英、澳、歐盟譴責及反對裁決,美國的中國委員會促釋放黎。外交部指強烈不滿公然詆毀抹黑,敦促不得干預,港府亦反駁指案件無關新聞自由。
陳日君樞機、黎智英妻子與其中一名兒子抵西九法院,旁聽黎智英的裁決。黎妻、代表黎的資深大狀彭耀鴻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裁決,彭稱需時研究判詞。(Nasha Chan 攝)
押送黎智英的「鐵甲威龍」囚車,早上近 8 時經通州街逆線駛入法院。反恐特勤隊持槍在場戒備。(Nasha Chan 攝)
2023 年 7 月 28 日,黎智英正於赤柱監獄就欺詐案服刑。(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黎智英消瘦但精神不俗

本案為《國安法》勾結外力罪的首宗案件,連同黎智英,全案共 9 人及 3 間《蘋果》相關公司被控,只有黎不認罪抗辯。其餘 8 人被捕後一直還押,他們分別承認涉及《蘋果》及「重光團隊」的串謀勾結罪,當中 5 人在黎受審時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

經過 156 天審訊,3 名原訟庭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周一裁決。早上開庭前,黎智英在懲教人員押解步入被告欄,他身型消瘦但精神不俗,向旁聽的家人露齒笑及揮手打招呼。黎的妻兒亦揮手回應。

法官杜麗冰指,裁決理由書共有 855 頁,她隨即讀出總結部分,指黎智英的供詞前後矛盾、閃爍其詞,法庭認為不足為信,而從犯證人雖然有動機撒謊,但案中有足夠證據支持他們的證供,各人在盤問下亦沒動搖。

官: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

判詞強調,黎並非因其政治立場受審,他有權持有任何政治觀點,但若他有意將這些想法付諸行動,並以違法方式行事,情況便截然不同。

判詞指,黎對中國共產黨的深深怨恨和仇恨,使他走上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最終導致今天的審訊。法官認為,毫無疑問,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甚至在他出庭作供時,仇恨依然強烈。

法官認為,無論《國安法》實施前後,黎的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而在《國安法》實施後,即使黎以更隱晦方式行事,但張劍虹供稱探望還押的黎時,黎向他稱「繼續如常經營蘋果日報」,可見他未放棄破壞中共政權穩定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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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蘋果》文章煽動
削中央、港府合法性

就《蘋果》相關的串謀勾結罪及煽動罪,法官認為,幾位作供的《蘋果》高層,均指黎智英是「親力親為」的老闆,深入參與《蘋果》營運,控制編採方針。而 161 篇涉案被指煽動的文章,官指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旨在引發對港府的憎恨和藐視、挑動離叛。

法官認為,黎的最終目標是推翻共產黨政權,涉案百多篇文章大體均支持其政治目的,裁定他利用《蘋果》及個人影響力,削弱中港政府的合法性與權威。判詞指,黎曾於「飯盒會」向高層表露其政治立場,故高層不僅知情,並願意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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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逾百人排隊旁聽。
有《蘋果》讀者指清晨已到場排隊旁聽。
有前員工稱對任職《蘋果》感自豪,寄語黎及全體《蘋果》員工,「希望大家平安,好好生活」。

就涉及「重光團隊」的串謀勾結罪,判詞指李宇軒及陳梓華的證供可靠,其中陳指曾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黎提及要團結議會、國際和街頭 3 條戰線,稱將力量凝聚才能達到「支爆」。

法官又提到,黎助手 Mark Simon 角色重要而「神秘」,擁有廣泛人脈,充當黎在美國政治方面的耳目,安排黎與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

總括而言,法官不接納黎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前,曾積極尋求制裁,但在《國安法》生效後已停止行動。法官認為,黎只是在形式上、而非實際上有所調整,指在《國安法》生效前,黎公開和直接地請求外國制裁;《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其意圖依然如故,並且繼續為推動其活動而行事。

官信納黎智英是涉案串謀的主腦,裁定黎面對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力、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全部罪成。相關公司亦同樣罪成。官指示於 2026 年 1 月 2 日提交求情書面陳詞,1 月 12 日處理口頭陳詞,預留 4 天,判刑日期盡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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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文章:馬前卒、漢奸國賊
李家超:可恥、歹毒

港澳辦發布署名文章,中聯辦與駐港國安公署亦回應,均批評黎智英為「反華勢力馬前卒」,形容黎「漢奸國賊」、「修例風波幕後推手」。赴京述職的特首李家超在香港機場指,黎「公然乞求外國制裁,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及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對於國際新聞組織批評裁決損害新聞自由,港府發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見記者反駁,指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鄧批評黎,「多年來利用新聞自由嚟作為幌子,嚟到行禍國害港之實,其行可恥,其惡當懲」。(見報道

黎子女在英國回應裁決
多國反對譴責促釋放

裁決後,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國際法律團隊」在英國召開記者會,黎崇恩指家人感悲傷,呼籲英國政府應把父親獲釋,作為與中國建立更緊密關係的前設。而黎智英女兒黎采在書面聲明指,過去幾年目睹父親健康惡化,「我們非常擔心他還能承受多久」。(見報道

英國、澳洲及歐盟反對及譴責裁決。英國外相顧綺慧指,「英國譴責出於政治動機對黎智英的檢控,以及今天裁定他有罪的結果」,又指「黎智英因和平地行使其言論自由,被中國及香港政府針對⋯⋯英國持續呼籲撤銷《國安法》及終結對所有個人的相關檢控。」

澳洲外交部指,「深切關注黎智英今日在香港被裁定罪成」,而歐盟發聲明指,譴責香港高院以國家安全為由將英籍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定罪,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黎。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指,「黎智英從來不應被捕,現時應該無條件獲釋,讓他得以與家人團聚。」

英國駐港副總領事 Sarah Robinson 排隊進入法院旁聽。(Nasha Chan 攝)
多國領事排隊旁聽。(Nasha Chan 攝)

外交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記者會稱,「中方對個別國家公然詆毀抹黑香港司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又指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干涉中國內政。」

港府周一晚上發稿,稱「就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在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就『黎智英案』頒下定罪判決後,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惡意攻擊香港特區,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首李家超在離港前見記者回應裁決。(政府新聞處相片)

黎至今還押 5 年
勾結外力罪最高可囚終身

截至裁決日,黎智英已還押逾 1,800 日。同案另 8 名被告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盧峯)及楊清奇(李平)、「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以及律師助理陳梓華,他們至今已還押逾 4 年。

6 名前《蘋果》高層於 2022 年 11 月 22 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李宇軒、陳梓華則於 2021 年 8 月 19 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候黎案審結後判刑。

據《國安法》,勾結罪成可判囚 3 年至 10 年以下,若「罪行重大」則可判囚 10 年以上至終身。至於舊煽動罪,首次定罪可判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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